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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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沪经信信[2018]42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8.07.19【实施日期】2018.07.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信〔2018〕429号)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本市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转型,进一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升产业能级,根据《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以及《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法〔2017〕633号)的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三)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需实现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四)各项目实施周期在两年内(2018.7.1-2020.6.30);二、申报渠道各区电子信息制造业主管部门受理项目的申报并进行推荐。

三、申报方式(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同时进行的方式。

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与线下受理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如发现有不一致的情况,将不予受理或视为初审不通过。

(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进行在线注册,注册后在线填写《2018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2019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doc

2019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doc

2019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项目指南一、产业化项目1、重大行业应用软件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面向农业、建筑、交通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教育等重大行业领域应用,基于数据驱动和数据挖掘技术及微服务架构,形成模块化程度大、设置配置灵活、功能完善、安全性高的软件产品与服务。

项目执行期软件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2、面向云计算应用的监控管理与分析服务平台支持大型云计算运营服务商实施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网络设施,应用系统的监控平台。

面向云计算应用,提供网络控制、优化与加速功能,实现对云资源、云组件、云应用的监控与分析服务,采用SaaS服务模式,实现安全可信、稳定可靠,低成本、高效的云计算应用维护保障体系。

项目执行期内形成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3、面向数据资源整合的云计算PaaS平台整合海量多源数据收集、处理、计算、分析的主流组件、工具和引擎,提供面向数据开发和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可视化的运营流程和管理工具,实现对海量、多时序、多标准和结构的数据处理和云计算平台服务能力,在政府、工业/制造业、园区、企业的规模化用。

项目执行期内形成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4、移动互联网服务信息系统及平台依托智能硬件设备,集成各类线上线下资源,应用位置信息、移动支付、大数据挖掘等技术,开发各类移动终端和平台,围绕便民惠民服务,增强市民信息消费体验,用于教育、医疗健康、城市治理等领域,能显著提升用户感知、有效挖掘数据价值的各类集成化、一体化和平台化行业信息应用和服务。

项目执行期内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5、数据安全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产业化支持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流转等关键环节安全保护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重点鼓励相关产品和服务在金融、和城市管理等领域规模化应用;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认证等功能平台建设,提升数据安全产业共性支撑能力。

项目执行期内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6、“一带一路”软件产品与解决方案支持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交付的软件产品与信息服务;支持面向“一带一路”的市场拓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流程管理、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等相关的软件和解决方案。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沪经信法〔2017〕633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经信法〔2017〕633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7〕23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我们制定了《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10月20日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能级,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7〕23号)有关精神以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84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使用原则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划、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专项支持资金预算、确定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支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6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16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16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附件2016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项目指南一、示范应用类(一)基于物联网的居民小区电梯安全公共监管应用示范通过搭建开放服务平台,满足不同厂家电梯接入要求,为监管部门、小区业主、电梯制造商、第三方维保单位、小区物业等各方提供服务。

通过电梯控制系统协议采集电梯状态、楼层、运行方向、开关门、指令、故障等信息;通过小区无线组网技术来实现电梯接入;利用电梯控制器逻辑判断是否困人,并及时安抚被困人员、通知处置人员;自动记录急修、维保工作时间。

项目建设期完成500台电梯接入或50个小区以上的接入量,相关方利用该平台,对电梯安全、质量、服务等形成业主自发监管、政府部门监督、商业模式支撑运营的新模式。

(二)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监控应用示范面向城市交通设施(遂桥、机场等)、地下设施(人防、管廊、桩基等)、地标楼宇、消防设施等的建筑结构、设备、人员等的安全运行,利用智能传感器、北斗高精度定位等技术自动采集结构响应、周边或内部环境、能源使用等状况,联结成网进行数据传输和协同,结合后台建筑信息、灾害等模型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具有实时检测、智能分析、及时预警、应急响应等功能。

申报项目需具备初步应用基础,提供应用单位合作协议。

项目执行期内需实现1000个感知点联网运行。

(三)物联网精准医疗服务应用示范聚焦骨科、心血管等某个应用领域,基于介植入医疗器械,开展精准医疗全程服务应用示范:远程连接介植入医疗器械、手术室诊疗设备、可穿戴设备等,动态采集患者二维医学影像及各项体征数据,重建三维病变等个体模型,实现术前个性化订制手术方案、术中远程指导、术后随访跟踪,在患者、手术医生、远程医生及医疗器械研发人员等之间实现患者个体医疗信息共享,项目建设期服务量达到千人次。

(四)“互联网+LED照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开展“互联网+LED照明”应用示范,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布置基于物联网、传感器、微基站、显示屏等集成创新的LED照明系统,提供促进城市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改善民生等公共服务功能,申报单位需至少在2个以上区域完成100个点的照明系统布设,建立完善的后台运营管理平台。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编号:2012年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手机:联系人、手机:单位传真:单位地址、邮编:填报日期: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项目申报书编制要求第一部分项目申报书正文(*PDF文件形式上传,字数不少于15,000字,不含附表)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技术力量和人员结构、经营状况和财务基本情况等)二、市场分析(当前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国内外主要竞争者、竞争对手优势和劣势、潜在竞争者、替代技术和产品;申报单位的竞争优势和劣势、目标客户、市场策略等)三、现有条件分析(申报单位的业务和产品;研究队伍、研发条件、研发成果;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场地、生产工艺;管理团队、组织结构、管理制度;项目前期开发情况及所具备的基础;以前财政资助项目完成情况等)四、项目目标和内容(项目完成总体目标;项目主要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其它指标等)五、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的组织方式;项目的技术路线;项目实施期限;项目计划进度季度安排等)六、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发展资金计划使用安排含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费用)七、项目效益分析(盈利预测:预计实现的市场份额、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的销售量(或用户量)、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等;经济效益分析: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净现值等,并进行盈亏平衡、敏感性等方面分析;社会效益分析)八、附表(附表1—附表4)第二部分项目申报书附件(电子版本需扫描上传)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二、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五、2010年度和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应不少于20人,可于中注协网站查询)六、2010年度和2011年度工商年检报告复印件七、说明项目知识产权情况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需书面纸质上报,详见附件1)九、其它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表和附件请使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引

2023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引

2023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引2023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引解析引言:2023年上海地区将开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旨在推动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创新发展,并提升上海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本文将全面评估这一专项资金项目指引,探讨其深度和广度,并分享对相关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1. 专项资金项目指引的背景和目标2023年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引的制定是为了响应国家关于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深化上海作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地位,建设国家级集成电路设计与创新中心,提高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该专项资金项目的目标是支持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在关键技术和关键领域的创新研发,加速产业链的完善和升级,推动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 资金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专项资金项目指引明确了资金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方式。

资金项目将根据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重点,划分为不同的领域和专题。

这些领域和专题涵盖了软件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技术、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

资金项目将依托现有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项目申报和评审制度,确保资金项目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

资金项目将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3. 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升级的关键领域资金项目指引明确了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升级的关键领域。

在软件领域,项目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推动上海软件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在集成电路领域,项目将加强对芯片设计、制造工艺和封测技术等关键环节的支持,提高上海集成电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项目还将注重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融合创新,促进两者的协同发展和价值链延伸。

4. 推动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资金项目指引明确了推动上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具体措施。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09•【字号】沪财教[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08]55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二OO八年十月九日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本市鼓励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等文件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为了落实和贯彻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以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信息产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息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专项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信息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开发,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三)选择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产品与技术,重点支持其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扩大产业规模,形成规模经济。

(四)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与示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共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亟需的公共服务配套项目。

(六)专项资金要实行分类整合、归口管理,由市信息委根据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决策,统筹安排,节俭使用。

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doc

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doc

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模版)申报专题:企业创新基础要素建设专题申报方向:标准/知识产权/质量标杆项目名称:申请主体(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职务:电话:项目负责人:职务: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填写说明1、本申报表是申报单位申报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创新基础要素建设专题)的重要依据,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

填写时各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无此数据时填“0”。

文字叙述应简明扼要,数据应真实、准确,可靠。

2、申请表必须附上规定的有关附件资料(详见申报要求)。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含附件),申报单位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网上系统填报内容一致。

4、装订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

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档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资料排序应按前申报表、后附件资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

5、申报单位根据具体需要,可另提出补充说明文件。

6、为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进一步了解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将对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个人信用信息开展查询。

(申请知识产权和标准项目填此表)1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可包括技术外包费用、技术合作费用、技术交流费用等2软件购置/开发费可包括软件版权购买费用、软件使用权购买费用、软件开发费用等注:开展产业或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研制与标准的试验验证,以及团体、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制修订,并开展标准应用推广等标准相关工作;开展相关领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池建设、知识产权防御、共享、保护、运用等相关工作。

已根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和《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支助过的项目不纳入范围,不再予以支持。

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工作总结编制提纲(一)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二)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三)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工作的保障(组织机构、人员、资金、设备、制度等)(四)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五)开展标准/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以及成效(六)未来两年内标准/知识产权工作设想(七)获得或正在申请国家和地方资助的情况(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质量标杆项目填此表)3备注项补充说明与质量标杆项目相关的财务支出明细4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可包括技术外包费用、技术合作费用、技术交流费用等5软件购置/开发费可包括软件版权购买费用、软件使用权购买费用、软件开发费用等谢谢你的观看开展质量标杆工作总结编制提纲:(一)企业概况应说明企业起源,历史沿革;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和服务;企业文化特色,组织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企业资源状况,包括人力、技术、信息和知识、基础设施、供应商和客户;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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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编号:
立项编号:
2019年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
项目申报书
(应用示范类)
项目领域: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手机:
项目联系人、手机:
单位传真:
单位地址、邮编:
填报日期: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附表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项目人员基本情况表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资金预算表(万元)
企业发展预测表
项目申报书附件(电子版本需扫描上传)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
二、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三、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
四、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授权书
五、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授权书
六、申报单位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
七、申报单位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八、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证书
九、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如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十、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十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十二、申报单位需提交企业2017、2018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114.141.186.196:8080)
十三、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我单位项目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2、项目申报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3、项目批准后,我单位将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4、在项目完成期限内,接受项目管理单位的不定期检查。

项目完成后,及时报请验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委托授权书
本人×××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同意授权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本人开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及信用评估等工作。

本项授权仅用于本单位申报的2019年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使用,如获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可在项目实施期内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相关信用信息。

特此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签字:
日期:年月日
委托授权书
本人×××为×××××公司的××××项目的负责人,为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同意授权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本人开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及信用评估等工作。

本项授权仅用于本单位申报的2019年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使用,如获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可在项目实施期内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相关信用信息。

特此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签字:
日期:年月日
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系我公司正式员工,自×年×月×日在我公司工作,现任我公司×××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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