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长期处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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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制度

医院处方制度

处方制度医师处方是执行医疗工作的重要书面文件,具有技术上、经济上、法律上的严肃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特对我院现有处方制度加以修订,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临床医师处方权,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医务科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医务科与药剂科。

二、处方权分长期处方权与短期处方权二种。

长期处方权授予本院临床医师,该医师调离本院时,由医务科发函药剂科注销处方权。

新分配来院的毕业生及新调人的医师须经临床工作一个月后,由科主任提议是否授予处方权。

短期处方权授予进修医师。

进修医师须经一个月工作考察泊,由科主任提议,经医务科批准授予短期处方权并限定有效期。

三、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住院号(门诊号),科(区)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不能写为成人),时间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用量用法、医师签名、调剂人员签名、检查发药人签名、药价。

四、处方一般用钢笔书写。

文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名。

五、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发的标准为准。

如特殊需要,必须超过常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名并简要注明理由方可调配六、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除复方制剂外,均应注明含量。

七、协定处方以二、四、七天用量为准。

慢性病远途患者可开两周用量,最多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八、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内容有错误或用药不当,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

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者,药师(士)有权拒绝调配。

九、有关毒剧、麻醉精神药品处方,遵照“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十一、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情况时药师(士)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

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

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长期处方管理是医疗卫生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并对药物治疗效果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

本文将介绍长期处方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管理对象长期处方管理适用于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

慢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这些患者需要长期稳定用药,且用药需经过医师合理开具处方。

三、管理措施1. 多学科协作:长期处方管理需要多学科协作,包括医师、药师、护士等。

医师开具处方后,药师将负责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并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信息收集;护士将负责患者的日常监测和康复指导,确保患者按时正确地用药。

2. 处方审核: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确保处方合理、有效,避免药物的重复使用和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严格执行药物选择、用量、给药途径等规定,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3. 用药指导:药师和护士应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包括药物的正确服用方法、剂量、频次等,以及潜在的药物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提示。

患者应按照指导正确用药,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咨询医疗工作人员。

4. 用药监测与评估:长期处方管理需要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用药依从性、疗效和不良反应等方面。

医师应定期复诊患者,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处方,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5. 信息管理:长期处方管理涉及大量的医疗数据和信息,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和治疗情况、用药记录等。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四、管理要求1.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完善长期处方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参与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医师在开具长期处方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情况、用药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并签署自己的姓名和执业医师证书编号。

3. 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仔细核对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开方医师沟通并提出建议。

4. 护士在日常监测和康复指导中应关注患者的用药情况和效果,并向医师反馈相关信息。

开具长期处方管理制度

开具长期处方管理制度

开具长期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慢性病患者数量逐渐增多,长期用药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长期处方管理涉及到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三方,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长期处方管理制度对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 长期处方开具规定(1)只有经过专科医生确诊的慢性病患者方可开立长期处方。

(2)长期处方的有效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需要重新就诊。

(3)慢性病患者需定期复诊,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药物剂量和治疗方案。

2. 处方审核和审查(1)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的处方审核部门,对长期处方进行审核和审查。

(2)审核部门应对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确保患者用药符合规范。

(3)医生开立处方需要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支持,方可通过审核。

3. 药品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2)医疗机构应与正规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来源的合法合规。

(3)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库存台账,定期盘点,并做好药品的供应和配送工作。

4. 患者用药管理(1)医生开具长期处方后,需给患者详细说明药物的用法用量,并告知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2)患者需遵守医嘱,按时按量服用药物,并定期复诊,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3)患者需做好用药记录,如有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5. 处方管理信息系统(1)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信息系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

(2)系统应具备处方录入、审核、审查、查询等功能,方便医生和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管理和追踪。

(3)系统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处方管理的责任追究(1)医生开具处方需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如发生过失或错误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医疗机构需定期进行处方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3)如医生和医疗机构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造成患者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对医院处方的管理制度

国家对医院处方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药师等。

第三条医院处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合理用药,保障患者安全;(三)加强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第二章处方权限与规范第四条医师处方权:(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医院审核批准,方可开具处方;(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可开具处方;(三)实习医师不得开具处方,需经执业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第五条处方书写规范:(一)处方应使用规范的处方笺,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二)处方应清晰、完整,字迹端正,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三)患者年龄、体重、临床诊断等信息应填写准确;(四)药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五)用法、用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第六条处方类型:(一)普通处方:适用于病情稳定、用药安全的患者;(二)急诊处方:适用于病情危急、需立即用药的患者;(三)儿科处方:适用于儿童患者;(四)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适用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患者;(五)二类精神药品处方:适用于二类精神药品患者。

第三章处方审核与调剂第七条处方审核:(一)药师应认真审核处方,确保处方符合规定;(二)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及时通知医师修改;(三)对特殊药品的处方,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八条处方调剂:(一)药师应按照处方要求,准确调配药品;(二)对特殊药品的调剂,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三)调剂完成后,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名。

第四章处方保存与销毁第九条处方保存:(一)医院应设立处方档案,按照规定保存处方;(二)处方保存期限为: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为1年;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2年。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

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本办法对处方的开具、审核、发放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医生、药师和患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下将详细介绍2024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的具体要点。

一、处方开具要求1. 医师资质:开具处方的医师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执业证书,并接受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2. 病例记录:医师在开具处方之前,必须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的病历记录,包括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等内容。

3. 标准用药: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适宜的药物,并遵循国家、地方或专业学会发布的标准用药指南。

4. 处方格式:处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医院名称、医师姓名、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用量、频次、用药期限等内容。

同时,处方上应有医师的亲笔签名和执业医师印章。

二、处方审核与发放1. 药师审核:医院药师在收到处方后,应仔细审核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并提出修改建议。

2. 电子处方:鼓励医院推行电子处方,在达到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可逐步取代传统纸质处方。

电子处方应具备防篡改和保密性能,并可与药房和患者之间进行实时传输。

3. 发放药物:药师在审核通过后,可根据处方提供给患者所需药物。

药物发放应严格按照处方上的规定进行,药房应保证药物的真实性和质量。

三、处方存档与监管1. 处方存档: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系统,将每一份处方进行编号和归档,并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阅。

2. 日常监管: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处方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医院遵守相关规定。

3. 处方数据统计:医院应定期汇总处方数据,对医师的开方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患者权益保障1. 用药知情权:医师应详细告知患者有关处方药物的用途、用量、副作用等信息,确保患者知情并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处方管理,规范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是指医师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师审核、调配、核对的,载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内容的医疗文书。

第三条处方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合理、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师、药师及与处方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五条处方开具权仅限于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指南开具处方。

第六条处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医院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临床诊断;(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四)医师签名、加盖专用签章;(五)审核、调配、核对药师的签名。

第七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八条处方开具原则上应当使用医院统一样式的处方纸。

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电子处方,但应当确保电子处方的安全、可靠、可追溯。

第三章处方审核与调配第九条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处方,有权要求医师修改或重新开具。

药师审核内容包括:(一)处方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二)用药是否合理、安全;(三)是否存在配伍禁忌、超剂量、超时间用药等;(四)药品的剂型、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药师审核通过的处方,方可进行调配。

调配时,药师应当严格按照处方内容进行,确保药品的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药师完成调配后,应当对处方进行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发放药品。

第四章处方保存与销毁第十二条处方应当长期保存。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处方保存制度,确保处方完整、安全、可追溯。

第十三条处方保存期满后,医院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合理、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师、药师及从事处方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合理用药,确保安全;(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持续改进,提高质量。

第二章处方开具与审核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患者就诊前,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结合辅助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二)开具处方时,应选用国家批准的合法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体质、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等因素,合理选择药品;(三)处方内容应完整、准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四)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师应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第五条处方审核应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人员负责,审核内容包括:(一)处方合法性、规范性;(二)药品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法、用量等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药、配伍禁忌等问题;(四)处方是否符合医保政策。

第三章处方调剂与发放第六条处方调剂应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人员负责,调剂内容包括:(一)审核处方,确认无误后,按处方调配药品;(二)告知患者用药注意事项,包括用药时间、剂量、用法等;(三)对处方中的疑问,及时与医师沟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七条处方发放应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人员负责,发放内容包括:(一)向患者或其家属发放药品,并告知用药注意事项;(二)对处方中的疑问,及时与医师沟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处方监控与评价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处方监控制度,对医师、药师处方行为进行监督,包括:(一)处方开具数量、金额、品种等;(二)处方用药合理性、安全性;(三)不合理用药、配伍禁忌等问题。

超长处方管理制度

超长处方管理制度

超长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个人医生向患者开具处方的行为,包括西药处方、中药处方等。

第三条处方应当准确、明确、合理、规范,医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正确开具处方,不得随意更换药品、剂量或用法用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制度,包括处方审核、处方记录、处方归档等环节,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生的处方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患者应当自觉遵守医生开具的处方,按照规定使用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超量使用。

第二章处方的开具第七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症状,合理选用药品;(二)准确标明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三)对于特殊药品或处方要求,需加注相关说明;(四)保证处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频繁更改;(五)如需调剂,应当注明调剂要求。

第八条医生开具处方前,应当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询问、体格检查,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确保开具合理有效的处方。

第九条医生应当认真填写处方,不得出现模糊、暗示或繁琐的字迹,以免造成误读或混淆。

第十条医生应当遵守《药品说明书》和相关规定,正确标注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信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一条医生开具处方时,应当注明处方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第十二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对于患者需要长期用药或慢性病患者,应当特别谨慎,避免超量、重复开具处方。

第十三条医生对于处方中的特殊用药要求,应当在处方上加注相关说明,确保医护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

第十四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当注重用药的合理性和经济性,避免无谓用药和浪费。

第三章处方的审核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审核制度,设置专门的处方审核人员,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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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长期处方管理规定
1. 定义
长期处方是指医生给予患者的长期用药建议,用于治疗慢性疾病或需要长期服药的情况。

2. 目的
医院长期处方管理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防止滥用和浪费药物资源。

3. 责任部门
医院长期处方管理的责任部门为药学部。

4. 流程
4.1 医生开立长期处方时,需填写详细的处方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剂量、频次、用法等。

4.2 填写的长期处方需要经过药师审核和核对,确保药品选择合理,并避免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4.3 审核通过的长期处方将被转交给患者。

4.4 患者每次购药时,需要凭借医院开具的长期处方,在合法
的药店购买相应的药品。

4.5 药店会定期向医院报告患者的药品购买情况,以便医院进
行处方的跟踪和监管。

4.6 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效果,定期复诊,重新评估患
者的长期用药方案。

5. 处方监管
5.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长期处方监管制度,包括对长期处方的
发放、审核、跟踪和评估等环节进行监管。

5.2 药学部负责定期审核和评估医院长期处方管理制度的执行
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5.3 医院应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泄露患者的长期处方信息。

5.4 患者对医院长期处方管理制度有异议时,可以向医务部门
投诉,并获得相应的解释和处理。

6. 处罚措施
6.1 医生不按照规定填写长期处方或违反规定处方的,将接受
相应的纪律处分。

6.2 药师未审核或审核不准确的长期处方,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6.3 患者未按照规定的方式购买长期处方药品的,医院有权停止继续发放处方。

以上是医院长期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性。

医院将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并不断完善长期处方管理的制度,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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