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新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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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和合规性

食品安全和合规性 依靠高性能称重与检测 食品监管指南 》 《

《食品监管指南》 2

目录 目 录 第 1 章食品安全与质量 – 认证趋势06 第 2 章符合食品标准法规要求和过程优化的可追溯性14 第 3 章通过基于流程的配方管理提高产量20 第 4 章食品安全性 – 食品零售行业生鲜产品26 第 5 章包装质量控制 – 净含量控制34 第 6 章在线自动检重 – 关键技术的功能40 第 7 章视觉检测 – 推动质量与过程安全46 第 8 章异物检测 – 金属52 第 9 章异物检测 – X 射线检测58 第 10 章按卫生要求设计的食品行业用秤 – 减少污染并提高利润64 第11 章清洁生产设备的七大考虑因素70 第 12 章在法规监管环境下进行高效质量管理76 第 13 章满足法定度量衡标准84 第 14 章利用合规分析仪器达到指定的食品属性 92 第 15 章水份测定仪日常性能测试98 第 16 章本安型解决方案 – 在防爆区进行精确称重104 3 METTLER TOLEDO ? 06/2017 – 食品监管指南

4 METTLER TOLEDO ? 06/2017 – 食品监管指南 食品生产商正面临着如何提供高质量产品并符合国家法律和全球食品安全与质量标准方面的挑战。除了现有的质量标准(例如 ISO9001、GMP、GMP 或 FDA 的《食品安全现代法案》(FSMA))外,食品生产商和零售商根据特定食品、GFSI 接受的标准获得认证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 GFSI 是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基准,目的是实现认证标准化并取消多项审计工作。 2016 年,以下经过 GFSI 认证的标准被列为全球最常用标准。- BRC 全球标准- FSSC 22000 - IFS 国际特定标准- SQF 标准 本扩展和更新后的《食品安全指南》第二版提供符合全球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而不影响生产效率的指南。 该《指南》共涵盖 16 个方面,其中称重设备、异物检测或质量控制解决方案对于符合规定并实现高效至关重要。 本指南确保您的产品到达客户时,正如它们被要求的那样 —不多、不少、正确、完整和安全,并且内部和外部均如此。 消费者希望获得高质量的安全食品。 然而,保持高效的食品质量控制系统以满足所有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标准具有挑战性。 本指南提供 16 个不同方面的专门知识,其中称重和异物控制有助于确保您的产品合规,并获得您的客户所需要的安全性和质量。 准备提高安全性确保食品高质量 食品监管指南》 《

食品安全监测的标准

目前,我国已制定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中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指标进行了规定。其中,《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限量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对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类、调味品、饮料、食用菌、肉类、蛋类等12大类38种农药进行了限量规定,涉及3650项农药限量指标。《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了水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将类、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特殊膳食用食品10大类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赭曲霉毒素A 及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指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了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 那么,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下面由拜恩检测的工程师具体介绍: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标准,应当包括八项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适当添加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满足人们对食品品质的新需求。但如果滥用食品添加剂,则会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我国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90-2012),规定了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每个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等内容,同时还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食品生产者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制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食品用香精》(GB 30616 - 2014)、《硬脂酸钾》(GB 31623-2014)等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规格标准。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对营养成分有特殊的需要,各种营养成分必须科学搭配,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足,多了也可能引起营养过剩,甚至中毒,因此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既要满足特定人群的营养需求,又要保证食用安全。我国已经制定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等特殊膳食用食品安全标准。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知识测试题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知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类农药不是农药速测卡的常检农药种类? A、有机磷 B、有机氯 C、氨基甲酸酯 2、试剂保管时应注意以下因素? A、高温热源 B、潮湿 C、阳光照射 D、密封 E、以上都是 3、具有很好的漂白、抗氧化和防腐等作用,还能掩盖发霉的蜜栈半成品、银耳和虾仁等霉斑。 A、二氧化硫 B、二氧化碳 C、硫化氢 4、酱腌菜由于腌制、储存或加工不当,会含有高浓度的。 A、亚硝酸盐 B、硝酸盐 C、亚硫酸盐 5、甲醛检测时,以下食品应作为最重点的检测与监管对象? A、水发品、血制品 B、鲜香菇 C、干香菇 D、豆制品; 6、硫磺燃烧时可产生气体,可使食品表面颜色显得白亮,鲜艳,有漂白和保鲜食品作用。 A、二氧化碳 B、二氧化硫 C、硫化氢 7、以下样品浸泡液不需再处理就可直接用于检测? A、有明显可见色泽 B、混浊或有悬浮物; C、澄清透明 D、以上都不是。 8、下列物质中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是。 A、甲醛 B、二氧化硫 C、硼砂 D、吊白块 9、食品加工添加吊白块是利用其分解产生的具有增加食品弹性,亚硫酸盐有漂白食品的作用。 A、甲醛 B、二氧化硫 C、亚硫酸盐 10、以下食品用工业双氧水处理后,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 A、干果类; B、干制水产; C、病死禽畜肉; D、牛奶 11、鱼丸、肉丸比较可能还有的含有的有毒物质是。 A、甲醛 B、二氧化硫 C、硼砂 D、亚硝酸盐 12、国家标准肉肠的亚硝酸盐含量为≤ mg/kg。 A、30 B、70 C、10 D、50 13、食品检测采样时,根据样品作用可以分为试验样品、复验样品、。 A、原始样品 B、平均样品 C、保留样品 14、仪器快速检测西式火腿样品的亚硝酸盐含量为98mg/kg时,适宜的处理方法为。

食品安全检测

食品安全检测 实验项目: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一、实验目的和要求 1(了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方法。 2(掌握检测的原理及流程。 3(根据国家食品检测标准,对食品样品中的浓度指标含量进行检测,看是否超标,给出结论。 二、实验原理 被检食品与检测夜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特异反应,反应后生成不同颜色深度的产物,这些产物对不同波长可见光会产生有选择性吸收,通过颜色深浅即吸光高低反应样品中该指标成分的浓度。因此检测的吸光度值经仪器内置的标准曲线软件自动计算可得出样品中该指标成分的准确浓度及是否超标的结果。 三、仪器和试剂 1.仪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微型电子秤、移液枪、量筒、比色皿、样品杯、剪刀、药勺。 2.试剂:测试液 四、实验步骤 1(开机/关机 开机:接通电源,仪器有蜂鸣声并显示开机画面,仪器自检(约需5秒)结束后按任意键,仪器进入待检测状态。关机:请确认取出所有比色皿,将电源按到“?”的位置。调零与检测 调零:在检测状态下调零。在相应比色孔中放入相应对照液,将光标移至对应项目,按“调零”键,屏幕显示调零完成,表示完成本项目的调零。 2(检测流程

亚硝酸盐 取10 g左右样品剪碎混合后,称取2 g于样品杯中,加入18 mL去离子水,放置10-15分钟,其间振荡数次,得到样品处理液; 在干净比色皿中加入2 mL去离子水,以及样品处理液0.5 mL,然后加入3滴绿盖检测液,混匀,放入相应通道调零; 调零后取出,加3滴蓝盖检测液B,摇匀;静置3分钟后,震荡混匀,放入仪器相应的通道中检测。 各食品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限量标准及依据 样品名称样品含量mg/kg 限量标准mg/kg 限量标准依据 GB 2714-2003 酱腌菜 腊肠 GB 2760-2011 香肠 二氧化硫 取20 g左右样品剪碎混合后,称取2 g于样品杯中,加入18 mL去离子水,放置10-15分钟,提取过程尽量不要振荡,得到样品处理液; 在比色皿中加入2 mL去离子水,以及样品处理液0.5 mL,然后加入3滴绿盖检测液,混匀后放入相应通道调零; 调零后取出,再加入3滴蓝盖检测液,摇匀; 静置5分钟后,震荡混匀,放入仪器相应的通道中检测。 各食品中二氧化硫限量标准及依据 样品名称样品含量mg/kg 限量标准mg/kg 限量标准依据 啤酒 蘑菇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这是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新举措,强调加强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两会代表、委员以及专家认为,目前已有的监管措施和法规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很多监管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未来应该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监管力度。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食品安全问题要下决心进一步规范,加大监管,建立一个可追溯的链条;同时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双管齐下,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食品安全的内容表明了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月召开的第3次全体会议明确,今年将从8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此前对食品安全犯罪也做了新的规定,加大了食品安全作假以及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打击力度,都说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方面更加重视。 "尤其应强调地方政府在食品监管方面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全国人

大代表、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陈立昶指出,"从目前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问题,这些问题食品主要瞄准了农村市场和欠发达地区。其主要原因就是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能力有限,难以全方位监测。" 目前,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众多、规模化程度不高。据调查,全国共有10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近七成是10人以下的小作坊,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仅3.7万家,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与食品生产企业小、散、多相比,我国农业生产则更为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尤其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更难控制。 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往往是地方政府监管不力。从"田间"到"餐桌",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监管部门,但在实践中,常存在各部门间责任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专家指出,针对监管混乱和监管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各地方政府首先要强化地方监督力度,明确责任,从源头抓起。 --食品安全监管尚存三大难题 陈立昶介绍,目前国家严控食品安全事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地方监管实践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造成地方政府监管不力。 综合代表和委员的意见,食品监管在地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

(完整版)食品检验标准

蔬菜类验收标准 一、抽样方法: 1.1、以同种类,同等级,同批次为一个验收单位,每3吨抽取2袋,每增加3吨多抽3袋,不足3吨也抽取2袋,散装料按菜类取样方法进行。 1.2、体积小的水果、蔬菜;将多量样品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混合分样,直到所需数量(不得少于500g); 1.3、体积大一些的水果、蔬菜;多个单独样品取样,以消除样品之间的差异,取样方法是有一个样品的对面,各切下一角(纵切),以减少内部之差异; 1.4、体积蓬松型蔬菜;有多个样品取样(一筐、一捆),分别抽取一定数量,所取总量应在3000g以上; 二、检验标准: 2.1、青刀豆检验标准: 品质要求:品质鲜嫩,色泽鲜绿,无明显鼓豆,无虫口病斑及冻伤,无腐败及杂质,漂烫后无豆腥味,长度要求在10-12cm之间。 2.2、胡萝卜检验标准: 品种:红色; 规格:品质鲜嫩无泥沙,无虫口病斑,表皮完整,不得多处破损,无腐烂及冻伤,具体尺寸随工艺要求而定。 2.3、元葱检验标准: 新鲜无碰伤,无腐败及冻伤,无发芽,具体尺寸随工艺要求而定。 2.4、山芋检验标准: 直径在4.5-6cm以上,切面洁白有粘液,无腐烂,形态要直,无弯曲,不带沟槽。 2.5、大头菜检验标准: 叶片新鲜,无病虫斑,根部无腐烂,叶片白色、黄色、绿色皆可,车间使用以绿色为主。2.6、牛蒡(丝)检验标准: 品质新鲜,切面洁白,无黑变,无空心,表面不破损,无病虫斑,牛蒡丝解冻后无发黑较碎现象。 2.7、香菇的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破损、无腐烂现象,色泽程黑色,水份要适宜,直径达到5.8-6.8cm,香菇不能有积压现象,不能有畸形菇,无异物。 2.8、莲藕的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破损、无腐烂现象,无黑泥现象,色泽程白色,水分要适宜,直径达到5.5-6.5cm,柠檬酸加入要适量,必须保证莲藕中无酸味。 2.9、姜的检验标准: 鲜嫩、无腐烂、无千裂皱皮、无破损现象,程浅黄色,泥沙少许。 2.10、大葱检验标准: 鲜嫩、无腐烂、无千裂皱皮、无枯叶现象,有大葱固有气味。 2.11、大蒜检验标准: 蒜瓣新鲜完整不破皮,无腐烂发芽等现象。 2.12、紫苏叶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破损现象,无腐烂、无枯(黄)叶。 2.13、茼蒿检验标准: 鲜度良好,无腐烂,无枯叶,茎部不可太长且不可无叶。 2.14、青豌豆检验标准: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汇总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汇总 快速检测技术广泛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临床检验、检验检疫、毒品检验等公共领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指对食品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 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害污染物 1.农药、化肥:有机磷,有机氯,硝酸盐 2.兽药:兴奋剂,镇静剂,抗生素 3.重金属离子:镉,铅,汞,铬,砷,钼 4.生物毒素:黄曲霉毒素,呕吐毒素,肉毒素 5.致病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葡萄球菌等 快速检测含义 包括样品制备在内,能够在短时间内出据检测结果的行为称之为快速检测。三方面体现: (1)实验准备要简化 (2)样品经简单前处理后即可测试,后采用先进快速的样品处理方式 (3)分析方法简单,快速,准确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类 按分析地点: 现场快速检测,实验室快速检测 按定性定量: 定性快速筛选检验,半定量检验,全量检验 农药残留检测方法 (一)生物法 1.生物化学测定法(酶抑制率法,速测卡法) 2.分子生物学方法(如:ELISA) 3.活体生物测定法(发光细菌,大型水藻,家蝇) 4.生物传感器法

生物传感器在食品分析中的应用: (1)食品成分分析 (2)食品添加剂的分析 (3)农药和抗生素残留量分析 (4)微生物和生物毒素的检验 (5)食品限度的检验 (二)化学方法酶抑制法酶联免疫检测法 蔬菜中硝酸盐含量的快速测定 将NO3-还原N02-后,芳香胺与亚硝酸根离子发生重氮化反应,生成重氮盐,重氮盐再与芳香族化合物发生偶联反应,生成一种红颜色偶氮化合物(偶氮染料),其颜色强度与硝酸盐含量呈正比,通过试纸由无色变为红色,变色的试纸放入基于光学传感器原理的硝酸盐检测仪中比色测定硝酸盐含量。仪器与材料:硝酸盐试纸. 快速测定仪 硝酸盐速测管 适用范围:乳品、饮用水、蔬菜等食物中硝酸盐的快速检测。 方法原理:按照国标GB/T5009. 33盐酸蔡乙二胺显色原理,在格林试剂中加入硝酸盐转化剂,并将其做成速测管,速测管中的试剂可将N03-还原为N02-后,再与芳香胺(氨基苯磺酸) 发生重氮反应,生成重氮盐,重氮盐再与芳香族化合物( A-祭胺)发生偶联反应,生成红色偶氮化合物(又叫偶氮染料),颜色深浅与硝酸盐含量成正比,与标准色卡比对,确定硝酸盐含量. 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微生物法检测 检测管中的培养基预先接种了嗜热脂肪芽孢杆菌,并含有细菌生长所需的营养以及pH指示剂。只需加入100ul样品于检测管中。 将含有样品的检测管放入64±1℃水浴中加热一段时间。奶或奶制品在培养基中迅速扩散,若该样品中不含有抗生素(或者抗生素低于检测值),嗜热脂肪芽孢杆菌将在培养基中生长,葡萄糖呗分解后所产生的酸会改变Ph指示剂颜色,由紫色变为黄色。相反若高于检测限的抑菌剂,则嗜热脂肪芽孢杆菌不会生长,指示剂颜色不变仍为紫色。 黄色表明该样品没有抗生素残留或抗生素残留的含量低于试剂盒的检测限(阴性) 紫色表明该样品中含有抗生素残留且浓度高于试剂盒的检测限(阳性) 如果介于黄色紫色之间,则说明该样品可能不含抗生素残留或者抗生素残留的含量低于试剂盒的检测限(部分阳性) 免疫金标记技术

食品安全检测-常规食品检验项目及检测依据

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1) 二、乳制品 (3) 三、饮料 (5) 四、方便食品 (7) 五、饼干 (8) 六、罐头 (9) 七、冷冻饮品 (10) 八、薯类及膨化食品 (11) 九、酒类 (12) 十、水果制品 (14) 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 (16) 十二、蛋制品 (17) 十三、食糖 (18) 十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18) 十五、糕点 (20) 十六、豆制品 (21) 十七、蜂产品 (22) 十八、茶叶及相关制品 (23) 十九、速冻食品 (24) 二十、糖果制品 (24) 二十一、调味品 (25) 二十二、蔬菜制品 (25) 二十三、食用油 (26) 二十四、食用农产品 (27) 二十五、食品添加剂 (32) 二十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3) 一、煎炸过程用油 (34) 二、小麦粉制品(自制) (34) 三、熟肉制品 (35) 四、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36) 五、腌腊肉制品(餐饮) (36) 六、辣椒调料(餐饮) (37)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挂面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 2.谷物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Α、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Αs计)(糙米不检测)、无机砷(以Αs计)(限糙米检测)、总汞(以Hg计)(限糙米检测)、苯醚甲环唑(限糙米检测)。 3. 谷物碾磨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

最新iso22000程序文件食品安全体系确认与验证管理程序资料

1、目的 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中涉及的确认活动和验证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改进,便于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期控制,制定本项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安全体系相关的管理要素的确认和验证活动的策划、执行和活动结果分析。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体系确认和验证活动的策划实现。 3.2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体系确认和验证的组织及其结果的审批。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体系要求的确认和的验证活动。 4、确认活动 4.1 食品安全小组应策划和实施对控制措施和(或)控制措施组合进行确认所需的活动并切实加以执行,主要包括控制措施(组合)、监控和测量的控制。4.2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及控制措施组合,应在得到确认后才能实施,必须证明措施确实有效。若控制措施及其组合存在变更调整,则需要重新组织确认活动。 4.3 确认方法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①.参考科学知识、他人已完成的确认或历史知识(文献资料、政府监管部门公告、权威行业机构报告等); ②.在试验场所中进行模拟试验,确保试验能正确反映加工参数和条件; ③.收集正常操作条件下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的数据,如通过半成品和终产品抽样和检验(基于统计抽样计划和确认试验方法进行); ④.采用相关数学模型进行分析。 4.4 确认活动包括初始确认、有计划的周期性确认或由特殊事件引发的确认: ①.新增的控制措施、新技术或设备的实施; ②.增加所选控制措施的强度(时间、温度、浓度等);

③.需组织控制的其他危害的识别,如出现以前未识别的危害或关注点、或以前已经确定但评价为不需组织加以控制的危害; ④.危害的发生或其水平的变化(如在配料或食品链其他部门中的变化); ⑤.危害对控制措施的适应性(如微生物耐药性); 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明原因的失效(如突然大批量不合格产品的产生)。 4.5食品安全小组实施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活动,包括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中控制措施,最终形成相关确认输出记录。应确保控制措施达到如下目的: ①.选择的控制措施能使针对的食品安全危害实现预期控制; ②.控制措施和(或)控制措施组合有效,能确保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并获得满足规定可接受水平的终产品。 4.6 控制措施及其组合不能控制食品安全危害、无法保证获得符合规定要求的终产品时,应给以修改和重新评估。 4.7 控制措施(组合)修改包含但不限于:过程参数和严格度调整,原材料变更,生产技术,终产品特性、分销方式、终产品预期用途的变更。 4.8 食品安全小组应保证监控和测量的有效控制。制定监控和计量设施的检定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记录和检定结果记录应予以妥善保存。 4.9 监控和测量设施应该得到清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按设备操作规程正确运行操作,禁止可能引发测量结果失效的操作调整。 4.10 监控和测量设施需得到妥善维护保养,防止损坏或失效。当发现设备及操作过程不合符规范时,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同时应该对此设备以及相关影响产品进行及时评估,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相关评估和应对措施记录应予以保存。 4.11 监控和测量相关应用计算机软件的确认。需要评估计算机软件满足其预期功能的能力并加以确认。一般情况,应在首次使用前进行确认;如有必要情况,可进行再确认。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 填表说明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 抽样单编号:N O

填表说明 1.本文书是抽样单位在执行抽样任务时所使用的文书。 2.“抽样编号”为抽样单位内部对所采集样品的编号,按《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规则》编制填写,一个样品有唯一抽样编号。 3.“No”为抽样单印制的流水号。 4.“任务来源”要求填写出具《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名称。 5.“任务类别”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中选择,仅含有风险监测项目的食品样品抽取时选择风险监测,其他选择监督抽检。 6.“被抽样单位名称”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标示名称填写。 7.“被抽样单位地址”按照省(区、市)、地区(市、州、盟)、县(市、区)、乡(镇)、具体地址的格式填写被抽样单位的实际地址,若在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抽样时,应记录被抽样单位摊位号。 8.“区域类型”在“城镇、乡村、景点”中选择,其中:“城市”为县中心城区及县级市以上的城(市)区域范围,“乡镇”为城(市)区域以外范围,“景点”为旅游景点范围,选择“景点”时,应同时选择“城市”或“乡镇”。 9.“年销售额”在生产加工环节抽样时填写。 10.“抽样地点”:当单位类型为“生产”时,在“原辅料库、生产线、半成品库、成品库(□待检区、□已检区)”选择其一;当单位类型为“流通”时,在“农贸市场、菜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网购、其他”中选择其一;当单位类型为“餐饮”时,在“餐馆、食堂、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他”中选择其一,当选择“餐馆”时还要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中进行选择,当选择“食堂”时还要在“机关食堂、学校/托幼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选择。 11.“样品来源、样品属性、样品类型”在相应的□中打“√”即可。 12.“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许可证编号、样品批号、执行标准/技术文件、保质期、质量等级、单价、标示生产者名称、标示生产者地址、生产者联系人、联系电话”,按实际样品包装标签或销售价签、菜单等标示的名称填写。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非预包装食品,无明确标示内容的项目,填写“/”,不得留空白。 13.“生产/加工/购进日期”原则上:对预包装食品按包装标签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填写,散装食品按进货单标示的生产日期填写,餐饮自制食品按实际加工日期填写,餐饮环节抽取的食用农产品等,按购进日期填写。 14.“是否出口”在相应□内打“√”即可。此处所指出口,是指同批次产品既在国内销售,又有部分用于出口。同一批次产品全部用于出口的不予抽样。 15.“抽样基数/批量、抽样数量、备样数量”按照相应产品的抽样检验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数量抽样并据实填写,数量的单位应与规格型号中的单位一致。 16.“样品形态、包装分类、抽样时样品的储存条件、抽样方式、抽样样品包装”在相应□内打“√”即可。 17.“寄送样品截止日期”,原则上被抽样品应在5日内送至承检机构,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填写。“寄送样品地址”,抽样人员自行送达承检机构的,填写“/”,寄送样品的,需填写样品接受单

食品检测中心(国标)方法

食品检测中心(国标)方法

GB食品营养成分的检测项目序号常规检测项目国标方法试剂 一、食品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的测定 1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2-2003)及 限量标准(1)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 法 (2)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 法 (3)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4)二硫腙比色法 (5)单扫描极谱法 (1)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硝酸(优级纯)、过硫酸铵、过氧化氢(30%)、 高氯酸(优级纯)、硝酸(1+1)、硝酸(0.5mol/L)、 硝酸(1mol/L)、磷酸二氢铵溶液(20g/L)、混 合酸:硝酸+高氯酸(9+1)、铅标准储备液 (2)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混合酸:硝酸+高氯酸(9+1)、盐酸(1+1)、草 酸溶液(10g/L)、铁氰化钾溶液(100g/L)、氢氧

化钠溶液(2g/L)、硼氢化钠溶液(10g/L)、铅标准储备液 (3)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混合酸:硝酸+高氯酸(9+1)、硫酸铵溶液(300g/L)、柠檬酸铵溶液(250g/L)、溴百里酚蓝水溶液(1g/L)、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DDTC)溶液(50g/L)、氨水(1+1)、4-甲基-2戊酮(MIBK)、铅标准溶液、盐酸(1+11)、磷酸溶液(1+10)

(4)二硫腙比色法 氨水(1+1)、盐酸(1+1)、酚红指示液(1g/L)、盐酸羟胺溶液(200g/L)、柠檬酸铵溶液(200g/L)、氰化钾溶液(100g/L)、三氯甲烷、淀粉指示液、硝酸(1+99)、二硫腙.三氯甲烷溶液(0.5g/L)、硝酸-硫酸混合液(4+1)、铅标准溶液

2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5009.123-2014) 及限量标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硝酸、高氯酸、磷酸二氢铵溶液、硝酸溶液(5+95)、 硝酸(1+1)、磷酸二氢铵溶液(20g/L)、重铬酸 钾:浓度>99.5% 二、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3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 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IT5009.19-2008) 及限量标准(1)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2)填充柱气相色谱法 (1)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 丙酮:分析纯,重蒸 石油醚:分析纯,重蒸、乙酸乙酯:分析纯,重蒸、 环己烷:分析纯,重蒸、正己烷:分析纯,重蒸、 氯化钠:分析纯、无水硫酸钠:分析纯、聚苯乙烯 凝胶、农药标准品(α-HCH、HCB、β-HCH、γ-HCH、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附件1 本次检测项目 一、调味面制品 (一)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DB41/T 515-2007》(调味面制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 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糖精钠、脱氢乙酸、标签。 二、肉制品 (一)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测项目 苯甲酸、山梨酸、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苋菜红、亚硝酸盐(以NaNO2计)。 三、发酵面制品 (一)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测项目 安赛蜜、糖精钠、铝、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

四、调味品 (一)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产品明示要求。 (二)检测项目 总酸、可溶性无言固形物、标签、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脱氢乙酸。 五、糕点 (一)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是《糕点通则》(GB/T20977-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 酸价、过氧化值、铝、安赛蜜、苯甲酸、糖精钠、脱氢乙酸、标签。 六、酱腌菜 (一)检测依据 检测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测项目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体系的现代研究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体系的现代研究 摘要国民整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食品安全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实践过程中为了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预防及有效处理,需要注重与之相关的检验检测与风险监测体系构建。在这些体系的作用下,将会为食品安全提供可靠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在食品方面的实际需求。基于此,本文将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与风险监测体系进行研究。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检验;检测;风险监测体系 注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与风险监测体系研究,有利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实现对其问题的科学处理,促进我国现代食品行业发展。因此,需要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过程中,从不同的方面入手,构建出潜在应用价值大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风险监测体系,促使人们能够为食品行业给予更多的信任感。 1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体系的相关内容 作为公共卫生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食品安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否良好,关系着人体健康。因此,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的科学指导,确保各类食品的各项指标能够达到行业标准要求,避免其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同时促进我国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为了给予食品安全科学保障,需要注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体系的构建及推广使用,在抽样检验、委托检验、出厂检验等不同检验制度的支持下,确保我国食品检验检测有效性。而风险监测体系实际作用的充分发挥,将会在有效的法律依据指导下,对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对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做出客观评价[1]。 2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风险监测体系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2.1 现状分析 为了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风险监测体系在长期的使用中能够不断完善,需要加強其现状分析。具体表现在:①在国家方针政策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指导下,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践应用中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及水平日益提升;②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的作用下,我国食品行业发展中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正在开展,且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等不同监测技术结构的支持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工作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影响范围的扩大,国外食品检验机构逐渐进入我国市场,且在国内民营及股份制检验结构的共同作用下,提升了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风险监测水平,并促进了中介检验机构发展;④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给予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风险监测体系更多的关注。 2.2 存在问题分析

食品安全检测题库

一、名词解释(20) 1. 比移值:样品经层析后,常用比移值Rf来表示各组分在层析谱中的位置 2.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或根据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3.定性分析:是根据被检物质的化学性质,经适当分离后,与一定试剂产生化学反应,根据反应所呈现的特殊颜色或特定性状的沉淀来判定其存在与否。 4. 总糖:食品中的总糖通常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葡萄糖、果糖、乳糖、麦芽糖等)和在测定件下能水解为还原性单糖的蔗糖的总量。 5. 食品污染: 6.HACCP:食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为食品安全生产有利控制手段。 7. GMP:食品的良好操作规范 8. 食品感官评价:是凭借人体自身感觉器官(眼、耳、鼻、口、手等)的感觉(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等)对食品的感官性状(色、香、味和外观形质)进行综合性的鉴别和评价的一种分析、检验方法,并且通过科学、准确的评价方法,使获得的结果具有统计学特性。 9. 分配系数:当一种溶质分布在两个互不相溶的溶剂中时,它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两相内的浓度之比是个常数,称为分配系数。 10.食品防腐剂:指用于防止食品在加工后的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微生物的繁殖等原因引起的食物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限,提高食品的食用价值而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 11.灰分:食品经高温灼烧,有机成分挥发逸散,而无机成分(主要是无机盐和氧化物)则残留下来,这些残留物称为灰分。 12. 前处理:即根据被测物质和杂质间性质上的差异,使用不同的分离方法,将被测物质同有干扰的杂质进行分离,然后再进行以后的测定。 13.超临界流体:物质处于其临界温度(TC)和临界压力(TP)以上的单一相态,即超过气、液两相临界温度和临界压力时的非气、非液流体称超临界流体(Supercritical fluid, SCF, SF)。 14.超声提取:是利用超声波(频率>20KHz)具有的机械效应、空化效应及热效应,通过增大介质分子的运动速度,增大介质的穿透力以提取有效成分的技术。 15.加速溶剂萃取技术(Accelerated Solvent Extraction , ASE) 是在较高的温度(50 ℃~200 ℃) 和压力(1000 ~3000psi) 下用溶剂萃取固体或半固体样品的新颖的样品前处理方法。 二、判断对错(10) 1.超临界流体的密度和粘度类似液体,扩散系数接近于气体,因此可以利用这种特性来替代有机溶剂进行萃取。() 2.仪器分析是以物质的化学性质和物理化学性质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种分析方法,测定时需要使用比较复杂的仪器,它是分析化学的发展方向。() 3.食品发色剂又名护色剂,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加入能与食品的某些成分发生作用,使食品呈现令人喜爱的色泽的物质。一般只能单独使用,不能复配使用。() 4用离子交换层析分离某一蛋白质时,洗脱剂的pH值高于蛋白质的等电点时,蛋白质带负电,此时应选用阳离子交换剂。()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

(文书正面)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 № (被抽样单位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我局部署,现对你单位依法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请你单位认真阅读本通知书背面《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企业须知》,并予以积极配合。 被抽食品: 抽样单位: 抽样人员: 抽样日期:年月日 (组织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有效期至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被抽样单位留存;第二联抽样单

位留存;第三联组织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留存)(文书背面)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被抽样单位须知 1.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被抽样单位无正当理由,对抽样工作不配合或者拒绝抽样检验的,按拒检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抽样检验的样品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不向被抽样单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被抽样单位应及时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购置费用告知书》和相应的发票送至制定单位。 3.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事先不通知被抽样单位。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注明抽检监测内容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原件)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抽样单位为承检机构的,抽样前还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复印件)。样品应由抽样人员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的待销产品、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或销售的食品中抽取。食品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或者“样品”等字样的和全部用于出口的食品不在抽样范围。 4.抽取的样品应由抽样人员自行送达或寄送至承检机构。确需被抽样单位协助寄送的,抽样人员应明确告知样品的寄、送要求。被抽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正确寄送,寄送样品的费用由抽样单位支付。 5.被抽样单位应当协助抽样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 6.被抽样单位、生产者对执行此次抽检任务的单位、个人及有关抽检工作的任何意见,请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填写完毕后寄送至指定单位。反馈意见者应留下电话、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 7.凡在市场上抽取的或涉及委托加工的样品,生产者或委托加工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

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写-食品安全标准

标准编制实用知识-检测方法 农业部蔬菜质检中心主任刘肃 2011年11月26日 检测方法标准应按照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规定进行编写。 检测方法的结构和顺序是前言、引言、标准名称、警告、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理、反应式、试剂与材料、仪器、采样、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质量保证和控制、特殊情况、试验报告、附录和参考文献。一般来讲,前言、标准名称、范围、试剂与材料、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为必要要素外,其他要素为可选要素。 一、封面 1.封面要给出以下信息:标准的名称、英文译名、标志、编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等。如果是食品安全标准,则应加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目前情况看,只要是食品检测方法标准,都会成为强制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如果标准代替了某个或几个标准,封面上应给出被代替标准的编号。 3.如果标准采用了国际文件,还应按照GB/T 20000.2的规定给出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4.检测方法英文译名的表述方式为:“Determination of ……”。 二、前言和标准名称 检测方法标准前言的要求同产品标准。示例: 本标准代替GB/T 5009.204-2005 《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一质谱(GC-MS)法》。 本标准与GB/T 5009.204-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第一法稳定性同位素稀释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将外标法改为稳定性同位素稀释法。 在检测方法标准中,标准名称、前言、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的要求与产品部分相同,但要注意的是,检测方法的标准名称一般采用两段式,如“植物源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各要素之间空一个汉字的间隙,英文译名各要素的第一个要素字母大写,其余字母小写,各要素之间连接线为一字线。示例: 植物产品中氟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Determination of fluorine in plant products —Ion chromatography method 使用的检测仪器名称应统一,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以下简称抽检监测)工作,保证程序合法、科学、公正、统一,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1抽样 1.1抽样单位的确定 抽样单位由组织抽检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可以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机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1.2抽样前的准备 1.2.1抽样人员的确定 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地方承担的抽检监测开展抽样工作前,各抽样单位应确定抽样人员名单,并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样人员名单上报表》(附表1)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后报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总局本级开展的抽检监测由抽样单位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样人员名单上报表》直接报秘书处,同时报抽样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2.2抽样前培训 抽样单位应对参与抽样工作的抽样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学习与抽检监测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关的食品标准,以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1.3抽样 1.3.1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检监测食品生产者(包括进口商品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下同)、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被抽样单位)。 1.3.2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前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注明抽检监测内容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附件1)和抽样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告知被抽样单位阅读通知书背面的被抽样单位须知,并向被抽样单位告知抽检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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