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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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学生培养计划方案

应届大学生培养计划方案

*****科技有限公司《应届大学毕业生培养方案》人力资源科2012年12月20日目录一、培养计划方案说明 (3)二、培养计划方案概况 (3)三、应届大学生具体培养计划 (4)四、附表一《应届生第一阶段培训课程计划安排》 (5)五、附表二《应届生第二阶段培训计划安排》 (6)六、附表三《应届生第三、四阶段培训计划安排》 (6)七、附表四《应届生实习指导人员安排表》……………………………………待定一、应届大学毕业生培养方案说明(以2013年为参考)为确保2012年度应届大学毕业生入司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努力抓好毕业生入司导入工作,更好地帮助他们尽快融入企业,稳定心态,稳步成长,有效开展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公司人才储备力量,行政人事部结合现实情况,特提出2012年度应届毕业生培养计划方案,具体情况如下:二、应届大学毕业生培养方案概况方案主题:应届毕业生培养计划方案;方案目的:(1)使毕业生快速转换角色与心态,适应从校园人到企业人的转变;(2)使毕业生系统了解公司和生产各部门情况,熟悉公司产品知识与工艺流程以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范;(3)帮助毕业生改变观念,调整情绪,解决其工作与生活上的难题;(4)培养毕业生职业意识,规范毕业生职业行为,加强毕业生对管理的深入认知,使毕业生快速成为部门、车间、班组骨干力量和技术核心力量。

培养周期:2013年2月15日至2014年9月(1年6个月)培养对象:应届毕业生共计10人负责部门及人员: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科与各部门车间参与部门:行政人事部(安环科、行政科、人力资源科)、轧钢部(轧钢班、机修车间、电气车间、研发)、物流部(精整车间、酸洗车间、发货车间、质检车间)、采购部(仓库、统计)等。

三、应届大学毕业生具体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二、培养主线:三、培养对象:公司累计招聘应届毕业生,共计10人(具体人员名单参见附件三:《2012届毕业生实习指导人员安排表》)。

四、培训讲师:公司各部门经理、车间/科室负责人、实习指导老师、内部讲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文号】•【施行日期】2017.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2017年1月)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基层作为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创新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大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事业发展。

同时也要看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基层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相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还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

将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更好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

天津市选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

天津市选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

天津市选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要求,我市继续开展选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一、指导思想选调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和十一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养目标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其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同时为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选调生原则上应在基层培养锻炼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

对适合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对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工作,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选拔培养链,每个区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到社区、农村工作,其中有农业的区县今年继续安排选调生到农村培养锻炼工作两年。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一)选调对象、范围选调的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2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以报考。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江苏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成长成才,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渠道(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根据基层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编制政策和编制标准适当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倾斜,为适度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基层单位出现岗位空缺,优先招录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

探索符合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测评办法,对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和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试题可单独命制,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考察聘用。

提高基层机关录用高校毕业生比例,加大招录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一线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作力度。

省、设区市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安排到县以下单位锻炼1年以上。

进一步规范选调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

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加大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城乡社区建设、社会救助、健康养老、社会工作、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环境保护、旅游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基层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因此,加强基层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已成为当前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培养目标。

1. 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基层干部队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一支爱岗敬业、勤政廉洁的基层干部队伍,具有良好的作风和服务意识。

三、培养内容。

1. 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的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2. 业务能力培养,通过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业务水平,掌握基层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培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树立廉洁奉公的形象。

4. 服务意识培养,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培养方式。

1. 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实践锻炼,安排基层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增强基层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岗位轮岗,定期组织基层干部进行岗位轮岗,拓宽视野,增长经验,提高综合素质。

4. 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五、培养保障。

1. 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培养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2. 资金支持,加大对基层干部培养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3. 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培养计划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培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培养计划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

基层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干部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基层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基层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基层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我国基层人才是指在各级基层行政、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卫生等领域中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

基层工作一直是国家现代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基层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我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基础薄弱、能力不足、不愿从事基层工作等。

因此,有必要对基层人才进行培养和提升,为基层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基层人才队伍。

通过项目实施,将持续培养和引进一批基层管理和服务型人才,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和岗位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他们到基层一线服务和发展。

三、项目内容1. 基层人才需求调研通过对基层一线工作单位的需求调研,了解基层人才队伍的实际状况及需求,分析基层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为培训项目的目标制定和课程设置提供依据。

2. 基层人才培养计划编制根据需求调研结果,制定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养课程、师资队伍等。

重点强调提高基层人才的综合素质、岗位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注重实践性和操作性。

3. 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化的基层人才培训团队,包括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和实务积累的专家、学者和实践者,以及具有培训经验和教学水平的教师。

确保授课专业、课程设置合理。

4. 培训课程设计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设计多个方面的培训课程,包括岗位能力提升、管理技能培养、能力和潜力挖掘等。

培训课程内容应贴近基层实际,注重操作性和实践性。

5. 培训实施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层人才培训,既包括课堂授课、案例分析、学习考核等教学环节,又包括实地考察、体验实操、模拟演练等实践环节。

保证培训效果。

6. 评估和考核通过定期的评估和考核,对基层人才培训的效果进行检验和评价。

及时调整和优化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确保培养出的基层人才符合基层实际需求。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4.20•【文号】人社部发[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团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和完善中央有关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各专门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专门项目主要包括: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框架下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部际协调机制。

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研究确定计划、组织报名选聘、安排工作岗位、出台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不变,仍按现有方式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就业工作联席会框架下也要相应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团委等部门组成的部门协调机制,并明确相关职责,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统筹组织实施工作。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公布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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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近日,我省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

在未来十年,我省将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培训、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措施,建立一支基层青年人才队伍。

基层服务的经验也将影响就业、招聘等,比如省级公务员招录,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将成为硬性条件。

基层工作岗位扩容按照方案,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重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引领、能力素质培育、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后备人才等六项子计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青年人才。

在国家基层服务项目中,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每年新增5000个左右的基层岗位。

在三支一扶计划中,按照基层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招募范围和招募岗位,逐步将急需紧缺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水利体系建设、建筑、规划和法律等人才纳入招募范围。

省级基层特定岗位计划将吸纳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帮扶未就业毕业生基层就业。

基层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在能力素质培育方面,从2018年起,我省将率先在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和建筑规划等行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上不少于1年。

基层的业务骨干到上级部门、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每人累计要达到1~2年。

2020年起,农业、林业、水利和建筑规划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的,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对于市级以上机关新录用无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安排到基层锻炼1~2年。

在教育培养方面,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须向基层倾斜,用人单位要为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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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有关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每年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任职、服务和自主创业。

坚持政策引导,注重激励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立足实际,力求实效。

立足基层实际需要,选派基层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把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志在基层干事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到基层服务岗位。

坚持党委、政府宏观引导调控和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搭建有效载体,促使高校毕业生更好地服务基层。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突出农村,突出西部地区,突出基层急需的农技、教育、卫生和村干部等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重点到这些地方和领域服务创业。

要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统筹谋划,分类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统一研究部署,统筹力量推进。

在此基础上,实行项目负责制,由牵头部门为主负责相关项目的指导推进,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三、项目内容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中央组织部为主负责)
计划到XX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大学生村官名额达到30万名,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计划,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

不断改进选聘方式,坚持学生党员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质量。

通过实施政策支持、企业帮扶等措施,帮助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

完善大学生村官岗位目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跟踪培养、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拓宽和完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学习深造等渠道,建立健全期满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

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留村担任村干部,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逐步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二)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教育部为主负责)
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

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鼓励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为基层培养大批优秀教师。

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主负责)
总结第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经验,从XX年开始,部署开展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

连续5年时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3年。

同时,适当扩大实施领域,充实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岗位。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中央为主负责)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计划自XX年起,将赴xq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从7200人扩大到每年10000人,中央财政支持的年度实施规模从15000人扩大到17600人。

同时,做好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严格选拔招募
1、选拔对象:主要是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
生、研究生。

2、招聘名额:各部门根据总体计划和基层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分配招聘名额。

3、选聘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一般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综合能力。

(二)加强岗位培训
1、拓宽培训渠道。

整合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各种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

通过交流互动、专家讲座、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技能培训。

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毕业生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2、充实培训内容。

制定培训规划,根据毕业生的特点、项目的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经营管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等为重点,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在培训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过程中,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和教学能力培养。

3、实行结对帮带。

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选拔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开展结对联系帮带,实行“一
对一”、“面对面”的帮助指导,提高毕业生的能力素质。

(三)实施规范管理
1、明确岗位职责。

各地要结合基层实际和项目定位,进一步明确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

基层组织要针对各项目人员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任务,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

要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脚踏实地、不怕吃苦,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从小事、具体事做起,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锻炼成长。

2、强化考核评价。

指导各级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以及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目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服务基层毕业生的日常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工作。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情况要存入档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

3、搭建交流平台。

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载体,设立信息专栏,创办报刊杂志,搭建服务基层毕业生交流平台。

各级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听取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设立专
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毕业生反映的问题。

组织开展优秀服务基层毕业生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为毕业生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4、提供生活保障。

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关注毕业生的心理健康,保证毕业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现有序流动
各地要把期满流动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重要方面,健全有序流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政策。

对表现优秀、群众认可、成绩突出的,要引导、鼓励其扎根基层、建功立业;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XX〕5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XX〕4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从服务期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和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通过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基层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引导服务期满毕业生通过自主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途径实现有序流动;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予以解聘。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项计划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协调,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保证经费,落实政策。

中央财政加大补贴力度,各地配合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解决毕业生一次性安置、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各项经费问题。

要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3、注重宣传,正面引导。

针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创业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创业有关政策。

注重培养、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总结经验,健全机制。

深入总结大学生村官工作、免费医学生和师范生培养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成功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创新,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形成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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