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税前扣除相关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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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费用报销注意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事项

营改增后费用报销注意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事项

营改增后费用报销1、住宿费营改增后发生的差旅费中住宿费可以凭专票抵扣。

注意:开专票,并且公司税号、名称必须明确。

案例:情况一、公司员工出差,收到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3%进行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元贷:库存现金 309元情况二、公司员工出差,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6%进行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贷:库存现金 318元2、餐费营改增后,餐饮招待费不可以抵扣,餐费开票无太大区别。

3、交通费营改增后,变化不大,按照增值税要求,不可以抵扣,报销发票也没有太大区别。

4、员工福利费作为福利费购买的物品、服务不可以抵扣。

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抵扣并且不可报销。

5、会议费营改增后会议费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会议期间的餐费包含在合同或者发票中,是不可以抵扣的。

案例:会议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点有哪些?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企业的会议费列支规定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1)会议费的协议(2)会议时间(3)地点(4)出席人员(签到簿、到场的会议照片)(5)会议的内容(6)会议的目的(7)会议的费用标准或预算(8)银行存款的支付凭证6、办公用品费营改增后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部分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必须取得专用发票2、汇总开具发票的,清单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案例:购买的办公用品等费用既用于一般计税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能否抵扣增值税?答:对于一般纳税人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的,其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应分为以下情况:(1)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不得抵扣;(2)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3)其他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会议费是否能税前扣除(中税网)

会议费是否能税前扣除(中税网)

会议费是否能税前扣除
我公司与某一国际旅游公司鉴定合同,由该公司承办我公司会议。

并开具会议费发票,请问由旅游公司开具的会议费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回复如下:我公司与某一国际旅游公司鉴定合同,由该公司承办你公司会议,这样的合同,让人一看不可信,如果委托国际旅游公司代办找酒店接待你公司开会议的地点,而由该酒店开的会议费才合情合理,旅游公司怎么会承办会议呢?如果国际旅游公司也有商务酒店,并且证明会议的凭据真实可信,比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签到薄等等,相关的程序、凭证都有,开出的发票会议会发票可以抵扣。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会计实操经验】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的风险点-一定要注意!

【会计实操经验】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的风险点-一定要注意!

【会计实操经验】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的风险点,一定要注意!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各个企业都会想尽办法充分利用准予税前扣除项目额度,甚至会发生费用类别混淆入账的现象,比如会议费、招待费和差旅费项目未严格区分、没有分别核算,既没有做到合理节税,也为企业后期带来税收风险。

01 业务招待费准许税前扣除的限额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0.5%。

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02 业务招待费列支的范围业务招待费通常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宴请或工作餐开支;因生产经营需要曾送客户纪念品的开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的参观费和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职工福利、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和给客户的回扣都不得在业务招待费列支,更不能把业务招待费纳入会议费。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的凭证或资料。

03 差旅费、会议费税前列支需附有充分合理合法的凭据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需要提供有真实合法的凭证,均可以在税前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这与业务招待费支出有很大区别,因此很多企业将属于业务招待费项目的费用在差旅费、会议费中列支。

差旅费和会议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一般是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会务费税前扣除标准

会务费税前扣除标准

会务费税前扣除标准会务费是指用于召开会议、培训、座谈、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费用。

对于企业来说,会务费用通常是必不可少的开支,因此了解会务费税前扣除标准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一、会务费的定义。

会务费是指企业为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座谈、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餐饮费、交通费、礼品费、嘉宾费、宣传费等。

这些费用在企业经营中是不可或缺的,但在税前扣除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

二、会务费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法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合理、真实、符合业务需要的会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具体的扣除标准如下:1. 合理性标准,会务费用必须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合理、必要的支出,不能存在浪费、奢侈、违规等情况。

具体来说,会务费用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不得超出正常经营的合理范围。

2. 真实性标准,企业在申报会务费用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票据和相关资料,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虚假的会务费用将不被承认,企业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申报。

3. 符合业务需要标准,会务费用必须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确实需要的支出,与企业的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企业应当在扣除会务费用时,注重与业务活动的关联性和必要性,避免将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纳入会务费用中。

三、会务费税前扣除的作用。

会务费税前扣除的标准旨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收申报。

合理扣除会务费用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严格的扣除标准也有利于防范和打击虚假会务费用的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

四、企业应遵守的原则。

在申报会务费税前扣除时,企业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 合规原则,企业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申报会务费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假申报和违规行为。

2. 合理原则,企业在申报会务费用时,应当注重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超出正常经营的范围,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会议费扣除标准

会议费扣除标准

会议费扣除标准会议费扣除标准是指在企业税务管理中,对于企业举办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税前扣除的规定。

会议费扣除标准的设定,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会议费扣除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会议费扣除标准的适用范围。

会议费扣除标准适用于企业举办各类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地租赁费、会议材料费、会议餐饮费、会议礼品费、会议交通费等。

这些费用必须是企业为了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举办会议所必需发生的费用,且必须有相关的发票和凭证。

其次,会议费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会议费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会议场地租赁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全额扣除;会议材料费、会议餐饮费、会议礼品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的60%可以扣除;会议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的80%可以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会议费扣除标准的政策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保留相关的发票和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再次,会议费扣除标准的申报流程。

企业在申报会议费扣除时,必须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的发票和凭证。

在填写申报表格时,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并注明费用的用途和具体情况。

在提交发票和凭证时,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并且要做好相关的归档工作,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查。

最后,会议费扣除标准的风险防范。

企业在享受会议费扣除标准的政策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不得虚报、夸大会议费用,不得使用假发票和凭证。

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将对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甚至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因此,企业在享受会议费扣除标准的政策时,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会议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会议费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综上所述,会议费扣除标准是企业在税务管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享受会议费扣除政策,同时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相关风险,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和经营稳健。

一文搞懂会议费的财税处理

一文搞懂会议费的财税处理

一文搞懂会议费的财税处理会议费一个所有企业都将涉及到的日常费用,财税处理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还有哪些涉税风险,总结一下供大家日常工作参考。

一、增值税的涉税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会议费的文件规定、发票如何开具、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1、国家文件规定:(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适用税率为6%,征收率为3%。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根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二)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三)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总结:纳税人在国内发生的增值税会议展览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票和普票),在国外发生的会议展览服务取得所在国的形式发票即可。

2、发票开具:主要关注会议服务与餐饮服务如何开具发票,目前各地国税机关主要存在两种开票口径,一种是必须分别开具,另一种是可以全部开成会议费。

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税务处理

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税务处理

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税务处理第一篇: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税务处理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税务处理(一)会议费的税务处理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2、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

会议费的税务处理《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规定,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参考《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支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及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预算、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根据上述规定,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对能够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相关会议支出可以作为会议费扣除,但要注意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及合法性。

因此,与会人员的旅游支出及旅游期间餐费不属于会议费的列支范围。

对会议费的入账问题,如果是离开公司到异地开会必须要把会议邀请函作为重要的法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如果是在公司所在地的酒店或宾馆或者在公司的会议室开会,则需要提供会议文件,会议材料、签到记录作为重要的法律凭证。

培训费发票必须是有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出的培训费发票,否则只能开会议费的发票。

关于费用跨年的会计处理与会议费

关于费用跨年的会计处理与会议费

关于跨年报销费用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跨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

跨年度的费用往往不能在下一年度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比如2012年取得的发票,如果列支到2013年的费用是不允许的。

如果真的到了2013年才发现2012年未入账的发票又应该怎样处理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3年真的发现2012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3年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税法跨年度费用是否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呢?《国家税务总局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关于会议费的涉税处理会议费一个所有企业都将涉及到的日常费用,财税处理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还有哪些涉税风险,总结一下供大家日常工作参考。

一、增值税的涉税处理:1、国家文件规定:(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适用税率为6%,征收率为3%。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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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税前扣除相关问题解析
年终岁末,又是一个开会的时节。

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企业,各种会议开始不断进行中。

正巧,前几天有个会员咨询:集团公司在某酒店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的会议费中列支了与会人员的餐费支出,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说餐费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不能在会议费中列支,让公司做纳税调整,补交企业所得税,想问一下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据?
会议费,顾名思义是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不让列支餐费,难道让与会人员饿着肚子开会吗?个人对此税务机关的做法表示非常遗憾。

为了更多的人不再对此有遗憾,咱就有必要了解一下会议费的相关政策规定。

首先,来看一个高规格的文件,来瞅瞅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中能够列支哪些内容。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中会议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人开会,可以列支伙食费的,这不就是餐费嘛,标准还不低呢,就连四类会议的伙食费定额标准都可以达到130元/人·天呢。

其次,再看看税务系统的会议费规定吧,税总发〔2013〕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十四条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这国税系统的会议费规定也跟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会议费规定一致嘛,也是可以列支伙食费即餐费的嘛。

那么再看看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此的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时至今日,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发布具体的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相关文件,可以借鉴一下之前的文件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目前已废止)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再参考一个地方税务局的文件,《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2011年1号)规定:“十四、关于会议费的扣除问题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三)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


那么集团公司在某酒店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也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正常工作安排,相关的支出也是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只要能够提供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费用标准、出席人员签到表、会议纪要、支付凭证及会议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就应该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会计核算上,会议费科目下可以设置会议住宿费、伙食费(餐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明细科目进行规范核算。

除此之外,有必要强调一下会议费的相关支出的合理性,比如公司全体员工下班后开了两个小时的会议,总结本季度工作成果并对安排下季度工作计划,完事大家一起聚了个餐,如何界定其合理性呢?这个要从“质”和“量”来考虑,从“质”上来看,有会议通知、会议内容、出席人员、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均齐全,看起来才是合理的;从“量”上来看,如果是过高的人均开支标准、过于频繁的类似会议支出就有些不合理了。

因此要求单位的会议费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要明确规范的标准,不能假借会议费之名列支招待费、福利费或其他不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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