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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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流程

提案办理流程

提案办理流程
提案办理流程是指对于提出的政治、经济、社会或文化等方面的议案或建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的办理工作。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提案的提交:提案可以由代表、委员、群众或组织等途径提交。

提交时需要填写提案书,并注明提案的主题、内容、目的、建议等要素。

2.初审:提案提交后,由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进行初审,对提案的内容、形式、合法性等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后,择时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3.审批:审批环节是提案办理中的核心环节,主要是对提案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决策。

审批可以通过讨论、听取报告、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审批结果可以是通过、不通过、退回修改等。

4.执行:对通过的提案,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并明确责任人和督促机制。

对不通过的提案,需要给出具体的理由和改进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提案人。

5.跟踪评估:提案的执行情况需要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并对办理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以上是提案办理流程的基本环节,不同的机构和问题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的原则是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透明、民主决策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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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0•【字号】云政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6]4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政协云南省九届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的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严肃、认真、负责地提出了1473件建议、提案。

其中,交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1401件(人大代表建议675件,政协提案726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5.1%。

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特作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提出建议和提案,是依法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

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体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坚持与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关系到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

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后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发[2005]5号、[2005]9号、[2006]5号和云发 [2005]15号、[2005]17号文件,以及省委、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改进作风,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办理好、解决好、落实好建议和提案,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如何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精品

如何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精品
如何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2012年11月13日) 综合处 李蜜
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办理的依据、程序和要求 三、如何撰写答复意见 四、做好办理工作的几点体会
什么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人大建议
人大代表个人或者联名,书面向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提出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建
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经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主席团决定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密切联
系人民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
求,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监督
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来自什么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 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以
政协 提案
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须商政 协提案委员会同意,延长时间 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四)答复——关键环节。
答复方式: 独办、分办:各承办单位(就职责范围内 的事项)直接答复代表、委员。 会办意见:会办单位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提出办理意见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综 合答复代表。 超过一个月,主办单位要及时与会办单位 沟通,催促尽快提出意见。
基本程序和时限要求
(二)受理:首要环节。 注意及时甄别:确定是否属于本单位 职责范围,是否需要增加会办单位。 对不属于编办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 及时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人大建议一般七日内退办,政协提案
一般为十个工作日内退办。
(三)办理。
期限 类别 一般办理期限 延期办理期限
人大 建议
三个月(自闭会之日起)。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 (闭会期间提出的,自收 到之日起)。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答复的,应 书面报告交办单位,并向代表 会办意见:收到建议后一 说明情况,最迟不得超过六个 个月内送主办单位。 月。 四个月(接到提案之日 起)。 会办意见:收到提案后两 个月内送主办单位。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权利,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建立区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以下简称区政府领导领办制度),有利于创新办理方式、拓展办理渠道、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形成区人大、区政协督办,区政府领导领办,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全过程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

各镇办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部门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区政府领导领办制度落到实处。

二、办理程序(一)确定领办任务。

根据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和省、市、区政协确定并交办的年度重点建议和提案,区政府办公室拟定各副区长领办建议,原则上每名副区长领办1—2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

根据领办件所涉及的事项,区政府办公室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分别报告通报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并按程序会签《区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提案确认单》。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nbsp;今年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03件(人大建议236件,政协提案67件)。

其中,思路类的2%,项目资金类258件,占办理总数的85 %;解释说明类的39件,占办理总数的13%。

今年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

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办理总量列省直办理单位之首。

二是办理的要求高。

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

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三是办理的难度大。

我厅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解决的难度大;再就是要求撤消收费站的多,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

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由于数量多、难度大,确实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按期如质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我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和历来的做法,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请厅领导审定。

一、办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1 / 20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各承办单位和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规划办、计划处、财务处等承办量任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抓紧办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人大议事【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06]66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6.05.30【实施日期】2006.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6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国办发〔1997〕3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议,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建议,包括经大会主席团决定转为建议处理的议案。

本规定所称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其他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1•【字号】冀政办字〔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1日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落实省“两会”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政协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责任分工机制,确保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涉及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办理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稳定承办工作队伍,加大对本系统承办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流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督导调度,切实提升承办工作质量和效率。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做好服务保障。

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台账。

根据办理任务分解情况填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及时向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反馈并沟通确认。

提案工作流程和考核评比方法

提案工作流程和考核评比方法为了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流程及考核评比办法。

一工作流程(一)交办1.市政府办公厅(交办部门)负责将属于市政府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相关区县(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承办单位)办理,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2.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交办部门说明情况,并于接到承办件5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部门,不得自行转办积压。

3.交办部门对有异议或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要报请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确定承办单位。

4.交办基本依据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职能。

(二)承办1.承办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

承办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3个月内办理完毕。

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

其中,承办建议提案合计在20件以上的,可延期10天完成;50件以上的,可延期15天完成;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对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协办部门应将协办意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部门协商会签后答复。

如主办单位提出协办部门共同出面答复,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对规定时限内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及时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列入计划的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难以解决的,要明确办复时限,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当年能落实的必须予以落实。

对上一年度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展再办理工作,并通报办理结果。

对受客观条件限制,2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充分说明理由。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1.05•【字号】湘政办发[2004]1号•【施行日期】2004.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一月五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政协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三条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有关机关、组织均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关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第二章办理职责第四条承办本级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人民代表大会和在闭会期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政府工作的建议。

政协提案处理流程

政协提案处理流程
1、提案提交:政协委员将提案书提交至所在政协委员会或者政协组织部门,提案书应当包括提案的名称、内容、理由、建议和配套措施等。

2、初审:政协委员会或者政协组织部门对提案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提案是否符合政协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涉及政治、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初审合格的提案进入下一步处理。

3、组织调研:政协委员会或者政协组织部门根据提案的内容,组织专门调研小组、专家组等进行实地调研,以收集有关的信息和意见。

4、委员审议:政协委员会或者政协组织部门将提案交由相关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等进行听证,对提案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并形成审议意见。

5、提案答复:政协委员会或者政协组织部门将审议意见报送提案人,并将答复报送上级政府或者委员会。

6、跟踪督办:政协委员会或者政协组织部门对提案的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提案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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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话或邮件方式跟踪答复意见函寄情况;2、收集反馈表;3、根据代表委员提出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答复。
1、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会商;2、有针对性提出落实措施;3、研究起草答复意见;4、到代表委员所在地面对面沟通;5、通过打电话、发邮件、发传真等方式与代表、委员交流,听取他们意见;6、根据沟通情况再次完善答复意见;7、报送厅督查处初审、分管厅长审核;8、将正式答复意见、意见反馈表函寄代表委员和其所在地人大代工委、政协提案委。
省人社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图
受领任务
专题汇报
(书面呈报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
分解交办
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
召开厅长办公会,动员部署,明确分工,提出要求
召开处务会,细化任务,靠实责任
具体承办
办前
办中
办后
1、1、了解建议提案要义;
2、2、梳理相关政策;
3、3、加强调查研究。
加强督查
分管厅长听取进展汇报,带队现场办理
落实“一卡一书
一报”督查制度
厅督查处
加强工作调度
开展重点督查
总结完善
向省政府督查室上报办理总结
抄送省人大代工委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
总结办理工作实行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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