高校大学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范文.docx
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范本)

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营造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集聚的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县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办法》等规定,规范人才公寓管理,强化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公寓是用于保障县本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引进的部分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短期居住的周转性用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建设、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和只租不售原则。
第四条县经信部门、县科技部门、县人力社保部门等负责人才公寓申请对象的资格初审。
县人才办负责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的资格审核、租赁审批及统筹协调工作。
县财政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资金管理。
县住建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房屋及设施等资产管理和维护、签订租赁协议、办理租住手续、收取房屋租金、委托物业管理等。
第二章入住对象及条件第五条县人才公寓入住对象为符合《**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保障对象类别,申请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县无房产,且未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购房补助等其他形式住房保障政策的县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引进的部分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
主要包括:(一)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二)引进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重点人才;(三)引进的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千人计划”专家等省级重点人才;(四)引进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重点人才;(五)引进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六)入选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海洋经济高端科技创业领军团队的领衔人员;(七)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八)引进的具有副高职称且45周岁以下人员,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九)引进的与海洋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企业引进的技能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十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具体参照当年度紧缺人才目标);(十二)其他经县人才办认定的各类急需人才。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学校公寓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学生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以下是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学校公寓,保障学生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根据《公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公寓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个人权益的保护和公共利益的统一。
第三条学校公寓的管理分为宿舍分配、宿舍使用、宿舍安全等方面。
第四条学校公寓的管理委托给学生事务部门负责,学生事务部门应定期巡视学校公寓,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五条学生住宿公寓必须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六条学校将按照学生意向和学业需要,合理安排宿舍分配。
第七条宿舍分配原则上以同一专业或同一学院为单位,保证同一专业或学院的学生住在同一房间或同一楼层。
第八条宿舍分配要做到男女分开,不同性别学生不能住在同一宿舍。
第九条学生宿舍的分配结果将在新学年开始前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官方网站通知学生。
第十条学生可以在宿舍分配结果公布后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特殊要求,但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三章宿舍使用第十一条学生住宿公寓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入住,并使用自己获得的宿舍。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宿舍时,需填写相应的入住登记表,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学生事务部门。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不得无故调换住宿,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换住宿,需提前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内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留宿他人,需提前向学生事务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四章宿舍安全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器设备。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不得擅自进行室内装修,如确有装修需求,需向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内如有安全隐患,需及时向学生事务部门报告,学生事务部门应及时处理。
大学校园内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校园内单身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单身公寓的规范化管理,满足有租房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我校教职工的正常居住需要,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租住条件1、由学校人事处新引进的正式编制人员,其住房和籍贯均不在XX的在职教职工。
2、在职教职工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未取得本单位历次组织的各种形式配售房屋。
3、学校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二、公寓租住标准1、具有研究生、本科学历的单身教职工可申请3人间,且每人只能占用一个床位、一套橱具。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2人间,且每人只能占用一个床位、一套橱具。
3、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干部人员可申请单间。
4、35周岁以上的大龄单身教职工可申请单间。
三、租住审批手续1、申请租住学校单身公寓床位人员须持学校人事处出具的报到通知单或相关材料和凭证,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领取《入住单身公寓审批表》,办理入住审批登记手续。
2、符合租住条件人员须签订《大学单身公寓管理协议书》,凡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未签订《单身公寓管理协议书》的教职工入住单身公寓,均视为私自占用房间,对私自占用房间人员按照标准房租费的3倍征收房间占用期间的房租,并要求其限时办理入住审批等相关手续。
四、收费标准及交费程序1、房租标准:XX校区7#、11#楼南向700元/月/间,北向600元/月/间;XX校区10#楼南向300元/月/床,北向260元/月/床;XX校区7#楼600元/月/床。
2、每年由学校人事处新引进的正式编制人员享受五年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的发放标准为:XX校区7#、11#楼南向580元/月/间,北向520元/月/间;XX校区10#楼南向260元/月/床,北向230元/月/床;XX校区7#楼500元/月/床。
五年后执行标准房租。
3、每月10日前由房产科向计财处报送单身公寓租金通知单,由计财处对照相应房租标准直接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房租。
4、单身公寓入住人员的水、电费按计量收费。
五、相关规定1、单身公寓入住人员须服从学校单身公寓管理规定,入住前本人须持《单身公寓审批表》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开具缴费通知单,到计财处交纳床位、公用设施等押金1000元。
大学公寓管理制度范本

大学公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大学公寓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宿舍分配1. 入学初期,新生根据学校的分配原则,填写宿舍分配申请表,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和宿舍情况进行分配。
2. 入住时,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携带相关的入住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3. 宿舍分配遵循男女生分开的原则,不得随意更换宿舍。
4. 宿舍内有床位调整需求的,需向宿管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宿舍管理1. 学生入住后,需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内卫生和清洁。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的物品。
2. 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制度,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的物品入宿舍。
3. 宿舍内有损坏设施的需及时向宿管员报修,不得私自擅自维修。
4.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吸毒、酗酒等。
5. 不得在宿舍内搞噪音,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6. 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如有需要,需存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
第四章用电管理1. 宿舍内电源使用需安全可靠,不得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私接线路。
2. 宿舍内不得使用违章使用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等。
3. 宿舍内有电器损坏需维修的,需及时向宿管员报修。
4. 宿舍内的用电安全由学校相关电工进行定期检查,学生需配合检查工作。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学生入住宿舍需遵守入住登记流程,不得擅自入住他人宿舍。
2. 宿舍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发生火灾。
3. 不得私自拆除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等。
4. 宿舍内有紧急情况需及时向宿管员报警,并迅速撤离。
5. 不得入住宠物,以免引起他人过敏。
6. 学生离开宿舍需及时锁好门窗,保证宿舍安全。
第六章宿舍卫生1. 学生需自觉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定期进行室内清扫和整理。
2. 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需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地点。
3. 宿舍内有卫生问题需向宿管员反映,及时解决。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正式版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经20xx~20xx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经20xx~20xx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第一次修订经20xx~20xx学年度第1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第二次修订经20xx~20xx学年度第1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第三次修订经20xx~20xx学年度第2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服务,培养学生生活素质,活跃学生社区文化,保障学生权益,创造良好的生活育人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京教工〔20xx〕33号)以及《QH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等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服务。
其中涉及国际学生的住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服务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坚持“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四条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作为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机构,统筹协调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实行席位制,成员包括学生管理、保卫等职能部门及校团委、后勤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学生组织代表。
大学引进人才周转房租赁及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引进人才周转房租赁及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引进人才周转房的管理,充分发挥周转房在人才引进中的条件保障作用,建立更为透明、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根据XX省及XX市有关法律法规和XX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周转房界定学校用来解决引进人才进校后短期过渡的临时周转住房。
二、租赁(一)租赁原则1.依据学校发展需要及人才引进计划进行有序、有计划租赁;2.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3.优先满足优秀高层次以上人才的原则。
(二)租赁对象由校人事处审定的可以承租的各类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
(三)租赁办法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租赁:根据人事处引进人才住房安置承办单,由房屋管理科按本办法规定提出承办意见,经后勤管理处审核后实施。
三、周转房管理引进人才周转房管理应坚持“房源透明、使用公开、操作规范、严格管理、加强检查、违者必究”的原则。
(一)周转房的租赁期限1.租赁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需经人事处审批,并报校领导同意后,可延长半年。
2.周转房租金。
半个月内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房租在承租户的工资中按月扣、补,若今后学校租金标准调整,其周转房房租将随之调整。
(二)入住手续的办理程序1.本人申请。
2.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共同审定。
3.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入住保证金5000元,及家具使用押金3000元。
4.凭交费收据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领取住房钥匙。
(三)租赁期间的管理1.人员入住前,学校统对住房进行维修,保证水电气、门窗、墙面等基本设施的完好。
入住的住户,不得对周转房进行形式和内容的装修。
若住户未经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房屋装修,学校将全额扣除其入住保证金,且由住户承担恢复所需费用。
2.租赁期内,对出国(境)人员(含公派出国人员),凭人事处开出的出国(境)证明到房产管理部门签订有关住房管理协议,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公寓,包括本科生公寓、研究生公寓等。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四)民主管理,共建共享。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四条学生公寓住宿实行统一分配,按学号、年级、专业进行编排。
第五条学生住宿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宿舍;(二)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改动;(三)保持宿舍卫生,每日进行清扫,定期进行大扫除;(四)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饲养宠物等;(五)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第六条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宿舍,应向宿舍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第七条学生毕业、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形,应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退还宿舍。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防火: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器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二)防盗:加强宿舍门窗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门窗;(三)防骗:提高学生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四)防病:保持宿舍卫生,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第九条学生应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时作息,保持宿舍安静,不影响他人休息;(二)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三)保持宿舍卫生,每日进行清扫,定期进行大扫除;(四)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年月日。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寓管理,维护学校公寓环境秩序,保障学生居住安全和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公寓,包括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
第三条学校公寓管理工作由学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物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设施设备,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公寓分配与调整第五条学校公寓分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公寓划分为学生宿舍区和教职工宿舍区,并按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分配。
第六条学生宿舍区的调整应事先经学校同意,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和辅导员审核,方可进行调整。
第七条教职工宿舍区的调整应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核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三章公寓使用规范第八条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种植花草等植物。
第九条公寓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阳台或窗户上晾晒衣物。
第十条公寓内禁止吸烟,禁止吸毒,禁止酗酒,禁止赌博。
第十一条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二条公寓内禁止进行大型聚会,禁止产生噪音干扰他人休息。
第十三条公寓内禁止随意更换门锁,如需更换须事先申请并经学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四条公寓内禁止进行非法活动,禁止传播违法信息。
第四章公寓维护与保洁第十五条公寓内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要合理使用,如有发现漏水、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修。
第十六条保持公寓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意涂写刻画墙壁。
第十七条公寓内禁止私拉网线、电话线等。
第十八条公寓内的家具、电器等设备要妥善使用,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第十九条公寓内禁止随意装修和拆卸,如需装修,应提前向学校管理部门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第五章公寓安全与防火第二十条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
第二十一条公寓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乱接电器和随意改动电线。
大学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方案、述职报告、演讲稿、主持词、发言稿、活动策划、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such as rules and regulations, work summary, work plan, work report, work plan, work report, speech draft, host speech, speech draft, event planning,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To learn about the format and writing of different sample essays, stay tuned!正文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教育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校公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居住权益,维护学校公寓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环境,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公寓是指为学生提供住宿服务的学生宿舍楼、学生公寓房等建筑物。
第三条学校公寓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便利高效、服务至上。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四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需提供有效的学生身份证明,并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的权限以及房间分配由学校公寓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后,需按照规定时间交纳住宿费用,逾期未交纳将会影响住宿资格。
第七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时,需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学校公寓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八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后,需接受公寓管理部门的日常巡查,确保公寓的卫生和安全环境。
第九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后,需按时参加公寓管理部门组织的公寓住户会议,共同商讨公寓内部事务。
第十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期间,不得将房间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房间用途。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后,需按照规定的时间段使用房间设施。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期间,需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以免丢失。
第十三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后,需按照规定关好门窗,确保房间安全,并在宿舍内妥善使用水电设施,避免造成浪费和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期间,不得在公寓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公寓的安全。
第十五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期间,需保持宿舍内外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并按照公寓管理部门的要求参与公共区域的卫生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房内设施和家具,不得敲打墙壁或其他损坏公寓设施。
第十七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后,不得在房间内滋生害虫,一旦发现需及时报告公寓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消除。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入住学校公寓后,需遵守学校公寓的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按照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实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本办法主要包括总的原则、审核程序、分配办法、房屋管理及附则等方面。
第三条人才公寓作为学校人才引进住房,产权属学校所有,职工只有居住使用权。
第四条人才公寓的资格审核、住房分配及管理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公寓的环境卫生及正常维护等实行物业化管理。
第五条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学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
第二章审核程序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职工,均由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初审后统一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
审核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需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
1.《xxx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离婚职工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5.未婚职工须提供户口本及单身证明。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时,均需提供原件供核对。
(二)部门初审
部门依据本办法要求,对申请人的身份及证明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人才公寓申请表》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调查核实
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由学校相关部门核实后,在校园网公示确认;外单位出具的证明,务必注明经办人和联系方式,以便学校核查。
(四)建立档案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按照“一户一小档”和“一个部门一大档”的要求,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章分配办法
第七条信息公开。
人才公寓建设地点、总套数、户型面积、分配对象、缴费标准及方式、选房顺序及其他相关信息向职工公开。
第八条积分排序。
根据工龄、校龄、职务(称)、学历等四个方面积分排序。
积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一)积分公式:积分=职务(称)分+工龄分+校龄分+学历分。
(二)职务(称)分:以2013年12月31日前具有的最高职务(称)为依据,任职一年计0.5分。
(三)工龄分:按本人档案记载的工龄年限计算到2013年为止,每年计1分。
(四)校龄分:从进校在编时间算起计算到2013年为止,每年计1分。
(五)学历分: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具有的最高学历。
(六)积分相同时依次按职务(称)高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学历学位高低、进校时间先后的顺序排列。
第九条轮候分配。
第一轮优先分配收入低、无住房且夫妻双方未享受国家房改政策的职工;xx轮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向学校其他职工分配,直到房源分配完为止。
第十条缴纳押金。
申请人取得资格后,按房屋成本价格向学校缴纳房屋押金。
第十一条办理入住。
职工凭《人才公寓流程表》、学校财务处出具的房屋押金结账单据,签订《人才公寓住房协议》后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第四章房屋管理
第十二条人才公寓实行物业化管理,住户应按有关单位规定标准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夫妻双方均为学校职工的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单身职工申请到人才公寓住房,若其后与其他拥有人才公寓的职工结为夫妻或者属离异后与原配复合(或事实证明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须向学校退还其中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第十四条人才公寓只能用于居住,房屋室内由职工自行装修。
装修不能改
变房屋用途及内部结构,退出公寓时学校不予装修补偿和其它补贴。
若对房屋附属设施损坏的,由职工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住房: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假离婚等欺骗行为取得住房的。
(二)改变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三)在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的。
(五)夫妻双方离世并无子女居住的。
(六)辞职、离职或被学校辞退的。
(七)出租、出借的。
第十六条职工若终止住房合同,需办理退房手续。
首先结清房屋所有相关费用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办理退房相关手续。
学校在抵扣职工居住房屋期间欠缴应缴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如有)后,无息退还押金。
无论居住时间长短,学校均不支付住房押金利息。
第十七条职工不再符合住房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学校按当年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从其住房押金中扣除。
必要时学校将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