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25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43/262-202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代替DB43/262-2025。
本标准与DB43/262-2025相比,主要变更如下:——改为举荐性标准——“目次”中对三个工程的名称进行了修改,一是“卫生器具及管理道安装工程”修改为“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是“电气安装工程”修改为“电气工程”:三是“墙面铺装工程”修改为“墙饰面工程”。
这样修改更贴近现行行业的习惯叫法和实际操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因为这是国家最新出台的家装验收规范,具有可借鉴性。
同时用“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限制规范》”替代原“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为前者的有害物浓度有些指标限值比后者要低,更能体现环保理念。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部品”名称,这主要是体现现今家装有关配套产品工厂化生产、成品化安装的实际。
——在基本规定中对“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需进行设计”后增加了“担当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把“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这句话调整为“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其后增加“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
对4.3.1修改为“担当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这是为了对无证施工的家装队伍进行限制,保障广阔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削减投诉率,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持证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也是为了一旦出了问题可以溯源。
本标准起草由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提出。
本标准托付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说明。
本标准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湖南鸿扬家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点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自由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保康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测中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一、基本要求0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范围内进行, 不得占有公共空间, 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02.施工中必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的安全性, 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03.施工前, 项目经理、工长、专职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 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04.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 燃气管道不得暗敷, 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坐便器的位置。
05.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如果变更方案(尺寸), 须报请业主和设计师同意。
06.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07、每道工序完工后, 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 及时报请专职质检人员、业主验收。
前道工序不验收(验收不合格), 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08、严禁将煤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在公共烟道上。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01.工程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和工长应先认真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
再检查施工图有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
如有问题, 应立即修正施工方案。
02.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 并检查地坪、楼板顶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 墙面垂直偏差如超过3CM以上, 则应考虑修改施工方案。
03.检查原电路, 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
如有问题则应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解决。
04.检查天花、屋面、外门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现象。
05.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和垃圾箱(袋)。
06.悬挂工程质量跟踪检测管理性文件(如: 甲、乙方材料进场验收单, 跟踪检测验收标准, 工程变更单, 施工进度单, 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
三、水电管线铺设工程01.对排水管道作临时封口处理, 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02.检查水电线路排设的内容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管线槽须用机械切割, 然后手工凿除。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23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23摘要:一、引言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概述1.装修材料2.施工质量3.室内环境质量4.安全性能三、具体验收标准及方法1.水电验收2.墙面、地面验收3.吊顶验收4.门窗验收5.家具、厨卫验收四、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验收时间2.验收人员3.验收记录五、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1.整改措施2.复验程序六、总结正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住宅的装饰装修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装修质量和居住者的健康与安全,我国制定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23》。
本文将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指导大家在装修过程中做好验收工作。
一、引言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是确保装修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个合格的装修工程,不仅要求材料优质、施工精湛,还要保证室内环境健康、安全性能达标。
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概述1.装修材料在验收过程中,首先要检查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环保、防火、防潮等性能。
此外,还要确保装修材料的质量、规格、颜色等与设计方案相符。
2.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是验收的重点,包括墙面、地面、吊顶、门窗等各方面的施工工艺。
验收时要注意查看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墙面平整度、地面水平度、吊顶平整度等。
3.室内环境质量室内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居住者的健康。
验收时,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安全性能住宅装饰装修安全性能主要包括电气安全、防火安全、结构安全等。
验收时要检查电线、电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结构安全是否存在隐患。
三、具体验收标准及方法1.水电验收水电验收主要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方面的检查。
验收时要查看水管、电线、燃气管道等设施是否安装规范,运行是否正常。
2.墙面、地面验收墙面、地面验收要注意平整度、垂直度、色泽、纹理等方面。
可以使用激光水平仪、靠尺等工具进行检查。
3.吊顶验收吊顶验收主要包括吊顶平整度、吊杆间距、龙骨安装等方面。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可以根据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适用的基本验收标准,供参考:
1. 结构稳定:确保墙体、地面、天花板等结构件无明显开裂、倾斜等问题,保证房屋的整体结构稳定。
2. 墙面装饰:检查墙壁表面的平整度、颜色是否均匀、是否有明显刷痕、漏刷等问题。
检查墙角线是否贴合紧密,无缝隙。
3. 地面装饰:检查地面铺贴材料是否平整、平直、无空鼓、无开裂,并检查接缝是否紧密。
地板、地砖等装饰材料是否完整、无损坏。
4. 天花板装饰:检查天花板表面是否平整、平直,墙角线是否贴合紧密,无裂缝、掉色等问题。
5. 门窗装饰:检查门窗的安装是否牢固、平整,玻璃是否完好无损,开启是否灵活顺畅,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6. 卫生间装饰:检查卫生间内的防水材料是否完整、无渗漏,卫生间内设备如淋浴房、马桶等是否安装正确、无漏水。
7. 厨房装饰:检查厨房橱柜、燃气灶等家具和设备的安装是否规范,橱柜门是否平整、无变形,灶具是否正常使用。
8. 电器设备: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无安全隐患。
9. 空气质量:检查房屋内空气是否清新,无异味,通风设施是否畅通。
10. 室内装修材料:检查使用的装修材料是否达到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保护标准,无有害物质溢出,符合相应的安全性能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验收标准还应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
在验收过程中,可以委托专业的装修验收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验收,以确保装修质量符合要求。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电路验收:电线材料及其配件质量要合格,并符合业主要求;电路布局要合理,要符合防火要求,并且要便于日后的改造;强、弱电路分开铺设,布局要合理。
2. 水路验收:水路管道安装应牢固平整,符合设计要求;水龙头及管道安装应牢固,无渗漏现象;下水应通畅,无倒泛水现象。
3. 地面验收:地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和裂缝;地板砖或地毯铺设应平整,无明显凹凸和褶皱。
4. 墙面验收:墙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和裂缝;墙纸或乳胶漆应无气泡、脱落现象;阴阳角应垂直、方正。
5. 门窗验收:门窗应开关自如,无异响和松动现象;玻璃安装应牢固,无裂纹和渗漏现象;五金配件应完好无损。
6. 防水验收:地面防水层应完好无损,无渗漏现象;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应做24小时闭水试验,确认无渗漏现象。
7. 细节验收:地脚线应平整、直顺,与墙面结合紧密;收口处应无明显色差和凹凸;吊顶龙骨及饰面材料安装应牢固、平整。
以上是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实际验收时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如果您对装修质量有疑问或需要进行验收,建议咨询相关专家或权威机构进行评估和检测。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一、前言根据《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23)的要求,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规定,以保障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提高住宅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质量。
二、术语和定义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对住宅建筑进行内部和外部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配套工程等。
2. 质量验收:指在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检查和确认的过程。
3. 验收合格:指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满足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具备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三、验收要求3.1 一般规定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验收意见。
3.2 材料验收1.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具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 材料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
3. 材料应进行复试检验,复试检验内容包括性能、安全性等。
3.3 施工过程验收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4 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工程验收应按照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包括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等检查。
3.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四、验收组织及程序4.1 验收组织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2. 验收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
3. 验收组应推举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验收工作。
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标准如下:
1. 水电验收:检查水、电、气的管道是否畅通,电线、水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电线是否穿管保护,是否有接地保护等。
2. 墙面验收:检查墙面是否平整、干净、无裂纹、无空鼓,阴阳角是否垂直,是否有渗水、漏水等现象。
3. 地面验收:检查地面是否平整、干净、无裂纹、无空鼓,是否有积水、渗水等现象。
4. 门窗验收: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密封、开启灵活,是否有划痕、破损等现象。
5. 厨卫验收:检查厨卫是否有渗水、漏水现象,排水是否畅通,地漏是否有堵塞等现象。
6. 家具验收:检查家具是否牢固、稳定、无异味,是否符合环保标准等。
7. 电器验收:检查电器是否正常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安全隐患等。
以上是住宅装饰装修质量验收的一般标准,具体的验收标准可能因地区、房屋类型、装修风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验收前仔细阅读装修合同和装修公司提供的验收标准,并请专业人士进行验收。
国家室内装修验收标准

国家室内装修验收标准国家室内装修验收标准是对室内装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和验收的依据,其制定旨在规范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室内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室内装修验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业主和使用者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础工程验收。
1. 地面基础验收。
地面基础验收应包括地基土的承载力、沉降量、地基沉降率等指标的检测,确保地基稳固可靠。
2. 墙体验收。
墙体验收应包括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墙体表面平整度等指标的检测,确保墙体结构牢固、平整。
3. 顶棚验收。
顶棚验收应包括顶棚的平整度、防水性能、承重能力等指标的检测,确保顶棚结构安全可靠。
二、装饰工程验收。
1. 地面装饰验收。
地面装饰验收应包括地面平整度、防滑性能、耐磨性等指标的检测,确保地面装饰质量达标。
2. 墙面装饰验收。
墙面装饰验收应包括墙面平整度、色彩一致性、表面光洁度等指标的检测,确保墙面装饰效果良好。
3. 顶棚装饰验收。
顶棚装饰验收应包括顶棚色彩一致性、表面光洁度、装饰材料的环保性能等指标的检测,确保顶棚装饰质量符合要求。
三、设备安装验收。
1. 照明设备验收。
照明设备验收应包括照明效果、照明亮度、照明设备的安全性能等指标的检测,确保照明设备正常工作。
2. 空调设备验收。
空调设备验收应包括空调制冷效果、制热效果、空调设备的噪音情况等指标的检测,确保空调设备运行稳定。
3. 水暖设备验收。
水暖设备验收应包括水龙头的水压、水管的密封性、水暖设备的防漏性能等指标的检测,确保水暖设备正常使用。
四、环境卫生验收。
1. 室内环境卫生验收。
室内环境卫生验收应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卫生情况、室内噪音情况等指标的检测,确保室内环境清洁、舒适。
2. 安全设施验收。
安全设施验收应包括疏散通道的畅通性、安全出口的标识情况、消防设备的完好性等指标的检测,确保室内安全设施齐全。
在进行室内装修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室内装修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和评定,确保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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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004版315标准)备案号:14764-2004 2003-12-18发布2004-03-15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30-2003代替 DB 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卫浴设备和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均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的制定为交付使用的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要求和相应的验收方法。
住宅装饰装修的需求具有多层次的特征,不可能也不应当指望将这些不同层次的需求详尽地列入一个标准,但本标准力求体现最基本要求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最验收规范》、GBS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1、增加了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
2、对验收项目进行了分类。
A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项目;B类: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项目;C类: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
3、验收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判定的要求更加明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工监督检验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百姓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荣欣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好美家好便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九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欧倍德装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美旗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上房装饰有限公司、上海聚通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维朵室内装饰有限公司、上海业星家庭装潢有限公司、上海划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明刚、傅徽、曹坚、忻国梁、赵皎黎、吕伟民、窦麒贵、李建仁等。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1999年1月11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于2003年12月18日修订。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478 铝合金门GB/T8479 铝合金窗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142-2002 建筑用电子水平尺JG/T 3017 PVC塑料门JG/T 3018 7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 装修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有关各方应避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不得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和影响周围环境。
3.3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GB6566、GBl8580~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仆裁检验。
3.4 厨房装修时严禁擅自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3.5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的规定进行。
3.6 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3.7 供需双方在装修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
3.8 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装修工程主要部件优先选择工厂化生产的产品。
4 绘排水管道4.1 基本要求4.1.1 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
新增给水管道必须按表1要求进行加压试验检查,如采用嵌装或暗敷时,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2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3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4.1.4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训要求,并便于使用及维修。
4.1.5 金属热水管必须作绝热处理。
4.2 验收要求和方法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表1 管道验收要求及方法5电气5.1基本要求5.1.1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
5.1.2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同路。
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应同时断开相线及零线。
5.1.3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线(N)宜有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
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4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混凝土楼板顶面可采用护套线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管壁厚度不小于1.O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5.1.5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mm2。
5.1.6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5.1.7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问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5.1.8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连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1.9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5.1.10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
1m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
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按地孔应在上方。
5.1.11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5.1.12考虑到住宅内智能化发展,装修时布线应预留线路,各信息点的布线应尽量周到合理,并便于更换或扩展。
5.2验收要求和方法5.2.1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2.2电气验收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
表3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6抹灰6.1基本要求平顶及立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衅缺陷。
抹灰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超过25mm时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休交接处表面抹灰宜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6.2验收要求和方法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应按表4的规定进行。
表4抹灰质量验收要求及方法7镶贴7.1墙面镶贴7.1.1基本要求7.1.1.1镶贴应牢固,表面色泽基本一致,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墙面无空鼓,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的宽度宜不小于原砖的三分之一。
7.1.1.2墙面安装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应无锐口或毛刺。
7.1.1.3卫生间、厨房间与其它用房的交接面处应作好防水处理。
7.1.2验收要求和方法墙面镶贴验收应按表5的规定进行。
表5墙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7.2地面镶贴7.2.1基本要求7.2.1.1镶贴应牢闷,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留边宽度应一致。
7.2.1.2用小锤在地面砖上轻击,应无空鼓声。
7.2.1.3厨房、卫生间应做好防水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
7.2.1.4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设计要求,与地漏争户厂合处应严密牢固。
7.2.2验收要求和方法地面镶贴验收应按表6的规定进行。
表6地面镶贴验收要求及方法8木制品8.1橱柜8.1.1基本要求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实木框架应采用桦头结构。
橱柜表面应砂磨光滑,无毛刺或锤痕。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挫牢闹,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橱柜台而应光滑平整。
橱门和抽屉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边下口位置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