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法(以下简称“本制度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维护双方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新聘用员工、转岗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合同续签和解除、终止等相关事宜。
三、劳动合同签订与变更1. 劳动合同签订公司招聘新员工时,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执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明确约定工作岗位、职责、工资、工时、休假等事项。
2. 劳动合同变更如有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书面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得到双方签字确认。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四、劳动合同期限与续签1.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期满前续签,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约定的固定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2. 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续签。
续签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以新合同为准,并应当明确约定新的工资、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事项。
五、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1. 解除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通,应当经过书面协商,签署协议并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工资等事宜。
如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理由明确。
2. 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指双方合同关系正式结束,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解除、劳动者退休等情况。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结算并交付相应的离职证明。
六、劳动合同管理1. 合同档案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劳动合同的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与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合同备案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确保合同信息的及时上报并符合法定要求。
3. 合同监督公司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一、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内劳动合同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有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办法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签订公司与员工达成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1.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起止时间、公司名称、员工姓名、联系号码等。
2.工作内容:员工的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员工的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小时、每周休假日等。
4.工资和福利:员工的薪资待遇、绩效考核标准、奖金制度、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5.劳动纪律与违纪处罚: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如违纪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合同解除和终止:双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三、合同管理1.劳动合同备案:公司应将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2.劳动合同存档: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存档归档。
3.合同变更与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或续签。
4.劳动合同查询:员工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劳动合同,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方式。
5.合同解除和终止管理: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执行解除和终止程序。
四、合同执行1.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提供福利等权益。
员工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合同变更管理:如双方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合同违约与纠纷解决:双方违反勒动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出现劳动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公司保留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3.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形式宣传本办法。
4.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本办法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讨论并得到董事会的批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管理符合精简、高效、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保管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劳动合同前,员工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
2. 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学历、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3.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工作内容、报酬、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奖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的;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公司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除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等事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1. 员工应在入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明确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基本劳动条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相关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将原件归档备查,同时向员工提供一份复印件作为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1. 当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劳动合同内容时,应与企业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并经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3.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归档备查,并向员工提供一份复印件。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或解除。
2. 因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解除手续。
3. 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销员工的劳动合同并进行员工个人档案管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程序和要求。
2. 企业应建立员工劳动合同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3. 企业应定期审查员工劳动合同状况,及时与员工沟通协商,以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章法律责任1. 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相应赔偿。
2. 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1.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共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 企业应积极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3. 企业应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50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第1篇】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z人民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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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合同管理的主体、术请定义、遵循原则、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共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2主体
人力资源都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劳动合同
员工和山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教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4制定目的
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操作程序。
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5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16周岁(含16周步)以上、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关员工。
6劳动合同的订立
6.1公司员工,自任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协商一-致,公司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2劳动合同-式三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6.3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6.4本办法实施之前人职、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员工人职之日)。
7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7.1公司与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7.2公司和员工经协育-致,可以书面形式对题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
7.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个人工作情况,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岗变薪变。
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8.1劳动合同的解除
8.1协商一致解除。
公司与员工协真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要求支付任何补偿金、赔偿金。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e)严重失职,营私挥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d)因身涉及黄赌毒或有其他违反社会道德行为的:
e)连续或累计旷工超过三日的: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g)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肤》第二十六条第一故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h)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1.3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a)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b)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2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合同终止:
a)劳动合同期满的;
b)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c)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d)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9劳动争议处理
9.1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先协商解决。
9.2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故委员会申请仲救。
9.3对仲救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附则
10.1合作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10.1.1合作公司参照本办法自行与员工推订劳动合同。
10.1.2公司人合作公司的员工成合作公司调任公司的员工。
原合同期病自然解除。
由合作公司或总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102镇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隔满,经协青量及有关利作与员工商为南合同期牌之日都一个月内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