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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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种粮农民补贴实施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种粮农民补贴实施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种粮农民补贴实施规章制度范文一、全市范围内。

对种植小麦和稻谷的农民包括国有农场、农垦企业的粮食生产者,下同给予直接补贴。

二、年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

按照年小麦和稻谷的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和分配,全市统一的补贴标准为____元/亩,直补资金必须于月底前一次性兑现到农户。

三、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税改办____〈省对农民补贴的财政资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____》财商发〔____〕40____文件规定执行,全市必须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活期储蓄存折以下简称一折通对农民发放。

四、各乡镇办要严格按照全市年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农户年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填写省农民负担和补贴政策监督卡并按要求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财政所要于年月底前做好农户到村组村组乡镇办、乡镇办到市的粮食品种和实际种植面积的基本数据统计、核实、汇总和省粮食补贴一折通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并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为下年度粮食直补提供依据。

六、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直补资金的专户管理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

市财政部门要在市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农民补贴资金专户并在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帐,对粮食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各乡镇办财政所应在市政府确定发放一折通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封闭运行。

七、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村级公示制度。

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和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各乡镇办应将本地年补贴的粮食品种、面积、标准进行公开。

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

各乡镇办要设立和公布____电话,补贴兑付应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八、严格规范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的程序和手续。

委托代发的金融机构在收到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通知以后,规定的期限内将补贴资金存入每个农户的存折。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

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近几年来,我国农村贫困问题逐步得到缓解,但依然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除了收入不足外,就是食物不足或者饮食不均衡。

因此,提高贫困人口的饮食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不仅是脱贫攻坚的基础,也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一步。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政府提出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两种方法来帮助贫困人口改善其饮食状况。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种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及影响。

“粮食直补”是指政府通过补贴等方式直接将救济粮发放给困难群众,以满足其基本口粮需求,提高其生活水平的一种措施。

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多数贫困地区,特别是那些缺乏粮食的地区。

粮食直补措施的主要特点是由政府直接向贫困家庭直接补助。

其补助方式主要通过政府提供救济粮等形式来指导实施。

粮食直补的实施步骤如下:首先,制定贫困地区救济粮计划,确定救济粮配给标准。

其次,政府通过救济粮库存、粮食收储等方式向贫困地区发放救济粮,或者直接向贫困家庭发放救济物资。

最后,政府在发放救济粮的同时,设计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防止粮食浪费和滥用导致财政浪费。

“综合直补”是指政府通过补贴、异地搬迁、生产设备等方式将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来源以改善其饮食状况,提高生活水平的一种措施。

这种方法适用于中西部山区、沙漠绿洲和荒漠地区等经济落后和资源贫乏的地区。

综合直补措施的主要特点是通过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帮助其长期脱贫的方式来实施的。

综合直补的实施步骤如下:首先,政府对贫困家庭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其生活状况和收入来源。

其次,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比如提供资金支持、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来源。

最后,政府需要对这些贫困家庭进行跟踪指导和帮扶,以便于实现长期脱贫的目标。

总之,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是两种针对贫困人口的实施方案。

通过这些方案,政府可以帮助贫困人口改善其饮食状况,提高生活水平,实现长期脱贫。

当然,这些方案需要政府进行科学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浪费财政资源,增加贫困人口的压力。

1-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填报说明

1-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填报说明

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填报说明农户种粮补贴及相关信息包括:农户基础信息、农户承包土地情况、农户种粮情况、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情况四个部分,原则上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口径填报。

填报范围为:享受现行粮食补贴(粮食直补贴和综合直补,下同)政策的种粮农户及农户之外的其他农业生产单位,其他不种粮的农户暂不填报。

享受现行粮食补贴政策其他农业生产单位包括农场、林场、新疆建设兵团等,这些农业生产单位中领取粮食补贴的最小核算或统计单位,视同一家农户填报。

统计信息中的面积信息均按实际面积填报,不按折算面积填报。

具体填报说明如下:一、农户基础信息填报说明(一)农户基础信息填报的统计时点为日历年度末,此次为2006年12月31日。

此前已领取粮食补贴资金,但在2006年12月31日不存在的农户(包括农户之外的填报单位,下同),为与对种粮农民补贴情况(附件4)相衔接,也须填报农户基础信息。

(二)农户编号,是管理软件识别农户的唯一标识,由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管理软件规定的编号规则编号,不同农户的农户编号不允许有重复。

(三)户主姓名,填写户口本上的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户口本号填报户主的身份证号码、户口本号码;有身份证的一律填报身份证号码;暂时没有身份证的必须填报户口本号码。

(四)家庭人口,按户口薄登记人口数填报,不能小于“常年务农劳动力”与“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合计。

(五)常年务农劳动力及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口径填报,即,整劳动力指男子18周岁到50周岁,女子18周岁到45周岁;半劳动力指男子16周岁到17周岁,51岁到60周岁;女子16周岁到17周岁,46周岁到55周岁,同时具有劳动能力的人。

虽然在劳动年龄之内,但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应算为劳动力;超过劳动年龄,但能经常参加劳动的人,计入半劳动力数内。

一个整劳动力按1个劳动力填报;两个半劳动力按1个劳动力填报。

一年内累计外出务工在6个月以上的,界定为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7•【字号】豫政办[2006]27号•【施行日期】200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四月七日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财政部有关精神,为降低农民种粮成本、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省政府决定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职工,下同)粮食直接补贴同时,对农民种粮用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政策。

为做好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补贴办法2006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的基本原则是: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兑现办法;综合直补的基本原则是:依据粮食直补面积,全省统一补贴标准。

(一)补贴资金的分配2006年全省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总额为14.5亿元。

补贴资金由省直接分配到县(市、区)。

具体分配办法以2005年各县(市、区)落实到户的粮食直补资金为基数同比例增长。

2006年中央财政核定我省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总额11.15亿元。

补贴资金依据2005年实际粮食直补面积和统一补贴标准计算确定,由省直接分配到县(市、区)。

(二)每亩补贴标准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粮食直接补贴标准(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各地实际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核定的标准。

综合直补全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各地不得擅自调整。

(三)补贴计算依据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直补资金以2005年省核定的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后计算。

储备粮订单直接补贴实施意见

储备粮订单直接补贴实施意见

储备粮订单直接补贴实施意见根据X省粮食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省分行《关于下发X年我省储备粮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X粮法〔X〕55号)及X市粮食局、X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 市分行《关于下发X年X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X粮〔X〕66号)文件精神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X市储备粮订单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X〕72号)文件精神,现就X年各村储备订单粮食订单实行直接补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各村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办法X年街道各村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继续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直接补贴款按照“谁用粮、谁拿钱”的原则,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

粮食购销企业在挂牌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必须分别明示市场收购价、粮食质量标准和直接补贴标准。

直接补贴款在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凭农户“售粮卡”和“订单收购码单”,全部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民。

各村对粮食订单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要结合各村粮食播种面积、余粮情况及往年粮食订单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并向种粮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同时也应兼顾边远地区农民的卖粮要求。

要对粮食经纪人和烘干企业在储备订单收购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发挥收购主导作用,继续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积极收购农民的余粮,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同时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直补资金由财政所提前拨付,兑现给售粮农户补贴款的办法保持不变。

市粮食购销公司要认真把关并及时报送收购材料给街道财政所,要及时将补贴分户数据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并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各村要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我国粮食直补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粮食直补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粮食直补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粮食直补政策是指政府向农民直接支付一定的价格补贴来
保障其种粮的积极性。

该政策在推广粮食生产、保障国民粮食安全
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下:
1. 资金投入过少:政府对粮食直补的投入相对较少,难以发挥
更大的作用。

2. 缺乏科学性:政府在制定粮食直补政策时,缺乏科学性,导
致政策效果不佳。

3. 政策透明度不高:政府在直补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缺乏透明度,难以让农民信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大资金投入:政府应当加大对粮食直补政策的资金投入,
保障政策得以顺利实行。

2. 科学制定:政府应当在制定粮食直补政策时应用科学的方法,确保政策更加有效。

3. 提高透明度:政府应当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提高透明度,公开
政策的具体细节,让农民更加信任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4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4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目前,全省第一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兑现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深受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拥护,调动了干部抓粮食生产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为了确保第二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真正补给种粮农民,做到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切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做好补贴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第二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核定分解到户办法第二批省对市、县粮食直补资金核定办法,继续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04〕15号)落实。

县到乡镇,乡镇到农户粮食直补资金的核定具体按以下办法进行。

(一)长春、四平、松原、辽源、白城和其他市州粮食主产县(市)的乡镇仍按照计税面积核定农户种粮补贴资金。

(二)东部山区的非粮食主产县(市、区)的乡镇,可继续按照计税面积核定农户种粮补贴资金;农村税费改革基础数据掌握到户的县(市、区),也可按农户粮食商品量由县(市、区)直接核定农户种粮补贴资金。

采取这种办法的,要报省税改办备案。

同时,县、乡要认真组织,以村为单位,把补贴依据和金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

(三)城区对乡镇蔬菜的扣除比例,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蔬菜实际种植情况确定。

二、国有农场粮食直补资金核定分解办法按照吉政发〔2004〕15号文件规定,依据粮食商品量核定国有农场粮食直补资金。

粮食直补政策讲解

粮食直补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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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贴方式
实践证明,按实际种粮面积补贴是最科学,最有利于促进粮食生产的 一种方式,但是存在面积核实工作量大、成本较高的矛盾,需要基层的同 志们付出艰辛的劳动。 今年初,审计署济南办在审计我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 时,发现2007-2012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大户等补贴信息,存 在身份证号码重复、无山东户籍、死亡后领取等情况。 昌邑市问题超过11万条,巨大的错误量,除了软件不合理不完善以外 ,就是我们信息采集出现的错误。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 ,且大量工作多由村干部、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承担。下一步,上级有关 部门仍然会继续加大审计力度。我们应更加重视信息采集。 坚决杜绝姓名使用同音字、中间存在空格、使用乳名 坚决杜绝使用一代身份证 坚决杜绝用已死亡人员信息申请补贴资金,及时更新信息 各村的姓名底子,必须使用公安部门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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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省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农信联合下发了鲁财建„2012‟133 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种粮大户 奖励补贴形式进行了改变。
(一)支持范围。粮食种植面积300亩及以上(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其中, 小麦或水稻种植面积1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均纳入补贴范围。 (二)支持内容。对种粮大户投资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晾晒、仓储及相关设施 ,农业机械设备以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购置等,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耕种亩数、连片率、合同承包期等情况,确定具体支持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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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品种及依据: 我省粮食直补的品种只限小麦,粮食直补的对象是小麦种 植所有权人,并以当年合法取得耕地的小麦种植面积作为 补贴依据,实行定额补助。 (2)补贴标准: 见下表 (3)发放形式: 2006年实行“齐鲁惠农一本(卡)通”形式兑付惠农补贴 政策,改变了以前以现金兑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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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扬镇2011年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
的起草说明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镇草拟的《中扬镇2011年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宿城区2011年度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镇粮食直补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补贴标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证粮食安全。

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每亩81.5元。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8日—3月9日)。

各村(居、场)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粮食直补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二)面积申报、核实阶段(3月10日—3月12日)。

各村(居、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以小组为单位自下而上的方式,做好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
作。

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造册,造册后村民委员会进行核查,并将直补清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到镇粮食直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件两份,复印件三份,电子版一份,保证书一份)镇粮食直补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后上报区政府。

(三)资金兑付阶段(3月13日—3月20日)。

根据审核无误的到户清册,区财政局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户。

四、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宿城区农委召开2011年粮食直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于3月8日制订《中扬镇2011年粮食直补工作实施方案》。

宿城区中扬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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