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专利侵权构成要件(2)

合集下载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一)关于违法性问题。

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二)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

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三)关于因果关系。

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知识产权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知识产权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新型电子产品的企业。

2018年,科技公司研发出一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子设备,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该专利于2019年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810XXXXXX。

此后,科技公司开始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子设备。

与此同时,另一家名为“创新电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电子”)也生产和销售类似的新型电子设备。

经过市场调查,科技公司发现创新电子的设备与其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之处,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于是,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创新电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判断创新电子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

2. 确定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给科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 判定赔偿金额。

三、法院审理1. 专利权侵权认定法院首先对科技公司的专利权进行了审查。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

在本案中,科技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书明确了其专利产品的技术特征,包括结构、功能、技术效果等。

法院经审查认为,创新电子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性,包括关键部件的设计、功能实现等方面。

因此,法院认定创新电子的产品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

2. 经济损失认定法院认为,由于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科技公司的产品销售受到了影响,市场份额下降,因此科技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法院要求创新电子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科技公司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因市场份额下降导致的销售收入减少;(2)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研发成本;(3)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市场推广成本;(4)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维权成本。

3. 赔偿金额确定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在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1)科技公司的专利权价值;(2)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对科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4)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

侵权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侵权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张三,男,28岁,某市居民,自由职业者。

被告:李四,男,30岁,某市居民,某文化传播公司经理。

(二)案件起因原告张三是一位知名作家,其作品《青春之歌》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销量和口碑。

被告李四在某文化传播公司担任经理,该公司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版了《青春之歌》的盗版书籍,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原告发现后,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一)原告张三的著作权原告张三在2010年创作完成了小说《青春之歌》,并于2011年1月1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著作权登记,取得了《青春之歌》的著作权。

(二)被告李四的侵权行为1. 被告李四在某文化传播公司担任经理期间,未经原告张三同意,擅自出版了《青春之歌》的盗版书籍。

2. 被告李四将盗版书籍投入市场,以低于原告张三正版的书籍价格进行销售。

3. 被告李四的行为导致原告张三的著作权受到了侵害,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改编权;(十四)翻译权;(十五)汇编权;(十六)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侵权案件在当前社会中日益增多,涉及各个领域和行业。

专利侵权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结合专利侵权案例,对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专利侵权概述1. 专利侵权定义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专利侵权类型(1)直接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2)间接侵权: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宣传等。

三、专利侵权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甲公司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灯具上使用了与甲公司专利相同的结构、技术特征。

甲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侵权认定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的灯具与甲公司的专利在技术特征上具有相同之处,且乙公司明知甲公司拥有该专利,却仍然实施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2)法律责任根据《专利法》规定,乙公司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

3. 案例启示(1)权利人应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企业应尊重他人专利,避免侵权行为。

(3)法院应加大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1.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存在:专利权人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

(2)侵权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

(4)侵权行为具有危害性: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

2. 专利侵权责任(1)停止侵权:侵权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公开道歉:侵权行为人应当向权利人公开道歉。

3.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专利侵权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专利侵权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涉案专利信息1. 专利名称:XX产品及其制造方法2. 专利号:XXXXXXX3. 发明人:XXX4. 专利权人:XXX公司5.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6. 申请日:XXXX年XX月XX日7. 授权公告日:XXXX年XX月XX日(二)侵权行为概述1. 侵权方:XX公司2. 侵权产品:XX产品3. 侵权行为:XX公司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产品,侵犯了涉案专利权。

二、专利侵权分析(一)专利权有效性1. 专利权的有效性是判断专利侵权的前提。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涉案专利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有效。

2. 专利权的有效性需满足以下条件:(1)新颖性:涉案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区别和创造性;(2)创造性:涉案专利在技术领域中具有创造性;(3)实用性:涉案专利能够制造、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经审查,涉案专利满足上述条件,专利权有效。

(二)侵权行为认定1. 侵权行为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1)侵权方实施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侵权方未获得专利权人的授权;(3)侵权方具有主观故意或过失。

根据涉案事实,XX公司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产品,已构成侵权。

(三)侵权赔偿1. 侵权赔偿范围: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权赔偿包括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和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

2. 侵权赔偿计算方法:(1)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涉案专利产品的市场份额、销售价格、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2)侵权方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根据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专利侵权诉讼1. 专利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2. 专利权人可提供以下证据:(1)专利证书、专利权人身份证明;(2)侵权行为的证据,如产品、销售合同、宣传材料等;(3)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损失及侵权方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们知道专利侵权是要赔偿的,那么在现实⽣活中,那么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店铺⼩编为⼤家解答,⼀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责任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为⼈未经专利权⼈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营利为⽬的实施其专利的⾏为。

这⾥所讲的实施,对产品专利⽽⾔,是指制造、使⽤、许诺销售、销售和进⼝该专利产品,对⽅法专利⽽⾔,是指使⽤该专利⽅法或者使⽤、许诺销售、销售、进⼝依该专利⽅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制造、销售、进⼝该外观设计产品。

其中,许诺销售是新修正的专利法增加的内容。

那么对于专利侵权责任,认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个⽅⾯:
(⼀)侵犯的对象应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才有独占权,如果过了有效期,则该发明创造就进⼊了共有领域,任何⼈都可实施,也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了。

另外,如果专利因为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被宣告⽆效,则该专利被视为⾃使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有违法⾏为存在。

即⾏为⼈未经专利权⼈许可,有以营利为⽬的实施专利的⾏为。

(三)⾏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所谓故意是指⾏为⼈明知⾃⼰的⾏为是侵犯他⼈专利权的⾏为⽽实施该⾏为。

如侵害⼈明知某产品为专利产品,却擅⾃以⽣产经营为⽬的制造该产品;所谓过失是指⾏为⼈因疏忽或过于⾃信⽽实施了侵犯他⼈专利权的⾏为。

以上就是⼩编对相关问题进⾏的解答,⼤家如果需要进⼀步了解法律⽅⾯的知识,欢迎进⼊店铺进⾏法律咨询。

专利侵权判断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断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断的原则一、专利权的要件1.新颖性:专利权的最基本要件之一是新颖性,即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未被先于申请日公开或者使用。

在判断新颖性时,需要将被侵权技术与专利文件(包括申请文件和公开文件)进行对比,如果被侵权技术已经被公开或使用,就不满足该要件。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有突出的技术方案或者在现有技术方案中有显著的进步。

在判断创造性时,需要对比专利文件和被侵权技术,评估专利技术是否具有创新的特点和明显的技术进步。

3.工业适用性:专利技术必须具有工业实用性,即专利技术能够在工业领域中实际应用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判断专利技术的工业适用性需要考虑技术的实际可行性和实际应用的经济效益。

二、侵权的要件1.主观故意: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是有意和故意的,即侵权行为人明知他人的专利权并有目的地实施侵权行为。

因此,在侵权判断时需要查明侵权人的故意和偷窃他人技术的行为。

2.客观侵权:客观侵权是指侵权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相重叠。

判断是否客观侵权需要对比专利文件和被侵权技术,评估侵权行为是否与专利技术的技术特征相一致。

三、侵权的判断方法1.筛选法:筛选法主要通过对比专利文件和被侵权技术,筛选出与专利技术最相似的技术特征,然后判断被侵权技术是否具有这些技术特征。

2.共同使用法:共同使用法是指判断被侵权技术是否与专利技术共同形成了整体技术方案,即被侵权技术与专利技术之间存在必要的技术关联和依赖关系。

3.等效替代法:等效替代法是指判断被侵权技术与专利技术是否达到了相同的技术效果,即虽然技术实现不同,但技术功能和效果相同或相似。

4.构成要件法:构成要件法是指在判断侵权时,将专利权要件和侵权要件进行逐一对比,评估被侵权技术是否满足专利权的要件和侵权的要件。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判断的原则主要包括专利权的要件、侵权的要件和侵权的判断方法。

在实际判断中,需要综合考虑以上要素,并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
01
专利侵权的基本概念与类型
专利侵权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专利侵权的定义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行为 • 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 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保护范围 • 擅自实施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行为 • 给专利权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专利侵权的类型及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 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侵权产品 • 某个人擅自实施他人专利方法
直接侵权
• 未经许可实施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行为 • 如:仿制、盗版、非法使用等
间接侵权
• 通过诱导、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 如:提供侵权技术、诱导他人侵权等
专利侵权的常见原因及预防措施
常见原因
• 缺乏专利保护意识 • 为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而侵犯他人专利权 • 恶意抄袭、剽窃他人专利技术
国际仲裁
• 根据国际仲裁条款进行仲裁 •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
05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的趋势与展望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的法律政策发展趋势
法律政策发展
• 完善专利法律法规,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 制定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政策,提高处理效率
趋势
• 专利保护将成为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将更加规范化、市场化
• 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申请对证据进行保全 • 防止证据灭失、篡改或丢失
03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赔偿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
法律责任
• 停止侵权行为 • 赔偿专利权人经济损失 • 消除不良影响
承担方式
• 停止侵权:停止生产、销售 • 消除影响:公开道歉、澄清事实等
保全
• 诉前保全:在诉讼前申请保全 • 诉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专利侵权构成要件
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已达每年十几万件,然而,专利纠纷案件也频频发生,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侵权构成要件又是怎么阐述的呢?对于这一方面,本文结合了一些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以及TRIPS协议中的相关条文做一个简单扼要的概述。

一、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概述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在民法领域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等不同的形式,那么,在专利侵权中其归责原则是什么呢?根据TRIPS协议第45条第2款的规定:“在适当场合即使侵权人不知道或无充分理由应知道自己从事之活动系侵权,成员仍可以授权司法当局责令其返还所得利润或令其支付法定赔偿额,或二者并处。

”这应当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但不是绝对的,还应该注意其中的“在适当场合”这一限定条件。

我国专利法没有采用绝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某些场合用了一种混合的归责方法——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

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应注意的是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

也就是对善意的销售或使用者来说,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但这种混合原则的使用范围不能延及制造或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专利法对专利产品的制造和进口采用的是“绝对保护”,制造或进口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与行为者的主观意图无关。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过错不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对停止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赔偿损失责任则按不同的场合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对同一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这与传统理论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认识相比,是一项重大的突破。

二、专利侵权构成要件
专利侵权责任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这里所讲的实施,对产品专利而言,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该专利产品,对方法专利而言,是指使用该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工业产品外观设计而言,是指制造、销售、进口该外观设计产品。

其中,许诺销售是新修正的专利法增加的内容。

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通常包含四个方面: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那么对于专利侵权责任,我认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对象应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即首先是中国专利,而不是美国,日本或其他国家的专利,因为专利是有地域性的,依据某国或某地区的法律获得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并受到保护。

其次,专利是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才有独占权,如果过了有效期,则该发明创造就进入了共有领域,任何人都可实施,也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了。

另外,如果专利因为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被视为自使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

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但应该注意的是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五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包括: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五点即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

如侵害人明知某产品为专利产品,却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产品;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如发明创造人不知自己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相同,而使用或转让该发明创造的行为。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承担侵权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原则,但也有例外。

例如《专利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四)一般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了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

另外,关于损害结果,在专利侵权中不要求必须有实际损失为前提。

因为权利人遭受的损失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既包括直接的损失,又包括间接的损失。

前者表现为受到的直接经济上损失和精神权利遭到损害,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去出的直接费用。

后者表现为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通常所说的可得利益。

目前,我国专利纠纷频频发生,专利侵权案件也大幅度增加。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更好的判断专利是否侵权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专利侵权构成要件以及专利侵权的相关法律条文,这样才能够很好的处理专利纠纷以及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京大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