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
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方法与依据

第一节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方法与依据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正确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具有正确的临床思维。
临床思维方法是认识疾病、判断疾病和治疗疾病所采用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包括临床实践和科学思维两大要素。
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时,如何对其进行判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⑴根据所发生的用药线索和信息去寻找更多的判断依据。
⑵通过不同的推理思维,包括演绎推理(疾病—用药—疾病)、归纳推理(药物和疾病、药物和药物)以及⑶⑷我国2004年3并(表1)。
表1 药品不良反应判断标准合理的时间顺序已知药物的反应类型去除原因可以改善再次给药重复出现反应可有另外解释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需要补充材料才能评价无法评价评价的必需资料无法获得“+”表示肯定;“-”表示否定;“±”表示难以肯定或否定;“?”表示不明2 -1 0⑹再次给药后是否复发1 0 0⑺由体内药物测定可否判断为毒性反应1 0 0⑻剂量增大不良反应是否加重剂量减少不良反应是否减轻-1 1 0 ⑼使用安慰剂后是否仍发生反应1 0 0 ⑽有否其他能判断为不良反应的证据?∑判断标准:①≥9,肯定是不良反应;②5~8,很可能是不良反应;③1~4,有可能是不良反应;④≤0,不可能是不良反应针对具体病例进行分析,逐项对照打分,根据计分结果,依据标准就能对已发生的ADR进行判断。
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原则如下:①有明确的用药史;②用药前无类似阳性体征;③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④停用该药症状减轻或消失;⑤不能用原患疾病解释病情变化;⑥既往有同类药品不良反应史;⑦家族中有同类第二节定。
措施。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简介:随着药品的广泛应用,不良药物反应(ADR)的监测和判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严重不良反应的判定是评估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及时识别并管理ADR,制定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和意义1. ADR的概念:不良药物反应是指在正确使用药物的条件下,药物对患者产生不良效应的现象。
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导致严重后果、威胁生命或需要紧急治疗的不良反应。
2. ADR的重要性:ADR不仅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还会增加医疗费用和患者负担。
及时准确地判定ADR,有助于改善治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
3.现有技术标准的不足:目前,ADR的判定主要依赖于临床经验或影响力较强的临床指南。
然而,这种主观判断容易出现误诊或漏诊的情况。
二、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的要求1.客观性:新的标准应基于客观的科学研究和实验证据,减少主观判断的影响,提高判定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2.综合性:新的标准需综合考虑药物特异性、病情严重程度、临床后果等因素,全面评估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
3.实用性:新的标准应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能够在临床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方便医务人员进行判定。
三、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的制定1.收集数据:收集不同药物的不良反应数据,包括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症状、严重程度等信息。
2.分析数据: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确定严重不良反应的危险因素和相关性。
3.制定标准: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制定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包括判定指标、评分标准等。
4.验证和修订:将新的标准应用于临床实践,验证其准确性和实用性,并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的应用1.提高临床工作质量:新的标准能够提供准确的不良反应判定结果,有助于改善临床工作质量,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减少ADR的发生和临床后果。
2.优化药物研发流程:新的标准可用于药物研发的早期临床试验中,评估药物的安全性,提前发现和预防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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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与药物种类、用药途 径、用药剂量以及患 者的个体差异等多种
因素有关。
添加标题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需要不断完善药品不良 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收集和分析,及时采取 应对措施,减少药品不 良反应的发生和危害。
副作用: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 毒性反应:药物引起的机体器质性损害 后遗效应:停药后机体器质性损害尚未恢复 过敏反应:个体差异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监管与处罚: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 管,对违反药品不良反应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处罚,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关联性评价:确定 药品与不良反应之 间的因果关系
严重性评价:评 估不良反应的严 重程度
普遍性评价:考虑 不良反应在同类药 品中的普遍性
风险效益评价:综 合考虑药品的治疗 效果与不良反应的 风险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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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分析:随着新药的不断涌现和临 床应用的广泛,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 和评价标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压力
应对策略:加强药品监管部门的监 管力度,提高医疗机构的监测能力, 加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教育
汇报人:
明确药品注册 申请书的目的
和意义
详细描述药品 的成分、剂型、 适应症等信息
阐述药品的安 全性和有效性
评估结果
说明药品注册 申请书撰写过 程中的注意事
项
强调药品注册 申请书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
严格遵守药品 生产法规和标
准操作规程
对原料、辅料、 确保生产设备、
包装材料等质 工艺和检验方
量进行严格把 法的准确性和
促进药品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 的监测、报告和评价,有助于及时发现 并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为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新的、严重的分类分级判定技术标准,确保药品不良反应分类分级判定工作的有依据的进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一、新的药品不良反应:1、定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2、判定标准:①该厂家产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②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
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一)定义: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1、导致死亡;2、危及生命;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二)判定标准:①有上述6情况之一的;②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是指临床实际需要;③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分级标准,请参考各类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和附件.1、过敏性休克判定评价标准(1)过敏性休克定义是外界某种抗原和体内产生的相应抗体互相作用引起的一种严重的全身性立即反应,导致急性微循环功能障碍及多脏器损伤,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2)过敏性休克临床表现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瘙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喘鸣、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严重者意识障碍、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等。
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定义标准

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定义标准
药物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 导致死亡;
2. 危及生命;
3. 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 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 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 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需要注意的是,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的定义和判断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药物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具体药物的特点而有所差异。
如果你对某种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有疑问,建议咨询医生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医院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临床试验是医学界推动科技发展和医学进步的重要途径之一。
它通过系统的科学研究和实践,评估新药物、治疗方法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然而,临床试验并非没有风险,不良事件的发生时有所见。
为了确保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及时有效的报告,医院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应运而生。
首先,不良事件的定义是临床试验中的重要概念。
不良事件指的是试验期间,治疗措施、药物或者检测方法等引起的任何不良反应或意外情况。
这些不良事件涵盖了药物的不良反应、手术并发症、治疗措施的失败以及病人的过敏反应等。
因此,及时准确地识别、记录和报告不良事件是临床试验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其次,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需要统一规范。
规程应明确要求试验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生任何不良事件时,必须及时记录详细的事件情况和相关病人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给临床试验负责人和评估机构。
试验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确保不良事件的报告准确完整。
此外,规程还应说明不同等级严重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标准。
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严重不良事件可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等级。
一级严重不良事件指的是对病人生命有直接威胁的事件;二级严重不良事件指的是对病人的健康造成较大影响,并需立即停止试验的事件;三级严重不良事件是指需要对试验进行重大调整的事件。
不同等级的严重不良事件应有不同的报告和处理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医院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还应规定不良事件的识别和评估方法。
识别不良事件的方法包括病人的主诉和体征的观察,以及对病人相关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的评估。
评估不良事件需要参考相关的医学资料和临床试验的病人人数和严重程度等数据,进行相对定量的分析判断。
最后,医院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标准操作规程应明确规定不良事件的报告截止时间和报告格式。
不良事件应在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记录并报告,以确保对事件的及时处理和调整。
药品不良反应 评价标准
药品不良反应评价标准药品不良反应评价标准。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的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现象。
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医生和患者更好地了解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选择和使用药物。
下面将从临床观察、实验室检测和患者反馈三个方面来介绍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标准。
一、临床观察。
临床观察是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手段之一。
医生在患者用药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症状变化,及时发现和记录不良反应的情况。
临床观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不良反应的发生时间,医生需要记录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具体时间,以便进一步分析和评价药物的安全性。
2. 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医生需要对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包括轻、中、重三个等级,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不良反应的持续时间,医生需要记录不良反应的持续时间,以便评价药物的持续性和患者的耐受性。
4. 不良反应的影响范围,医生需要评估不良反应对患者生活和工作的影响范围,以便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二、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是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实验室检测可以更加客观地评价药品对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
实验室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血液生化指标,医生可以通过检测患者的血液生化指标,如肝功能、肾功能等指标,来评价药品对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
2. 药物浓度检测,医生可以通过检测患者的药物浓度,来评价药品的代谢和清除情况,从而更好地了解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免疫学指标检测,医生可以通过检测患者的免疫学指标,如白细胞计数、C反应蛋白等指标,来评价药品对患者免疫系统的影响。
三、患者反馈。
患者反馈是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手段之一。
患者可以通过主动向医生反映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从而帮助医生更好地评价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患者反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不良反应的症状描述,患者需要详细描述不良反应的症状和持续时间,以便医生更好地了解不良反应的情况。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PPT课件
• ADR新、严重பைடு நூலகம்定评价标准的定义和 重要性
•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的评价方 法
•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的案例分 析
•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的未来发 展
01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的定义和
重要性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的定义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是指对药品不良反应(ADR)的新发和严重程度进行评 估和判定的一套标准。
筛选病例报告
步骤三
评价判定标准
评价方法的注意事项
01
02
03
注意事项一
确保评价人员的专业性和 独立性,避免主观偏见。
注意事项二
对病例报告进行全面、客 观的分析,避免遗漏重要 信息。
注意事项三
遵循评价标准,确保评价 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03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某药品的ADR新、严重判定评价
它基于药品上市后监测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发生频 率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是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安全性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也 是药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
ADR新、严重判定评价标准的重要性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通过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及时采取措施,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总结词
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应用
详细描述
介绍某药品在上市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如何根据评价标准判定其为新的、 严重的ADR,以及后续的应对措施和监管建议。
案例二
总结词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判定评价标准应用
2024版输血不良反应标准和应急处理措施
输血不良反应标准和应急处理措施目录CONTENCT •输血不良反应概述•输血不良反应诊断标准•应急处理措施总述•常见输血不良反应应急处理方案•预防措施与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总结与展望01输血不良反应概述定义与分类定义输血不良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受血者发生了与输血相关的新的异常表现或疾病。
分类根据发生时间和临床表现,输血不良反应可分为急性输血反应和慢性输血反应两大类。
急性输血反应包括发热反应、过敏反应、溶血反应等;慢性输血反应包括铁过载、输血相关性疾病等。
发生率及影响因素发生率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因受血者群体、输血指征、血液制品种类和质量、输血操作等多个因素而异。
一般来说,随着输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血液制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呈下降趋势。
影响因素影响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的因素包括受血者的个体差异(如年龄、性别、基础疾病等)、血液制品的种类和质量(如红细胞、血小板、血浆等制品的储存时间和温度等)、输血操作(如输血速度、输血器具的清洁度等)以及环境因素(如季节、气候等)。
临床表现与危害程度临床表现输血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轻者可能出现发热、皮疹、瘙痒等症状,重者可能出现呼吸困难、休克、溶血等严重症状。
不同类型的输血不良反应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特点。
危害程度输血不良反应的危害程度因反应类型和严重程度而异。
轻度不良反应一般对受血者影响不大,经过及时处理后多可迅速恢复;而重度不良反应则可能导致受血者出现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对于输血不良反应应给予足够重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
02输血不良反应诊断标准01020304发热反应过敏反应溶血反应细菌污染反应急性输血反应诊断标准输入异型血后,红细胞大量破坏,出现寒战、高热、腰痛、血红蛋白尿等严重症状。
输血后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呼吸困难、喉头水肿等过敏症状。
输血期间或输血后1-2小时内体温升高1℃以上,并伴有寒战、恶心、呕吐、头痛等症状。
4---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附件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为规范药品上市后个例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关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66号),参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上市后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ICH E2D),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疫苗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指导原则中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单个患者使用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
1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基础,也是持有人应履行的基本法律责任。
持有人应建立面向医生、药师、患者等的有效信息途径,主动收集临床使用、临床研究、市场项目、学术文献以及持有人相关网站或论坛涉及的不良反应信息。
持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干涉报告者的自发报告行为。
1.1 医疗机构持有人可采用日常拜访、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定期向医务人员收集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档案。
持有人或其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应让医疗机构充分知晓持有人的不良反应报告责任,鼓励医务人员向持有人报告不良反应。
—1 —1.2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直接向持有人报告不良反应信息,持有人应建立报告信息的畅通渠道。
持有人通过药品经销商收集个例不良反应信息,双方应在委托协议中约定经销商的职责,明确信息收集和传递的要求。
持有人应定期评估经销商履行信息收集责任的能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收集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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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为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新的、严重的分类分级判定技术标准,确保药品不良反应分类分级判定工作的有依据的进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一、新的药品不良反应:1、定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2、判定标准:①该厂家产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②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
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一)定义: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1、导致死亡;2、危及生命;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二)判定标准:①有上述6情况之一的;②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是指临床实际需要;③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分级标准,请参考各类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和附件。
1、过敏性休克判定评价标准(1)过敏性休克定义是外界某种抗原和体内产生的相应抗体互相作用引起的一种严重的全身性立即反应,导致急性微循环功能障碍及多脏器损伤,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
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2)过敏性休克临床表现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瘙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喘鸣、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
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严重者意识障碍、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3)过敏性休克判定标准1)血压下降为必需指标,再伴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表现的1-2个指标即可判定;2)报告情况符合血压诊断标准,同时临床过程描述中有抗过敏治疗经历,如“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好转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3)报告人认为是过敏性休克,而现有病例报告信息无明确证据反驳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如不良反应过程描述欠缺多,请报告人追踪原始病例,补充报告情况。
2、过敏样反应判定评价标准(1)过敏样反应定义依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现有数据信息,由过敏性或非过敏性机制引起的,累及多个系统、引发患者诸多症状,而其临床表现类似于过敏反应的药品不良反应。
(2)过敏样反应临床表现1)皮肤粘膜表现: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病人有心悸、出汗、面色苍白,可发展为四肢厥(jue:二声)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chu 四声)、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3)严重过敏样反应判定标准1)患者表现类似于过敏性休克,但药品不良反应过程描述里无或达不到休克血压指标的严重不良反应;2)患者出现累及三个(含)以上系统、且必须含呼吸系统或心血管系统或神经系统损害的严重不良反应;3)患者出现累及三个(含)以上系统损害的不良反应,且需要抢救或者住院治疗才可恢复的严重不良反应。
注:如不属于严重过敏样反应,不良反应名称按具体症状填写。
3、严重皮肤粘膜损害判定评价标准(1)严重皮肤粘膜损害定义皮肤粘膜不良反应是指与使用药品有关的皮肤和粘膜的损害。
(2)严重皮肤粘膜损害临床表现1)大疱(pào )性表皮松解型药疹①起病急,皮疹多于1-4 d发病,皮疹累及全身;②皮疹开始为弥漫性鲜红色或紫红色斑片,迅速出现松弛性大疱,尼氏征阳性;③均伴发热,体温常在39-40℃,肝、肾、心、脑、胃肠等内脏器官常有不同程度受累;④病情重、预后较差,死亡率高。
诊断要点:符合①、②、③条者。
2)剥脱性皮炎(红皮病)型药疹①有一定的潜伏期;②病程长,一般超过1个月;③常伴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及内脏损害;④皮疹波及全身,表现为全身红斑、潮红、大片脱屑;⑤病情重。
诊断要点:符合③、④条者。
3)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临床特点:①可有流感样前驱症状②躯干、四肢可见红斑、水疱、大疱、糜烂;③常伴有高热和全身中毒症状(如乏力、白细胞升高、关节肌肉疼痛等),以及肝肾等内脏损害;④眼、鼻、口腔及外生殖器等粘膜糜烂;⑤部分患者可累及呼吸道、消化道、肾脏等内脏。
诊断要点:符合②、③、④条者。
(3)严重皮肤粘膜损害判定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判定为严重皮肤粘膜损害:1)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2)剥脱性皮炎(红皮病)型药疹;3)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4)不良反应名称填写为重症药疹、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剥脱性皮炎(红皮病)型药疹、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但不良反应过程描述中缺乏关键性文字的;5)其它符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诊断标准的皮肤粘膜损害:可引起死亡,或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或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或需住院或使住院时间延长的皮肤粘膜损害。
4、肝损害判定评价标准(1)肝损害定义是指由于药物或/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
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肝病的病人,在使用某种药物后发生程度不同的肝脏损害。
(2)肝损害临床表现大多数病例在发病初期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全身倦怠、腹痛、搔痒感等现象,也有的发热关节痛、皮疹等过敏反应症状。
均有一定的潜伏期, 一般为4-8周。
可分为:肝细胞型、淤胆型、混合型。
使用正常剂量药物过程中,出现1)连续2次检测ALT>40U/L(正常值上限),或/和TB>1×ULN (正常值上限)2)或单次检测ALT>2×ULN(正常值上限2倍)或TB>2×ULN (正常值上限);符合上述2项内容之一的即可定义为肝损害。
(3)严重肝损害判定标准严重程度分级(以转氨酶和总胆红素为主要指标,可以加上凝血酶原时活动度、白蛋白等其他指标)1)轻度肝损害:ALT异常伴1×ULN<TB≤5×ULN;病人无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
2)重度肝损害:ALT≥10×ULN,伴5×ULN<TB≤10×ULN(正常值上限),病人出现明显肝损害症状和体征。
3)肝衰竭:①②为必须条件。
①胆红素平均每天上升17μmol/L 或总数大于10倍正常值上限;②凝血酶原活动度<40%;③症状进行性加重,极度乏力、厌食、呕吐;④出现各种严重并发症,包括腹水、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一般病例:严重程度分级轻中度肝损害;严重病例:严重程度分级重度肝损害和肝衰竭。
5、肾损害判定评价标准(1)肾损害定义指肾脏对治疗剂量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因药物过量或不合理应用而出现的毒性反应,是由包括中草药在内的不同药物所致、具有不同临床特征和不同病理表现的一组疾病。
(2)肾损害临床表现1)急性间质性肾炎<1>用药史:出现肾损害2周内使用过怀疑药物。
<2>全身过敏表现:表现为①皮疹、②药物热、③高嗜酸粒细胞血症等。
出现上述任一条则临床可判定为过敏表现。
<3>肾损害表现:①以肾小管功能障碍为主,表现为尿比重下降、肾性尿糖、尿钠排泄增加。
②急性肾损害,在48小时内血清肌酐上升≥0.3mg/dL(26.5umoL/L)或上升≥50%;或尿量少于0.5mL/Kg Hr 持续超过6小时。
③尿液检查发现蛋白尿、血尿、无菌性白细胞尿,一般尿蛋白量不超过2g/d。
④血液化验发现与肾功能损害不平行的酸中毒(肾小管酸中毒)。
当<1>~<3>全部符合时可临床诊断药物引起的急性间质性肾炎;当仅符合<1>和<3>时,高度疑诊急性间质性肾炎。
当确诊困难而临床无禁忌证时,可行肾穿刺病理检查协助诊断。
病理表现为间质炎症细胞浸润及水肿而肾小球正常。
2)急性肾小管坏死<1>用药史:出现肾损害一到数天内使用过可疑药物。
部分病人可发现血管内溶血的证据,例如与输液过程相关的寒战、发热、黄疸、进行性贫血、末梢血网织红细胞升高、血清或尿液中出现高浓度血红蛋白。
<2>肾损害表现:①急性肾损害,在48小时内血清肌酐上升≥0.3mg/dL(26.5umoL/L)或上升≥50%;或尿量少于0.5mL/Kg Hr持续超过6小时。
常伴肾小管功能障碍,表现为尿比重下降、尿钠排泄增加。
②尿常规检查阴性或可发现轻度蛋白尿和血尿,但蛋白尿和血尿不明显,此可以与肾小球疾病鉴别。
出现上述①或②则临床可判定为急性肾小管坏死。
当临床表现不典型而导致诊断困难且无禁忌证时,可行肾穿刺病理检查协助诊断。
病理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崩解、脱落、肾小管基底膜裸露、肾小管内管型形成。
3)慢性间质性肾炎<1>药物使用史:发现肾损害前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使用可疑药物。
<2>肾损害表现:①以肾小管功能障碍为主,表现为尿比重下降、肾性尿糖、肾小管酸中毒。
②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小球滤过率小于60mL/min⋅1.73m2持续超过3个月或血清肌酐进行性缓慢上升。
③尿液检查发现蛋白尿和血尿。
一般尿蛋白量不超过2g/d,血尿为镜下血尿。
④血液化验发现与肾功能损害不平行的贫血。
符合上述①~③并可除外其他慢性肾脏病者可临床诊断为慢性间质性肾炎。
当临床表现不典型而导致诊断困难且无禁忌证时,可行肾穿刺病理检查协助诊断。
病理表现为肾间质纤维组织增生而肾小球相对病变轻微。
(3)严重肾损害判定标准1)急性肾衰竭①血清(血浆)肌酐增加到基线的 3.0倍以上,或≥4mg/dL (354umol/L)且急性上升>0.5 mg/dL(44.2 umol/L)②尿量降到小于0.5 mL/Kg⋅Hr达到24小时或无尿达到12小时。
③因急性肾损害需要住院治疗。
④需要任何形式的肾脏替代治疗。
符合上述任何一条者判定为重症急性肾衰竭。
2)慢性肾损害①肾小球滤过率小于60mL/min⋅1.73m2持续超过3个月。
②血清肌酐值大于等于1.5mg/dl(133umol/L)持续超过3月③需要长期口服药物以纠正慢性肾衰竭的代谢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