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记录(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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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教室;
考试时间:年月日午时分开始,时分结束;
学院:;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2.考场秩序记录(以√符号选择):
(1)考生座位是否按学号随机安排?是;不是。

(2)监考老师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3)考前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时分。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分。

(6)有无考试违纪学生?无;有。

3.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详细记录违纪学生的姓名、学号、违纪情节、违纪事实及发现
违纪的经过、时间,监考老师当时的处置情况;并请违纪学生签名。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202 —202 学年第 学期
考试类型:□考试 考查 考试性质:期末考试 □补考 缓考 重修考试
考试课程
班级
考试地点
应考人数
考核形式
□开卷 □闭卷
实考人数
时间:
最早交卷 时间
年月日 时 时分
分至
时分
最后交卷 时间
星期
纪 作 弊 记 录
考场 情况 记录
监考员 签名
注: 1、考试结束后,请监考人员将此表填好(一式两份),随试卷装袋,一并交给教务科研处。 2、如有违纪、作弊考生,违纪、作弊的有关证据和材料应一起报送教务科研处。
请填写缺考学生姓名和学号。
姓名
考号
违纪、作弊情节
学生签名
若考生拒绝签字,监考老师应于考试结束后将此表报送教务科研处,并说明有 关情况,由教务科研处会知学生处,安排对学生进行谈话。谈话后,认定了学 生的违纪或作弊行为,但学生仍不签字的,应在“学生签字”处填写“学生拒 签”,并由相关领导签字公章,由学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

考场记录单

考场记录单

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请将此单交到二楼教师休息室。

★如有考场违纪、作弊的,需将证据及试卷一并交二楼教师休息室,然后交教务处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

★《同济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同济大学考场纪律》见反面。

同济大学监考人员职责1. 监考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关闭手机直至考试结束。

2. 大面积公共基础课的主监考教师应按照事先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考卷。

3. 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公布考生座位规则,并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清点考试人数,清理桌面,提醒学生关闭手机,并把关闭后的手机、所带的笔记、书籍和书包等统一放在讲台前。

4. 要求学生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有效证件,人、证不符者责令其退出考场。

5. 考试铃响后分发考卷,指导学生在答卷纸上填好姓名、学号、专业、院系等。

6. 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考卷中的问题,监考教师只需对试卷中字迹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

7. 集中精力认真监考,不能在场内看书、看报或做别的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8. 考试中发现学生违纪、作弊,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没收试卷。

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中的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实录,并让学生对实录的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把填写好的《考场记录单》、学生的作弊材料(如纸条、书本、手机、MP3等)和学生考卷一并送交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处理。

9.准时收卷,不得无故延长考试时间。

及时告知学生,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地等候监考教师收卷。

收卷完毕应当场清点试卷,以防试卷丢失。

待监考教师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宣布学生可以离开考场。

10.监考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巡考人员报告。

同济大学考场纪律1.学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的座位就坐。

并检查桌面上是否写有与考核课程有关的内容,如有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否则在开考后被发现者按违纪处理。

2.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取消该场考试资格,以旷考论处,并不得参加重考,只能重修。

考场记录单(双面打印)

考场记录单(双面打印)

试卷编号 考试日期试卷份数郑州航空管理课程考核考场记录单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场记录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缺考考生 学号及姓名学号姓名违规事实记录考生签字违规 情况记录考场情况记录监考人签名考核时间年月日时注:监考教师应根据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详细、如实地记录违规事实,并妥善保留有关违规证据;监考教师记录违规事实后,要向考生告知其行为事实,并要求考生签字。

考生如拒不签名,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后,由两名以上监考教师在考生签字处签字确认。

考试结束后,将本记录、违规考生的试卷、违规有关证据报交教务处处理。

考生考场规则1.考生应当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持学生证准时进入考场并按规定次序就座;不带学生证或者迟 到 30 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本场考试(有听力考试的课程,开考后不得入场),并按缺考处理。

考试 60 分钟 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要着装整齐。

3.闭卷考试,除携带考试必备的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应按教师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准将任何纸张、 书报资料等带入座位; 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教师规定的有关资料,但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相互转借。

考试过程中,文具和计算工具不得相互借用。

4.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移动电话、传呼等)和文曲星、快译通、商户通、电子笔记本等进入考场。

5.考场内严禁喧哗。

考生如有问题,要举手报告,经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提问,考生不得相互询问。

6.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考场内禁止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代答、夹带、传卷、私自查 阅书籍和资料,禁止在考试用品及桌面、墙壁、身体上书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等行为。

7.采取口试形式时,考生抽取题签后 5 分钟内,若要求更换考试题签,可重抽;超过 5 分钟不准更换。

更换题签只限一次,并降一级评分。

抽签后,个人准备发言提纲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8.经监考教师允许,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喧 哗以及有其它影响他人考试的行为。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校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年第学期考试)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不得带走试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计算器等。

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因故须借用的,须通过监考人员同意。

书籍、笔记本、资料等不得放在课桌和座位旁。

三、考生进入考场,要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中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座,考试入场后原则上不得再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要有专人陪同。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违者以违纪或作弊论处。

四、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

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必须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同时应用钢笔、圆珠笔答题,答案写在试卷以外或密封线以内一律无效。

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放在桌上,离开考场。

七、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将其名单交任课教师,注明原因,方可参加下一次组织的课程考试。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要提出警告,令其纠正,经警告后,又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出考场。

考试中间凡有代考、夹带、传递等作弊行为者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考场记录表试用

考场记录表试用

考场记录表(试用)注:如有违规,请在考试结束后,将本《考场记录表》、违规试卷及相关证据送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或武汉校区教学办)。

学院汇总后于当日报考试中心。

长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1.考场实行主监考负责制。

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

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长江大学本专科学生课程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监考人员须佩带《监考证》上岗。

主监考员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副监考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考场、编排考场座位、在黑板上醒目书写考试座位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注意事项。

3.副监考员在考场入口处检查考生所持的考试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或证件遗失的有效证明)与考生是否相符,对于无证、人证不符、无考试资格的考生,应禁止其进入考场;主监考员组织考生按编排的座位对号入座,督促考生除考试允许自备的文具、资料外,将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全部集中放置,并要求考生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核查。

4.开考前,主监考员宣读《长江大学考场规则》、说明考生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交待考试结束后的交卷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

5.开考前5分钟,副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分发试卷。

使用A、B卷时应合理分发A、B卷,使A、B卷呈“梅花”型分布。

主监考员指令考生检查试卷页码、在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等信息。

6.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考生入场。

主监考员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姓名。

开考30分钟内,不得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7.监考过程中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试卷中的问题,监考人员只对试卷中字迹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说明,不得对试题内容和题意作任何解释与暗示。

8.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在考场内要一前一后,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维护考场秩序。

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吸烟、闲谈、睡觉、玩手机、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学年学期考场记录表

学年学期考场记录表
版本:L 修改状态:0 DMU—2—150—1 编号:
考试地点:考试日期:年月日考试时间:第周
试卷及本考场记录表交回开课单位(考场无违纪情况,本表最后
两栏不填写)。

2.如有考生违纪或作弊情况,考试后立即报开课单位主管领导签
署意见,并将本考场记录表及考生作弊材料(材料要求考生签
字)或工具报教务处进行处理。

3.主副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遵守监考守则,如实认真填写本
记录表,如考场中出现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主管教学副院长(副
主任)或考试负责人联系处理。

西华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

西华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一、西华大学考场规则(摘要)1.考生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隔位就坐或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在考试中途擅自挪动座位;将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校园卡(或身份证))放在桌面上,未带规定的考试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2. 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及纸张以外,所有课本、参考资料等不得放置在课桌、考场座位上或抽屉内,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手机等通讯设备、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等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并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某些考试课程需经任课教师允许方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3. 考生在考试前须清理课桌内的杂物,并查看课桌、墙壁面等处,若发现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文字、公式等,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处理。

4. 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

5.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交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影响他人考试。

6. 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并在考试结束时一齐收回。

严禁考生自带纸张。

7. 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清楚,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

8. 考生不得故意损坏试卷、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也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9.考试开始后, 如有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

10. 考场内应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书、笔记、讲义等,不准抄袭,不准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准借用计算器,不准请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不准偷看他人试卷和给他人看自己试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

中考考场情况记录填写示范内容

中考考场情况记录填写示范内容
一、如实填写。

中考考场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把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老师查验核对身份,然后需要平复心情,等待监考老师发放试卷和答题卡。

考生领取试卷和答题卡后,一定要先做到“三看”,即试卷页数是否齐全、印刷是否清晰、浏览题目类型,提取大脑中的知识提前做好答题的心理准备。

二、扩展资料
一般学校会统一安排今天下午看考场,考生在看考场时,首先需要记牢楼号、楼层、教室,熟悉厕所的位置,其次是规划赴考的最佳路线。

自行赴考的同学要提前规划好去考场的路线,合理安排交通工具,核准所需时间,提前预知风险,比如下雨、堵车等,记住一定要留出富余时间。

准备好考试用具,比如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铅笔、橡皮、签字笔、圆规、直尺等文具,收进考试用的透明袋里,放在容易看得见的地方,赴考路上不要慌里慌张,谨防遗落丢失。

高考当天要戴的口罩和要穿的衣服也要提前备好,单独放置。

考场记录表

考场记录表所在院(系、部)办公室,由院(系、部)汇总于当日报考试中心。

长江大学考场规则1、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穿背心、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裤(裙)和拖鞋等进考场,不得将食物带入考场。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 (如证件丢失,必须由院(系、部)出具有照片加盖骑缝章的证明),按照考试安排的日期、考场,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考试。

3、考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就坐,并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4、闭卷考试除必须的用具外,书包、书籍、笔记本、资料、纸张、通讯工具等均不得带入考场,如带入后,应按监考员指定位置统一存放(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

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任课教师规定查阅的有关资料和书籍,不准使用复印资料。

5、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在要求的位置处填写姓名、学号、院(系、部)、专业、年级等。

答题要做到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考生考试时须使用蓝色、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答题(规定使用铅笔的除外)。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

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试题漏字、错字或印刷不清等问题,可在原座位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7、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准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经监考员同意,可在监考员陪同下离开考场。

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8、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考试中不得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传递纸条、接发短信、交换考卷、偷看资料、替他人答卷或故意将答卷暴露给他人抄袭、扰乱考场等任何形式的违纪行为。

9、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保持安静。

提前交卷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喧哗,影响他人的考试。

10、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等候监考员收卷。

在交卷过程中,考生不能有继续答卷、拖延交卷或作弊等考试违纪行为。

经监考员清点试卷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1、考生如果发生考试舞弊等违纪行为,由监考员立即收回试卷,并将违纪事实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考生签字后离开考场,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学校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考生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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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成人教育考试情况记录单
年级:专业:层次:(专科□、专升本□)班级: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本班
应到学生数
本班
实到学生数
其它参加考试学生数
缺考、缓考、跟班补考、补修、重修等学生

(对违纪情况要做详细记录,包括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信息,违纪现象描述,并附相关违纪证据材料。)
监考教师甲:
监考教师乙:年月日


注:1、每场考试至少应有两名监考老师;
2、监考老师应认真记录,即使没有发生舞弊、违规事件,也应写明,不得留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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