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请审核(苏州2012)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X部门:您好!我是申请人XXX,现在因特殊原因,特向您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XXX,男/女,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XXX,男/女,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与申请人关系为XXXX。
被申请人因XXXX原因,于XXXX年XX月XX日不幸去世。
三、申请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申请人的死亡导致申请人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特申请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
2. 申请人目前无稳定收入,家庭负担沉重。
被申请人的去世使得申请人不仅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还要负担老人的养老送终事务,经济压力巨大。
3. 申请人及家庭不具备其他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险等保障措施,生活陷入困境。
四、申请抚恤金金额及用途1.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2. 抚恤金主要用于申请人的基本生活支出、子女教育费用、老人养老送终费用等家庭开支。
五、申请人的承诺1. 申请人保证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承诺在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抚恤金,不得滥用或挪作他用。
六、申请时间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部门提出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
敬请领导予以关注和审批,给予申请人适当的救助,以解申请人家庭的生活困境。
在此,申请人表示衷心的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申请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申请书

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申请书《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申请书》尊敬的单位领导:您好!我是编号为XXXX的职工,因不幸身故,特此向贵单位申请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职工基本情况申请人姓名:张三(化名)性别:男出生日期: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参加工作时间:19XX年XX月去世日期:20XX年XX月XX日生前所在部门:XX部职级:中级职称二、家庭情况申请人配偶:李四(化名)子女:张某某、李某某父母:王某某、赵某某三、申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单位应当支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
申请人张三(化名)生前为单位职工,现因其不幸去世,特向贵单位申请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
四、申请金额1. 死亡抚恤金: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申请人与单位协商确定死亡抚恤金标准。
2. 丧葬补助: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申请人与单位协商确定丧葬补助标准。
五、申请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人死亡证明书和户籍注销证明。
4. 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申请,敬请领导予以审批。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申请人亲属联系。
联系人:李四(化名)联系电话:XXXXXXXXXXX谨致敬意!申请人亲属:李四(化名)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024年死亡抚恤金申请书

死亡抚恤金申请书敬爱的领导:您好!我叫XXX,是XXX公司的员工,在这个公司工作了X年。
不久前,我的配偶因病去世,家庭遭受了重大打击,现在向公司申请死亡抚恤金。
我向您介绍一下我配偶的情况。
我的配偶XXX,在生前一直是一名优秀的XXX工作人员,工作认真,勤奋努力,刻苦耐劳,一直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但是,由于突发疾病,经过多次抢救无效,最终不幸离世。
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我们家庭陷入了极度悲痛之中,也让我们面临很大的经济压力。
在此,我申请公司支付死亡抚恤金,以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
以下是我的相关申请材料,望领导审核通过,并尽快处理。
1.申请人信息•姓名:XXX•性别:XXX•出生日期:XXX年XX月XX日•工作部门:XXX•职位:XXX•劳动合同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2.被申请人信息•姓名:XXX•性别:XXX•出生日期: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职业:XXX•工作单位:XXX3.申请材料清单1.死亡证明书: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3.家庭成员关系证明:1份4.与被申请人生前签订的婚姻证明:1份5.财产证明:1份6.当前家庭收支情况说明:1份4.申请理由我申请公司支付死亡抚恤金的理由如下:1.我配偶的离世给我们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目前我们正处于经济困难的境地。
2.我们家庭人口较多,除了我和配偶外,还有XX位未成年子女,尤其是最小的一个仅XX个月大,经济上的支出非常大。
3.我们的家庭年收入处于较低水平,丧葬费、医疗费等支出都非常大,需要公司的支持。
5.申请金额结合我们家庭的实际情况,我们希望公司能够支付我们XX元的死亡抚恤金。
6.联系方式如果有进一步的信息或者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到我:•手机号码:XXXXXXXXXXX•电子邮件:***********最后,我再次向您申请公司支付死亡抚恤金,我相信您会给予我们家庭理解和支持,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申请日期:XXX年XX月XX日。
一次性计发全部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请表

表10: 编号:
工伤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工亡职工亲属自愿选择一次性计发全部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此表一式三份, 用蓝黑墨水填写。
协议签订后各持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二、工亡职工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 应提供材料:
1.供养亲属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2.与工亡职工关系的有效证明;
3.无经济来源的, 或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 提供街
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4.属遗腹子的, 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5.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 提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原件;
6.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 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学证明或相
关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7、属养父母或养子女的, 提供户籍所在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原件;
8、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抚恤金申请书

抚恤金申请书一、如何申请抚恤金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至于他的父母能否获得,关键是看他们有无固定经济来源。
如果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就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如果他们有固定经济来源如退休费等,原则上就无权主张抚恤金的份额。
按《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规定,父亲须达到60岁,母亲须达到55岁,才能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只要该职工的父母达到了申请的年龄,就可以去申请了。
其他子女具备供养能力,则不能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他子女不具备供养能力,则可以申请。
其实就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的一条就可以看出来了,你仔细的理解下,尤其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和“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怎么领取抚恤金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
领取抚恤金应提交的材料:1、领取人(持证遗属)应递交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
2020年苏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苏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和方式第一章:赔偿标准第二章:赔偿项目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第四章:其他备注2020版白皮书第一章:赔偿标准2020年苏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江苏省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一次性丧葬费、抚恤费、供养

江苏省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员和离退休⼈员因病或⾮因公死亡⼀次性丧葬费、抚恤费、供养江苏省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员和离退休⼈员因病或⾮因公死亡⼀次性丧葬费、抚恤费、供养亲属救济费(遗属⽣活困难补助)标准席卫东搜集整理⼀、企业职⼯和退休⼈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活费⼈员)因病或⾮因公死亡⼀次性丧葬费、抚恤费、供养亲属救济费:1、丧葬费,根据江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和离退休⼈员因病或⾮因⼯死亡待遇的通知》(苏⼈社发[2012]102号),从2012年3⽉1⽇起⼀次性丧葬费统⼀调整为6000元。
铜⼭区从2012年3⽉1⽇起,丧葬费由4000元调整为6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6000元)。
2、直系亲属⼀次性抚恤费,根据江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和离退休⼈员因病或⾮因⼯死亡待遇的通知》(苏⼈社发[2012]102号),从2012年3⽉1⽇起调整为:南京、⽆锡、常州、苏州、镇江(含所辖县(市)、区)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14000元。
铜⼭区⼀次性抚恤费由4000元调整为14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14000元)。
3、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次性救济费,根据江苏省⼈社厅《关于调整企业参保⼈员因病或⾮因⼯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基数的通知》(苏⼈社发[2012]481号),从2013年1⽉1⽇起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计发基数调整为,南京、⽆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含所辖县、市、区)23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三市20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五市1700元。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 ⼈的,每⽉按计发基数的1700*20%=340元发给;供养2⼈的,每⽉按计发基数的1700*30%=510元发给;供养3 ⼈及以上的,每⽉按计发基数的1700*40%=680元发给。
员工死亡抚恤金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员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公司员工XXX因工死亡一事,申请办理员工死亡抚恤金事宜,特向贵公司提出如下报告。
二、事件经过1. 员工基本信息员工姓名:XXX性别:男年龄:XXX入职时间:XXX工作岗位:XXX2. 事件经过XXX于XXX年XX月XX日因工在工作岗位上不幸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不幸去世。
经调查,该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
三、申请抚恤金依据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申请抚恤金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抚恤金的标准如下:1. 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为6个月。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为:(1)配偶:50%。
(2)子女:每人每月30%。
(3)父母:每人每月30%。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发放。
五、申请抚恤金所需材料1. 员工死亡证明。
2. 员工身份证明。
3. 员工直系亲属身份证明。
4. 员工工资证明。
5. 工伤认定决定书。
6.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
六、申请抚恤金程序1. 员工直系亲属向公司提交申请抚恤金的书面材料。
2. 公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材料报送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抚恤金发放至员工直系亲属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结论综上所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司员工XXX因工死亡,符合申请抚恤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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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请审核
一、供养范围
因工死亡(含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下同)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供养条件
符合上述供养范围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三、待遇标准
因工死亡职工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照计发基数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计发基数。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因工死亡职工,为本人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死亡的,为本人死亡时的伤残津贴;办理退休手续后死亡的,为本人死亡时的养老金与工伤保险基金补足部分之和。
计发基数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从2011年7月1日起,上述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适用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四、报送材料
1.《苏州市参保人员工伤(职业病)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抚恤金审批表》;
2.《苏州市区企业供养直系亲属基本信息采集表》;
3.职工工亡证明;
4.职工因工死亡前列为供养亲属的有关证明(劳保卡或报销医药费凭证等);
5.供养亲属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
6.供养亲属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须提交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须提交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明;
7.处于劳动年龄的供养亲属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等。
五、办理程序
1.因工死亡人员生前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携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供养亲属待遇审批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发比例和金额。
3.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批准次月起列支。
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供养亲属。
六、注意事项
1.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⑴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⑵就业或参军的;⑶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⑷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⑸死亡的;⑹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2.社保经办机构于每年4-6月期间对享受抚恤金的供养亲属进行资格认证。
单位须于每年6月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供养亲属仍具备供养条件的证明,包括经其居住地街道(乡镇)以上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健在证明、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所在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方可继续享受抚恤金。
未通过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从7月份起暂停支付其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