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知识情况的检验和对学生的学习、应用、研究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科学工作方法的重要过程。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我校工作的重点。
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理念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提高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要引导学生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实现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能够收集到课题所需的全部资料,根据所学知识正确地进行设计、实验、计算、分析,按使用要求和标准规定绘制图样、表格,编制各种技术文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统一领导,实行教务处、各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1.教务处工作职责1)教务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3)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前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其他环节所不能替代的。
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管理1.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指导,讨论通过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2.教务处做为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拟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总结;(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审核、奖励和编辑出版优秀毕业论文集等工作。
3.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批准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2)审核指导教师的资格;(3)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4)协调解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与联系就业的矛盾;(5)批准专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6)学院审核答辩成绩;(7)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总结。
4.专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2)安排指导教师;(3)确定工作的具体进度;(4)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6)收集、整理、汇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资料并存档。
三、总体进度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选题、写作或设计、答辩等三个阶段。
2、原则上在第七学期开学初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定题;期中完成开题;期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答辩。
个别特殊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安排需要调整的,提前一个学期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延边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

延边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一、总则(1)指导思想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这一工作环节的管理, 规范协作, 提高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质量, 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本标准是适用于延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报告, 以下统称毕业论文)的撰写制作。
外国语言大学类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可参照本标准的原则要求, 按外文写作规则制作。
(3)执行和监督本标准由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执行。
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能提交答辩。
二、毕业论文结构(1)构成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包括以下(按顺序) : 封面、中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英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封底。
其中“注释”与“附录”视具体情况安排, 其余为必备项目。
如果需要, 可以在正文前加“引言”, 在参考文献后加“后记”。
(2) 项目含义封面: 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院系、专业、年级、学号、指导教师、答辩日期、成绩等10项内容组成。
中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 内容提要是对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 应忠实于原文, 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之间。
关键词是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 能表现论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 通常不超过7个。
英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 英文内容提要(Abstract)和关键词(key words)由中文内容提要和关键词翻译而成。
目录: 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的对应页码。
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 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部分组成。
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
正文的各个章节或部分应以若干层级标题来标识。
正文字数应在7000~10000字之间。
注释: 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
注释用脚注形式。
附录: 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 可以是文字、表格、图形等形式。
参考文献: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第三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能够体现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
第六条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立项第七条学生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并确定选题。
第八条学生的选题应当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难度和研究性。
第九条学生在选题的基础上,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立项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立项申请表应当包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以及时间计划等内容。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与中期评审第十一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当按照时间计划,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和实验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应当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并根据教师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评审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估和指导的机会。
第十四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任务,并撰写中期报告。
第十五条中期评审的评委由专业教师组成,评委应对学生的中期报告进行评审,给予评价和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后,应当根据评委的意见,及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撰写和提交第十七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改革,鼓励和提倡学生采用各种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提高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的积极性,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多出研究成果。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多样化类型及规范要求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以下称多样化)管理,各学院(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多样化类型范围内申请。
各类型毕业论文(设计)所体现的成果,必须与其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不得随意降低要求,所有成果必须在温州大学就读期间获得,并以温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各类型具体申请要求和质量规范如下:一、调研报告、商业策划(一)申请要求()具有本专业性质;()要以校级(含)以上项目为载体或获第三方项目支持,且研究成果被第三方采纳,项目可以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新苗人才计划、学科竞赛项目等,申请者必须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调研报告资料翔实,调查方法科学,分析全面透彻;商业策划可行,具有创新性;()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的字数均应不少于万字;()需有两位指导教师同时对调研报告、商业策划进行评阅并给出能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意见和结论。
(二)基本质量规范()学生须将所做的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的电子版提交至温州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网络平台;()学生须就参加的项目,特别是本人所从事的项目工作进行相关理论的综述或分析,字数要求在字以上。
二、学科竞赛(一)申请要求()具有本专业性质;()学科竞赛须获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并纳入省高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体系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项,或国家学会级一等奖以上奖项;()成果须是本人在学习期间以温州大学的名义所获得的成果;()若是团队成果项目,限不超过三位获奖者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且申请者必须征得其他合作者的签字同意;()特殊类型竞赛取得的成果需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有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毕业前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和检验,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其他环节所不能替代的。
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管理1.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指导,讨论通过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2.教务处做为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拟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总结;(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审核、奖励和编辑出版优秀毕业论文集等工作。
3. 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批准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2)审核指导教师的资格;(3)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4)协调解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与联系就业的矛盾;(5)批准专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6)学院审核答辩成绩;(7)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总结。
4.专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2)安排指导教师;(3)确定工作的具体进度;(4)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6)收集、整理、汇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资料并存档。
三、总体进度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选题、写作或设计、答辩等三个阶段。
2、原则上在第七学期开学初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定题;期中完成开题;期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答辩。
个别特殊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安排需要调整的,提前一个学期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鼓励学生提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3.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期,各学院应对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后期,教务处将会同有关人员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
5. 各学院应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在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统计表和汇总表及时报教务处。
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1.选题的基本原则(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具有相当程度的综合性和专业知识覆盖面,应当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2)选题力求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也可以选择从实际中提炼出的题目。
(3)从学生实际出发,合理安排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和综合训练要求。
2. 选题的一般要求(1)选题类型可多样化。
选题类型分为论文、设计,也可以是反映学生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与专业相关的优秀毕业创作作品及创作体会等,原则上以论文、设计为主。
自然科学类论文一般可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一般可分为基础研究类、综合研究类、应用研究类;设计一般可分为工程类、装备装置类、产品类、软件类。
特殊专业可采用与专业相关的优秀毕业创作作品及创作体会。
由于各类专业性质不同,选题可有所侧重。
(2)原则上每生一题。
以课题组为单位,可以多人一题,但同题不同文,每名学生必须对总体方案全面了解,并且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
(3)题目难度、份量要适当,使每个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工程设计类课题,要对制图量提出要求,应注意加强使用现代工程设计手段——CAD的内容。
(5)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可以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直接参加答辩。
3.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由指导教师提出,指导教师要填写《延边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核表》。
学生可在公布的题目中自由选题。
专业(教研室)根据学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搭配分组。
题目也可由学生在实习、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行提出,直接填写开题报告,报专业批准。
专业(教研室)应组织有关教师对所有题目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可行性进行审查,由学院批准后,统一向学生公布。
确定题目名单后,在第六学期末或毕业论文(设计)开始的前一周向学生下达。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后两周内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报教务处。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特殊情况需改变题目者,需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 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并承担在研项目的助教、实验师也可以担任;此外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聘请或委托校内研究所、设计院或外单位(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担任指导工作,需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2. 指导人数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8人。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作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时,可以聘任在读的硕士生、博士生作为副指导,可以适当地增加指导学生的数量;指导教师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课题,所指导的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的,也可以适当地增加指导学生的数量。
3.指导工作要求(1)做好指导准备工作题目落实后,指导教师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应尽早通知学生,指导他们在毕业实习(调查)中,收集有关资料,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初步方案。
(2)指导教师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出量化要求,及时填写开题报告,做好开题事宜。
(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指导教师要保证对每位学生现场指导的时间,并对学生进行考勤。
(4)指导教师因公、事、病请假,应征得专业(教研室)主任同意后,委托其他教师临时代为指导。
请假按我校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三周以上者,院(专业)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5)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重视对学生设计思想、设计方法的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严肃、严谨的学习与工作态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独立工作能力;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不同程度的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综合训练;经常检查督促,积极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防止包办代替,放任自流,单纯追求出成果等现象的发生。
(6)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向答辩委员会提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应用价值的评定意见(写出评语)。
(8)为调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积极性,学院要鼓励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认真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并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中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学校在此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指导教师。
六、对学生的要求1. 学生应认真填写《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并在选题结束三周内把开题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
2.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学生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查阅相关文献,文献(中文文献、外文文献)总量不少于10篇。
论文字数:文科一般不低于6000字,理科一般不低于5000字,毕业设计说明书一般不低于8000字,个别专业优秀毕业作品创作体会一般不低于3000字。
3.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学生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
4.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等。
因病、事请假,需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全过程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不计成绩。
擅自离开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5学时计)。
旷课时间超过全过程时间的四分之一者,其成绩为不及格。
5. 严禁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抄袭、代作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涉及抄袭与被抄袭、代作与被代作、弄虚作假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均按不及格处理。
七、答辩和成绩评定1.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前,学院应组织各专业开展预审工作,质量不达标,预审不合格的不能按期答辩,限期1-2个月进行整改。
符合要求后,再申请答辩。
2.答辩前,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并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类型,组成若干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1)专业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主要为专业教师,也可聘请相关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教师以及校外人员参加。
专业答辩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各专业主任担任。
(2)专业答辩委员会根据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设若干个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由不少于三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
原则上答辩小组组长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3. 答辩前,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按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中外文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参考文献、附录、谢辞等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开题报告、图纸等放入毕业论文(设计)袋,并将计算书、实验报告、可执行程序及源程序、翻译稿、文献资料等论文(设计)材料一并送交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设计)须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4.指导教师依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的评分标准,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给出成绩,并在《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材料》上填写评语,评语不少于100字,并将其在学生参加答辩前提交至专业答辩委员会。
5. 指导教师应在答辩前两天将毕业论文(设计)交还学生,并对答辩准备进行指导。
学生按专业答辩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答辩日程进行答辩。
6.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前,应及时向学生正式公布专业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和地点。
学生答辩时,应向专业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取得的成果、研究工作结论、存在问题与建议。
专业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内容为课题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实验结果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