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险与政策在国际和中国的实施及分析建议
建设工程中的工程质量责任与保险

建设工程中的工程质量责任与保险一、引言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工程质量的安全与可靠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保险机制在建设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中的工程质量责任与保险。
二、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在建设过程中承担的质量责任。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不同阶段应负责不同的工程质量责任。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而施工单位应确保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三、工程质量保险的意义1. 保障工程质量责任:工程质量保险的设立可以为各责任主体提供相应的责任保障,确保各方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减轻企业负担:工程质量保险可以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减少了企业的经济压力。
3. 维护社会稳定:工程质量保险的实施可以减少工程质量事故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工程质量保险的类型1. 基本责任险:主要覆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事件。
2. 第三者责任险:主要覆盖因工程质量问题对于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产生的索赔事件。
3. 环境责任险:主要覆盖因工程施工、运营等环节对于环境造成的污染所引发的索赔事件。
五、工程质量保险的申报与理赔流程1. 申报流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进行申报,并经过保险公司评估后办理投保手续。
2. 理赔流程: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主体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进行理赔。
六、国际工程质量保险的经验借鉴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工程质量保险有着较为成熟的制度和经验,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加强我国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设。
例如,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保险市场,引导保险公司进行创新产品的研发等。
七、结论工程质量责任与保险是建设工程中不可分割的内容,合理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和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险机制有助于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浅析我国桥梁工程保险的现状困难及对策建议

浅析我国桥梁工程保险的现状困难及对策建议摘要:文章对工程保险的定义、特点、种类及作用进行了介绍,分析了我国目前推行桥梁工程保险的困难和问题。
针对桥梁工程的特殊性,提出了一些推行桥梁工程保险的对策和做法,并对桥梁工程保险费率的厘定进行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桥梁;工程;保险;费率我国自197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开始开展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业务,虽然已经过近三十年的过程,初步建立了我国的工程保险体系,但是,我国工程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相当落后,尤其在桥梁工程保险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1工程保险的概念与重要性1.1工程保险的概念工程保险是通过工程参与各方购买相应的保险,将风险因素转移给保险公司,以求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其蒙受的损失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
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工程保险是工程风险管理采用较多的方法之一。
工程保险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职(执)业责任险、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和责任综合保险。
1.2工程保险的特点与普通财产保险相比,工程保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承保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且技术含量高。
二是承保范围广,建筑工程的风险构成具有综合性、复杂性。
三是保险金额巨大,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巨大。
四是被保险人多元化,建筑工程项目一般涉及多个利益方。
五是保险期限长。
六是工程保险费率需要现开并且厘定困难。
七是保险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保险人有着保险信息方面的优势,投保方占有工程方面的信息优势。
1.3工程保险的作用一是经济补偿作用。
为使各单位正在建设施工项目的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或不可预见的灾害,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后能够得到经济补偿。
二是风险管理作用。
风险管理是投保人和承保人共同重视的一个问题,投保人通过财务方式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为了在遭受损失时得到经济补偿。
三是财务稳定作用。
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可以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财务稳定。
工程保险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现状问题分析及改进建议

焦点论坛PROJECT MANAGEMENT工程保险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现状问题分析及改进建议陈喻明S李呈阳2,张静玉S谷金省M l.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3; 2.深圳市建 筑工务署,广东深圳518028)摘要: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工程保险领域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
面对我国强制性保险政策寥寥无几、工程保险市场结 构单一、业主风险管理负担过重等局面,当务之急是改善目前工程保险的市场竞争机制。
研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保险的案例,分析 思考案例背后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险种;保险费率;建议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104 (2021) 03-0005-04工程保险作为保险的分支,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挥着 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的保险行业起步较早,但真正蓬勃 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之后。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加大 对城市现代化建设领域的投入,工程建设的数量与规模曰 益增大,工程保险也逐渐成为企业转移风险、保障自身财 务安全的主要手段及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器”。
目前,工程保险在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有 待改进与完善。
为此,笔者通过对社会背景现状与工程案 例的分析和思考,总结出工程保险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不足及建议,以期对我国工程保险行业的发展有所启发。
1工程保险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现状众所周知,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不同的项目所需要投 保的保险险种并不完全相同。
项目的规模、项目的周边环 境及项目的实际施工等因素,决定了项目险种及其费率的 选择。
以下通过对比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两个实际案例,来 阐明这一观点(见表1)。
表1某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应用对比内容项目深圳市某幼儿园建设项目深圳市某大型医院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小于4 000 m2占地面积大于55 000 m2总建筑面积小于4 500 m2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m2周边环境位于老旧居民小区内,周边建筑密集,小区内道路拥挤位于城市开发区主干道旁,地处繁华地区,交通便利项目投资小于5 000万元大于30亿元保险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被保险人建设单位等所有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等所有参建单位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业主及施工单位的临时性建筑、设施和绿化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业主及施工单位的临时性建筑、设施和绿化工程等物质损失保险金额近3 000万元高于33亿元提交保费高于2万元高于200万元勘察设计单位购买保险-自行购买设计责任险、工作人员意外伤害险工程保险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用很广,保险金额根 非根据业主需求,出于周边安全考虑提供针对性的保险服 据项目投资规模的不同也相差甚远,工程保险单位应根据 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是指为建设单位提供保险服务,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免受损失或失败。
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复杂性的增加,施工质量问题成为影响工程进展和建设单位利益的重要因素。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的引入,对于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的背景及意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的引入是建筑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过去,施工质量问题常常导致工程滞后、预算超支,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通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可以提高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减少质量风险,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的引入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可以降低其承担的风险,减少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保险公司在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更大的保障。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的主要内容及保障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主要包括施工期保险和维修期保险。
施工期保险适用于建筑工程在施工阶段发生的质量问题,而维修期保险则适用于项目竣工后一段时间内的质量问题。
施工期保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合理费用、质量缺陷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间延误的罚款等。
维修期保险的保障范围则主要包括建筑物意外受损的修复费用、质量缺陷修复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操作流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保险需求: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购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以及保险的保额和保障范围。
2. 选择保险公司:建设单位需要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
3. 签订保险合同:建设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合同,明确保险责任、保费及赔偿金额等相关事项。
4. 施工阶段监管: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需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工程质量保险是指由专门合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依法为工程建设单位和有关建设单位承包的建筑、市政、水利、机电等工程施工过程提供保险服务,从而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减轻建设单位和社会承担的风险。
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施工环境质量、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质量建设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在工程施工前就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承担一定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险责任,一旦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这就能够有效地刺激施工单位提高自身的施工质量,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降低因施工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
二、降低建设单位和社会的风险工程建设是一项风险较大的活动,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损失将十分巨大。
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为建设单位和社会共同承担风险提供有效的保障。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并申请赔偿,从而降低风险,避免损失扩大。
对于社会各界也能够降低因工程质量问题带来的不良影响,保护公众利益。
三、提高施工环境的质量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建筑施工行业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施工行为。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享受保险服务的同时,也将更加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提升环境质量。
这将有利于减少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改善周边环境,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四、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可以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参与工程建设时,将更多地遵循规范,提高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
同时,保险公司也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进行监督,促使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
这将有利于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整体行业的竞争力。
五、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工程建设模式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可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工程建设模式。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现状比较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现状比较分析摘要:以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为研究对象,对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论述了我国工程质量管理的现行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概念和性质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比较了国内外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差异,及其与建设工程的区别和联系。
风险。
工程质量保险的相关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管理模式0 引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逐步形成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结构,实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养护管理制度,以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为深入调查研究我国现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访谈和调查,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意义。
1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及问题探讨质量管理体系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整体质量。
但是,现行的管理模式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1.1 政府行政干预的不利影响面对大量的工程项目,政府部门倾向于将工程质量监管正规化;面对各种问题,不少业主选择求助于政府解决问题,赔偿经济损失。
对项目质量管理的过度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更多的寻租行为。
1.2 监理受业主委托限制影响较大。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存在业主超越监理合同权限,直接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
我国监管制度执行不健全、不严格,逃避监管、签订虚假合同、无证上岗、挂钩、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仍普遍存在,影响质量保障。
项目在一定程度上。
1.3 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主要局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更加关注施工阶段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的实物质量。
但是,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相对欠缺,监理单位也很少参与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使得该阶段的质量风险无法落实。
有效的预防会影响后期的施工质量。
基于以上问题,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概念和性质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是对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经济责任的转移,以确保实现工程风险转移及履约质量责任,包括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质量保证险及相关职业责任险等,涵盖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工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涉及众多的参与者和各种不可控的因素。
在建筑工程过程中,质量问题时常出现,不仅会对工程进度和成本造成影响,还可能导致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项保障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定义与目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指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通过投保建筑工程质量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
其主要目的是弥补工程质量纠纷引起的经济损失,降低各方风险,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主体及责任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主体包括建筑业主、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等。
在保险责任方面,建筑业主负责购买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承包商和设计单位则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险公司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赔付。
这种相互的责任分工和保险赔付机制有效地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三、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涵盖了众多的工程质量问题,如结构缺陷、材料质量问题、施工工艺不合理等。
对于这些问题造成的工程损失和修复费用,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同时,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还可以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人身伤害责任、运输及安装责任等。
四、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投保流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投保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建筑业主选择保险公司,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其次,建筑业主需要提供工程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包括设计图纸、承包商资质等;接着,保险公司对工程进行评估和风险定价,并确定保险费用;最后,建筑业主支付保险费用,完成投保手续。
五、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优势和前景展望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具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可以有效转移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建筑业主的利益;二是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三是可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体信誉和形象等。
因此,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在未来具有广阔的前景。
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挑战与建议

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建筑质量缺陷时有发生。
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和减轻政府负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本文对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分析了我国实施建筑工程潜在缺陷保险中面临的挑战,结合国内外实践,对进一步推广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保险提出了建议。
本文对在我国进一步应用和推广建筑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引言十三五以来,我国建筑业呈现快速、大规模发展的状态。
然而,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开发商过度压缩成本、追求进度、设计疏漏、建造方式不当、施工方管理水平不足、监理监管不到位等因素的存在,因此,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缺陷的事故时有发生。
目前,实践中缺乏长期有效的追溯机制,事故发生后开发商与施工方常互相推诿,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或处理不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房屋建材类投诉21416件,其中质量相关的投诉案件为7141件,占比达到33.33%。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会造成政府负担,引起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研究表明,这种社会资源的浪费是一种外部不经济的表现,通过运用外部性理论分析发现质量保险制度对于减少质量缺陷带来的外部不经济非常有效(赵海鹏等,2007)。
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最早在法国提出,目前在西方国家获得了广泛的应用(郭振华、代建林,2011)。
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已开展了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尝试,但总体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获得广泛认可和推广。
其中涉及的原因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挑战与建议成文清郑薇李彤彤张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JAN (1)相关方对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和该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实施建筑工程潜在质量缺陷保险存在客观的挑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质量保险与政策在国际和中国的实施及分析建议
摘要:正确认识工程质量保险作为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的重要性。
通过对其他国家工程质量保险的分析,与中国的工程质量保险体系进行对比。
根据对比显示出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体系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对策
2005年,我国建设部和保险监督质量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指出应“积极稳妥的全面推行实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多年过去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依然是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杭州地铁工地塌陷,西宁商业港工地坍塌,珠江高架桥倒塌,以及楼倒到,楼裂裂,毛竹门等事件接连出现,让人不寒而栗。
这种事件的发生,不仅危害人身财产安全,而且浪费资源。
足显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在我国顺利实施的重要行,本文通过对比,对我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实施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一些参考。
1.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由于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具有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大,以及质量隐蔽性的特点,所以,项目建成后,不能像一般产品一样进行彻底的质量检查,无法对其内在质量进行检验,所以,当工程交付使用后,可能依然存在适量缺陷,对人的生产活动产生威胁。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整式基于以上建筑工程的风险,而设立的,是将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一年后,产生的质量缺陷带来的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的制度。
是一种由第三方社会经济体对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质量行为进行制衡的机制。
按照其内容可以分为缺陷险和责任险两部分,缺陷险是对建筑本身,投保人因其所建工程有质量缺陷儿产生对工程本身的赔偿责任,投保人为开发商,受益人为业主。
责任险是工程承包商对于给业主提供的法律责任,勘察,设计,施工方对自己的责任投保。
2.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
2.1法律强制性
法国是开展强制性工程质量报销最早的国家。
1978年定制《斯比纳塔法》,其推行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具有强制性,各参建主题必须投保,否则不予开工。
开发商必须投保缺陷险,设计,施工,检查等单位必须投保责任保险,保期为10年。
西班牙吸取法国的成功经验,规定开发商必须投保缺陷保险,责任险方面,没有强制要求,只是鼓励各方积极投保。
日本1999年通过了《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确定了质量保证的法律地位,其法没有强制规定各参建主题投保工程质量保险,但其规定新建住宅的开发商和承包商对于住宅缺陷负有10年强制性法律责任。
但在日本,保险观念深入人心,其
投保率高达98%。
然而在我国,对于缺陷险和责任险没有任何强制实施。
只是在北京,上海等城市进行了试点工作。
然而几年来,并未引起较大反响。
各参建主题投保热情不高,与预期相差很大。
分析发现,没有实行强制投保的国家国内建筑质量水平较高,事故发生概率很小,或者是政府监管到位,保险业和保险制度成熟,各方投保意识强。
而我国的建筑质量水平不高,而且开发商占据市场优势,对于工程质量改进的动力不足,投保积极性不高。
2.2费率的厘定
法国工程质量保险体系采用固定费率的保费厘定方式,随着其建筑工程质量的变化,费率也发生了多次变化。
西班牙采用了固定保险费率和浮动保险费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结构部分的缺陷保险,采用固定费率,其他方面则采用浮动费率。
并且根据开发生之前的记录,采取差别保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开发商改进工程质量。
日本没有同意的费率要求,其费率由保险公司自行厘定,但日本的保险制度相当完善,保险公司能力强,多以其费率水平也较为合理。
我国现在采用完全浮动费率,但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尚不成熟,采取这种费率方式容易产生逆向选择。
高风险的人群购买保险,低风险人群不愿意购买保险,使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保费,这使更多的低风险人群退出保险,剩下的则是最具风险的人群。
这不利于保险而业的健康发展。
2.3政府地位
在发达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任务就是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规范化建筑市场,形成有序的建筑生产过程,完善建筑业的法规体系几严格的执法体系,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建立行业的发展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建筑业的良性循环,不过多的干预企业的经营和生产,只是监督他们是否依法建设。
明显的特征的建设主管部门不是站在企业的对立面,不是领导机构,而是服务机构。
我够随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出台,政府监管从核验制改为备案制。
但监督工作内容却没有实质改变,政府部门仍然参与施工过程中实体的监督检查,责任和权力的定位不清晰是主要问题。
而且建设工程监管除了政府外,还有审图机构,检测机构和监理机构。
监管多头造成职责不清,责任难以追究。
目前,监理机构的收入水平较低,难以保证较高的整体素质。
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形同虚设。
2.4个人执业资格
发达国家对于专业人士的执业资格认定、注册和管理非常严格,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独立依法处理工程技术管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
建筑业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水平测试,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持证上岗,以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我国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设置过细,导致职业范围存在交叉。
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由多个机构承担,造成了多头分割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执业人员的执业责任不落实,执业清出制度不完善。
3.对于我国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及政策的建议
3.1立法实行建筑工程质量强制保险
由于质量保险制度建立初法制和保险体系不成熟,自愿保险投保不稳定,难以收集投保人的质量信息以及各参建主体积极性不高的现状,通过立法强制个参建主体投保。
并规定开发商,承包商等购买相应的保险缺陷险和责任险。
将其各参建主体的风险、利益和责任结合在一起,相互制约。
建立比较完善的履约记录。
保险公司根据记录,对于那些信誉差的承包商不予提供保险,达到承包商中优胜劣汰的效果。
3.2实行合理的保费费率厘定方式
我够保险业发展尚不成熟。
各保险公司的实力参差不齐,不能顺利的给出合理的保费费率通过设定合理的保费范围,可以有效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实行固定范围内的浮动费率的保费厘定方式。
在设定的费率范围内,保险公司根据开发商和承包商的信誉记录和能力水平实行浮动费率。
激励各参建主体提高工程质量。
对于那些信誉差的承包商和开发商,其费率必然加大。
唯有提高工程质量,才能降低成本。
3.3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主观部门应该由“划桨者”渐变为“掌舵者”向“大社会,小政府”发展,除对政府投资项目外,不再承担细微的监督控制。
仅负责对企业和个人的注册和准入许可,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全局、把握方向、制定战略政策和技术标准上。
推动立法和执法能力。
使工程监管更加市场化。
3.4建立严格的个人职业资准入和清出制度
建立完善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的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
强化个人执业责任,形成企业从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推动全国建筑市场走向成熟。
同时,注重规范从业资质复核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机敏结合,遵循市场规律进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保证从业人员素质和质量。
进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4.结语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体系还未成熟,还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有的体系进行改进,通过立法制定完善的质量保险制度。
使我国建筑市场健康稳定的
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振宇,令文君. 中外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体系比较分析与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0(8):5-8
[2]宋宗宇,曾林. 住宅质量保险的立法模式与制度选择[J].建筑经济,2010(8):9-11
[3]宋宗宇,曾林.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机制失灵与猪肚补救[J].建筑经济,2010(2):5-7
[4]王刚,高燕辉. 推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条件分析与建议[J].建筑经济,2010(4):8-10
[5]王红霞,叶贵.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逆向选择的分析及防范[J].建筑经济,2010(1):14-17
[6]王婷. 对我国建设公告称安全质量管理体制的若干思考[J].建筑经济,2010(3):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