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3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3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商铺的管理,维护小区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小区商铺指的是在小区内经营的各类商业性质的店铺,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的经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第四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经济原则,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尊重社区居民的合理需求,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二章商铺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店铺的整洁,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扩大经营范围等。

第七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商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协助社区居民进行安全防范,配合警方和社区居民开展治安巡逻、安保工作。

第九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健身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商铺租赁和管理第十条小区商铺的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支付方式、退还押金、装修责任等内容,并签署双方协议。

第十一条小区商铺的装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缴纳租金。

第十三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商铺管理会议,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退还押金时间和方式,及时退还押金。

第四章违规处罚和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如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t1. 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t2. 擅自改变商铺用途;\t3. 未经许可进行装修;\t4. 未按期缴纳租金;\t5. 违反商品质量和服务承诺;\t6. 违反卫生安全规定;\t7.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t8.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小区店铺管理制度

小区店铺管理制度

小区店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内店铺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内的良好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区内的店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零售、服务类等,所有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的店铺经营者,包括业主自行经营的店铺和租户经营的店铺。

第四条小区的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五条小区的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小区业委会的管理,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小区的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七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环保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乱倒垃圾。

第八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应该自觉接受居民的监督,积极响应居民的合理要求。

第九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爱护小区环境,不得随意涂鸦、破坏小区公共设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十条小区店铺的经营许可由业委会负责审核颁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经业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小区店铺的经营许可有效期为一年,经过年审合格后可获得续期。

第十二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必须在店铺门口张贴有效的许可证明,以便随时查验。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十三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营业时间,不得私自延长营业时间,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业委会。

第十四条小区店铺经营者不得向他人散发传单,不得在小区内张贴广告,不得在店铺门口吸烟。

第十五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保持店铺环境清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不得存在异味。

第十六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接受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问题,对于投诉严重的店铺,业委会有权停止其经营许可。

第十七条小区店铺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采取欺诈手段获取利益。

第十八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第十九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得贩卖过期食品或药品。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小区店铺经营者必须保证店铺内的消防安全,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提高小区商业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的招商经营、租赁、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城市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小区商铺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违纪等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使用,应当与赠送业主的用途相符,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六条经营商铺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税务调查。

第二章商铺的招商经营管理第七条商铺的招商经营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八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严格遵守上级政府制定的招商规定,不得擅自引进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

第九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根据小区整体规划,确保业态合理、互补发展,并由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需求,并按照此需求进行评审和招商。

第十一条商铺的经营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签约入驻。

第十二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商铺的租赁管理第十三条商铺的租赁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五条商铺的租金由商铺管理办公室与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第十六条商铺的租赁期间,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时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转让商铺,否则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空商铺,交还给商铺管理办公室。

第四章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九条商铺的经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定期向商铺管理办公室报备经营情况。

小区商业门店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商业门店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商业门店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商业门店的管理,维护小区的商业秩序,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小区商业门店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商业门店,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零售、服务等行业。

第三条本小区商业门店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商家应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确保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第四条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商业门店进行日常管理,并依据本管理制度对商家进行监督和处罚。

二、门店经营规范第五条商业门店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经营非法商品和服务,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第六条商业门店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辨识。

第七条商业门店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商业门店应按照小区规定的时间经营,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经营时间,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九条商业门店产生的垃圾必须按照小区规定进行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影响小区环境。

第十条商业门店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商家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商家应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二条商家应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第十三条商家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相关费用,如有逾期,应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商家不得在门店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物业管理部门职责第十五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商业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业门店进行检查,确保商家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业门店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小区商铺的安全运营,维护业主和商户的合法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商铺安全。

2. 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商铺安全管理工作,对商铺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商铺消防安全管理(1)商铺内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违规使用明火、电热设备。

(2)商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商铺内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商户应定期对商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商铺用电安全管理(1)商铺内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安装,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操作。

(2)商铺内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器产品。

(3)商户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 商铺食品安全管理(1)商铺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商铺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商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4. 商铺环境卫生管理(1)商铺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墙面、设施清洁。

(2)商铺应设置垃圾桶,并确保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商铺应按照规定处理污水、废气等,不得污染环境。

四、安全检查与监督1. 小区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商户整改。

2. 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商铺安全检查记录,对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3. 商户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小区安全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给予适当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区门市管理制度

小区门市管理制度

小区门市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门市秩序,促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门市(包括商铺、便利店、餐饮店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区门市管理工作应遵循“服务、管理、规范”的原则,为业主、居民提供方便、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

第四条小区门市的管理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管理措施由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

第五条所有门市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六条门市经营者应遵守门市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相关经营管理制度,维护门市秩序。

第七条门市经营者应遵循“自愿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原则,自觉维护小区门市形象。

第八条门市经营者不得随意更改门市结构、门面装修,如有必要变更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公司审批。

第九条门市经营者应保持门市周围环境卫生,定期清洁门面、清理垃圾,确保门市周围环境整洁。

第十条门市经营者应合理摆放商品,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门市经营者应定期对门市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门市经营者应对店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店员身体健康,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门市经营者应加强对店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门市经营者应定期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门市管理费,确保小区门市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门市经营者应积极参与小区各项活动,为小区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六条门市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积极报警。

第十七条门市经营者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门市管理工作。

第二章门市经营第十八条门市经营者需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门市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象经营。

第二十条门市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产品标价,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第二十一条门市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商品。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管理制度小区商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促进小区商铺的良性发展,保证物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合规经营。

二、范围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铺,商户、物业公司和业主。

三、制度制定程序该制度由物业公司制定,并经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四、制度内容1. 商铺经营管理规定1.1 商铺的使用权为业主所有,商铺内部装修、打烊时间、商品经营范围等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经批准。

1.2 商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火、防盗、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1.3 商家要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垃圾,保持商铺外部环境卫生和公共区域的整洁。

1.4 商家应根据规定缴纳物业、环卫费用等,保持与业主及小区物业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

2. 商户职责2.1 商户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相关手续。

2.2 商户应定期进行商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保证商铺安全。

2.3 商户应自觉遵守劳动法规,合法用工,保障员工权益。

3. 物业公司职责3.1 物业公司要定期检查商铺经营状况,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知商家整改。

3.2 物业公司要对商铺进行安全、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安全。

3.3 物业公司要对商家的费用缴纳情况进行监管,并及时催缴欠费。

4. 业主职责4.1 业主应支持物业公司加强对商铺经营的管理,积极举报商铺违反规定的行为。

4.2 业主应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在商铺周围保持整洁。

4.3 业主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商铺经营的黑色利益链。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

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报警或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其他事项小区商铺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经营管理事项。

如商铺经营跨越物业公司管理的范围,需进行额外管理协调。

万科商铺临时管理规定(3篇)

万科商铺临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万科商铺的管理,保障商铺业主、租户及物业管理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万科商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万科所有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赁、使用、维护、维修等方面。

第三条万科商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2. 保障业主、租户和物业管理方的合法权益;3. 维护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4. 注重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商铺租赁第四条商铺租赁应遵循以下规定:1. 商铺租赁前,万科应向租户提供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租户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符合商铺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 租户应按约定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4. 租赁期限届满,租户应提前一个月向万科提出续租申请,经万科同意后方可续租。

第三章商铺使用第五条商铺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租户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

2. 租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商铺安全、卫生、环保。

3. 租户应保持商铺内外环境整洁,不得乱堆乱放物品,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扩建。

4. 租户应爱护商铺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四章商铺维护与维修第六条商铺维护与维修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万科负责商铺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整洁、美观。

2. 租户负责商铺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确保商铺设施的正常使用。

3. 万科应及时修复因公共设施故障导致的商铺损坏,如因维修需要暂停商铺使用,应提前通知租户。

4. 租户应积极配合万科进行商铺维修,不得擅自拆除、改装商铺设施。

第五章公共秩序第七条公共秩序应遵循以下规定:1. 商铺内禁止吸烟、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

2. 商铺内禁止喧哗、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设施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1、商铺经营者应守法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2、严格按照商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约定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扩展经营区域。

3、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可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4、如商铺业主将商铺出租、转让,须将出租、转让事项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业主有责任监督商铺使用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商铺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商铺的排污、排烟、噪音、灯光、垃圾处理等应符合环保标准,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用)户的正常生活或经营,不损害其他住(用)户的合法权益。

如招致其他住(用)户投诉,商铺经营者应按要求配合整改。

6、商铺应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以不影响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正常休息、生活为度,发生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投诉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沟通工作。

7、任何时候(包括周末、节假日)均不得占用走廊、过道、广场等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摆放物品(包括货物、桌椅及可移动招牌等。

8、商铺业主悬挂店招或广告如需使用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只能基于其合理需要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部分进行合理使用,不随意悬挂招
牌。

悬挂招牌及位置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并符合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的形状、内容和款式等,不可影响本物业整体外观,不能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9、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门前三包”等管理要求,保持商铺周围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处理。

10、不准在公共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烧香烛。

11、不得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施从事经营活动。

12、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商铺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进行派发名片、宣传资料等宣传或经营活动。

13、商铺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区域,送货人员须经订货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

14、商铺装修须提前将装修项目、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管理法规及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15、为保持本物业整体美观,商铺招牌的规格、款式、悬挂位置、材质等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16、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的书面同意,不得在商铺外任何位置张贴、悬挂或安装任何类型的广告牌或宣传品。

17、遵守国家及地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规,依法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对雇请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18、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19、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非火警情况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不损坏铺内任何消防设施。

20、承诺遵守以下规定,并对商铺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反以下规定所造
成的后果负责:
A、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B、不可擅自动用消防水源;
C、不得占用、遮挡、堵塞消火栓;
D不可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E、不能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F、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
G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H不能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
I 、动火作业应事先报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批。

21、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按指定位置停放,运送货物的车辆应在指定位置装卸。

22、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关闭商铺水、电、气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23、商户从业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物业区域相关管理规定,不
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从事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
法犯罪活动
24、当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因商铺从业人员或其供方人员、
商铺客户等原因遭到破坏或可能导致混乱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有害行为的发生或禁止相关人员进入,情况严重时可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

2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自行或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商铺的消防安全、经营范围、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限期整改或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6、商铺业主或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
缴的水电费等,否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采取催缴措施并收取违约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