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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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0.02.14
•【字号】苏农办法〔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
订)计划的通知
苏农办法〔2020〕1号
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与备案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20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有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论证,高质量起草文件,做到合法、科学、务实、管用。

原则上应在当年度完成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在10月底前将草案文本送厅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及
公平竞争等相关审查。

对已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须在3日内将文件的纸质文本(五份)及起草说明(四份)等相关材料送厅法规处,以及时报省政府备案。

联系人:赵星宇,电话:86263611,邮箱:****************。

附件:2020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附件。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
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4.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处室(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按规定程序申请增补或调减计划。

2018年4月23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达市府办函〔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达市府办〔2009〕62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通知》(达市府办〔2012〕82号)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并及时将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起草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报送如下材料:(一)报请审查的函;(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三)起草说明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四)起草依据(详细文本);(五)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查意见;(六)征求公众意见相关资料;(七)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资料;(八)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听证等相关资料(如有必要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听证等程序);(九)其他相关参考、借鉴资料。

三、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主动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进度及起草情况;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跟踪了解和指导。

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应及时将规范性文件(纸质文件一式10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

四、对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原则上不予合法性审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19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19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正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列入市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规划、统筹兼顾,按照计划进度完成文件起草送审任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起草任务,需要延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起草单位要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具体情况。

凡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因工作需要、急需在今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并履行立项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后抓紧制定。

二、严格制定程序。

各起草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和《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性别平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相关程序,严把规范性文件草案质量关。

起草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法律、行业专家等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顾问和参谋作用,形成合法、规范、优质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

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

工作计划:________ 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施计划一、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二季度报审。

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制定《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起草,四季度报审。

三、为全面实施《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加快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一季度报审。

四、为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制定《关于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市推进办起草,一季度报审。

五、为了保障“1255”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高更大更快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实施意见》,由市征迁拆迁办公室起草,一季度报审。

六、为加快发展服务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功能,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制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二季度报审。

七、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制定《关于促进软件动漫及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暂行办法》,由市政府研究室起草,二季度报审。

八、为解决我市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市经信委起草,三季度报审。

九、为加强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交易行第 2 页共 7 页为,制定《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由市招标采购监管局起草,主文件一季度报审,配套文件三季度报审。

十、为积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由市卫生局起草,二季度报审。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
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23.04.03
•【字号】苏民法〔2023〕5号
•【施行日期】2023.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
正文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计划的通知
苏民法〔2023〕5号厅各处室:
经厅党组会审议,将《江苏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列入我厅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制定计划的项目,起草处室应当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及《江苏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民规〔2023〕1号),对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采取网上、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机关、组织、相对人、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并书面说明听取、采纳意见的情况。

二、起草处室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情况;其他
有关材料。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经过合法性审查后,由起草处室提请厅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后通过。

四、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关处室认为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的,请及时与厅政策法规处沟通。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4月3日。

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

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

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为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推动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年度工作计划,希望各位同事能够认真执行,共同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本计划从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出发,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间表。

希望各位同事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工作目标本年度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推动工作进展,为单位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工作重点1. 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2. 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进程按时完成;3. 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提升单位形象和知名度;4. 持续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工作措施1. 在日常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章,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办和考核,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落实;2. 针对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 在宣传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传播单位的工作成果和优秀企业形象,提高外界对单位的认知度和好评度;4. 在改善工作环境方面,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关心,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并且,针对不同的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团队建设。

四、工作时间表1. 月度工作时间表:根据每月的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确保每月工作任务的有序展开;2. 季度工作时间表:在每个季度末,总结前一季度工作成果,规划下一季度工作任务,调整工作重点和措施;3. 年度工作时间表:在每年年初,确定本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为全年的工作提供统一的时间表。

总之,我们将认真执行本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共同努力,共同完成工作目标,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祝愿我们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4年度政府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4.12
•【字号】江府办〔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
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20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江门市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共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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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前言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的发展要求也越来越高,规范性文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也必将成为每个企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是在推进企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要点与流程,及制定计划后对企事业单位的意义。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要点1.明确负责人: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要首先明确责任人,此负责人应有足够的经验、知识和能力,有能力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如果负责人没有向下指导,那么便会成为一种无头的任务,没有人会去关注。

2.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目标和任务是规范性文件制定计
划成功的关键。

通过分析企事业单位的现状和需要,设定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标和任务,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的现实需求。

3.明确程序和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涉及到各个部门
的合作和协调,因此需要明确具体的时间表和步骤,使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在制定时间上,应该考虑各个部门的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合理分配时间,按照进度要求顺利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4.制定计划和方案:根据目标和任务,制定出详实的规范
性文件制定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具体的方案。

制定计划时,应考虑到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方案和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不出现瑕疵。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流程1.组建工作小组: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需要,组建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小组领导人和成员,根据需要确定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2.分析现状和需求: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现状,了解所需的
规范性文件类型和数量,并根据目标和任务确定制定的具体规范性文件。

3.编制规划和方案:根据具体需求,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范围、形式、语言及内容细节,编写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4.征集意见和修改:制定草稿后,邀请各个部门或人员对
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根据各个部门或人员的反馈意见及时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

5.审查和批准:规范性文件制定完成后,应提交至上级部
门或业务领导审核,审查完毕后进行批准和签字,确定规范性文件的执行程序和责任。

在审查中应该特别注意文件中科普性和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

6.实施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批准通过后,一定要有具体的
实施计划和时间表,并且要建立执行管理办法并明确责任人。

同时,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告制度和评估监测机制,以便
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纠正,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意义规范性文件制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意义非常重要,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可以帮助企事业单位更加规范和有序的进行管理,增强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2.加强风险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可以更加深
入的了解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情况和个别业务方面的风险情况,帮助企事业单位加强风险管理。

3.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管理和流程,能够帮助企事业
单位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周期,提高效益,最终达到优化资源的作用。

4.提高企业形象:规范性文件制定可以在外界营造出企事
业单位严格管理、规范运营的形象,树立企事业单位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五、结论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是企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的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制定计划的过程需要认真对待,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时间和程序、制定规划和方案是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过程中最重要的几个方面。

对于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意义,可以借助于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企业形象等方面逐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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