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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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一、引言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接种效果,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工作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

三、预防接种知识普及1.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通过培训和学习掌握预防接种知识,包括疫苗的种类、使用方法、免疫程序等,以便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2.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关注最新的疫苗研究进展和接种指南,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四、预防接种程序1. 接种计划制定每个地区应根据疫情和人口流动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接种计划,确保全体居民接种合适的疫苗。

2. 接种登记在进行接种前,应对接种对象进行登记,记录个人信息和接种情况。

接种登记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名称、批号、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等内容。

3. 接种咨询在接种前应进行咨询,向接种对象详细介绍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包括接种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反应等,解答其疑惑和顾虑。

4. 接种操作接种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包括手消毒、接种部位消毒、注射器/针筒使用等。

接种时应注意操作轻柔、快速,并及时清理接种现场。

5.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应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了解接种反应。

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接种对象,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五、疫苗管理1. 疫苗储存疫苗应储存在特定的冷藏设备中,设备应定期检测温度,并保持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

疫苗和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疫苗采购疫苗采购应确保采购渠道正规、疫苗质量合格,并进行配送前的检查。

3. 疫苗管理疫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收、登记、分发和使用。

疫苗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并注意疫苗有效期的管理。

六、设备和设施1. 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应满足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包括冷藏设备、手消毒液、消毒设备等。

2.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控制传染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

为了做好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一、预防接种计划。

1.1 制定预防接种计划,明确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疫苗、接种程序等内容。

1.2 根据疫情和疾病流行情况,及时调整预防接种计划,确保接种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接种对象管理。

2.1 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接种档案,记录接种时间、接种疫苗、接种剂次等信息。

2.2 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评估,了解接种对象的禁忌症和过敏史,确保接种安全。

2.3 加强对接种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接种意识,促进接种率的提高。

三、接种疫苗管理。

3.1 严格遵守疫苗管理规定,确保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3.2 对疫苗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3 加强疫苗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度,消除不实信息的影响。

四、接种程序规范。

4.1 接种前进行充分的健康宣教,告知接种对象接种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信息。

4.2 严格按照接种程序进行接种,注意接种部位、接种剂量、接种方法等细节,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3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突发情况。

五、接种效果评估。

5.1 建立健全的接种效果评估机制,对接种后的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5.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提高接种效果和保护力。

六、预防接种宣传。

6.1 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理解。

6.2 制定并实施预防接种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接种率和免疫力。

6.3 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七、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

7.1 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7.2 加强预防接种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3)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3)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1. 引言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它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为了保障接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了本规范。

2. 接种工作机构接种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定机构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 - 医疗机构;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学校卫生室; - 接种门诊; - 其他具备接种条件的机构。

3. 接种人员要求接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 参加并通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 充分了解疫苗的性质、剂量、接种方法和禁忌症等信息; -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 - 严格遵守接种工作的规范和操作规程。

4. 接种场所要求接种场所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完善,卫生条件良好;- 具备接种工作所需的设施和设备,如冷藏设备、注射器、针头等; - 配备应急设施和药品,可应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设置合理的等候区域,保障接种者的隐私和安全。

5. 接种证件与记录每位接种者都应有相应的接种证件和记录,以确保接种工作的追溯和监管。

相关要求包括: - 接种证件需包含接种者的基本信息、接种项目、接种时间等内容; - 接种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确保与接种证件一致; - 接种记录需妥善保存,保密、保管,防止信息泄露。

6. 疫苗管理与质量控制疫苗是预防接种工作的核心之一,其管理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相关要求包括: - 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制度和标准; - 疫苗储存设备必须保持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防止变质; - 疫苗的有效期限必须严格控制,过期疫苗严禁使用; - 疫苗的接种剂量必须准确,避免浪费或剂量不足的情况发生。

7. 接种工作的操作规程为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 接种前,必须核对接种者的身份信息,确认其接种项目; - 进行接种前,需向接种者和其监护人提供相关的知情告知,并征得其同意; - 遵循消毒、无菌操作,采用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确保接种工作的无感染风险; - 接种后,必须提供相关的接种后指导和注意事项; - 如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突发状况,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解读PPT课件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解读PPT课件

05
信息管理与报告制度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
建立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01
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实时录入、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提高
管理效率。
推进预防接种信息与电子健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无缝对接,方便居民
和医务人员查阅和管理。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0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确保预防接种
接种安全问题
预防接种涉及到疫苗的安 全性和有效性问题,需要 严格监管和管理。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及建议
加强疫苗研发和生产
通过加大投入和科技创新,提高疫苗的研发和生产能力,确保疫苗供 应充足。
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提高接种 率和接种安全性。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定期报告和紧急报告机制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向 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防接种工作 进展、疫苗使用情况和异常反应 监测结果等。
完善紧急报告机制
发现重大预防接种事件或异常反 应时,应立即启动紧急报告程序 ,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事件 得到妥善处理。
加强报告质量评估
对定期报告和紧急报告的质量进 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 高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接种操作规范
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包括核对疫苗信息、 检查疫苗外观质量、使用正确的注射器和针头、选择正确的接种部位和途径等 。
接种后观察、记录及异常反应处理
接种后观察
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如出现异常情况 ,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接种记录
1 2
3
接种单位分类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02
预防接种的种类与接种程序
预防接种的种类
疫苗种类
预防接种的疫苗包括了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所有适 龄儿童和成年人应按规定接种;二类疫苗则由公民自费自愿接种。
疫苗选择
在选择疫苗时,应根据当地疫情和免疫程序,结合个体的身体状况、年龄、免疫 功能等因素,选择适合的疫苗进行接种。
06
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要点一
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计 划
制定详细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包括 接种时间、疫苗种类、接种对象等, 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接种任务。
要点二
建立疫苗管理系统
建立疫苗管理系统,包括疫苗的采购 、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确保疫 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要点三
培训工作人员
肝炎病毒疫苗等。
不同疫苗的预防接种程序
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每年接种一次,适用于6个月以上人群,最好在流感 高发季节前完成接种。
水痘疫苗
水痘疫苗一般接种两剂,第一剂在12-15个月龄时接种,第二 剂在4-6岁时接种。
03
预防接种的场所与接种时间
预防接种的场所
预防接种站
预防接种站是提供预防接种服 务的主要场所,应具备合格的 接种环境和设施,并配备专业 医护人员提供咨询和接种服务
补种方案
根据漏种疫苗的特点和补种对象的 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补种方案 ,包括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和接种 剂量等。
预防接种的异常反应与处理
常见异常反应识别
根据疫苗接种的常见异常反应 表现,及时发现和处理疑似异
常反应。
报告制度
建立异常反应报告制度,畅通 报告渠道,确保及时上报和处
理异常反应。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有效手段。

按照国家对公共卫生的要求,预防接种服务不仅要充分落实规范性政策,而且要求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和人民社会组织都能够分工协作,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常态化的开展预防接种,进一步提升公众的预防接种意识,并为建立完善的预防接种体系提供保障。

本文对预防接种服务相关规定进行综述和说明,以期使更多的人了解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并能在后续的推动公共卫生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内容1.外科操作的规范性要求预防接种作业中,外科操作、仪器使用以及其他符合规范的护理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操作规范。

对于外科操作,医务工作者必须熟悉和掌握熟练进行各种外科操作,及时正确地使用外科器械,正确选择操作部位,妥善识别每个病人接种部位,避免混淆,以防止错误接种,保证接种安全性。

2.针头处理要求接种前,医务工作者需要对针头进行消毒处理,避免病毒的污染,以保证接种效果。

此外,在接种后,接种部位会留下针头,这是一种有毒的废物,必须被及时安全处理,防止病菌的污染。

3.安全接种程序为了确保接种的安全,针对每一位接种者,医务工作者应该全面补充职责,包括对接种者的管理工作,接种前的谘询和管理,接种时的针头处理等。

接种前,医务工作者应审查接种者的预防接种登记表,核对接种记录,确定病人是否具备接种条件,并在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正式进行接种。

接种后,医务工作者要检查接种部位,对出现的异常现象及时登记,并给予合理的治疗药物,以保证接种者的安全和健康。

4.病原微生物的检测于接种部位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国家规定,应当在接种前和接种后均进行。

接种前的检测主要是为了确定病原微生物的存在情况,以及对其对人体的免疫作用,以便结合病人的接种情况,安排合适的免疫接种位置。

接种后的检测,是为了评估接种活疫苗后的免疫效果,以确定免疫能力的满意程度,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接种。

三、结论以上是国家关于预防接种的规定,由此可见,为了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实施预防接种,必须遵守上述规范,在实施接种服务时,要求医务工作者认真负责、周密谨慎,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和疫苗的有效性,提高全民的预防接种意识,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概述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概述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概述1. 前言预防接种是保护人民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免疫控制疾病传播的有效手段。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能够充分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确保预防接种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2. 工作规范的制定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2.1 法律法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制定需要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定出来的规范是合法的、有据可查的,能够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2.2 严格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核心内容,必须要明确提出预防接种的各项技术要求,如接种证件管理、疫苗配送、接种程序、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后处理等,确保工作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2.3 全面的资料和数据支持工作规范的制定需要基于全面的资料和数据支持,如从国家和省局公布的统计数据、疾病防控计划、疫苗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以确保制定的规范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3.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实施制定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后,必须要以严格的态度对其进行实施,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3.1 严格把控接种证件每个接种者必须持有效的接种证件,确保接种者的身份和接种情况的准确性。

同时也要严格保密接种者的个人信息,保障其隐私。

3.2 做好疫苗配送管理疫苗配送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全程封闭、保质保量、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在疫苗配送的过程当中也要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清单制定,以确保疫苗的跟踪和回访。

3.3 严格按照接种流程进行操作接种流程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进行,任何违规操作都必须坚决制止。

同时在接种后也要对接种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接种者的健康与接种结果。

4.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效果将工作规范制定和执行后的预防接种工作,主要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衡量和评价:4.1 预防接种的覆盖率通过测算接种证人口和实际接种人口,计算预防接种的覆盖率,从而了解到预防接种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效果,为制定下一步预防接种工作指导方针提供参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服务(2016版)1 预防接种分类:常规接种、临时接种、群体接种、应急接种。

1.1 常规接种常规接种是指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使用说明书,在相对固定的接种服务周期时间内,为接种对象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

1.2 临时接种在出现自然灾害、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等情况,开展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其他群体性预防接种时,按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方案,在适宜的地点和时间,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服务.1.3 群体性预防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威胁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的预防接种活动。

补充免疫(原称为“强化免疫”)是一种较常采用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形式。

1.4 应急接种应急接种是指在传染病疫情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2.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2.1 定点预防接种2.1.1 预防接种门诊2.1.1.1城镇地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22.1.1.2 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1.2 村级接种单位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1个或几个行政村的定点接种单位。

村级接种点每月应当至少提供2次预防接种服务。

2.1.3 产科接种单位设有产科接种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新生儿出生时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2.1.4 其他接种单位主要指成人接种门诊、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等2.2 入户预防接种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等地区,可采取入户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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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1)➢机构预防接种单位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的预防接种工作。

➢人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1)❖疫苗分类:按照预防接种经费来源和任务性质等因素,将疫苗分为两类。

类别适用围费用承担第一类国家免疫规划和省级增加政府的疫苗县级以上组织的应急接种县级以上组织的群体性接种第二类公民自愿且自费受种者或监护人➢疫苗的免疫程序和使用指导意见- 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 疫苗种类:根据全国围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MV)。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疫苗年(月)龄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18~24月 4岁 6岁乙肝疫苗第1针第2针第3针卡介苗接种脊灰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百白破疫苗第1针第2针第3针第4针白破疫苗加强麻疹疫苗第1针第2针❖使用规定-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完成。

-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的第1针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

- 脊灰疫苗与百白破疫苗各剂(针)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尽早接种,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1剂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

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

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

❖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等。

❖如需同时接种2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途径、剂量要求进行接种。

同时接种的规定❖2种灭活疫苗或1种灭活疫苗与1种减毒活疫苗的同时接种—可以在同一天在不同部位接种—也可以在不同时间在不同部位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 1种注射疫苗与1种口服疫苗可以在同一天或不同时间接种— 2种注射用减毒活疫苗必须间隔28天同时接种的规定❖同时接种是根据免疫活性细胞的生理特性,1个T淋巴细胞有很多不同抗原的“受体”,可以同时处理多种不同的抗原,不存在抗原之间的互相干扰问题。

❖2种注射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如不间隔4周接种可以产生干扰现象,先接种的活疫苗会干扰随后接种的活疫苗;另外也会产生生物学干扰,即先接种活疫苗进入机体后先复制,会干扰随后进入机体的活疫苗的复制,故需要间隔开输入。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

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无需从零开始。

这是由于机接受抗原刺激后,免疫记忆时间很长,甚至是终身。

第2次以后的接种是机体免疫系统的免疫记忆细胞再次接触识别抗原,短期就会发生增殖、分化,继而发生免疫效应。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

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

制定免疫说明:乙肝疫苗(1)➢WHO指出,2次接种之间最短推荐间隔时间为4周。

较长接种间隔时间可提高最终抗-HBs滴度,但不能提高血清阳转率。

不管接种间隔时间(≥4周)如何,都无需接种疫苗3次以上。

➢一些低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在出生时,对疫苗接种没有良好的应答。

如果接种,不应计入初免序列,应另外接种3针。

但是,到1月龄,所有早产儿,不管出生时的体重或妊娠期年龄,都可有足够的应答。

乙肝疫苗接种剂量➢酵母苗16岁以下5μg/0.5ml,16岁以上10μg/0.5ml➢CHO苗一般易感者10μg/1ml;母婴阻断的新生儿使用20μg/1ml为什么强调第1针在出生后24h接种➢WHO指出,全球死于乙肝的病例中,有21%是在围产期感染的。

➢母婴传播是我国乙肝主要传播途径,新生儿感染HBV后约有90%以上的人将成为HBV慢性携带者,因此乙肝疫苗的第1剂接种应尽早进行,最好在新生儿出生后24h接种,以使新生儿获得保护。

延缓第3针接种对效果的影响➢Mongione等报道,第3剂接种延迟至2年,接种后1个月99.l%出现抗体应答,其中高水平(>1000lU/L)占89.9%。

乙肝疫苗免疫成功者不需要进行加免初免成功后,免疫持久性较好❖HB疫苗接种的保护效果直接与抗-HBs抗体的产生有关。

认为接种初免程序最后1剂后1~3个月测定抗体滴度≥10mIU/ml是对感染有立即和长期防御作用的可靠标志。

卡介苗接种问题WHO对接种BCG的政策➢由于BCG接种效果多变,因此应把它看作是国家结核病规划的一个辅助手段。

迅速发现病例和有效治疗仍然是各国控制结核病的重点。

1.在结核病流行和高发国家,应在婴儿出生后尽早接种BCG,无论如何,应在出生第1年接种。

2.在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以决定BCG复种的地区,应停止这种做法。

3.对已接种BCG者,不推荐复种,因为没有科学证据支持这种做法。

任何人都没有多次复种的必要。

BCG初种年龄对免疫效果的影响➢早期认为应在新生儿出生时接种BCG。

目前认为接种时间对BCG的免疫效果影响不大。

➢有人进行了不同时间接种卡介苗的免疫效果对比观察,A组154例,于出生后3天BCG接种BCG;B组148例,于出生后3个月末(90天±3天)接种BCG,经PPD试验复查,两组间无差异,接种后反应以出生后3个月较少。

卡痕率不等于与接种率。

➢BCG接种后并非每个人都会留下疤痕,据结核病中心对318名新生儿时期接种过BCG婴儿的观察,他们在3个月时经结素(OT)试验全部阳性,在接种后第3年观察接种局部,发现无疤痕的有19人(6%);疤痕直径1-2mm,在不明确接种史时无法辩认的有22人(7%)。

提示在利用卡疤作为接种BCG凭证时,应注意到至少有10%左右的接种儿童其卡疤可能找不到或难以辩认,因此,不宜将卡疤率和接种率等同。

卡疤的有无及大小与OT试验阳转无关➢BCG接种后OT试验已阳转者(接种成功)中仍有一部分人可无卡疤。

➢接种死疫苗可同样产生卡疤,但并无多大免疫保护作用。

动物实验已证明,同剂量的活菌或死菌接种,其接种局部反应与卡疤相同,但变态反应与免疫力死菌要小得多。

➢采用卡疤率与卡疤大小来替代接种后的OT试验测定接种是否成功,既不准确也缺少依据。

检查卡疤在实际工作中有何作用➢动物实验中局部病变(卡疤)、变态反应(OT试验阳转)和免疫力三者之间的关系:- 无论死或活疫苗,接种剂量越大,局部病变也越大; 但死苗变态反应较活苗显著的小;- 活苗的免疫力与活苗菌量呈正比;- 死苗与活苗比较,同样的剂量局部病变一样,但变态反应与免疫力均小;- 局部反应与变态反应、免疫力是不平行的;- 凡产生大变态反应的疫苗也产生大的免疫力.➢根据以上研究结果,当发现某地接种BCG后OT试验阳转率低,反应的平均直径小(说明接种质量差),则通过卡疤检查可以找出接种质量差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 OT试验阳转率<80%, OT反应平均直径<8mm,说明接种了死菌,最常见的原因是冷链保存不当。

- OT试验同上,卡疤小(平均直径3-4mm),说明接种剂量不足,最常见的原因是注射剂量不足0.lml,注射时漏液,针眼渗液等。

- 卡疤大小呈两个极端(同一接种人群有的很小,有的特大),说明接种前BCG 未摇匀,造成部分人接种了溶解液,而另一部分人接种了过浓疫苗。

另一个原因是接种技术差,皮注射时深时浅。

BCG不需要复种➢尚无明确的证据证明,BCG复种可增加抗结核病的保护作用。

➢WHO报道,6岁和14岁儿童进行BCG复种,结核病患者与对照者之间有1、2或3个BCG疤痕的青年的百分率没有差异,提示复种没有效果。

百白破疫苗➢百日咳是由百日咳杆菌引起的细菌性呼吸道感染,主要临床表现为持续数周的咳嗽。

该病在婴儿和幼儿中最为严重,许多患儿有剧烈的阵发性咳嗽而导致营养不良、呼吸暂停、肺炎、脑炎,并可造成某些患儿死亡。

➢目前每年全球约发生2000万-4000万例百日咳病例,其中90%见于发展中国家。

约有20万-40万例患者(多数为婴儿)死亡。

➢百日咳在卡他早期有高度传染性,在未免疫家庭接触者中二代罹患率高达90%。

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是预防百日咳的有效措施。

❖百日咳凝集素的母传抗体半衰期为55d,新生儿对百日咳缺乏先天免疫,出生后就易感,应尽早对新生儿免疫。

❖目前我国是3月龄初免。

WHO曾建议提前至2月龄与OPV同时接种。

提前接种需要考虑的问题➢全球有129个国家≤2月龄的儿童接种DTP,其中有121个国家为≤2月龄的儿童同时接种OPV和DTP。

这包括大多数与中国毗邻的国家,还包括和。

➢几乎所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国家免疫程序均是同时接种OPV和DTP,这样可以减少提供接种的次数。

中国现行的免疫程序需提供2次额外的免疫服务。

➢提前至2月龄接种DTP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接种OPV和DTP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国外研究,为1-2日龄婴儿接种含佐剂的破类有效;为1周龄婴儿接种白类有效;然而多数研究发现,开始于4周龄后接种百日咳类毒素,才会产生有效的抗体反应,获得保护效应。

➢4-8周龄开始接种DTP与3-6月龄开始接种相比,产生较低的抗体滴度,但如果使用有效的佐剂,没有必要等到3-6月龄接种。

➢Halsey NA等提出建议:在所有国家,为6周龄婴儿开始常规接种DTP和OPV 是安全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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