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农业规则
WTO概论 第六章农产品贸易规则

第六章农产品贸易规则六、农业保护一、农业贸易基本原则1.建立公平的市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系市场为导向是指企业按照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目标市场和目标用户群的要求去设计、生产、交付产品与服务。
2.逐步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纠正和制止对世界农产品市场的限制和扭曲各国对农业的保护措施工业化国家农产品贸易保护的模式基本可以分成三种。
一种是日本式的,主要是限制进口。
韩国、中国台湾也属于这一种。
一种是美国式的,包括加拿大,主要是补贴出口。
另一种是欧洲共同体/欧盟模式,通过价格支持政策使其从原来的农产品进口国变成出口国。
3.农产品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领域,做出具体的约束性承诺。
所谓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
是在国际贸易方面两国政府间为了相互开放市场而对各种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措施,其中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准许放宽的程度的承诺。
4.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具有特定利益的农产品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更大程度的改善其市场准入条件。
5.成员之间所做的有关承诺要保持平衡,要考虑一些非贸易问题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我国为什么农业保护(1)粮食安全需要。
粮食等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而粮食的唯一来源就是农业,这决定了农业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部门。
(2)农业特殊性的要求。
首先,农业是长周期高风险行业。
其次,农业相对其他产业处于弱势地位。
(3)实施农业保护的其他原因。
农业和其他行业相比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解决了大量人口的就业问题绿箱措施:是指对贸易没有扭曲作用或扭曲作用很小的国内支持措施。
如所提供的支持是通过公共基金建立的政府计划来提供的,而不涉及消费者的转让;或有关支持不属于对生产者提供的价格支持。
蓝箱措施:是指根据限制产量的计划给予的直接支付,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该支持是根据指定地区和产量给予的;该支持数额限于限制产量产品生产总值的85%或以下;对牲畜的直接支持是按限定的头数给予的黄箱措施: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称为“黄箱”政策措施,要求成员方必须进行削减。
wto关于农业支持保护的相关规则。

wto关于农业支持保护的相关规则。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世界里,农业问题真的是个大热门。
咱们都知道,WTO(世界贸易组织)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有着一套规矩,听起来好像复杂得很,但其实只要深入了解,就能发现其中的趣味。
想象一下,农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结果因为国际市场的波动而遭遇大打折扣,谁能忍受这样的悲剧呢?所以,WTO就像个保护伞,旨在给这些勤劳的农民提供一些安全感,让他们的努力不会白费。
WTO的农业协议可以说是个“好心人”,为了确保农民不被市场的风吹草动搞得失去方向,特别设立了一些支持措施。
这些支持措施分为几类,其中包括“绿箱”和“蓝箱”。
绿箱就是不干扰市场的那些补贴,像是给农民提供技术支持、生态保护等。
这就像朋友在你需要时默默支持你,给你加油打气;而蓝箱则是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给农民一些补贴,但又不至于影响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像是临时的助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再说说这些规则背后的意义。
WTO的这些规定是为了避免贸易战,想象一下,如果各国都为了自己的利益拼命增加补贴,最后不就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战争吗?那种局面真的是让人头疼。
所以,WTO试图通过这些规则来平衡各国的利益,保证大家都能吃饱喝足,最终实现互惠共赢。
这就像是个大家庭,大家都要顾及彼此,才能和谐相处。
支持可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则也在不断地调整。
现在,许多国家都在反思自己的农业,力求在保护本国农业的同时,促进国际贸易。
这就像是你为了保持身材,得偶尔给自己放个假,去吃一顿大餐。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需求和挑战,灵活应对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具体实施上,WTO也鼓励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农业。
这就像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
各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气候条件和文化背景来设计适合自己的农业支持。
只要不违反WTO的基本原则,就可以尽情发挥创意,打造出独一无二的农业支持方案。
哎,这里还得提一下,农业支持的透明度也是个大问题。
WTO农业规则

WTO 农业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减少农产品生产补贴、减少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 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推行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拘束和减少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时机,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别保障措施几个方面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见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定变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关税化的过程包括(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变成相应的关税等值(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2.关税减让是指依照《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推行限时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 (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 )减少到必定水平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 1986~1988 年为基期,从 1995 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减少,并且在今后不得高出这一水平3.最低市场准入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推行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同意一些成员国关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定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时机,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推行最低市场准入时机的条件(1)以 1986- 1988 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开支量的3%(2)从 1986 年起不对该产品推行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推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4.关税配额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高出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类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5.特别保障措施是指依照《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用某些特别措施,以防范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使用特别保障措施,必定满足以下 3 个条件(1)该产品必定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2)必定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别保障措施的产品(3)必定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农业协议还规定,特别保障措施可以采用征收附加关税形式(二)国内支持规定国内支持措施是指成员方政府经过国内政策,以农业和农民为帮助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国内支持措施范围特别广泛,全部与农业和农民有关系的政府支出,都可以称为国内支持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农业投入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政府用于农业科研、推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措施等1.“黄箱”政策措施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拥有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 WTO《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对其进行减少。
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解析

WTO农业国内支持规则解析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的达成,揭开了农产品贸易进入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序幕。
对于《农业协定》中国内支持规则的解析,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了解世贸相关规则,以便我国根据国情,运用WTO规则允许的方式,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标签:国内支持农业补贴通过对农业国内支持规则的解析,可以使我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农业竞争力。
有关国内支持的基本概念(一)农业补贴的概念《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给出了补贴的定义。
简单地说,为了扩大出口或鼓励进口替代,由政府向特定产业或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价格支持等等,就构成补贴。
根据补贴的不同性质,将补贴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
为了更加形象化,人们根据信号灯的类型,把第一类俗称为“红色补贴”;第二类俗称为“黄色补贴”,第三类俗称为“绿色补贴”。
而到了农业领域,问题更加复杂,农业协议中没有红色禁止性补贴。
在农业协议中,有“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
其中,“绿箱政策”属于不可诉补贴,“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属于可诉性补贴。
(二)国内支持与农业补贴的区别与联系柯炳生认为:我国许多人常常习惯于使用农业补贴这个词,并用之代替国内支持,但在农业协议文本中,没有农业补贴(agricultural subsidy)这个词,只是在有关条款中分别提到了投资补贴、农业投入补贴和出口补贴;在附件3与附件4中,五次提到了补贴,是泛指,如其他补贴等。
农业协议中不使用农业补贴这个概念的原因可能是,农业补贴包含的内容外延不是很明确,有不同的类别,包括出口补贴等等在内。
这样一个外延很不明确的概念是不能用于一个法律文件的,这个法律文件是要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并执行的。
而国内支持(domestic support),则是一个将包含的范围界定得较为清楚的概念,與市场准入、出口竞争并列,构成所谓的农业协议的三大支柱。
国内支持有一些表现为补贴,而另外一些则很难称之为补贴,如政府对农业的科研推广等一般性服务,其实是对农业的支持,但是不能叫做对农业的补贴。
WTO农业协定与农产品贸易规则(推荐PC阅读)

WTO农业协定与农产品贸易规则(推荐PC阅读)
《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WTO多品种贸易协定,也称为
农业框架协定)于1994年4月15日在巴塞罗那签署,从
1995年1月1日起生效。
协定归纳了WTO195成员国的农业
贸易行为,将其纳入一个完整的国际贸易体制中。
《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规则》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为基础,主要包括一般食品、水果和蔬菜、牛奶和奶制品、肉类和禽类、蔗糖、玉米和其他粮食作物、兽药、农产品添加剂等13个贸易类别。
该规则提出了两项主要目标:一是在确保安全和消费者保护的前提下,允许成员国使用市场手段和宏观经济政策来管理农产品市场;二是采取措施来确保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公平竞争,并推动发展中国家实现自身农业政策和发展目标。
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规则》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改进市场管理,使政府对农产品市场采取更有效的市场调节措施;二是发展农产品贸易,改善南北贸易的环境,完善农业发展政策;三是简化和改革贸易程序,为贸易提供一个便捷的环境。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规则》还明确了各方责任,为成员国及相关利益攸关者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各成员国必须尊重他们的农业政策自主权,同时遵守协定的规定,确保农产品贸易的公平安全。
WTO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

WTO 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WTO 留哟韭襄昶卿安徽农业大学李晓明教授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农业国际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发展趋势.经过13年的艰苦谈判,中美两国终于在 1999年 4 月 10 日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l1 月5 日中美又达成了中国加入WTO 双边协议 ,这预示着我国加入 WTO 的日子日渐临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有必要认真分析一下WTO 的农业规则是什么?加入 WTO 对我国农业影响如何 ?应该采取何种对策 ,以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本刊拟就这些问题作一系列探讨 .,WTO及其主要职能,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WTO(WorldTradeOrga nizatio n)即世界贸易组织的英文简称.它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与国际贸易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组成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其前身是 1948年 1 月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I').GATI' 的主要内容是贸易规则与关税减让.1994年 4 月,125个参加国的部长在马拉喀什签署了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 ,1995 年 1 月在日内瓦成立了 WTO.WTO 的核心是 WTO 协议,其内容涉及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规定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及可允许的例外 ,包括各成员削减关税的承诺 ,开放市场的承诺 ,规定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 ,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条款.到1999年,WTO有134个成员国,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占世界贸易量的 90%,被称为 "经济联合国 ". WTO 的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国际经济贸易的规则 .二是组织世界贸易成员国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三是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WTO 的宗旨是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 .同时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求相称 .WTO 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 ,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 .WTO 的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非歧视性原则 ,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保护措施原则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 ,地区贸易原则 ,磋商协调原则 ,透明度原则 .二,WTO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WTO 农业协议就是 GATr 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该协议第 1 次明确规定了关于世界农产品贸易的纪律与准则 ,其实施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主要农产品 .协议从 1995年 1月1日开始生效,所涉及的领域主要有四 :(一)市场准入规则1. 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取消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 ,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将非关税措施转换成 "等量关税 ",进而将其与受非关税措施影响的农产品的现行正常关税税率构成 "混合关税 ",即关税化 .关税化 ,也就是只允许使用关税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限制 .2.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期为 1986—1988 年,实施期发达国家为6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对于混合关税,发达国家在1995〜2000年协议实施期内平均削减36%,发展中国家在1995〜2005年实施期内平均削减24%;对每一单项税目,发达国家至少削减 15%,发展中国家削减 10%.3. 规定市场准入机会 .规定一些进口国可以规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 ,以扩大农产品出口 ,促进农产品自由化 .但条件是: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基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 3%,在减让期结束时应扩大到 5%,从 1986年开始不对该产品进行出口补贴 .4. 保证最低市场准入 .为确保能够满足最低市场准入,配额准入量内的进口农产品享受低关税(配额内税率),超过配额准入量的进口农产品要缴纳较高的关税(配额外税率).关税配额准入量应至少保持在现行实际市场准入水平 .5. 特殊保障措施 .WTO 成员国可引用(1994年关贸总协定》保障条款,《保障措施协议》和《农业协议》规定的特殊保障措施 ,以维护自身贸易利益 ,但只能择其一 ,不得同时使用 .任何成员在引用特殊保障措施时 ,需提前或在采取行动 1 0天内通知农业委员会,而且应给予有利害关系的成员磋商的机会 .(二)国内支持规则WTO 农业协议规定 ,发达国家产品的国内支持总量(AMS)在6年内削减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3%.协议将政府补贴分为两类 ,一类为"绿色补贴"(又称"绿色政策"或"绿箱政策 ") ,因不引起贸易扭曲可免于减让 ,这类补贴措施包括 :1. 由公共基金或财政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开支,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病虫害防治 ,检疫检验,培训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开支.2. 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提供的储存补贴,但这种补贴不得表现为高价收购或低价销售储备粮 .3. 粮食援助补贴.即为赈济饥民和保障低收入居民的粮食供给而作出的财政开支 ,或对非政府援助行动所减免的税收.4. 自然灾害补贴.这类补贴必须基于实际损失,补贴量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量 .5. 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 .6. 农业生产资源贮备补贴 .7.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性投资补贴 .'安■霞业& gt;2001年一 1・目前 .国内粮食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速度 ,农业连续丰收 ,出现了农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 ;国内消费需求大幅回落 ,国际市场农产品的消费和价格持续疲软 .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如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 ),使农民增收 .是中央的英明决策 . 我国将加入世贸组织 (WTO), 对我国的特种养殖业来说,既是机遇 ,又是挑战 ,我们要紧紧抓住这次机遇 . 特种养殖业在我国发展已近 20 年了,在这 20年中,有的项目曾多次出现过几上几下的局面 ,近 2年已开始进入稳步发展的阶段 .但对今后的发展 ,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1. 种源管理目前,特种养殖业大多数单位都以销售种源为主.有的农家为了更多地销售种源竞采用高价回收的手段,诱使养殖户引种 ,这种做法的结局最终是放种者倒闭垮台 ,养殖户受骗上当 .为了规范我国的种源市场 , 希望各地场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条例 .经县级以上有关单位审核批准 ,领取有关证明后进行经营. 在种源的管理上更应采取科学化饲养管理 ,建立一整套档案 ,必须向引种户提供有关的档案 ,系谱等详细材料.现在 ,大部分供种场家没有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致使很多品种严重退化 .如狐狸,獭兔,海狸鼠等 .2. 采取生物链模式搞好养殖业加入 WTO 后 ,市场竞争必然更加激烈 .为了更好地使养殖业降低养殖成本 ,增加经济效益 ,综合利用是其中的一个关键 .国内有些好的经验完全可加以推广 .如有的场家将兔 ,鸽,鹧鸪等粪便经过加工发酵后转化成猪饲料 ,猪粪既可养鱼又可成为肥料 ,这样的综合利用使养殖成本大大下降 ,为养殖户创造更高的效益 .3. 特种养殖业要在综合开发,深加工上下功夫我国特种养殖加工水平较低 ,发展潜力大 ,发展这一产业 ,可以有效地提高附加值 ,以便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例如,海狸鼠养殖 ,1994年以前 ,我国形成普遍性炒种现象,1994年初 ,终因没有搞深加工推动市场 ,导致海狸鼠养殖业一夜之间臭遍全国 .这几年经过有些单位的不懈努力,不断开发 ,曾经臭遍全国的海狸鼠如今却是全身是宝 ,它的裘革不单一是制衣 ,鞋帽的原材料 ,而且糟月它的毛针可生产高 ,中,低档毛笔 ,它的骨经过加工后制成的酒可治疗多种疾病 ,用它的尾筋提炼后制成医 -用缝合线,伤愈后可不必拆线,人体自然吸收.海狸鼠因抗病性强,不必注射任何疫苗,它的肉含锌量极高,可称为绿色保健食品.又如过去肉鸽养殖只是单一销售鲜活乳鸽或速冻乳鸽,经过近2年的开发 ,现已生产出乳鸽胶囊 ,乳鸽精等一批高级保健营养品 ,使乳鸽的价值翻了几番 .4. 把握机遇 ,稳步发展 ,走产业化道路进入 21世纪对特种养殖业来说 ,在我国有三大机遇 :一是国家在农业产业结构方面的调整 ,加大养殖业投资力度 ;二是西部开发工程的实施 ,使特种养殖业成熟的项目有利于向西部地区推广普及,并可根据西部地区的条件开发出新的项目 ; 三是加入世贸组织后 ,特种养殖业的商品更容易加入到国际市场 ,利用我们的人力 ,物力的优势参与世界竞争 . 发展特种养殖业 ,目前关键是要把握住机遇 ,品牌效益特种养殖业产品开发潜力很大 ,单从一个蜗牛的商品开发,就能开发出多种高附加值的产品 ,如蜗牛酶 ,蜗牛蛋白醋 ,化妆品等 .多元化产品的开发关键是提高科技含量 ,以达到最高效益 .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要把握产品的质量 ,包装 ,装潢设计 ,价格定位 ,树立品牌意识 , 以利长期占领国际市场一 8,地区发展补贴 .即对生产条件明显不利(必须是长期性的)地区,补贴额应限于地区的平均生产成本高于一般平均生产成本的部分 . 另一类为"黄色补贴"(又称"黄色政策 "或"黄箱政策 "),因能够产生贸易扭曲而需要减让 .这类补贴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 ,种子肥料补贴 ,某些有补贴的贷款等 .(三)出口补贴规则WTO 农业协议要求 ,各缔约方必须承诺削减其补贴的农产品出口的数量与预算开支•以1986〜1990年为基期,发达国家在 6年内要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 1:3数量减少 21%,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削减 36%;发展中国家在 10年内要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减少 14%,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削减 24%;对在基期没有出口补贴的农产品则禁止在今后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 .f 四 ) 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则协议规定 ,允许各个成员国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 ,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生长为目的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构成不公正的歧视 ,从而造成隐蔽性的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限制 .所采用的检验措施和依据原则应以国际标准和准则为基础,而且这类措施必须在充分透明的情况下实施.(邮编:230001)< 安曩农业 )2001 年一 I 期。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内外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贸易必须在WTO基本框架内发生,《农业协议》中有关对农产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保护、削减出口补贴及国内支持水平的规定,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农产品贸易产生约束。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开放市场后农产品进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产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产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组织与中国农业政策

WTO《农业协议》的基本框架 WTO 《农业协议》市场准入规则的主要内 容 WTO 《农业协议》国内支持规则的主要内 容 我国加入WTO在农业方面业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学习重点
WTO 《农业协议》市场准入规则的主要内 容 WTO 《农业协议》国内支持规则的主要内 容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 WTO《农业协议》的基本框架
WTO《农业协议》文本分为13个部分共21条和 5个附件。其内容主要包括: 1、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 2、国内支持规则 3、农产品出口补贴规则 4、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5、特殊保障措施
(一)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
1、关税化义务 2、关税消减义务 3、保证最低市场准入机会 4、维持现行市场准入 5、特殊保障措施
(二)加强农业国内支持政策 1、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条 款,强化对农业的投入支持 2、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保证农 业的稳定增长 3、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
(三)调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管理措施
(四)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一)开放农产品市场方面的承诺
1、对所有农产品的关税均实行上限约束 2、对粮、油、棉、糖等敏感商品,实施关 税配额制度 3、关税配额管理的规定 4、对进口农产品的病虫害检疫和质量检验 将采取符合国际规范的做法 5、放弃了在过渡期内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 权力
三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可能产生的有 利影响 1、将改善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环境 2、将进一步推动中国农业的对外开放 3、将促进中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4、将使中国能够参与制订国际农产品贸易 新规则
(二)国内支持规则
1、“绿箱”政策 2、“黄箱”政策 3、“蓝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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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农业规则
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削减农产品生产补贴、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
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约束和削减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殊保障措施几个方面
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
《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生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须转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
关税化的过程包括
(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相应的关税等值
(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
2.关税减让
是指根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削减到一定水平
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1986~1988年为基期,从1995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削减,并且在今后不得超过这一水平
3.最低市场准入
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施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一些成员国对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须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实施最低市场准入机会的条件
(1)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3%
(2)从1986年起不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实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
4.关税配额
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超过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种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
5.特殊保障措施
是指依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取某些特别措施,以防止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
使用特殊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该产品必须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
(2)必须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产品
(3)必须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
农业协议还规定,特殊保障措施可以采取征收附加关税形式
(二)国内支持规定
国内支持措施是指成员方政府通过国内政策,以农业和农民为扶持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
国内支持措施范围非常广泛,所有与农业和农民有关系的政府支出,都可以称为国内支持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农业投入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政府用于农业科研、推广、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措施等
1.“黄箱”政策措施
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具有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WTO《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对其进行削减。
“黄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政策措施
(1)价格支持
(2)营销贷款
(3)按产品种植面积补贴
(4)牲畜数量补贴
(5)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
(6)对贷款的补贴
2.“蓝箱”政策措施
是国内支持削减的一种例外,它是指在限制产量的前提下给予农民的直接补贴,“蓝箱”政策措施可以免于削减义务,但它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是按固定面积或产量提供的补贴
(2)享受补贴的产品数量不超过基期(1986~1988年)平均生产水平的85%(3)按固定的牲畜头数所提供的补贴
3.“绿箱”政策措施
按照《农业协议》的规定,“绿箱”政策措施是指成员方政府通过服务计划提供的、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和生产扭曲作用、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绿箱”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的一般服务
(2)为保障食品安全而提供的储备补贴
(3)国内食品援助补贴
(4)政府不挂钩的收入支持
(5)政府在收入保险方面的补贴
(6)自然灾害救济支付(包括政府直接补贴或者通过作物保险的补贴)(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
(8)资源停用计划的结构调整援助
(9)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性投资补贴
(10)为保护环境所提供的补贴
(11)地区性援助
(三)出口补贴规定
出口补贴与国内支持的区别在于:国内支持是成员方政府向农业生产者提供的各种支持和援助,如政府向农民提供的农业投入补贴、农民收入支持等;而出口补贴的对象主要不是农业生产者,而是农产品经营者
另外,国内支持虽然会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产生影响,但是其影响大多是间接的;而出口补贴是直接对农产品出口进行的补贴,比较而言,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更直接,是更容易产生不公平国际贸易竞争的政策措施
1.削减出口补贴的适用范围
根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应当进行削减的出口补贴主要包括
(1)政府或其代理机构给农产品出口提供的直接补贴(包括实物支付),不论是给予企业、行业、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生产者合作社和其他协会,还是给予销售机构
(2)政府或其代理机构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的价格销售或处理非商业性农产品库存以供出口
(3)政府资助农产品的出口,包括出口退税行为
(4)为了降低出口农产品的营销成本而提供的补贴
(5)为降低出口农产品的交通费用而给予的补贴,如出口农产品的国内运费征收标准比国内非出口农产品收费标准更优惠
(6)根据出口产品中所含农产品的比例而提供的补贴
2.削减出口补贴的具体承诺
根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出口补贴减让方式有两种
数量减让
价值减让
3.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
在出口补贴削减方面,《农业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特殊和差别待遇。
具体内容为
(1)对有补贴农产品的出口数量,发展中国家只需削减1986年一1990年平均水平的14%(发达国家为21%)
(2)对出口补贴的支出金额,发展中国家只需削减1986年~1990年平均水平的24%(发达国家为36%)
(3)发展中国家削减出口补贴的实施期限为10年(发达国家为6年)(4)协议还允许发展中国家实施市场营销与国内运输方面的补贴措施(5)所有最不发达国家成员都不要求承担任何减让义务
(四)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规定
农产品贸易中的环境保护和动植物卫生措施是指各国(地区)出于保护居民、动物和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需要,而采取的某些限制农产品进口的措施
这类进口限制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农产品贸易的实践中存在着滥用这类措施以构筑贸易壁垒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