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背景比较及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从西方公共制度的演变看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

从西方公务员制度演变看我过公务员制度行政092班刘海龙 09122212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首创于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工业化和资本主义民主较发达的英国,并以其文官政府的廉价高效著称于世。
此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国家竞相效仿,先后建立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掀起了近代人事制度的一场革命。
公务员制度建立时,曾吸收了中国科举制的一些东西,以后逐步发展完善,成为现在一整套包括分类、考试、录用、培训、奖惩、工资、福利和保障等完整的法律化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即是这些制度的总和。
公务员的定义、范围在西方国家不大一致,本文取广义的公务员范围,不仅包括事务官即所谓的文官,而且包括政务官,以便我们从总体上了解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点及其历史作用。
一、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要想得到一流的人选,必须求助于竞争”这是西方资产阶级所谓的人才主义原则,基于这一认识,西方各国政府都把通过公开竞争考试,然后择优录用公务人员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核心,也作为选拔国家公职人员的主要依据。
英国政府首先施行。
实行公开考试录用制度,对当时的政治和人事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
当然,考试制度也并非是十全十美,其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比如在考试的内容中,对能量化的文化知识水平易于测评,而对于应考者的创造力和思维灵活性等难于量化的部分尚无精确的测定办法,有时也带来负效应。
二、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重视文官的“知识化”和“专业化”建立严格的公务员培训制度,是更新公务员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和提高他们的素质以及工作效能的重要环节,而这种素质的更新和提高又是文官系统更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随着西方各国政府对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干预的日益增多,政府迫切需要各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政府的管理。
为此,西方各国对于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其任职前后都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并建立了相应的培训制度,使培养出来的文官人员既有“知识化”又有“专业化”。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近几年,随着公务员考试在我国异常火热,已然成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势头,公务员制度及其待遇问题成为了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
究竟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完善与否,与西方国家比较优缺点又在哪里,我们不得不从各个方面来逐一审视。
一、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比较(一)建立的背景比较中西方公务员制度建立的不同背景是产生公务员制度差异的根源,它从根本上决定了中西方公务员职业发展道路的差异。
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并切实为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服务的。
西方国家在各国陆续完成资产阶级产业革命以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要从根本上提高整个资产阶级统治的水平,就需要建立完善、科学的官吏选拔制度,运用科学的方式有效地吸收各类专门人才参与行政管理。
同时,政府职能也日益扩大,西方国家原有的管理体制和人事管理制度不再适应当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因此他们不得不建立一套新的能够更加适应政府和社会的需求的行政管理制度,即现代公务员制度。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公务员制度陷于缺乏活力及效率、无法回应环境及管理诉求、越来越僵化的困境之中,进而影响了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
西方国家政府纷纷对公务员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重塑性改革,形成了一种既以功绩制和公正为基础又能够适应目前的管理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公务员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了新的经济政策,为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建立了一套符合当时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为公务员制度发展提供了经济制度环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受到冲击,政府职能日益转变,更加需要有一套科学的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我国借鉴了西方国家的行政人事制度,建立了现行的公务员制度。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第一篇: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我国公务员制度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摘要公务员制度,又称为“文官制度”,是指对各级事务官员或文职人员进行管理的制度,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退休等。
①现代公务员制度起始于西方,是在西方政治体制之下产生的文官管理制度。
它基本原则包括: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其中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和政治中立原则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
②它涵盖了公务员的选拔、管理、待遇、考核、退休各个方面,也涉及到了公务员的基本价值信念问题。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问题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差异性发展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是一个全能型的国家,国家与社会不分,政治与经济不分,政治强而经济弱,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政治性的社会。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经济才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社会才逐渐地与国家相分离,但是传统的政治因素并未完全消失,人们在思考社会事务时仍然不可能完全摆脱政治思维的影响。
所以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政治思维影响极为深远,市场经济思维并不完全成熟的状况。
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迅猛,政治改革缓慢的局面下,作为适应经济改革而做出的政治改革,就很容易出现制度建设和思维建设的不同步性。
(二)公务员制度的中国化原则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必须与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服务,也就是说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有“中国化”的原则。
上面我们已经讲过,西方的公务员制度有着例如职位分类、竞争性的考试录用、职位终身制、政治中立、法制管理等等基本原则,我们在学习它们的优秀经验时也要选择性的借鉴过来。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内容摘要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新的课题。
本文通过分析中外公务员制度的特点,跟据我国的具体条件,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先进经验,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更趋于理性化、科学化,从而为实现我国人事制度现代化、政治体制民主化、经济制度科学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选取美国、英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从公务员制度体系规范出发,与我国公务员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
试图通过比较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优劣利弊,借鉴和吸收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优点和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议,以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政治体制改革比较分析目录一、现代公务员制度主要内容及国家公务员的范围 (1)二、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 (1)(一)中外公务员制度指导原则的比较 (1)(二)中外公务员管理体制类型划分的比较 (2)(三)中外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比较 (2)(四)中外公务员福利制度的比较 (3)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3)(一)人事录用制度存在问题 (4)(二)激励机制存在问题 (4)(三)公务员监督机制存在问题 (4)四、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的建议 (4)(一)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保证公务员制度顺利推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4)(二)完善人事录用制度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第一关 (4)(三)完善激励及福利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稳定公务员队伍(4)(四)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是决定公务员制度是否有效的关键(5)参考文献 (6)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
19世纪中叶开始的文官制度改革,确立了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奠定了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也奠定了英国现代政府体制的基础。
在英国之后,美、法、德等西方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公务员制度建设,为其建立现代政府体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这些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公务员制度在不同国家各有差异,运行的情况和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将我国公务员制度和国外进行比较,找出具体制度的运行环境及其优劣势,并期望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起到借鉴作用。
以下的比较主要是基于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现实中的具体运行情况,与之比较的主要是西方英、美、法等国。
一、公务员的起源比较中世纪以前的欧洲各国还没有公务员或文官的概念。
之后西欧各国封建君主在市民阶级的支持下,先后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并出现了君主直接任命的文职人员,但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
直到19世纪50年代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方式才宣布英国文官制度的确立,随后各国逐渐形成国家公务员制度。
我国自古重视官吏的选拔,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创立了各种各样的官吏选拔制度,特别到宋代,科举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但这些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
在1949年以前的国民党统治时期,政府比较重视公务员制度的建设,但由于战争不断,并没能很好的实施。
新中国的人事制度建设一直比较曲折,指导20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才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上日程,结果不断努力,最终2006年施行较为完善的《公务员法》,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以国家立法形式确认。
二、公务员的范围比较国外公务员的范围有大中小之分:大范围指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国有企业、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比如法国和日本;中范围指国家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但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以及军事人员,比如美国和德国;小范围指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在政府机关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才,但不包括由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总理、大臣、政务次官等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司法人员和军职人员,比如英国。
中外公务员制度分析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一、公务员及公务员制度概述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指现代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挂历而建立的一套法规和制度体系,是国家为实现其政治和行政目的而建立的制度。
(一)中外公务员的涵义及范围1.公务员的涵义“公务员”一词,是从外文“civilservant” 或者“civilservice” 翻译过来的。
英文原意是“文职服务员”、“文职仆人”,有人直译为“女王的仆人”,有人意译为“文官”,有人译为“公务员”,也有人译为“文职公务员”。
美国称为“政府雇员”;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文官”,战后改称为“公务员”;法国直称为“公务员”;联邦德国称为“联邦公务员”或者“联邦官员”。
在我国,1993年10月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概念正式形成。
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担负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具体包括以下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部分社会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但上述部分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2.公务员的范围在中国,公务员的范围分为以下4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公务员;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的公务员;职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在外国,公务员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3类。
大范围,这种划分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
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务员范围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中范围:这种划分只把国家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中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及军事人员。
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目录一、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概述 (1)二、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的共同点 (1)1.择优录取 (1)2.对职位进行分类 (2)3.考绩制的广泛应用 (2)三、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的不同点 (3)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吸取和借鉴 (4)参考文献 (6)论文题目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内容摘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承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优点,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我国建立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所采用的文官制度相比, 在考试录用、职位分类、考级评估等方面有一些共同之处, 但在社会政治背景、政治要求、管理体制、价值取向、范围限定、选用标准、淘汰管理方面又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本文对中国和西方的公务员制度做了较为系统对比和分析,以借鉴和吸取西方文官制度的优势,推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 我国公务员制度西方文官制度比较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比较一.西方文官制度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概述中国的科举制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官考试制度,其采用考试这一人类自身评价方法来甄别选拔人才的历史比其它任何国家要长十倍以上,它“源于汉魏、肇基于隋、确立于唐”,绵延时间长达1300 余年,并被西方各国加以引进、借鉴。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1]可见,从历史渊源上讲,现时代的公务员制度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经有了发展雏形,但是由于受到政治体制和历史发展阶段的局限,这一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选拔人才制度在为中国封建王朝选拔大量优秀人才的同时却日趋没落,弊端丛生,并不得不在清末光绪年间走完自己数千年的历程,退出历史舞台。
与之相反,大洋彼岸的欧美各国却在吸收中国科举制精华内核的基础之上以制度法令的形式得以确立,并伴随时代的发展不断革新和完善,时至今日,它因在选拔优秀人才方面的巨大优势而变得不可或缺,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推荐五篇]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推荐五篇]第一篇: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分析【摘要】:公务员制度是一套科学的政府官员管理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然而也有诸多不同。
其中,仍有不少内容是值得我们在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进程中学习和借鉴的。
本文主要阐述了中国与西方各国公务员制度二者的异同,从而比较分析如何推进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
【关键词】:公务员西方中国考核借鉴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制度,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明确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对公务员依法实行科学管理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
然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又称西方文官制度, 是国家管理公务员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规章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有着深刻的资本主义烙印,最早产生于英国、后在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家实行。
然而,中国的公务员制度试点工作从1988年开始,具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
为了跟好的理解公务员制度,更好的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我将从如下的几个方面来研究分析中外公务员制度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一、中外公务员制度的相同点。
综观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制度,共同之处有以下几点:1.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不论中西方,公务员的录用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对职位进行分类。
为了使人事管理科学化,各国均实行比较严格的职位分类。
西方国家对文官的职位分类一般采用“品味分类”和“职位分类” 两种形式。
3.“考核制”的广泛应用。
考核制能健全人事制度,完善行政系统,改进领导,鼓励竞争,提高工作效率。
、二、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差异。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相比较,存在着很多共同点,但同时又具有很大的差异。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说明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差别。
1、根本性质、作用和宗旨不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
中国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比较
班级:11 人力资源管理姓名:付玉萍学号:1103131046中国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比较【摘要】:20世纪中期,随着西方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各国相继掀起了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浪潮。
进入90年代,我国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开始推行公务员制度。
因为国情与环境的差别,决定各国公务员制度改革发展在目标战略及具体措施上的不同。
本文将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相比较,希望在共同的国际环境和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成功做法,探讨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新路径。
【关键词】:中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法律与法制比较文官异同一、中国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相同点尽管中外公务员的具体制度内容有所不同,但作为一项科学的人事制度,中外的公务员制度还是体现出很大程度上的通用性。
(1)法制管理。
法制管理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人事管理制度现代化、科学化的标志。
因此,各国都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公务员管理法规,系统地规定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奖惩、流动、培训、分类、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管理机构、法律保障与监督等内容,使公务员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
以法律的形式将公务员的地位、权利、责任、义务加以详细规定,使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追究,使整个公务员管理井然有序。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中外公务员都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民主政治在公务员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公(3)功绩制原则。
中外公务员制度在考核、奖惩、晋升中都坚持了功绩制的原则。
功绩制就是以公务员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它既是公务员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激励公务员勤奋和创造性的工作的手段。
公务员要跟据实绩择优晋升,即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把公务员工作实绩与其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奖惩联系起来。
功绩制原则的作用就在于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又可以强化竞争机制,激发公务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关于中西方公务员录用制度比较及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分析报告
关于中西方公务员录用制度比较及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分析报告所谓“公务员的录用”,就是将“非公务员”录取为“公务员”,即“取得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的录用是国家实现其政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选拔人才的“入口”,其在公务员制度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设步入快车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基本上具备了与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较的条件和基础,可以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
本文以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和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系,从公务员录用制度规范出发,与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试图通过比较中外公务员录用制度,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优点和经验,以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在录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西方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特点(一)民主参与公民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任国家公务员。
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明文规定了公民的这种权利,并且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加以保障。
例如德国的《基本法》明确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按照其能力与成就,依据法律规定担任官职的权利”(二)平等竞争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参加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在平等的条件下被择优录用,不得由于性别、种族、出身、党派和家庭背景等因素而遭受歧视或享受特权。
如美国的《文官制度改革法》规定:“保证人人机会均等,经过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只根据能力、知识、技能来决定录用和提升”。
(三)信息公开国家公务员的招考、考试、成绩和录用,都是公开的。
报纸、电视台和电台要公开发表或广播,让全社会的公民都知晓,争取最广泛的人报考,在最广泛的范围内选择优秀人才。
在招录公务员之前,美国不仅在报刊和电视广播中公开报道国家公务员的报考事项,而且联邦政府在全国设立一百个“职业情报中心”。
八百个免费的“热线”电话号码,供全国各地报考者使用,询问有关公务员报考、考试的事宜。
(四)竞争择优西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竞争分为两种,一种是“非公开竞争考试”,全部报考者中的合格者都被录用;另一种是“公开竞争考试”,是在少数合格者当中再选择成绩最优秀者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