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办事指南-沈阳市人力资源和

合集下载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一、前言社会保险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其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得到了良好的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的操作流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履行社保缴费义务。

二、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1. 社保登记(1)新办企业社保登记新办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向沈阳市社保局进行社保登记。

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统筹办缴费申报登记科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2)已注册企业社保登记已注册企业需向社保局申报新增参保人员信息,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

2. 社保缴纳(1)企业社保缴纳企业社保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

企业需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社保费申报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所在区社保经办中心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缴费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等材料。

缴费时,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辽事通APP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并申报缴费。

三、注意事项1. 企业应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确保员工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2. 企业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切勿逾期缴费。

3.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办理社保缴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4.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如需查询社保信息,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等途径进行查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08.28•【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减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对原城镇居民大额补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个人缴纳的大额补充保险费用于建立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成年及老年人每人每年38元,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0元。

三、补偿标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后,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按65%的比例补偿。

四、费用拨付: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市医保局按季拨付给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

每季拨付额为大病补充保险费的确认额。

五、补偿方式: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其补偿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待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结算后,由市医保局将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情况通报给商业保险公司,再由商业保险公司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就医、外出急诊就医等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市医保局受理补充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结算的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拨付给参保人员。

六、患“肺动脉高压症”的参保人群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办法:患“肺动脉高压症”且长期使用“波生坦”治疗的人群,在接受中华慈善总会赠药前的自费购药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给予专项补偿,补偿比例为70%,年最高补偿限额为5万元。

补偿方式:由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原始收据与承办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手工结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局等关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局等关于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局等关于印发沈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沈人社发[2011]65号【发布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发布日期】2011.05.25【实施日期】2011.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工商局、沈阳市国税局、沈阳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沈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65号)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在沈各商业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全面规范劳动者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行为,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制定了《沈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现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0〕24号)精神,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并实行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过去使用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应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更换成《就业失业登记证》。

从2012年1月1日起,劳动者原持有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一律自行失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成为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效凭证和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书面载体。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事指南一、如何办理新农保参保记录手续?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具有我县农村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大体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能够参加新农保。

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户口簿复一份,身份证复二份。

参保程序:1.个人申请。

参保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记录表》一式二份。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理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由村协理员初审后,并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材料审核。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对参保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复核。

3.参保记录。

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员成立大体信息和新农保个人账户。

二、如何办理变更记录手续?什么情形下要办理变更手续:当参保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诞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内容,发生一项转变时,要办理变更记录。

需提供以下材料:参保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及因变更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

参保人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记录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记录表》一式二份。

2.变更记录。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农保中心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复核,对变更记录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进行变更记录手续。

三、如何办理注销记录手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办理注销记录手续:(1)参保人出国(境)居住;(2)参保人户籍性质变更的;(3)参保人身故的。

需提供以下材料:(1)参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出国(境)居住证明或户籍变更证明、农业银行存折账户;(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存折账户,医院出具的亲属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能肯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

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到村委会提出注销记录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记录表》一式三份。

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流程

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流程

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沈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详解在沈阳,为了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晚年生活,政府推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的困难家庭。
1、有10个以上的会员,发起人不少于3人;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 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有合法的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 社区居民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持《瑞安市城乡低保边缘救助证》家庭中的常住成员; 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人员; 4、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退伍军人、低保、残疾等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满60周岁提供个人单寸照片2张。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存折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填写表格《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单寸免冠照片1张。 1、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照片3张; 2、工行、建行、农行或邮政存折; 3、《瑞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无需资料 1、申请表;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或医疗机构报销结算单及医院诊断证明; 4、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三老证等); 5、银行存折复印件。 其他困难群众: 1、申请表;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或医疗机构报销结算单及医院诊断证明; 4、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存折复印件。 1、申请报告、符合条件填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报告、符合条件填审批表; 2、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各2份; 3、户主2寸免冠照片2张; 4、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越来越高。

社会保障是国家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民生而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沈阳,社会保障的办理流程也相应得到了完善。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沈阳社保办理的流程。

一、社保种类沈阳市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方面。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强制性的,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是可选的。

二、社保办理条件1.养老保险: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沈阳市就业的企业职工。

2.医疗保险:在沈阳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以及新农合参保人员。

3.失业保险:在沈阳市就业的企业职工。

4.工伤保险:在沈阳市就业的企业职工。

5.生育保险:在沈阳市就业的女性职工。

三、社保办理流程1.办理养老保险(1)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到社保机构办理。

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2.办理医疗保险(1)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2)城镇居民:城镇居民要到社保机构办理。

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3)新农合参保人员:由所在村委会办理。

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证等材料。

3.办理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4.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5.办理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代办。

用人单位要向社保机构提交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保登记表等材料。

女职工需要提交产检记录、医保诊断证明等材料。

四、社保缴费企业职工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缴。

【商品说明书】城乡居民养老转移办事指南最新

【商品说明书】城乡居民养老转移办事指南最新

城乡居民养老转移办事指南最新1️⃣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成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重要制度。

然而,由于人口流动、户籍迁移等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不受影响,国家相关部门不断更新和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指南。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事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2️⃣ 转移条件与流程2.1 转移条件参保人员身份:适用于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因户籍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

年龄要求:无特定年龄限制,但需注意转移前后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

缴费状态:在申请转移前,应确保已缴清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费用。

2.2 转移流程1. 申请提出: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等材料,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 审核确认: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及《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 信息传递:原参保地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缴费记录等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传递至新参保地。

4. 接收与确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进行核对确认,并通知参保人员办理接收手续。

5. 账户合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账户,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无缝衔接。

3️⃣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3.1 注意事项及时申请:参保人员应在户籍迁移或工作变动后,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材料齐全:在申请转移时,应确保所需材料齐全、准确,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办理进度受阻。

保持联系:在转移过程中,参保人员应保持与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进度。

3.2 常见问题缴费年限如何计算?转移后,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与新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不受损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别:社会保障
二、办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申办条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
六、申请材料: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信社或农商行银行卡、开卡单原件和复印件(批量开卡人员可不提供)、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单位: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

七、办理流程:
1.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
表》);
2. 村(社区)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参保表》和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3. 乡镇(街道)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上报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
4. 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应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八、办理时限:村(社区)即时受理,每月30日前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次月5日前上报到区(县、市)养老保险分局。

九、收费标准:无
十、联系方式:
1.办理机构:所在地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各区县养老保险管理分局
2.办公时间:工作日
3.监督电话:2640412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