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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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式”民间借贷断裂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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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法经 营” 已经被 “ 非 , 公安 网” 追缉 了。
年 8月份就 回避 ,月底 去找 的时候 已经 找不 到人 了。一 打听才知 道 ,郑珠 菊卖
家 电的多家店 面全部 都是 9月 2号 就到 期了。 ”
投”人 士王 晓东的集资额 度 ,虽然 当地 媒体没有任何 报道 ,但传 言暗流涌动 。
“ 市公 司不务正业大 肆投 资 ,角色 上
错 位 了,许多银行 发售 的理财 产 品是 非 保本 浮动收益 型 的,事实上并 不适 合上 市公 司,他们绝 大多数 资产应 以存 款为
元 的委托 贷款余额 计 ,该 公司此类 资产 不太 好 ,诸 多上市公 司企 图以投资收 益
的不 良率高达 94 %。 .3 “ 多数委托贷款都 投向了房地产或相 弥补实业利润 。 香 溢融通 有关 人 士直 言 ,该 公 司对 外放 贷资金 部分来 源于此前对 资本市场 的增发融资 。“ 增发 资金 除用 于设立子公 司等用途外 ,多 出来 的 2亿多 流动资金 就变成 了 ‘ 自有资金 ’” 。 从募资到放贷理财 ,链 条一旦打通 , “ 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募集资金 的 监
公 告 ,宣 布对 三笔 委 托贷 款共 计 1 亿 发商的销售 回款较慢 。 . 1 21 0 0年 8月 3 0日,该 公司控股子公 司浙江香溢租赁有 限责任公 司将 30 0 0万
险隐患。投资者将资金交 给上市公司,但 股份 行金融 市场部 总经理认 为 , 日常监 部分资金并不能得到定向和安全 的 使用。
她 自己不会开 车 ,两个儿 子三 十岁不到
其操作 的方 式 为 ,郑珠菊 等人 对外
开 的都是路 虎 ,她丈 夫有两辆 车 ,两个
在记 者 刚刚获 知消息 的 同时 ,王 晓

温州民间借贷融资现状、影响及规范

温州民间借贷融资现状、影响及规范
融资研究 Ii ni td n c gSuy Fa n
温 州 民间借贷融资现状 \ 影响及规范
武汉 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 究院 张司飞
浙 江 是我 国 民营 经 济 最 为活 跃 的地 区 ,温 卅 是我 国 民营 经 济 I
得不从 民间获取资金 ,但 高额企 的利息义远远超 了企业 的承担 能力 , 中小企业借高利贷无疑是饮鸩止渴。 温州企业 由于高利 的民

( ) 一 温州民间借贷规模 整体上 , 温州 民间借贷市场处在不断
的 扩 张 之 中 。0 1 末 中 国 人 民银 行 温 卅I 中 心 支 行 通 过 大 规 模 20年 市
的调查 , 估计 当时温州 民间借贷 的规模在3 0- 5  ̄  ̄ 2o 年 , o -3 0L; to 3
年 金融 危 机 开 始 ,温 州 的 中小 企 业 不 断 受 到结构 , 即以银行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与 民间金融 市场并存 。 20 年美 国次贷危机爆发 , 07 进而波及全球金融和经济。 国际市 场需 求骤减 , 国内出 口受到抑制 , 江浙一带的出 口导 向型企业受到 巨大打击。 次 , 其 由于美国金融危机 , 美元贬值 , 民币迅速升值 , 人 这对 口导向型的中小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再次 , 原材料价格上 涨, 用工成本上升 , 又成为困扰 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 因素 。0 , 2 1年 1 为 了抑制国内快速 的通货膨胀 , 货币政策不断 紧缩 , 温州 中小企业 从正规金融机构基本贷不到款 , 融资难 问题更加 突出。 一方 面 , 中 小企业 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 另一方 面, 作为 民营经济重镇 , 温 州虽然积攒着大量 的民间资本 ,但面临的却是非常有限的投 资渠 道。 实体经济利润率低 , 地产行业受到 国家政策影 响 , 房 房价上涨 幅度变慢 , 通过炒房来 增值的渠道受阻 。 在这样 的背景下 , 民问资 本无处可去 , 只能进人民间金融市场 。 尽管 民间借贷 的利率 高 , 但

陈某、陈某1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某、陈某1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某、陈某1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25【案件字号】(2022)浙03民终930号【审理程序】二审【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爱秋;陈静;汪振永【当事人】陈爱秋陈静汪振永【当事人-个人】陈爱秋陈静汪振永【代理律师/律所】陈欣欣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欣欣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欣欣【代理律所】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陈爱秋;汪振永【被告】陈静【本院观点】该份银行流水尚不足以证明系陈静操作打勾。

一审中,陈静已提交其与陈爱秋、汪振永之间的银行流水,无重复调查之必要。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案涉40万元借款的债务人系陈静,还是汪振永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社会公共利益实际履行管辖第三人证明力质证高度盖然性罚款拘留诉讼请求撤诉维持原判破产清算清算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一、2011年7月6日,王联华向陈静转账40万元。

同年7月7日,陈静向汪振永转账40万元。

此后,王联华陆续收到陈静汇款合计361264元。

2021年8月12日,王联华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陈静,要求陈静偿还40万元借款及利息。

该院依陈静申请,追加汪振永为第三人,并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2021)浙0302民初97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王联华的诉讼请求。

该判决业已生效。

2、富控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4日,2014年1月21日,富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汪振永。

2017年10月31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18年2月28日,陈静向富控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9845333.5元,其中原始债权520万元、孳息债权4645333.5元,并提交汪振永于2014年3月1日出具的《结算协议》,其中记载:“汪振永于2011年7月份开始陆续向乙方借款,2011年7月7日借款50万元,2012年5月26日借款440万元,2013年2月1日借款30万元(共计借款520万元)……”。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分析与建议论文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分析与建议论文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分析与建议摘要:2011年4月初,温州知名民企江南皮革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鹤逃往国外。

自此,接二连三的开始出现温州民企老板“跑路”、甚至自杀事件,温州中下企业倒闭如潮。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彻底爆发。

那到底民间借贷是怎么产生,发展的,危害为什么这么巨大,本文将对此展开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危机调控温州民间借贷依靠的是熟人圈子里的知根知底和个人信用来维系,这导致这种以“会”为形式的的民间借贷形式具有一定的风险。

因为先得会款者如果后来逃离,未得会款者将无法取回投入的资金。

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推动民间借贷愈演愈烈,利息越来越高,最后资本链一旦断裂,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连锁效应,使得民间借贷危机迅速爆发,一发不可收拾通过分析与考察,我认为造成民间借贷危机的原因如下:1.民间借贷、次贷的利率过高。

经过反复的借贷,导致民间借贷的利率过高,大概相当于高利贷,有些甚至高于高利贷,这势必增加了企业的支出成本,使原本实力就不强的中小企业承担过高的债务利息。

2.民间借贷的不规范危害了权益人的利益。

民间借贷缺乏必要的监管和适用的法规支持,放贷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主,一旦出现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容易引起纠纷。

3.面向遗体企业的金融体制不完善。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实际上转向了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发展战略,对中企业没有政策上的扶持。

中小企业要想运作起来,只能采用其他的渠道融资,这就为非法集资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4.民间资本大,中小企业投资环境差。

浙江省是经济大省,民间资本巨大,但小资本的投资环境较差,导致民间游资额大,这为民间集资提供了条件。

2012年3月经过国务院批准核发了《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温州设立了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对温州的借贷危机进行调控,此方案是从宏观方面进行了讲述,但应该更加细化,提出建议如下:(一)制定详细、完备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

国家及地方应该制订微观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把温州民间借贷的情况固定下来。

从温州地区看民间信用的利弊和发展趋势

从温州地区看民间信用的利弊和发展趋势

民间借贷逐步合法化、规范化、阳光化运作
201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 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 面的合法性,但利率不得超银行4倍。由于民间借贷游离 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 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修订与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3.参与者众多,涉及范围广
在高利诱惑下,众多企业、个人涉足民间信贷领域。 有数据显示,温州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 参与了民间信贷。中小企业间普遍存在相互借贷情 况;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参与,截至8月31日, 共有64家上市公司发布委托贷款的公告共117份,超 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35家,共计发放169.35亿 元,同比增长38.2%;某些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介 入民间信贷,大批“官银”被接连坐实,有时甚至 高达信贷资金规模的80%。
2.信贷形式多样,利率水平较高 目前温州的民间信贷大致分为三种形 式:第一种是短期借贷,这种借贷时 间短、利息高;第二种是长期借贷, 这种借贷利息低、风险小;第三种是 层级收储、集中发放,这种借贷危害 最大,但已经成为民间信贷的普遍模 式。民间信贷的利率标准主要依据借 款人的实力、信用和借款时间长短而 定。目前温州民间信贷的利率水平已 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是6-8分, 化为年利率则为72%-96%,有的高达1 角,甚至1角5,年利率达180%。
温州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
1.促进温州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 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金融风险,大都严格管理贷款的发 放,使许多中小企业难以取得充足、及时的贷款。民 间借贷真好解决了中小企业在创业起步、生产经营中 的资金急需的问题,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经济投 资 。民间借贷在银行类金融机构力所不及的领域和 范围起到拾遗补缺作用。

陈诚、陈彩珍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诚、陈彩珍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诚、陈彩珍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3【案件字号】(2020)浙03民终42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曾庆建潘海津李劼【审理法官】曾庆建潘海津李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诚;陈彩珍【当事人】陈诚陈彩珍【当事人-个人】陈诚陈彩珍【代理律师/律所】陈春建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春建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春建【代理律所】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陈诚【被告】陈彩珍【本院观点】陈诚提交的证据1、2仅能证明催讨事实以及陈彩珍和陈某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的事实,与本案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缺乏直接关联,考虑到陈诚与陈某的父子关系,陈彩珍向陈某催讨借款并不代表陈某即为借款人的事实;证人陈某关于款项用途的陈述亦缺乏银行凭证等其他书证的印证,加之其身份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故仅凭证言不足以证明陈某系实际借款人的事实。

案涉10万元款项汇入陈诚银行账户,陈诚辩称该款项系用于清偿其父亲陈某的银行信用卡欠款,未能提供相关银行汇款凭证加以证明,且与其在一审中关于该笔款项系业务费用的陈述不一致,故应推定陈诚系实际用款人。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间接代理合同第三人书证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查封冻结【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对原判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案涉10万元款项汇入陈诚银行账户,陈诚辩称该款项系用于清偿其父亲陈某的银行信用卡欠款,未能提供相关银行汇款凭证加以证明,且与其在一审中关于该笔款项系业务费用的陈述不一致,故应推定陈诚系实际用款人。

基于陈某与陈诚的父子关系,一审判决认定陈诚通过其父亲向陈彩珍借款并无不当,双方之间构成委托代理关系。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是不是国进民退的结果据报道,4月,江南皮革、波特曼咖啡、三旗集团;6月,浙江天石电子,欠债约7000万元;7月,巨邦鞋业,欠债约1亿元;8月,锦潮电器、耐当劳鞋材、宁波唐鹰服饰、百乐家电……粗略汇总,至少有20起以上借贷人“跑路”事件发生,引起大批债主的恐慌。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此次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发生的背景是极其复杂的,就宏观背景来说主要在于近些年我国通货膨胀下的宏观调控,政府对民营企业收紧信贷,对自己的财政支出则保持相对宽松;另一方面,传统产业形式的存在,造成产品成本高,产品价格下滑,政府对很多产业的管制导致投资渠道减少。

而就微观层面而言,温州的传统产业优势已经不在,企业主为此寻找转型,从而造成产业资本大量外撤,很多转为金融资本进行金融投资。

而在温州金融资本的运作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和民间投资,形式多样,资金总量大,民众参与度高。

此轮民间融资潮发生在2008-2009年的大规模信贷扩张之后,2010年开始紧缩信贷之时,包括银行的表外放款,各种委托贷款和民间借贷都开始快速增长。

危机一爆发,受影响的主要是民营企业,尤其是微小型企业,并波及到龙头企业。

为什么温州民间借贷如此盛行?当然原因有很多,就其主要原因来说在于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安全投资渠道,向银行借贷无门的中小企业,便成为民间借贷的首选。

在金融紧缩政策下,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压力下,在民间借贷不断高涨的利率下,中小企业集中且发达的温州,最终走向了一轮借贷人逃债,放贷人恐慌的境地。

这种看似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由高利贷引发的恐慌潮,也再次向中国的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国家资本的大肆吸血及经济结构调整等政策敲响了警钟。

温州民间借贷关系是建立在亲缘、血缘乃至同行、朋友的关系之上,信用关系极为不稳定,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出现一个传染效应,原本要把钱还给上家,但是由于资金短缺——还贷不上,造成上家也要对上家违约。

这种事情发生一多,设计的资金额就大,就会导致崩盘。

温州民间借贷

温州民间借贷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月息2分,你有多少,我们都要,”王志沏着茶言之凿凿地说,“如果你有熟人,愿以2分息向你借钱,你还会把钱存在银行吗?”一直在做产品代理销售的王志,如今另一个身份是温州一家担保公司的负责人。

王志说,公司平时业务就是“低息吸储、高息放贷”,这种“打着担保公司等旗号放高利贷”的现象在温州非常普遍,估计全市像他这样没牌没照的担保公司最起码有1000多家,运作资金在200亿元以上。

王志说,临近年底,再加上银行贷款缩量,之前一直活跃的温州高利贷市场再度疯狂,目前月息已飙升至5分,最高的甚至出现一两角。

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简称“温州市人行”)监测数据显示,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已连续5个月上升,其中11月为23.08%,比上个月上升了0.25个百分点。

作为央行民间利率监测试点,温州这个如今持续高烧的高利贷市场,让王志隐约感到风险正在加剧。

满城皆放高利贷今年10月份,温州居民储蓄余额环比减少80.78亿元,这引起了温州市人行的高度关注,为此召集几家商业银行探讨原因。

一位与会银行部门负责人说,钱去了资本市场、二线城市楼市、私募基金等领域。

然而,这一银行共识并未得到完全赞同。

一位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在低利率、高通胀下,很多居民把资金拿出来投资,其中更多流入民间借贷领域,估计与楼市、股市投资三分天下。

上述该银行负责人说,他周边1/3以上的朋友都在放高利贷,尤其是在一些温州工业经济强镇,比如柳市、永强、瓯北等,参与高利贷的人数更多、金额更大。

一位温州市公务员说,他周边也有一些朋友在放高利贷,大的和别人合伙开担保公司放高利贷,小的拿出几万元放贷赚点家庭生活费。

王志估计,目前温州有1000多家担保公司,运作资金高达200多亿元,这还不包括在外温商群体,据说永强仅在上海一地放贷资金就高达50亿元。

“目前温州几乎全城都在借贷,我们每天都能在报纸上看到担保公司的广告,担保公司俨然成为温州的第一大民间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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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间借贷风险分析
摘要:温州是我国典型的依靠民间资本发展的地区,民间资本在改革发展中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资本要素发挥作用。

表现出了良好的增长性和贡献率。

高回报带来的高风险。

高利贷轰然崩盘、中小企业深陷融资困局……近期,温州金融风波集中爆发,民间借贷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甚至被多方舆论“妖魔化”。

温州民间借贷真的是洪水猛兽?缺乏制度与法律保障的民间借贷,更像是一场饮鸩止渴的资本游戏。

本文旨在探究温州民间借贷风险原因、分析弊病、寻找解法,为民间资本阳光化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民间金融;民间借贷;阳光化
一、问题的提出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正规金融的借贷行为而言的,它是指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间进行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

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估算,2003年全国民间借贷总规模达7405亿元—8164亿元。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年全国民间融资规模达9500亿元。

2011年初以来,国内的民间借贷已然呈现井喷之势。

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近8万亿元全社会融资总量中半数以上来自银行以外的部门。

温州是较早利用民间资本发展的地区之一,民间资本在其整个资本结构中占据重要的角色。

神话般的“温州模式”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有益补充。

然而,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的暴露出他的脆弱性。

2011年由于银行停贷,出现了部分老板“跑路”、担保人自杀这些社会现象,人们在看到这一社会现象的同时,往往忽略了推动这一波金融动荡的多重复杂因素:实体经济的盈利率下降、炒作之风盛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国有银行的利率不能反映真实水平,资金更蜂拥到利率更高的民间借贷;骤松骤紧的货币调控放大了金融波动的影响,货币调控的工具选择也加大了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不公平。

正是这一系列加在钱上的扭曲,最终带来了温州等地的金融紊乱。

面对复杂的融资环境,民间借贷危机的爆发,民间借贷的发展需要一场制度性的改革,这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种完善的需要。

二、温州民间借贷的概况
温州地处于我国东南沿海,主要以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最为发达,是我国对外开放最早的沿海城市之一。

民间借贷并不是最近几十年才产生的,早在清朝以前就出现了。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的民间借贷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互助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温州农村的家庭工业如雨后春笋涌现出来,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大增加,民间借贷获得快速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初,这种民间借贷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温州大多数家庭都进人到这一借贷循环中。

这一阶段主要以互助为主,是民间自发调节资金余缺的一种方式,这时利率较低,但是参差小齐,基本上月息在1%以内,最高达到4.5%,这要看借款数额、期限、对资金需要的缓急程度以及借贷双方的私人关系等因素。

在这一阶段基本上都是资金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签订借款合约或者口头约定,有的还要有中间人担保。

在这一阶段借款人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经济核算意识.贷款人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第二阶段是非正规金融中介的出现。

他们从借款人那里得到资金.以稍高利息贷给借款人以盈利。

这是由于传统的一对一的借贷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而出现的新的民间借贷方式。

这时的借款月息有所提高,一般为2%~2.5%左右,高的达到3%~5%,甚至6%。

后来出现了私人钱庄,他们以自身资产作为担保低息吸收资金,再以高息贷出,形成了非官方的金融机构。

这一时期各种民间借贷活动对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这一时期温州民营企业融资的70%来自民间借贷。

而来自官方金融机构的不足5%;第三阶段为失控阶段。

这时,出现了各种“会”,如“轮会”、“摇会”、“呈会”、“台会”等等名目繁多,最后竟成了投机诈骗的聚会。

虽然一些金融“三乱”活动得到了清理和控制,但民间借贷活动并未因此而衰退下去。

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显示出了其对市场经济环境的强大适应力和内部运作机制的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简称温州人行)就温州民间借贷的一项调查显示,2010年贷款规模收紧后,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涨至14.37%,与六个月以内央行贷款利率有近10%的利差,这吸引了不少民资借助典当行、担保公司、合会等成为各式各样的民间借贷主体。

调查还发现,温州民间借贷容量达到560亿元人民币,有89%的家庭个人和56.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

温州人行在2010年4月中旬进行一个关于温州民间借贷的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60份,其中家庭个人问卷120份、企业问卷140份,取得220份有效问卷。

调查队以经济水平和民间借贷活跃程度为标准,对问卷涉及家庭样本和企业样本进行层次化筛选,分列出经济发达、一般、欠发达地区和民间借贷活跃、一般、不活跃三种状态。

高出央行利率近10%。

被调查的企业去2009年末银行贷款余额为7.74亿元,借款和集资金额为4056万元,后者是前者的5.2%。

根据2009年末温州企业贷款2417亿元的总额,同比例推测出企业民间借款余额约为126亿元。

而被调查个人去年末银行贷款余额4022万元,民间借款余额为878万元,后者是前者的21.8%。

根据2009年末温州个人贷款1977亿元的余额,推测出个人民间借款约为432亿元。

两者合计,2009年温州民间借贷规模约为560亿元。

这相较之前当地银监系统所测算的300亿有近2倍上升。

根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1年发布《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目前处于阶段性活跃时期,估计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民间借贷利率也处于阶段性高位,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

三、温州民间金融的外延形式及特征
民间借贷的外延比较复杂,特别是在温州,民间借贷因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参与主体而显得多样化,但总体上来讲,民间借贷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大类:直接借贷、集资和“合会”可归为直接融资;“银背”、地下钱庄、挂户公司、基金会等可以归为间接融资。

各借贷的组织形式和间接融资的中介主体又各不相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直接借贷。

即民间个人之间、个人与经济组织之间以货币形态(也有少量的实物形态)授受信用的行为,是一种直接的借贷活动,也是最主要的民间融资形式。

他是民间信用最原始和最普遍的形式,借贷双方直接商定借贷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直接借贷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自发分散的进行的,他只要包括有息借贷和亲戚朋友之间互助性短期资金调剂,大部分是无息借贷。

温州的民间借贷一直存在于民间,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落后的地区。

2.集资。

这种融资活动大多发生在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内部,筹资对象是企业内部职工,资金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购置设备所需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不足。

在温州社会集资的主要形式有:合股经营、职工投资、外地引入资金、投资联营和专项临时性集资。

然而,在温州这些集资规模规模都不大。

3.“合会”。

这是在我国有着较为悠久历史的民间金融形式,是一种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带有互动、合作性质的自发性群众融资组织。

它一般是由发起人(称为“会主”)邀请亲友若干人(俗称“会脚”)参加,约定时间按期举行集会,每次收集一定数量的会金,轮流交一人使用,藉以互助。

“会主”优先收取第一次会金,以后按次序轮流交“会员”使用。

按会前约定的次序轮收的称为“轮会”;以摇骰方法确定收会的称为“摇会”;用投标方法竞争得会款的称为“标会”。

4.“银背”。

“银背”又称“钱中”,即不挂牌经营的民间信用中介人。

这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间接资金借贷。

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资金供需双方不见面,“钱中”居中见证,收取一定的佣金;二是资金供求双方不见面,“钱中”一手吸收资金,一手贷出资金从中获取利差。

5.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指未经金融监管当局批准而从事存放贷款等业务,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非法信用机构。

在我国清代的江、浙、闽一带就颇为流行,以后逐渐衰落。

改革开放后伴随民营经济的发展,大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旺
盛的资金需求,催生了早已销声匿迹的钱庄重新出现。

1984~1985年间,温州地区曾有四家钱庄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公开经营,后因国家政策不允许又转入地下经营。

目前,尽管在地下活动的私人钱庄的数量不多、活动范围有限,但融资规模大。

6.挂户公司。

挂户公司是一种以提供合同书、介绍信及银行账户等为主的组织形式。

在80年代中期,温州农村的区、乡几乎都成立了工业供销公司,这些公司本身自有资金极少,主要依靠挂户取得管理费和手续费。

一个公司挂户少则几十户,多则几百户,以挂户和信贷相结合,吸收存款,办理贷款业务。

7.农村合作基金会。

从性质上看,农村合作基金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而是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形式。

它主要存在于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乡和村,一部分人利用集体积累的资金在内部开展有偿借贷服务。

其自1984年由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代办后,在全国发展很快,对组织和调剂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部分农村合作基金会存在的高息揽存、高利率放贷等违规经营行为,蕴含着很大的金融风险,就这一点而言,其和地下钱庄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大区别。

四、
五、
六、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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