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方案背景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学科建设和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学科影响力,市教育系统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标1. 表彰在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2. 表彰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
3. 倡导学习型、创新型教师,促进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1. 学科带头人:(1)具备正高级职称,或者副高级职称并有博士学位。
(2)在学科研究方向上有卓越的贡献,领衔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或发表优秀论文。
(3)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地位,承担学科带头人的责任和任务。
2. 骨干教师:(1)具有中高级职称。
(2)教学水平高,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显著。
(3)参与学科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或教学团队建设。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内推:学校领导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科建设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市级推荐: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给市教育局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公示。
2. 考察阶段:(1)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其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学科建设情况。
(2)教学观摩:候选人参加市级或区级的教学实地观摩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理念。
3. 评选阶段:(1)综合评分:根据面试和教学观摩的评审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分。
(2)公示评议:将评选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3)表彰奖励:结合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选标准1. 学科带头人:(1)学术影响力: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
(2)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或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成果。
(3)学科建设:对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附件1: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师德修养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园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2、教育教学能力(1)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
(2)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
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上一堂示范课、作一次教学方面演讲及答辩。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劳动教养、触犯刑律的;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3、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5、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宿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学历、职称达标。
小学、幼儿园具备小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学历,高中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中学申报者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申报者具有小学高级职称。
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勤于学习,不断进修提高。
2.师德高尚。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
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
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能够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所申报的材料应为近五年内)3.教学业务过硬。
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
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者能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在省、市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或者经常应市级教研部门邀请参加讲学、命题活动。
(骨干教师可以放宽到县级)4.课题研究出成果。
主持市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研究课题通过结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成果;或者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荣获省、市级等第奖。
5.论文发表、获奖。
注意搜集教育信息,研究教改动态,在优化课堂结构、指导学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有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与任教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论文,或者有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的论文。
发表和获奖的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6.辅导学生获奖,或者培养青年教师得奖。
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成绩显著,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本人获市级以上指导奖。
或者在“师徒结对”活动中,青年教师取得县级以上优课奖或基本功竞赛奖。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年龄、对象:“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骨干教师评比条件

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二、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范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在职教师以及教研、电教部门的教研员、电教员。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教育和教学科研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教育系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同行的公认。
(3)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取得《教师信息技术运用合格证书》。
(4)学科带头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小学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骨干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6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教师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中学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4年以上,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其以学历和小学一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教学工作量饱满,中职学校每周不少于10课时,中学每周不少于12课时,小学、幼儿园不少于16课时,学校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
(7)学科带头人须1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
2、农村学校(不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1)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等级奖。
(2)辅导青年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以上等级奖。
(3)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2篇(省级1篇)以上(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或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其中市级一等奖以上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课件)2篇(次)以上。
(4)主持研究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计,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优质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市教育系统决定在2023年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评选,以表彰和激励那些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
二、评选目标本次评选的目标是选出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他们具有教育教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学科教学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同时能够为学校和教育系统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通过内部推荐、自荐或教师互推等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 考评阶段:(1)初审: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材料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包括个人绩效、教学成果、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评定。
(3)现场答辩: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人将进行现场答辩,评选委员会将就其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和评议。
(4)综合评定:根据材料审核和答辩情况,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名额。
3. 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市教育局公示后,进行表彰和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四、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能力: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成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和评价等。
2. 学科建设:候选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贡献,包括课程设计、教材建设、科研项目等。
3. 教育管理:候选人在教育管理方面的表现,包括学校管理、教研组织等。
4. 教育科研:候选人在教育科研方面的贡献,包括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
5. 教师发展:候选人对教师发展的影响和指导,包括指导学生、培养新教师等方面的贡献。
五、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市教育局组织,包括学校校长、教研主任、学科带头人等相关人员,以及教育局领导和教育专家。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通过市教育局的公示渠道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宣城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

宣城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附件附件1 :宣城市第四届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为切实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近5年内都必须在教学或教研、电教工作岗位(担任学校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3);3、从事所申报专业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可不作要求);5、全市第四次中小学教师全员业务考试成绩优秀;6、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适当放宽。
二、思想政治方面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中小学骨干教师:(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记处分的;(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3)违反《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规定,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4)按县市区教体局文件规定不能评选的。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1、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精神,能熟练地驾驭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善于创新,熟悉教育教学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2008-2009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教研人员提供原始听课记录,电教人员提供1篇电教教案),同时提供3课时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案)。
如皋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如皋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一、中小学(不含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担任过班主任或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在学校德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工作出色,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本人或所带班(团、队)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申报德育骨干教师,必须是在岗正班主任且年限累计10年以上,并获得如皋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德育标兵等称号。
4.注重课堂教学实践,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教材,胜任或指导本学段循环教学,工作量饱满(申报学科带头人须有任教毕业班累计2年以上经历)。
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教学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90%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为良好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为优秀),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
5.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教学风格鲜明,教学实绩突出,在本学科中起骨干或引领作用。
近三年在镇级(市直学校校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如皋市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或近三年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优课(班会课)评比或基本功竞赛获镇级(市直学校校级)一等奖(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如皋市级二等奖以上)。
教研(科)员近三年须每学年到基层上研究课不少于3次,并在如皋市级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2次以上;电教装备管理人员每学年须在如皋市级以上开设教育技术等专题讲座2次以上。
(申报学科带头人每学年须在南通市级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或教育技术专题讲座1次以上)6.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主持镇级(市直学校校级)或参与县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如皋市级或参与南通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含微型课题),并取得中期研究成果或通过结题鉴定。
2023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的增加,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中需培养出一批有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以推动学科的发展和提升教学质量。
为此,制定本评选方案旨在鼓励优秀教师成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对象与标准1. 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市教育系统中担任学科带头人职务的优秀教师。
评选标准:(1)学术水平:在学科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突出贡献,以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为依据进行评定;(2)带头能力: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带头能力,能够带动师资队伍的成长与提高;(3)影响力:在学科发展、学校内外交流与合作方面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档案作用;(4)综合素质:道德品质高尚,精神风貌优良,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情怀。
2. 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市教育系统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评选标准:(1)教学成果:在教学过程中完成任教任务,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以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学科研成果等为评定依据;(2)业务能力:对学科教学内容和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和认识,在教学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能力;(3)创新实践:在教学实践中采用创新方法和手段,取得较好的效果,并对教学改革和创新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4)综合素质:道德品质高尚,精神风貌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情怀。
三、评选程序1. 报名阶段:(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通知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主动申请报名;(2)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
2. 评审阶段:(1)市教育局组织成立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由知名专家、学者和教育局领导组成;(2)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教师材料进行初评,并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3)在初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教师进行深度评审,包括面试、教学观摩、教学设计评比等环节;(4)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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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滁州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荣誉称号。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全市各学科、学段的优秀研究型教师和教研员,他们是教育教学、教科研的活跃分子,拥有丰富的一线教育教学、教研经验,并对教育教学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识,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5周岁及其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滁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满两年及其以上。
(五)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六)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在近6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6年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名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
4.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或被授予市首席技师。
6.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参加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比赛或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或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7.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8.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担任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该课程已被省级评审通过立项。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考评员,并承担高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教研员】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优秀。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教师】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并提交1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或本专业教育教学分析报告或骨干专业建设分析报告(不少于3000字)。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
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建立符合现代教育理念且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教学有很高的满意度。
近6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或在市教研部门组织的全市教研活动中,做过主题发言1次及其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熟悉所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内容、岗位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要求。
【教研员】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
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成果显著,现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3000字以上),以及近6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3000字以上,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注意发现、培养优秀教师成绩突出,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需提供计划、总结或本地课改评选材料)。
有很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教研活动(需提供教研计划、活动总结等)。
四、教研科研方面教科研能力强,近6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教研员3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教研员不适用此条)。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
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其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教研员不适用此条)。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均需提供通知、讲稿等附件)。
(五)主持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显著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六)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次(农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八)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内进行新产品研发推广,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近6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省、市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在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活动中达到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
近6年来,担任过课题研究负责人或专题小组负责人,并在自己的研究任务内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
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进展的材料。
附件3滁州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
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一)教育教学实绩【教师】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需附表彰证书和相关材料)。
6.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7.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8.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