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分析
浅析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及其解决方式

1 解 决环境 污染 外部性 的 两种方式
在 经济学 中 ,生 产者 的成本 由以下 三部分 组成 :①制
造产品的劳动力成本以及预期价格;②制造产品使用的资 源成本 ;③制造产品或使用产品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的治理 和保护成 本 。在没有 外部 力量 的情 况下 ,企业 的实
际成本一般决定于第一类和一部分的资源成本。只有使用
有关。
而污染水平的测定也具有一定难度,且成本较高 ,时刻保
持 环境税 税率 的最优 化是难 以实 现的 ,也 是不经 济 的。 但 是 ,作 为一种 由政府 颁布 的 、具有 法律效 力 的内部
化模式 ,环境税体系的初始建立和实施成本相对较高 ,对
市 场反应 较为缓 慢 。并 且 由于环境 税本身并 不能 对污 染总 量 进行 控制 ,所 以要 实 现环 境 污染 外部 性 的有 效 内部 化 ,
苏 子 :浅析环境污染外部性 的内部化及其解决方 式 铭
理 论研 讨
浅 析 环 境 污 染 外 部 性 的 内部 化 及 其 解 决 方 式
苏子铭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 ,湖北 武汉
[ 摘
40 6 ) 30 0
要 ]本 文从福 利经 济学 角度 出发 ,将效 率和 可持 续发展 相 结合 ,围绕环 境 污 染外部 性 的 内部 化 的两种 手段 的
1 庇古理论与环境税 . 1
11 庇古理论 -1 .
经济外部性理论 ,或者称为 “ 古理论 ” 庇 ,是 2 0世 纪初 由经济学家马歇尔和庇古提出的。英 国经济学家庇古 在对 外部 性根 源进行 大量 的研究 分析后 提 出 , 过市 场机 通
制 不能解 决外部 性 引起 的边 际私 人成本 和边 际社会成 本相
环境经济外部性的内部化路径比较分析

环境经济外部性的内部化路径比较分析过去片面追求增长效率的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焦点。
在新的世纪,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如何借鉴西方经济理论,结合中国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使环境污染这种消极外部性内部化,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就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环境经济外部性的内部化路径的理论渊源、自身特点及在我国的适用性等问题作一探究。
1.外部性及其产生的原因关于外部性的涵义,有许多学者曾对它作了探讨。
丹尼尔·史普博(Daniel Spulber)将外部性定义为:“某种外部性是指在两个当事人缺乏任何相关的经济交易的情况下,由一个当事人向另一个当事人所提供的物品束。
” [1]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认为:“当个人或厂商的一种行为直接影响到他人,却没有给予支付或得到补偿时,就出现了外部性”,或“未被市场交易所体现的额外成本和额外收益称为外部性”。
按照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的理解,“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当有人被强加了非自愿的成本或利润时,外部性就会产生。
更为精确地说,外部性是一个经济机构对他人福利施加的一种未在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的影响”。
综合上述观点,外部性的涵义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的影响。
这种影响是从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比较而言的。
正外部性(或称外部经济)是指一种经济行为给外部造成的积极影响,使他人减少成本,增加收益。
负外部性(或称外部不经济)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决策者在自己承担的成本之外,带给他人或社会以额外的成本或负担,从而使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现象。
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外部性,主要是生产和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尤其是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
案例3_外部性

第三节 外部性的内在化对策
科斯( Coase) 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 . 科斯(Ronald Coase)提出的一种解决 外部性的方法。 外部性的方法。 科斯定理认为: 在交易成本为零时,只要产权界定清楚, 科斯定理认为: 在交易成本为零时,只要产权界定清楚,不管 认为 这种产权最初归谁所有和如何分配,资源的配置都是有效率的, 这种产权最初归谁所有和如何分配,资源的配置都是有效率的,即 私人可以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外部性问题。 私人可以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外部性问题。 大宝养了一条狗,狗狂叫并干扰了邻居小明。 大宝养了一条狗,狗狂叫并干扰了邻居小明。 如果法律规定小明有要求和平和宁静的权利, 如果法律规定小明有要求和平和宁静的权利 , 大宝可以付钱给小 让他同意自己养狗。 明,让他同意自己养狗。 如果法律规定大宝有养一条爱叫的狗的权利, 如果法律规定大宝有养一条爱叫的狗的权利 , 小明可以付钱给大 宝,让他放弃养狗。 让他放弃养狗。
• 二、正外部性与供给不足 –边际外部收益(marginal external benefit, 边际外部收益( benefit, 边际外部收益 MEB) –社会收益MSB=MPB+MEB 社会收益 –资源配置效率要求: 资源配置效率要求: 资源配置效率要求
MSB=MPB+MEB=MC
价格
MC
最佳
第二节 外部性对效率的影响
• 一、负外部性与供给过剩 –边际外部成本(marginal external cost, 边际外部成本(marginal 边际外部成本 MEC) •指新增单位产品生产所导致的由第 指新增单位产品生产所导致的由第 三方承担的额外成本。 三方承担的额外成本。 –社会成本 MSC=MPC+MEC 社会成本 –资源配置效率要求: 资源配置效率要求: 资源配置效率要求 – MSC=MPC+MEC=MB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问题。
外部性,作为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指的是一个经济主体(个人、公司或政府)的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并未通过市场交易或价格机制得到反映。
在经济法领域,外部性表现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市场经济环境、社会公共利益、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本文将分析经济法制定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
经济法的制定是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其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然而,在制定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集团影响、立法技术限制等因素,可能导致法律法规的制定偏离社会最优状态,产生外部性。
例如,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抑制市场创新,过于宽松的监管则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实施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
经济法的实施需要政府机构的监管和执法,但监管和执法行为本身也可能产生外部性。
例如,监管过度可能导致市场僵化,抑制企业活力;监管不足则可能导致市场失序,损害公共利益。
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行为也可能引发外部性,影响法律的公信力和效果。
本文将研究如何实现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内在化。
外部性内在化是指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将外部性内部化到经济主体的决策过程中,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在经济法领域,实现外部性内在化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提高监管和执法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加强市场主体的自律和责任感等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经济法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外部性,提高法律制度的效率和社会认可度。
二、经济法制定外部性的分析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外部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外部性,又称为外溢效应或外部效应,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并没有通过货币或市场机制反映出来。
在经济法制定过程中,外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制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密切相关。
农业外部性及内部化策略

农业外部性及内部化策略【摘要】农业外部性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影响超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私人成本和收益范围的现象。
这种外部性对经济和社会都会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土地污染、水资源浪费等。
为了内部化农业外部性,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环境保护法规、提供补贴等措施来规范和引导农业生产。
市场机制和私人部门的参与也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重要途径。
内部化农业外部性对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需要政府、私人部门和社会共同努力,未来应加强监管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外部性,内部化策略,经济影响,社会影响,政府角色,政策措施,市场机制,私人部门,可持续发展,未来发展方向,建议。
1. 引言1.1 农业外部性及内部化策略概述农业外部性是指农业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超出了农民和农场本身的范围,波及到周围的环境或其他利益相关者。
这些外部性包括水资源污染、土壤侵蚀、空气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
农业外部性不仅对环境造成影响,也会对经济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增加医疗费用、降低食品质量、减少生物多样性等。
为了解决农业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农业外部性是一种重要的策略。
内部化农业外部性意味着农业生产者应对其产生的外部成本负责,通过采取措施来减少或消除负面影响。
这可以通过环境管理实践、技术创新、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实现。
在内部化农业外部性的过程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府可以通过监管和监督来促使农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同时也可以提供经济激励和补贴来鼓励农民实施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
市场机制和私人部门的参与也可以推动农业外部性的内部化,例如设立绿色认证机制、鼓励企业投资环保技术等。
通过内部化农业外部性,可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资源,改善人类生活质量。
在未来,需要加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推动农业外部性的内部化进程。
2. 正文2.1 农业外部性的种类农业外部性是指农业生产活动对除农户和市场主体以外的其他经济主体或整个社会所产生的效应。
浅析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方式

浅析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方式摘要:摘要:本文以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理论为基础,从其与政府干预的依赖程度强弱、与市场调节的依赖程度强弱两个维度,将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方式划分为四个大类,并逐个分析比较其优点和局限性,最后提出一种较好的内部化方式。
关键词:关键词:环境污染;外部性;内部化一、外部性理论外部性理论是经济学术语。
外部性亦称外部成本、外部效应(Externality)或溢出效应(Spillver Effet)。
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对另一个经济主体产生一种外部影响,而这种外部影响又不能通过市场价格进行买卖,即是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
或者也可以说,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对他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利益,却不必为此支付成本或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由此,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积极的外部影响或称外部经济)和负外部性(消极的外部影响或称外部不经济)。
在解决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上,学者们的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界定与有效消除负外部性上,将污染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就是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所谓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就是使生产者或消费者产生的外部费用,进入它们的生产和消费决策,有它们自己承担或“内部消化”,从而弥补外部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额,以解决环境污染外部性问题。
二、污染外部性内部化的方式有关环境污染外部性内部化的方法或途径的讨论有很多,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更是出现了大量的文献。
通过大量的文献调研与分析,本文以与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依赖程度强弱为标准,将环境污染外部性内部化的方式划分为四个大类:完全依赖于政府的政府效率方式,不需政府干预的完全自由化市场方法——市场效率方式,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全不需要政府和市场的社会准则方式。
1.政府效率方式政府效率方式以政府干预为主,主要包括政府直接管制措施和征收污染税(庇古税)。
政府的直接管制是政府以非市场途径(即法律或规章制度)对环境污染外部性的直接干预、包括命令和控制(and-and-ntrl)。
治理外部性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治理外部性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治理外部性的主要方法包括:
1. 内部化外部性:通过内部化外部性,即强制使外部成本或收益反映在对内部个体的经济决策中。
例如,通过征税或补贴的方式调整价格,使其反映外部成本或收益。
2. 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机制促使个体考虑外部性,并调整行为。
例如,通过引入可交易的排放权或污染许可证系统,可以让企业在考虑外部成本的同时进行污染控制。
3. 国家干预:政府可以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限制或规范有害行为,以减少或消除外部性。
例如,政府可以禁止某些行为,如无序排放污染物,或要求企业使用特定的环境友好技术。
4. 合作和协商:通过合作和协商解决外部性问题,例如企业之间建立环境合作协议,共同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5. 信息披露:通过强制或鼓励企业和个人公开信息,让相关方了解外部性的存在和影响,从而促使他们采取行动以减少外部性。
6. 奖励和惩罚机制: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个体主动减少外部性。
例如,对
环境友好的企业给予奖励,或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处以罚款。
需要根据具体外部性问题的特点,选择和组合适当的方法进行治理。
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分析

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分析提要外部性普遍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中,是伴随着人们的生产和消费而产生的“副作用”,这种“副作用”往往是相关行为者非自愿的结果。
本文通过对某小区用电产生的外部性内部化的分析,主要分析了“庇古税”和“科斯手段”,并对两种方法做了简要的对比,提出了认为较为合理的方法。
一、外部性基本内涵人们的经济活动总是发生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联之中,相互之间的外部经济干扰是必然存在的,形成经济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
据考证,最早对外部性问题进行研究的是剑桥学派的两位奠基者亨利•西奇威克和阿弗里德•马歇尔。
尤其是马歇尔,他在1890年问世的巨著《经济学原理》中首创了“外部经济”和“内部经济”这一对概念。
自马歇尔之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庇古出版了《福利经济学》一书,补充了“外部不经济”和“内部不经济”这一对概念。
对外部性的认识有许多种: 1、“个人收益或成本与社会收益或成本之间的差异,意味着有第三方或者更多方在没有他们许可的情况下获得或者承受一些收益或者成本,这就是外部性。
” 2、“当一个或者一些人没有全部承担他的行动引起的成本或者收益时,反过来说,只要有人承担了他人的行为引起的成本或者收益时,就存在着外部性。
” 总的来说,外部性是指“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附带影响”,“这种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使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
” 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就是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负外部性就是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
在福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看来,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当。
因为,在正外部性的条件下,经济主体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但社会从私人经济活动中所得到的额外利益,并未通过一定的手段或途径转移到该经济主体手中,这使该经济主体不会增加生产或消费。
在此情况下,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该经济主体对资源的使用不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分析提要外部性普遍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中,是伴随着人们的生产和消费而产生的“副作用”,这种“副作用”往往是相关行为者非自愿的结果。
本文通过对某小区用电产生的外部性内部化的分析,主要分析了“庇古税”和“科斯手段”,并对两种方法做了简要的对比,提出了认为较为合理的方法。
一、外部性基本内涵人们的经济活动总是发生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联之中,相互之间的外部经济干扰是必然存在的,形成经济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
据考证,最早对外部性问题进行研究的是剑桥学派的两位奠基者亨利·西奇威克和阿弗里德·马歇尔。
尤其是马歇尔,他在1890年问世的巨著《经济学原理》中首创了“外部经济”和“内部经济”这一对概念。
自马歇尔之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庇古出版了《福利经济学》一书,补充了“外部不经济”和“内部不经济”这一对概念。
对外部性的认识有许多种:1、“个人收益或成本与社会收益或成本之间的差异,意味着有第三方或者更多方在没有他们许可的情况下获得或者承受一些收益或者成本,这就是外部性。
”2、”当一个或者一些人没有全部承担他的行动引起的成本或者收益时,反过来说,只要有人承担了他人的行为引起的成本或者收益时,就存在着外部性。
”总的来说,外部性是指“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附带影响”,“这种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使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
”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就是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负外部性就是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
在福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看来,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当。
因为,在正外部性的条件下,经济主体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但社会从私人经济活动中所得到的额外利益,并未通过一定的手段或途径转移到该经济主体手中,这使该经济主体不会增加生产或消费。
在此情况下,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该经济主体对资源的使用不足。
同样,在负外部性的条件下,经济主体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该经济主体也并不承担超过私人成本的那部分成本,因而该经济主体的生产量或消费量就超过了社会所能接受的最佳数量。
此时,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该企业对该社会资源的使用就过量了。
总之,外部性的存在,使得社会资源使用不当;正外部性时,资源使用不足;负外部性时,资源使用过量,这就使资源的配置达不到帕累托最优,影响了社会的福利水平。
即当存在“外部经济性”时,行为主体没有因为其产生的外部利益而得到报酬,受影响者也没有因得到外部利益而支付报酬;当存在“外部不经济性”时,行为主体也没有因其行为所产生的外部不利影响而支付报酬,受影响者也没有因受到损害而得到报酬,无偿损害,无偿受益。
外部性的存在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低效率。
外部效应的存在,表明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的不一致性。
1、环境中的外部性容易导致社会资源被过度使用。
任何经济活动都企图追求效益最大而成本最小,在不合理经济活动中对资源的破坏和环境污染就是因为把这种外部成本转嫁给了社会大众,从而使该经济活动的私人总效益大于私人总成本,这时达到的均衡就是边际私人效益(MPB)等于边际私人成本(MPC),使私人获利最大,但这时却不能使社会福利(社会收益)最大,因为社会效益最大的基本条件是边际社会收益(MSB)等于边际社会成本(MSC)。
其结果就是企业产品售价低,市场扩大,利润增加,从而使较多的社会资源被分配到该产品的生产,这一部分社会资源将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
2、“负的外部性”产生的经济后果就是市场无效率。
因为负的外部性的存在导致当事人对其他经济主体所造成的损失没有反映在其私人成本之中,并最终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来。
在市场经济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当事人进行私人最优决策是基于私人成本与私人收益的比较,在存在负的外部性的情况下,私人边际成本(MPC)小于社会边际成本(MSC),两者的差额表现为边际外部成本(MEC),因而对企业和个人是最优的不一定就是社会的最优决策,它往往导致价格偏低,产量过多。
由此可见,只要存在负的外部性,资源配置就是扭曲的,市场机制就不能完全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其直接的经济后果就是市场无效率。
3、负的外部性不仅使完全竞争市场失去效率,使资源配置偏离了帕累托最优,而且加剧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其内在经济机制是由于实施者可以将应由自身承担的私人成本转嫁为外部成本,并由全社会共同分担,从而自身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这种内在经济机制使得我国负的外部性问题循环累积地增加,使环境和资源问题愈演愈烈。
因此,必须从经济利益机制上遏制住加剧环境损害和自然资源短缺的这类明显的负外部性问题。
也就是说,必须使得负的外部性内在化。
负外部性的存在造成了环境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与不公平,这促使人们设计制度、规则来校正这种外部性,使外部效应内部化。
二、外部性内在化方法的分析我们以一个小区为例,将小区中的人群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经常或连续的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以提高自己的效用水平;而另一部分人群不需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前提是使用大功率电器会引起电线短路,造成停电(意料之外),使家用电器等受到不必要的损失,以及给人精神上也造成突然的伤害,不得不停止正在做的事情和中断思维。
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时间越长,短路的几率就越大;假设小区中使用同一条线路,由于一家违规用电引起的短路造成外部性。
而突然的停电会中断自己的活动、会使电器受到不必要的损害,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庇古的税收政策。
在运用私人交易办法解决共享资源利用问题时,隐含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假设,即是产权必须得到明确的界定且交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由于可能存在的市场失灵,这为政府在共享资源管制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条件。
通过政府对共享资源利用的管制,尽量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保持一致,使外部性内部化。
在共享资源管理中常用的政府管制手段主要是直接控制、收取税费和实行许可证制度。
在这里主要是介绍庇古税的一般定义,它对于我们的小区电力资源合理利用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考。
庇古指出,外部效应问题是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缺陷,如果政府始终恪守传统的“守夜人”职责,它将始终构成市场有效运行的一种威胁。
庇古建议:为了实现帕雷托最优结果,国家必须越出传统上规定边界,利用国家拥有的征税权力,对那些制造外部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征收一个相当于私人与社会边际成本差额的税收或给予同等数量的补贴,具体视外部效应的性质(有利还是有害)而定,使企业和个人自动地按照效率标准提供最优产量。
借助于国家的干预,市场秩序又得以重建。
庇古认为靠征收营业税把外部经济性内在化,并贴补那些很少享受到外部经济正效应的企业和个人,带给他们一定的外来价值。
在我们今天的这个模型中,我们只是对喜欢用大功率电器的一部分居民进行成本效用的分析。
假设:小区为了遏制这些居民使用大功率电器采用了管制手段——提高电价。
MCO——原来的边际成本曲线MC1——提高电价后的边际成本曲线MU——使用电器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原来的MCO与MU有个交点E,在此交点居民的MC0=MU用电量达到经济上的最优,居民不会再扩大用电量,因为那样做会使得其所付出的成本大于其收益即所享受到的效用,可见在E点所决定的用电量为X2;提高电价后MC0曲线的斜率会变大——可以理解为增加使用一单位的电花费的边际成本增加了,故新曲线记为MC1,新曲线与MU的也有一交点记为B,在此交点MC1=MU,也达到了用电量经济上的最优,其相对应的用电量为X1;很明显可以得到X1<X2,即在实行用电管制后居民用电量下降:(图1)2、科斯的产权交易。
在60年代之前,经济理论基本上是因袭庇古的传统,认为在处理外部性问题上应该引入政府的干预力量,外部性产生者要么被课税要么给予补贴。
这一传统被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科斯于1960年发表的一篇重要论文《社会成本问题》所打破。
科斯指出: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所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
在科斯看来,外部性完全可以由私人合约得到解决,亦即基于自愿交易的私人合约行为对市场运转有着自我修正的效能。
在科斯看来,只要产权界定清晰,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在不论谁拥有产权,资源的配置都是有效率的。
在本例中,首先假定使用大功率用户有用电器的权利。
这样,双方谈判的起点是b点,因为用电器者拥有产权,双方向f点移动。
由于向f移动受害者损失的减少将大于用电器者效用的减少,受害者可以给用电器者一个小于flmb大于fnb的补偿或贿赂,使使用电器者少用大功率电器,一直移动到e点。
如果受害者拥有产权,并且希望完全不受断电的影响。
双方谈判的起点为原点,双方向g点移动,用电器者将得到ahgo的效用,受害者将付出opg的成本,由于ahgo大于opg,用电器者可以付给受害者大于opg小于ahgo的费用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双方都能受益,一直移动到e点。
到达e点后若继续右移,由于用电器者的效用小于受害者的损失,不可能继续向受害者提供补偿,谈判的基础由此消失。
可见,无论最初产权是如何界定的,当交易费用为零时,资源配置的效率是相同的。
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三、两种方法的比较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税收和协商都是为了使外部效应实现内部化。
都允许经济当事人为了实现目标通过成本收益比较选择一种最佳方案。
而在当前经济条件下,对污染“征税”更具有可行性,因为,“自愿协商”尚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第一,一些资源属于公共财产,像生态、电力等,不可能做到明确产权或界定产权的成本极高。
由于公共财产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和非排他性,其使用权名义上属于公众,实际上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公共财产而无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或缴纳相应费用。
举例来说,假定政府采用明确产权的办法来试图消除空气污染导致的外部性,即规定任何人只能污染属于他个人的那一份空气,这样做的结果是:明确产权所必需的监督和强制执行成本,不仅大大高于空气污染造成的损失,而且可能高得达到人类社会无法承受的地步,这样,自愿协商也就失去了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可以介入市场机制,使损害者将其活动的社会成本考虑进来,纳入到其私人成本中去,即内部化。
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就是征税(庇古税),因为政府可通过对外部不经济行为征税,例如对生产中出现的污染行为征税、对消费行为征税、对消费产生的垃圾征税等,使损害者自行负担损害成本,从而使外部性成本(社会成本)内在化,即通过使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使个人面临真实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从而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第二,科斯理论没有考虑代际之间的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