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正式版)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电业公司针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用电计划:电业公司制定和实施重要电力客户用电计划,根据客户用电需求和电网供电情况,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
2. 用电监测:电业公司通过安装智能电能表或其他监测设备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进行监测和数据采集,及时掌握客户的用电情况。
3. 负荷管理:电业公司根据客户的用电情况对负荷进行管理,通过优化用电方案、提供用电咨询和调整用电设备等措施,合理分配负荷,确保用电平衡和供电可靠性。
4. 用电咨询:电业公司为重要电力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方案,提供节能减排建议,提高用电效率。
5. 突发事件应对:电业公司制定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包括供电故障、用电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保障客户的用电需求。
6. 能耗分析:电业公司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进行能耗分析,定期向客户提供用电报告和能耗分析报告,帮助客户监控用电情况和优化能源管理。
7. 动态电价:电业公司根据电力市场供需情况和客户用电负荷情况,实行动态电价政策,引导重要电力客户在电力供需平衡的基础上灵活调整用电时间和用电量。
8. 安全管理:电业公司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可靠。
同时,提供用电安全培训和指导,增强客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以上是电业公司针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客户的用电需求得到满足,提高用电效率和供电可靠性。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范本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供需平衡和电力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公司管理的重要电力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工业企业、大型商业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机构等重要用电户。
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透明、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电业公司应根据国家电力需求和发展计划,对重要电力客户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别化服务。
第五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规定的电力需求量和运行负荷,配合电业公司进行用电计划调整和用电峰谷差价策略调整。
第六条电业公司应建立健全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监测体系,定期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七条电业公司应加强与重要电力客户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探讨用电优化和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
第二章重要电力客户用电计划调整第八条电业公司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和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特点,制定用电计划,并及时通知重要电力客户。
第九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用电计划调整用电负荷,并及时向电业公司报送用电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条重要电力客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用电计划,应提前向电业公司申请,并经电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电业公司应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计划进行监测和分析,如有需要,可及时调整用电计划。
第三章用电峰谷差价策略调整第十二条电业公司可以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和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特点,制定用电峰谷差价策略,并及时通知重要电力客户。
第十三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用电峰谷差价策略调整用电负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
第十四条重要电力客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用电峰谷差价策略,应提前向电业公司申请,并经电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电业公司应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峰谷差价策略进行监测和分析,如有需要,可及时调整用电峰谷差价策略。
第四章用电监测和分析第十六条电业公司应建立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并分析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公司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活动。
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对电业公司的电力需求具有重要影响和重要价值的客户。
第四条电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用电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公平性和高效性。
第五条电业公司应当加强与重要电力客户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根据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重要电力客户应当遵守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和电业公司的规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电业公司应当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用电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用电效率。
第八条电业公司应当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对违规行为者依法进行处罚。
第九条电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重要电力客户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用电数据,为用电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条电业公司应当加强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客户的用电意识和用电能力,推动节能减排。
第二章重要电力客户的划分和管理第十一条电业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电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电力客户的划分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重要电力客户的划分应当以客户对电力需求的重要程度、对电网的影响程度、对电业公司的贡献程度等多种因素为基础,科学公正、合理合法。
第十三条电业公司应当建立重要电力客户的档案和数据库,详细记录重要电力客户的相关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用电负荷、用电特点等。
第十四条电业公司应当对重要电力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相应的用电管理措施和政策,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别化的服务。
第十五条电业公司应当加强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客户的用电情况,掌握客户的用电需求,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电业公司的供电秩序与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办法,以标准化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行为,有效防范重要电力客户用电风险,提高用电质量。
一、重要电力客户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有关规定,确定用电负荷连续12个月在1000千瓦以上,或者合同容量大于500千伏安的客户为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
二、用电管理责任(一)电业公司1.组织开展重要电力客户风险评估及用电调度工作,及时掌握重要电力客户用电情况,建立跟踪监管机制。
2.按照重要电力客户合同、许可证和用电需求,制定合理的用电计划,并加强对重要电力客户用电需求分析和总量控制。
3.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确保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加强重要电力客户的电力供应保障。
5.建立健全重要电力客户档案和台账,保存有关用电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计划和情况。
(二)重要电力客户1.遵守国家和电业公司的用电政策与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和支持电力公司的用电管理工作。
2.加强能源管理,优化用电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严格执行电业公司的用电计划,确保用电质量,预防用电风险。
4.情况变更时,及时与电业公司联系,进行用电变更申请或备案手续。
三、用电管理要求(一)用电安全管理1.重要电力客户应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运行稳定。
2.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检测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3.定期进行用电设备及用电线路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电气隐患。
4.加强用电设备检查台账管理,规范用电设备检查过程,及时排除隐患。
5.加强用电设备保险和报废处理,确保用电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二)用电质量管理1.合理安排用电,避免出现过载、过电压、过电流等不良影响。
2.确保用电设备按照负荷要求安装、调试,并符合国家和电业公司的规范和标准。
3.积极参加电力公司组织的用电调度和漏电保护工作,提高用电质量与安全性。
2023年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2023年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行为,保障系统电力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公司所属的重要电力客户,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指的是对电业公司电力消费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商业中心、医疗机构、学校等。
第四条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原则为平衡供需、优化负荷、降低能耗、保障安全。
第二章用电需求管理第五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预先设定的用电需求计划进行用电,确保用电量与计划需求相匹配。
第六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规定时段用电计划,合理安排高峰与低谷用电负荷,减少电网峰值负荷。
第七条重要电力客户应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并提交能效改进计划,定期进行能源消耗分析和评估,提高用电效率。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八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电业公司规定的用电安全标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电力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重要电力客户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稳定。
第十条重要电力客户应加强电力设备的用电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电力设备异常,避免设备失效对用电安全的影响。
第四章用电数据管理第十一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电业公司要求,配备用电数据采集设备,定期上传用电数据和能耗信息。
第十二条重要电力客户应配合电业公司开展用电数据分析和能效评估,共同制定用电改进方案。
第十三条电业公司将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数据进行保密管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用途。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四条对于积极参与用电管理的重要电力客户,电业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在电费优惠、用电时间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对于未按照规定执行用电管理办法的重要电力客户,电业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电等。
第十六条对于重要电力客户发生严重电力事故的,电业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其它规定第十七条电业公司将不定期开展用电管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水平。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行为,确保供电安全和优化用电负荷,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
第三条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对电力需求较大,用电负荷对电网影响较大的用户。
具体划定标准由电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四条电业公司应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可以采取措施对其用电行为进行限制。
第五条电业公司应建立电力客户档案,记录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和相关信息。
第六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电业公司的要求进行用电申报和调整。
不得擅自改变用电负荷或用电方式。
第七条电业公司应通过合理的定价机制,鼓励重要电力客户节约用电和提高用电效率。
第八条电业公司应定期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章用电申报和调整第九条重要电力客户应在每年的指定时间内向电业公司申报下一年度的用电负荷预估和用电需求。
第十条电业公司根据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申报,确定每年的用电计划,并向重要电力客户下发用电计划。
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用电计划进行用电。
第十一条重要电力客户如需调整用电负荷,应及时向电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用电调整方案。
电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可以同意或要求重要电力客户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重要电力客户如需调整用电方式,应及时向电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用电方式调整方案。
电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可以同意或要求重要电力客户进行调整。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电业公司可以根据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情况和电网负荷情况,对其用电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措施由电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四条电业公司可以对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设备和用电系统进行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用电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电业公司可以要求重要电力客户安装电力监测设备,监测用电情况和电能使用效率。
第十六条电业公司可以要求重要电力客户配备备用电源设备,确保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的管理,确保供用电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重要电力用户及其供电单位。
第三条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享有偏重电源、备用电源、扩容权等电力客户权益,能够对其所接受的电力质量、供应可靠性等方面提出要求,对供用电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电力用户。
第四条供电单位是指国有电网、非国有电网公司及其组织形式的供电企业。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供电单位签订供用电安全合同,明确供用电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供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和电力质量监控,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第二章供用电安全合同第七条供电单位应当与重要电力用户签订供用电安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供用电情况:供电容量、电压等级、供电方式等;(二)电费结算:电价、计量和结算办法等;(三)供用电安全管理要求:供电单位对供用电设施的要求和责任,重要电力用户对供用电质量、可靠性的要求等;(四)电力设施维护和改造:供电单位的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改造升级等;(五)双方违约责任:违反供用电安全合同的责任承担;(六)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
第八条供电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符合供用电需求的电力质量、可靠性,并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电安全合同的要求,及时缴纳电费,并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条供电单位应当每年对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用电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供电方案。
第三章电力设施管理第十一条供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设施运行维护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供电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巡检和检修,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
第十三条供电单位应当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事故,确保供用电的安全和可靠。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模版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促进重要电力客户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效率,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重要电力客户的认定第二条重要电力客户是指电力需求较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的认定原则1. 电力需求较大:重要电力客户年度用电量达到一定标准。
2. 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重要电力客户对区域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城市运行等具有重要影响。
3. 电力需求持续稳定:重要电力客户需保证电力需求持续稳定,不得用电不正当竞争、妨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重要电力客户的认定程序1. 重要电力客户的认定由电业公司负责。
2. 重要电力客户认定依据客户的电力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等因素进行评估。
3. 重要电力客户认定结果由电业公司向客户书面通知,并在网站上公布。
第三章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管理第五条重要电力客户应制定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节能减排、电力需求等方面的要求,并报送电业公司备案。
第六条重要电力客户应按照用电管理制度和合理用电原则,合理安排用电计划,充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用电效率。
第七条重要电力客户应定期报送用电量、用电方式等相关数据,配合电业公司进行用电峰谷调控。
第八条重要电力客户应配备用电监测系统,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用电问题。
第九条重要电力客户应负责维护用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用电设备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第四章重要电力客户的奖惩措施第十条对于按照用电管理制度和合理用电原则进行用电的重要电力客户,电业公司应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电业公司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用电价格优惠、用电服务提升等。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用电管理制度和合理用电原则的重要电力客户,电业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进行用电量评估,对用电情况进行核查和调整。
2. 进行用电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重要电力客户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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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 规范重要电力客户安全供用电行为, 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其补充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关于加强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豫电营销[20__]7号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及电力线路部分)》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安县电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所有重要电力客户(业扩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要电力客户范围
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本县区域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第四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 重要电力客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1、特级重要电力客户, 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 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客户。
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 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电力客户, 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5、重要电力客户应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含危
险化学品)、电气化铁路、党政机关、国防、信息安全、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公共事业及其他重要客户。
其中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石油、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电气化铁路等行业的客户根据国网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党政机关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县公安(交警)指挥中心等;国防主要包括:各级部队指挥中心(系统)、雷达机站等;信息安全主要包括:移动、电信、广播、电视、各类网络数据中心、主要银行网点、银行(证券)数据中心、各类大型通讯基站等;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重要交通枢纽(机场、码头、车站)等;水利枢纽主要包括:大型提水站、排涝、泵站及重要水利工程等;公共事业主要包括:市政(水、电、气)公用事业、其中水厂包括污水处理和原水水厂;其他重要客户主要包括: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血库、疾病控制中心、大型超市卖场、大型购物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重要国(涉外)宾馆、重点高校等。
第五条重要电力客户可自行依据河南省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向供电企业申请。
公司应根据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客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 每年对本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的电力
客户进行梳理, 提出重要电力客户名单, 经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 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三章重要电力客户的电源配置
第六条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的配置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特级重要电力客户应采用三路电源供电方式, 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 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 第三路电源应能保证独
立正常供电;
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应采用两路电源供电方式, 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 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 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 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4、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实现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
5、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必须满足重要电力客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第七条重要电力客户的10kV及以下供电线路应采用电缆线路供电, 确因受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架空绝缘线路供电, 但不得同杆架设。
35kV及以上供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的双电源客户, 其供电电源不宜取自同杆架设的两回线路。
第八条重要电力客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要求:
1、重要电力客户具有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政治影响的负荷时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2、自备应急电源容量配置标准:自备应急电源容量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3、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4、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 防止倒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