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异议怎么办.doc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的处理方法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的处理⽅法
拆迁当事⼈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当事⼈可以在收到估价报告或分户估价报告之⽇起10⽇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
拆迁当事⼈对复估结果有异议可以⾃收到复估报告之⽇起10⽇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拆迁评估指的是什么?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价格评估确定的⾏为。
2、评估价不⾼,⾃⼰找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这样是不会被拆迁⼈认可的。
3、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应当⾃收到评估报告之⽇起10⽇内进⾏申请。
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收到书⾯复核结果之⽇起10⽇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对于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政诉讼。
4、复核的评估费由谁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由委托⼈承担。
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复核评估费⽤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
评估报告异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评估报告异议是指当事人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持有异议,认为评估报告存在不实、不准确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等情况,依法提出质疑和反对意见的行为。
在我国,评估报告异议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等。
本报告将从法律角度对评估报告异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分析。
二、评估报告异议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请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进行审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评估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评估机构提出。
”三、评估报告异议的提起程序1. 当事人向评估机构提出异议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应首先向评估机构提出。
评估机构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答复。
2.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评估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3. 诉讼或仲裁程序(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提交起诉状、评估报告、相关证据等材料。
(2)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的,应提交仲裁申请书、评估报告、相关证据等材料。
(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收到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四、评估报告异议的处理方式1. 重新评估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可以请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评估机构在重新评估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见,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 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评估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拆迁异议范文模板

拆迁异议书异议人(被拆迁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送达对象:名称:__________(拆迁主体,如政府部门、拆迁公司等)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异议事项:对__________(具体拆迁项目名称)涉及本人位于__________(被拆迁房屋详细地址)的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提出异议。
异议理由:一、补偿标准问题1. 评估价值偏低:异议人认为,由__________(评估机构名称)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中,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明显低于当地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未能真实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
理由如下:(详细阐述评估报告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评估方法不适当、未考虑房屋特殊性、未更新近期市场数据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支持)2. 遗漏补偿项目:异议人房屋内有__________(列举遗漏项目,如装修、附属设施、特殊用途等),但补偿方案中未对其进行单独评估或给予合理补偿。
二、拆迁程序问题1. 未依法公示:异议人至今未收到关于拆迁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重要文件的正式公示,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影响了异议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
2. 未充分协商:拆迁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异议人进行充分的协商,未就补偿方案进行合理解释与沟通,未听取并考虑异议人的合理诉求。
三、其他问题(如有其他与拆迁补偿相关的异议事项,如过渡安置、搬迁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可在此部分详细说明)异议请求:1. 请求对被拆迁房屋进行重新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理。
2. 请求对遗漏的补偿项目进行补充评估并纳入补偿方案。
3. 请求公开拆迁相关文件,确保异议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4. 请求与拆迁主体进行实质性协商,充分考虑异议人的合理诉求,修改补偿方案。
承诺与声明:1. 本异议书所述内容均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异议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拆迁评估异议申请书范本

拆迁评估异议申请书范本尊敬的XX市拆迁管理部门:您好!我是XX市XX区的居民,因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家的房屋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近日,我收到了拆迁评估报告,但对该报告中的评估结果表示严重异议。
在此,我特向贵部门提出拆迁评估异议申请,请求重新评估我的房屋。
一、申请事项1. 请求贵部门重新对我的房屋进行评估。
2. 请求贵部门对拆迁评估报告中的错误进行更正。
3. 请求贵部门对我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
二、事实与理由1. 评估报告中的数据错误根据评估报告,我家的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但实际面积为XX平方米。
此外,评估报告中提到的房屋结构与实际情况也不符。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未实地查看房屋,导致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存在严重误差。
2. 评估方法不当评估报告中采用的评估方法与我家的实际情况不符。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评估应采用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多种方法进行。
然而,在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仅采用了比较法,且未对其他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此外,评估报告中未对我家的房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导致评估结果偏离实际价值。
3. 评估结果严重低于市场价值根据市场调查,我家的房屋在同地段、同类型的房屋中,市场价值应为XX万元左右。
然而,评估报告中给出的评估价值仅为XX万元,远低于市场价值。
这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4. 评估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未向我出示评估资质证书,也未向我解释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
在收到评估报告后,我发现报告中提到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等关键信息均不明确。
这使我无法对评估结果进行有效质疑和申诉。
综上所述,我对本次拆迁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表示严重异议,请求贵部门重新评估我的房屋,并对我提出的异议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
在此,我恳请贵部门关注我的申请,尽快给予答复。
此致敬礼!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联系电话: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附件:1. 评估报告复印件2.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3. 市场调查资料复印件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全文.doc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全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xx]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现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十二月一日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本意见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称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第四条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五条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异议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异议1. 引言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异议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被评估方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评估方法、评估价值等方面提出异议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异议的定义、评估异议的处理流程以及评估异议的解决方式。
2. 定义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异议是指被评估方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评估方法、评估价值等方面提出的异议。
评估异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资产评估结果的质疑:被评估方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提出异议,认为评估结果不许确或者存在误差。
- 对评估方法的质疑:被评估方对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提出异议,认为评估方法不科学或者不适合于被评估资产。
- 对评估价值的质疑:被评估方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提出异议,认为评估价值过高或者过低。
3. 评估异议的处理流程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异议的处理流程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异议申请:被评估方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请,明确提出异议的内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异议受理与调查:资产评估机构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展开调查。
调查过程中,可以要求被评估方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材料或者进行实地考察。
- 评估报告修订: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评估报告中存在错误或者不许确之处,资产评估机构应及时修订评估报告,并向被评估方说明修订的原因和依据。
- 异议答复:资产评估机构应在一定时间内向被评估方赋予书面的异议答复,明确对异议的回应和处理结果。
4. 评估异议的解决方式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异议的解决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商议解决:资产评估机构与被评估方进行沟通和商议,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双方可以就评估方法、数据来源等方面进行讨论和调整,以达成共识。
- 第三方评估: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第三方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以解决评估异议。
- 仲裁或者诉讼:如果商议和第三方评估都无法解决评估异议,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何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

如何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征地拆迁中,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常重要。
但是如何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如何⽤评估报告来积极维权?这样会给被拆迁⼈带来些什么?许多被拆迁⼈可能不是很清楚。
那在这⾥向⼤家全⾯的介绍⼀下评估报告的作⽤和意义。
评估报告也是拆迁过程中⼀个⽐较重要的环节。
1、评估机构的选定(1)法律规定“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批资质等级⾼、综合实⼒强、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选择。
拆迁评估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投票或者拆迁当事⼈抽签等⽅式”。
(2)权利主张上述是法律规定的评估机构的选定⽅式,其应该采⽤投票或者抽签的⽅式选择,但实践中评估机构都是拆迁⼈⾃⼰单⽅选定的,被拆迁⼈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和权利,甚⾄房屋被评估了都不知道。
所以,很多拆迁项⽬评估机构的选定都是违法的。
被拆迁⼈应该要求⾃⾏选定评估公司,这是作为被拆迁⼈的合法权利。
2、初步勘验程序(1)法律规定:“拆迁评估⼈员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
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员、拆迁⼈、被拆迁⼈签字认可。
因被拆迁⼈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拆迁⼈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拆迁⼈和估价机构以外的⽆利害关系的第三⼈见证,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2)权利主张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在房屋初步勘验过程中,评估机构应该对被拆迁⼈的房屋进⾏勘验,做好相关记录,并要拍摄反映房屋外观及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并且需要相关⼈员签字认可,如果当事⼈不签字或者⽆法进⾏勘验和拍摄影像资料的,应该由⽆利害关系的第三⼈进⾏见证。
上述是法律规定的对勘验的法定程序,但实际的评估⼯作中,评估公司往往不按照法定程序,或者没有录像,或者没有签字,或者没有见证,更有甚者连实际勘验都没有进⾏只是根据被拆迁⼈的房屋产权证上的附图就出具了评估报告。
作为被拆迁⼈,如果房屋处于待评估状态,就可以要求评估公司按照上述的程序进⾏评估,⼀旦发现他们违法的⾏为,就有权拒绝配合评估或者要求其重新进⾏评估活动、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对评估报告的异议

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引言评估报告是在各种场合中经常出现的重要文档。
它通常被用于评估某一项目、计划或者决策的可行性、效果等。
然而,正如人们常说的“众口难调”,在面对评估报告时,往往会存在不同的意见和异议。
本文将探讨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并讨论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些异议。
对评估报告的异议类型评估报告的异议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评估方法和过程的异议,二是对评估结论和建议的异议。
1. 对评估方法和过程的异议评估方法和过程是评估报告的基础,它决定了报告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对于评估方法和过程的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数据收集方式:对于评估报告,数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但是,在数据收集的方式上,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观点。
例如,某些人可能认为使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可以有效获取到代表性的数据,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所有数据都应该进行全面收集。
•评估指标的选择:评估指标是评估过程中的重要工具,它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
不同的人可能对评估指标的选择有不同的看法,认为某些指标被忽略或者不适用。
•评估工具和技术:评估工具和技术是实施评估过程的具体手段。
针对特定项目或决策,不同的评估工具和技术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因此,对于评估工具和技术的选择也可能存在异议。
2. 对评估结论和建议的异议评估报告的最终目的是给出结论和建议,用于指导决策和行动计划。
然而,对于评估结论和建议的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结论的严谨性:评估结论是否能够准确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是否能够支持决策的制定,这是评估报告受到异议的一个主要原因。
•建议的实施可行性:评估报告中的建议是否具备实施的可行性也是一个争议点。
有人认为建议过于理想化,难以实施;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建议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容易导致问题和困难。
处理和解决评估报告的异议评估报告的异议如果不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和后续行动的失败。
因此,及时处理和解决报告的异议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处理和解决评估报告异议的方法和建议:1.沟通和交流:对于报告的异议,首先应该进行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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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网友提问: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回答:
依照建设部近日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