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总10页)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的良好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表现,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护单位利益,维护单位形象。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行政人事部门所有。
第二章请假制度第五条员工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请假,且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请假表格。
第六条请假需提前一天以上申请,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七条请假原则上不得影响工作进度和单位正常运转,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被记过处分。
第八条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年假、产假、婚丧假等,具体假期天数和规定由单位的《假期制度》规定。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第十条员工要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因私事影响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接打电话、上网、聊天等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单位机密信息或向他人透露公司内部事务,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要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得随意请假、旷工,违反工作纪律者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员工在单位内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言行举止得体文明,维护单位形象。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有辱骂、挑衅、诽谤、恐吓等行为,要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擅自带宠物、吸烟、饮酒、吸毒等行为,否则将受到严厉处分。
第十六条员工要爱护单位财物,不得私拿私用、浪费公司资源,损害单位利益。
第五章处分办法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停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八条处分决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及所在部门领导共同商讨决定,经相关程序后执行。
第十九条被处分员工有权进行申诉,申诉期限为三天内,公司将对申诉进行处理并告知结果。
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稳定运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和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四条企业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规范,是企业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秩序的基础。
第五条企业员工应当服从企业领导,执行正确的工作任务,尽职尽责,维护企业形象,有效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章招聘录用第六条企业员工在招聘录用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并接受企业的面试、考核等程序。
第七条企业员工应当接受企业的培训安排,不得拒绝或逃避培训。
第八条企业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执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和待遇。
第九条企业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条企业员工应当尊重优先考虑内部员工的招聘录用政策,不得进行任何影响招聘录用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行为。
第三章工作时间第十一条企业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企业员工如需调休或请假,必须提前向企业主管部门请示和备案。
第十三条企业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加班规定,不得擅自加班,必须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申请和备案。
第十四条企业员工应当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第四章责任及惩戒第十五条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或失职失责情况,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包括批评教育、罚款、降级、辞退等。
第十六条企业员工如发现同事有违规行为或失职失责情况,有责任向企业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
第十七条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企业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解释和修订后的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七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
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
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
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____,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____和公司的经营情况。
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
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
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
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第十四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形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六条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享有保密权,公司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奉献良好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认可。
第八条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投诉和举报将予以重视并及时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十条员工需严格按照公司考勤规定进行打卡,不得出现漏卡、补卡等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擅自拖延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将设立考勤管理制度,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等情况将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给予正常出勤、表现良好的员工适当的奖励和优惠。
第十四条涉及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的争议将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解决。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相互尊重,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出言不逊或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得私占、挪用或浪费公司的资产。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经营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私自经营竞争性业务。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公司内随意乱扔垃圾。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行为规范的考核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情节进行相应的处分,具体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第三条企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服从上级管理,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纪律,勤奋工作,增强团队合作意识。
第五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机密,不得泄露任何公司机密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
第七条员工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的批准,且不得超过每天两个小时,必须是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第八条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缺勤,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也需事后向上级主管说明理由。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不得擅离岗位,如果有事需离岗,必须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喧哗、打闹、吸烟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不得打游戏、看电影、聊天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在工作中发表危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同事。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时刻注意安全,遵守企业安全制度,严禁乱拿乱扔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员工在操作设备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
第十五条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不能私自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不得因忽视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无论其身份和职务,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基本原则1. 遵纪守法:员工应当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严守纪律,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 尊重他人:员工应当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3. 诚实守信:员工应当为人诚实,言行一致,言行要合,做人踏实守信。
4. 勤奋励志: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地进行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
三、工作时间1. 规定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中午休息1个小时。
2. 弹性工作时间:部门主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弹性工作时间,并通过考勤系统进行考核。
3. 加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加班。
如确实需要加班,应提交加班申请,并得到主管的批准。
四、考勤制度1. 员工应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2. 考勤记录由公司规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统计,员工应当如实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
3.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员工,将被纪律部门记录警告并进行处理。
五、服装着装1.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进行穿着,着装整洁得体。
2. 不得穿着不雅、不卫生或不符合职业形象的衣物。
3. 特殊场合应按照要求着装,不得随意变更。
六、工作纪律1. 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扯皮。
2. 员工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漏公司机密信息。
3.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念,言行得体,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良好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表彰奖励,并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晋升。
2. 对于违纪违规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da9059eeff00bed5b8f31d3a.png)
第一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稿)修订执行稿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如下规定:1、上午7:50 前到岗,11:00 离岗(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下午据学校作息时间具体而定,一般在预备铃响前完成签到。
早晚自习和星期天补课提前10 分钟到岗。
周六、周日各处室、油印室、打印室保证有人值班。
2、教师到校后,必须在课前完成签到,然后到指定地点办公,教师的活动时间与学生同步。
3、教师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办公室闲谈;不得睡觉或打瞌睡;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扑克、下象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办公室内搞体育活动,如踢毽子、玩乒乓球等;不得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洗衣服、洗头等)。
4、上课提前一分钟到教室门口候教。
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不上厕所,不得随便出入教室。
工作时间内不准回家、回宿舍,未经学校允许上课不得坐讲。
5、教师不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话,不做有辱学生人格的事,不体罚学生与变相体罚学生。
上课时学生如有睡觉的、做其他与听课无关事情的,应及时制止。
6、学生放假日,班主任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日,班子成员和班主任需提前半个小时到岗。
7、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8、学习、事、病假一律自行调课,并与替课教师到教导处备案,以备检查。
调课不成功,私自调课出现空堂,按旷工或空堂处理。
9、教师必须服从处室负责人工作安排和管理,按学校要求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
正常工作坐班时间,教师不得带孩子到办公楼、教学楼。
10、教学楼内不得吸烟。
1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或严重损失的,随时纳入教师流动机制。
12、纯属个人行为,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条文处理。
武邑镇第二中学2010 年9 月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及工作任务。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以及临时工等。
三、员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章上班时间一、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上午开始工作。
二、员工应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层提出申请,并在请假期间内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迟到达到三次以上,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
第三章工作纪律一、员工应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
二、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私自加班或提早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层请示。
三、员工应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或乱扔垃圾。
四、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私自泄露。
第四章行为规范一、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携带或购买违法物品,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二、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或嗑药。
三、员工应文明用语,不得辱骂他人,不得传播谣言或造谣。
四、员工应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不得进行分裂、挑拨或伤害他人情感。
第五章奖惩制度一、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开除等。
二、对于表现出色、作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公司规定的奖励制度予以奖励。
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员工应认真学习本制度内容,遵守并执行。
三、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告知员工。
四、员工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应向公司领导层提出并进行评估处理。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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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总10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就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劳务派遣和借用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三条劳动考勤,原则上以部门划分,考勤人员由所属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自行造册发放工资的子分公司除外)。
第四条职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以手工记录方式逐日记载于专制的《职工考勤表》上(实际指纹打卡的,指纹打卡与纸制考勤相结合,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需有分管领导签字的说明),月末统计规整,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的基础信息依据。
第五条考勤员必须如实记录、统计职工的出勤情况。
月末最后一天须将本月《职工考勤表》及各种考勤凭据报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党群工作部(原件盖鲜章)。
第六条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第三章休息休假管理第七条作息时间(一)上班时间:上午 09:00—12:00 下午14:00—17:30(二)公司本部每周工作5天,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不包含景区、酒店员工,景区、酒店员工根据经营管理的特点,结合国家相关劳动政策,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经所在地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法定节假日一、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年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部门负责人需在事前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未经过上述程序批准的加班将不视为加班处理。
第九条职工休假管理一、病假规定(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按请假程序办理。
(二)员工病假薪酬发放:1.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2.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职工休病假超过医疗期仍未治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低生活标准。
(二)医疗期的计算: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计算情况依据劳部发(1994)479号、劳部发(1995)236号文件执行。
(三)员工因打架、酗酒受伤等情况,不能按病假办理。
(四)职工因探亲、公差等离开本市发生急症时,凭医院就医证明。
慢性病症一律无效,如必须在当地治疗的,除医院证明外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连续病假三个月以内如遇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时,按有关假期待遇处理,但前后病休时间应合并计算。
(六)连续病休遇法定、公休假日仍按病假薪酬待遇。
(七)未经批准或持假证明休病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事假规定(一)员工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二)中层管理人员: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报告,1天以内的事假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事假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获准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三)其他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1天以内的事假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获准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四)每次事假不得超过10天,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30天(含)的,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三、婚假、丧假、工伤休假规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产假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由生育保险所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可按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企业先行按月垫付,待相关生育保险所核定生育生活津贴后直接支付给企业冲抵。
第十条在规定的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视为旷工一天处理;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十一条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半天以上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休假期间待遇发放规定一、事假。
事假期间无薪酬;累计事假超过30天(含)的,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二、病假。
全年累计休假3个月以上,取消年度奖金分配。
三、工伤休假。
工伤休假属停工留薪期内的,年度奖金分配按在职员工享受;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休假的,年度奖金分配按实际出勤月数分月计算。
四、婚假、产假、丧假。
凡按国家规定及企业统筹安排休假的员工,年度奖金分配按在职员工享受。
第十三条请假程序一、职工休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调整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通知外,其余各类假别均需经过申请和审批程序。
未经过申请审批程序、或超逾审批时限缺勤、离岗、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除急症、重大突发事件和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外,员工应亲自请假,不得托人代请假或电话请假。
请假时须填写专用《员工请假单》,依次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批,最终以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的审批意见执行假期。
第四章违纪处分第十四条违反考勤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理:一、考勤记录字迹不清,涂改或未正确统计本责任范围内职工出勤的,给予考勤人员2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次处罚。
二、管理不当遗失考勤记录及原始凭据,给予违规人员20元/次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月工资。
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违反作息时间规定的,按以下条款处理:一、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含)以内者,扣薪20元/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包括实际旷工和视同旷工)工资,均按“旷一罚二”原则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并取消当月月度考核资格;发生实际旷工的,还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即旷工一天取消员工应享受年终绩效收入的1/12;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旷工超过7天,公司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外,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职工请病事假、婚丧假、公休假等各类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凡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请假程序和假期审批权限规定的,按以下条款处理:一、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假未归的,均按旷工处理。
二、谎报请假事由和其它休假证明骗取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予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三、因违法违纪造成缺勤的,按旷工计处并予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四、越权审批造成员工休假的,由审签人承担该职工休假期间工资。
五、审批人全年累计三次违规审批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同时对审批人进行降级处理。
第十七条违纪处分由所在部门依照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党群工作部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核,报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其他违纪行为的,按以下条款处理:一、擅自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每一次/事/处罚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工作时间睡觉的,每一次处罚50元/人。
三、工作时间办私事的,每一次处罚50元/人,同时并处“旷工”一天。
四、酒后上岗的,每一次处罚100元,并处“旷工”一天。
五、工作时间内打牌、赌博、喝酒的,每一次处罚100元/人。
六、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二)恶意辱骂、诬陷同事,或打架斗殴,或提供伪证、制造事端,扰乱工作秩序的;(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四)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关系的;(五)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经部门申报及公司班子集体决策后,按公司《待岗管理办法》进行待岗管理。
第十九条职工休假时限规定一、婚假时效规定:凡职工取得国家合法结婚手续之日起,婚假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视为自动放弃。
二、产假时效规定:从休产假之日起按国家政策休假并连续休完。
三、丧假时效规定:从丧假之日起按国家政策休假并连续休完。
四、护理假时效规定:已婚男职工,配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产假期间,男职工按国家政策休护理假并连续休完。
为不影响职工岗位工作的开展,原则上职工不得申请连续休2个及以上的假期。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督促。
第二十一条景区、酒店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工时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办法,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新颁布的“补充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修改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原制定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公司领导:我们对贵司拟签订的上述《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已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第八条三款、第九条一款4项、第十四条二款,第十五条一款、第十六条二款、第十八条六款,第十九条一、二、三、四款进行了修改。
另外,我们已删除了第九条二款4项(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详见提示)。
以上修改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公司法律顾问:罗全钰刘晓禾2016年11月22日一、删除第九条二款4项的理由如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应扣除的事假工资=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公休日非计薪天数,不能计入到事假天数之中,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不能计入事假天数。
二、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贵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民主制定,否则将导致本规章制度无效,不能作为处罚员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