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及启示

国外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服务能力建设经验及启示摘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发展,也十分关注农业保险的发展。
由于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特殊性,农业保险服务具有需求广、难度大、成本高等特征。
新时期如何在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面向农民的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是未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所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本文收集整理了全球规模最大的两家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典型做法,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相关经验的总结,并分析了其对我国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经验总结美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2004年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国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都对发展农业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加强对我国农业生产的扶持,2004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保监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比分析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我国新型农业保险试点。
特别是2007年中央财政在吉林、四川等六省区启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后,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已呈现出”业务较快发展、作用逐步发挥、服务日益广泛、保障更加全面”的良好局面,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农业保险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亚洲第一,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2006年的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35.68亿元,增长了近17倍。
201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73.82亿元,共计为1.68亿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23.24亿元。
农业保险承保面积广、标的分散,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和保险意识相对偏低,虽然长期以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我国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农村网点建设和农业保险业务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历史经验,但如何在农业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新时期农业保险客户的特点,加大资源投入,全面打造覆盖乡村、深入三农的服务网点,扎实开展产品、人员和服务”三下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使得面向农民的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得以不断提升,仍是一个相对新兴的课题。
国外农业保险模式分析及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启示

难以支付足够的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保险, 一条可供参考的路径是通过我国当前迅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为 农业保险筹措必要的资金 。鼓励公司对农业风险开展研究 , 通过提高经营效率, 细分投保群体 、 投保地区等 措施来降低农业保险费率, 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农业保险当中。 ( 加强农业风险科学研究 , 三) 逐步推出切合各地实际的保险品种。目前我 国农业保险经营经营效率不 高, 主要 原 因在 于管 理机构 不健全 , 险种 设计 不科学 。政府 应组 织保 险公 司及科 研机 构 , 强对农 业风 险科 加
二、 国外 成功经 验对我 国农业保 险发展 的启示
( ) 一 尽快设 立政策 性农 业 保险公 司 , 分发பைடு நூலகம்挥农业 保 险的农 业保 护功 能 。加 人 WT 充 O后 , 国对 农业 的 我 保 护 主要 被 限定 于非价 格保 护 , 因此必 须 充分 发挥农 业保 险 的农 业保 护 功能 , 而建 立政 策性 的农 业保 险公 司是 一条重要 的途径 。政 策性农业 保 险公 司不 以盈 利 为 目的 , 着眼于 为农业 生产发 生 的风 险提供经 济补偿 ,
吻 合 。 此 , 入 分 析 国 外 主要 农 业 保 险 的 模 式 , 鉴 其 成 功 经 验 , 因 深 借 对促 进 我 国农 业保 险 全 面发 展 具 有 十 分 重要 的意 义 。
关 键 词 : 业保 险 : 外 经验 农 国
中 N. 类 号 :8 05 4 - J " F3.
组 织 中的成 员 是精 通农 业 技术 的农户 , 投 保人 和 保 险人 的统一 体 , 是 双重 身 份具 有 的共 同利 益 关 系有利 于 形成 相互 监督机 制 , 以有 效 防止道 德危 险和 逆 向选 择 。这 种组 织 的非 盈利 性 和成员 问 的利益制 衡机 制 , 可 有 利 于降低农 业保 险 的费率成 本 和信息 不对 称程 度
国内外政策性农业保险论文

国内外政策性农业保险论文一、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启示(一)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国外农业经济比较发达和农业保险制度相对成熟的国家都比较重视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设,而且具有比较完善的相关法律制度。
农业保险的立法意义远远超过一般的商业规范性法律制度。
如农业保险发达的美国,1938年就颁发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1980年又修订了《农作物保险法》,1994年又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令》,2000年又出台了《农业风险保护法》等,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开办主体等明确规定。
(二)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美国的农业保险原则上实行自愿保险,但1994年美国《农业保险修正案》明确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政府其他福利计划,如农产品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补贴和保护计划等,农民必须购买巨灾保险,然后才能追加购买其他的保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实上的强制保险。
日本的农业保险也体现出了强制性特征,如日本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民实行强制保险,对达不到经营规模的农户,实行自愿保险。
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实施强制,如1994年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令》就明确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等得到政府其他的福利计划,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事实上的强制性。
(三)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国外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分析,农业保险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适度参与。
世界大多国家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支持体现在二方面:一是提供财政支持。
主要是提供保费补贴、费用补贴和相关行政费用。
美国保费补贴按照险种不同而有差异,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费用,政府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的推广和教育费用,向承办政府农作物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补贴。
日本保费补贴比例依据费率不同而有差异,费率高,补贴比例也高,政府还对农业保险经营者提供业务费用补贴,并承担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的全部费用和农业共济组合的部分费用。
最新-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特点与经验借鉴 精品

国外农业保险模式特点与经验借鉴1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和基本经验1.1政府为主导的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具有全球最大的农业保险市场。
美国的农业保险模式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为主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历了从私营到国营再到现在的公私合营双轨制的模式演进。
从1939年开始实施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至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
美国的农业保险有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托,利用优惠政策诱导商业性组织介入其中,最终实现政府淡出、市场主导农业保险的局面。
其农业保险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1.1政府主导的商业运作双轨制经营模式美国现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主导的商业运作模式,以作为国家专门保险机构的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主导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要特点。
美国农业保险业务的运作分为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私营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农险查勘核损人三个层次。
农业保险业务由经政府审批的商业公司经营或代理,政府和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不做直保业务,主要负责规则的制定,对私营公司的稽核与监督,提供再保险等。
美国经营农业保险的财产险公司只有15家,占总数的1.5,平均每个州不超过两家。
这样的市场格局和商业保险高度的竞争状况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些被批准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具有充足的资本和良好的信誉,并且都有丰富的农业保险业务经验,技术强大,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拓展的需求。
农作物直保业务主要是通过代理人销售。
农险核损人需要经过农业部风险管理局专业培训两年,取得从业资格。
核损查勘人可以供职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也可做独立查勘定损人。
美国农业保险采取自愿原则,但带有强制色彩。
联邦政府规定不参加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将得不到政府的其他福利计划,实质上是在自愿保险的基础上加入了强制性的因素。
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避免逆选择。
对于一般的农作物损失保险,农户可以自愿选择。
1.1.2政府制定与完善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193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在公私合营双轨制阶段,经多次修改和完善后,于1994年颁布了《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明确了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开展办法、运营组织机构等,为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个保险公司 ,即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非 保险经过几十年 的发展 ,逐步从 国家直接 经营农业保险过渡 相互保险集团下设 4 农业 财产保 险公司 、农 民寿险公 司和 农业再保险公司 ,其负 到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 ,但由政府为其提供财政补贴 。
13 9 8年 ,美国政府颁 布了 联邦农作物 保险{ ,并成立联 责集 团政 策的制定 ,进行 险种开 发 ,为地 区和省级保 险公司 j 邦农 作物保 险公司 (C ) F I ,可为农 户提供 农作 物 的一切保 提供再保险服务 。法国农业互助保险公司在 经营上十分谨慎 , C 险 ,公司 的经 营不以盈利为 目的 。政 府通 过给予保险公司 业 对 于开 发新险种 ,在可行性论证 以后 ,一般还要先试 点然后 务经营费用补 贴 、税收减免 ,给 予农 户保费补贴等方式 来推 才会大面积推广 。且其 除了经营农业保险 ,还经营非 农业财
关键词 :农业保险
一
、
引 言
风险保护} ,美国政府基本退 出了农业保险的直接 业务 ,完 j
农业保险 是指 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 种植业和养殖业生 全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直接业务,而由美国政府
产过程中 ,对遭受 自然 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提 向经营农业 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经营 管理费用补贴 、税 9 9年就实施 了第一个对农 供保障的一种保险 。它是 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 展的通行 收减免的优 惠。加拿大联邦政府 i3 F A项 目。而后 1 9 9 年颁布 5 做法 。通过政 策性农 业保险 ,可以在世 贸组织 规则允许的范 作物损失进行补偿 的项 目——PA 9 年加拿 大 l个省全 部开展 了农 业保 7 O 围内 ,代替直接补 贴对 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 的保护 ,减轻 了作物 保险法 ,到 1 5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四、国外农业保险启示与建议
结合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和税收优惠幅度,减 轻农民负担,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2、完善业务开展
保险公司应注重社会责任,提高农业保险的社会效益。同时,简化理赔程序, 优化保险条款,提高业务质量。
参考内容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农业物联网技术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本 次演示将介绍国外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发展现状、历程和实际应用情况,并探讨 其对我国的启示和建议。
一、引言
农业物联网是指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精细化、高效化和 可视化。这种技术的出现,使得农业生产过程得以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 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目前,国外农业物联网技术已经进入 了快速发展阶段,对农业生产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状况
农业保险起源于美国,20世纪初期为了应对农业生产风险而出现。随后,日本、 法国、德国等国家也相继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这些国家在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 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和模式。例如,美国采用了商业化运作模式,政府通过 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手段进行支持;日本则采用了政策性金融模式,政府主导并 给予高额补贴。
其次,要推动农业物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建立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基地和 农业科技园区,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和体验农业物联网技术的优势,从而推动技 术的广泛应用。此外,要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应用能力,促进 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
最后,要注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在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的过程中,要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体系,确保农业生产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性,避免信息泄露和被滥用。
国外农业保俭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2国外农业保 险发展 的经验 .
21实行农业 保险 立法并将 其摆到 重要 位置 国外 . 团体 经营) 日本模 式 14 年 1 日本政府重新颁布 的 97 2月 了《 农业灾害补 偿法 》开辟了依 法强 制参加 农业保险和 农业保险发展的实践表 明 , 为促进 农业保险的健康 , 政府
以合作 组织为基本形 式的农 业保险制度的先河。 日本 的 发展必须制定 完善的法律制度 。 农业保险作 为一种农业
农业保险 采取区域性 农业共 济体 制 , 组织 形式采用 “ 三 发展保护制度 , 对法律 的依赖 程度是相 当高 的。在实践
级” 制村民共 济制度 , 即以市 、 、 的农 业共济组合 为 中 , 町 村 农业保险 往往由于保 险公 司财 力有限 、 风险过大 、 成 基 层组织 , 县级机 构 ( 、 、 、 ) 立农业共济组合 本过高而难以持续经营 , 都 道 府 县 成 所以需要建立政策性 的农业保
只负责规则 的制定及监督 等职 能 , 并提供 再保险 , 政府 保险仅承担很 小部分 的保费 ,大部分 由政府进行补贴 ,
对农业保险保费 、经营管理 费用给 予一定 比例 的补贴 的法德模 式 . 4 而农 作物保 险的直接业 务全部 由商业保 险公 司经营 或
Z n n ui og e a a hb k
04 险法对 农业保 险 的 目标 、 障范 围及 水平 、 保 组织机 构及 灾害对农 民收 入的影响 ,农业保险也于 2 0 年 开始了
1 有 重点选择性扶 持 的发展 中国家模式 其特征 . 5 策。 加拿大政府对保费的补贴比例为 5% 政府对保险 0。 采取强制保险和 自愿 保险相 结合的方 式。希腊 、 前苏联 是政府 选择几种本 国最主要 的粮食 、 经济作物进行 强制 也采用这种模式 。 性保险 , 并提供财政资助 , 农业贷款与保险挂钩。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0 2%的业 务管 理 费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发 展 的 国 际 经 验 启 了 法 律 上 的 障碍 。 同 时 ,美 国政 年要 提 供 2 %~ 5 示 我 们 ,应 结 合 中 国 国情 ,探 索 府 还 与 时 俱 进 ,根 据 社 会 的 发 展 用 补 贴 。 同时 ,政 府 还 承 担 了联
3再 保 险 担 保 成 为 农 业 保 险 机 .
j _、国际经验 j ?
( ) 美 国 一
2强化 公 共财政 支持 机 制 首 构 的 强 大 后 盾 .
政 府 通 过 联 邦 农
先 是 对 保 费 进 行 补 贴 。根 据 险 种 作 物 保 险公 司 ,向经 营 农 业 保 险 业 务 的 私 营保 险公 司 提 供 再 保 险
关 键 词 :农 业 保 险 ; 国 际 经 验 ; 启 示
“ 农 ” 问题 的关 键 是 农 业 法》 三 ,之后 经过 多 次修 改 。 19 94年 的不 同 ,制 定 不 同 的 补 贴 比 例 。
问 题 ,农 业 问题 的解 决 需 要 农 业 通 过 了 《 邦 农 作 物 保 险 改 革 20 -20 联 0 1 0 5年 ,补 贴 率 平 均 为 保 保 险 的 大 力 支 持 和参 与 ,世 界 发 法》,2 0 又通 过 了 ( 业 风 险 费 的 5 %。 美 国公 共 财 政 对 农 业 00年 侬 4 达 国 家 政 策 性 农 业 保 险 的 实 践 经 保 护法 案》,20 0 2年 5月 ,美 国 国 保 险 的保 费补 贴 ,主 要 是 根 据 保 验无 不 如 此 。 中 国是 一 个 传 统 农 会 又通 过 了新 的 《 农业 法 案》,这 障水 平 的不 同而 不 断地 加 以调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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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保险进展的经验与启发
摘要:农业保险在通过200多年的探究进展后,各国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独特的经营体制与经营模式,考察其进展演进的经验与教训,对中国农业保险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文章将以若干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与经验作为起点,在对中国农业保险进展特点作出比较和差不多评价的基础上,提炼出对国外农业保险进展的一般规律,并据此揭示对中国农业保险进展的启发。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验,启发
一、研究综述
在通常的理解上,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
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
目前,关于农业保险的研究要紧集中在三个方面:
(1)从理论层面探讨农业保险的生成的缘故。
学者们对那个问题差不多形成了共识,并将其缘故归结为其农业保险的市场失
灵。
比如,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李军(2004)提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2004)
主张农业保险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但更多地趋于公共物品;陈璐(2004)则认为农业保险应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是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冯文丽(2004)
认为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外部性是各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缘故。
(2)关于农业保险进展模式的问题。
许桂红、陈珂(2003)认为,农业进展的模式问题能够从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的角度来考虑。
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进展的历史尽管参差不齐,他们的农业保险体系却有共同之处,比如各国都有经营农业保险的专业性的组织、保险承包的范围也都从单一风险过渡到了综合风险、保险费一般由农场主和政府共同承担等。
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关于我国农业保险进展的模式能够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政府论”模式(刘芙、吕东韬,2003),即由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农业保险合作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该模式主张建立合作保险为主体的保险组织。
“商业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以商业性保险为主、政策性保险为辅的多家办保险的模式。
“区域论”模式(谢家智,2003),即我国农业保险的进展应实行“区域化”进展战略。
“时期论”进展模式(王和、皮立波,2004),即我国农业保险的进展
应实施时期性推进战略。
此外,吴扬(2005)依照我国农业保险进展的区域特点,也。
划分了不同的地区性农业保险模式。
(3)关于我国农业保险进展的出路问题。
中国农业保险的进展出·路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重大问题。
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应该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解决,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
庹国柱(2003)提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办,政府设立相关机构经营的模式;另一种是政府引导,实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
赵学军(2004)从政府干预的角度,认为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特不是政府的财政支持。
胡秋明(2004)认为农业保险走出困境的出路确实是制度创新,而组建国家农业保险公司是推动中国农业保险进展的关键所在。
总的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农业保险问题的研究差不多特不深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农业保险进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也还有专门长的一段路要走。
正是在如此的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关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顺畅进展,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的健康进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国外农业保险的兴起
农业保险始于两百多年前西欧的农作物雹灾保险。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业保险机构的国家(1791年),也是最早开办农作物雹灾保险的国家(许谨良,2000)。
此后法国、美国、奥地利、丹麦、瑞士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开办了农作物雹灾保险。
同时,牲
畜保险、森林保险也在欧洲大陆广泛开展起来。
农业保险之因此最早发生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要紧是因为农业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差不多大规模地走上了产业化的进展道路,农业自身经营和进展方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客观地提出了对保险的需求,因此一些私人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始试办农业保险,然而由于农业保险自身的专门性决定了各国在农业保险事业进展中都经
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一)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
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先后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验。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
随着世界各国对农业保险地位的不断认识,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美国的农业保险。
美国的农业保险是历史较长且实施最好的国家之一。
其进展过程大致经历了4个时期:(1)试办时期(20世纪30年代—70年代),现在期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依照此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由国营保险机构经营。
(2)加速进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1994年)。
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参与农作物保险,并在政策上积极鼓舞商业保险公司销售、服务并承担一部分农作物保险的风险。
(3)政府与私营公司混合经营时期“1994—1996年)。
这一时期,美国国会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
要紧通过设立四大险种(提供差不多保障的巨大保险、提供较高保障水
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打算)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了农作物保险打算。
该法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4)私营公司为主,政府加强宏观治理(1996年后)。
1996年后,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开始逐步退出了农作物保险的直接业务,将业务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或代理。
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只负责规则的制定、履行稽核和监督职能,并提供再保险。
2000年,美国能够参加农作物保险的作物已达100多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76%,1981-2000年,累计收取纯保费198.1亿元,累计赔款支出202.4亿元。
2.日本的农业保险。
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而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的模式。
日本的农业险是本世纪20年代进展起来的,通过几次大的改革,1929年颁布了《牲畜保险法》和《农作物保险法》,开始实行农业保险,到1947年进一步对两法进行修改合并为《农业灾难补偿法》,整个农业保险制度逐渐得到统一。
日本的农业探险组织形式采纳“三级”制村民共济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办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道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三重风险保障机制,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
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
依照立法规定,一旦某地区建立
了互济组织,所有农作物耕种面积达到预定规模的农户,即被强制参加农业保险。
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能够自主选择,按政府指令种植稻谷、小麦养殖的农户,不用投保就自动参加了保险。
3.加拿大的农业保险。
加拿大农业保险于1935年开始实施,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立法并分摊经营成本,由农场主支付一定保险费的保险打算,联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是分级负责制,即设立农业部和各省的农作物保险局,农业部的农作物保险局直属部长领导,是从宏观上制定农作物保险政策,对保险范围、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进行研究和统计分析,并支付省保险机构应负担的补贴、行政开支和保险金的赔偿。
省农作物保险局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服务和具体运作,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和亏损补贴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两级分不承担,其具体做法有两种(林平,2002):一是联邦政府补助省农作物保险局行政开支,其总补助额等于行政开支的50%,另外50%由省政府承担;二是联邦政府不负担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只负担农业保险50%的风险责任。
4.法国的农业保险。
法国农业保险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40年,当时在法国一个省的农村,几家农民为了联合起来应付火灾,领先成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
这一举动起到示范作用,此后,法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如此的互助保险社,保险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
据相关学者研究,法国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商业化运营、政策性扶持的模式(冯娟娟,2005)。
其运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