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关于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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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关于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导语:我们很多的时候都会写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但消费者权益调查报告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针对消费者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屡受侵犯的事实,我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对中国商品市场,进行了调查。深入地剖析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对策。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有以下九项重要权利: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知情权;索赔权;受尊重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知识权;批评监督权。此外,我国目前己经形成了一系列由《消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管理条例》、《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权益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状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

(一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严重侵犯和威胁着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近几年来,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投诉始终高

居榜首。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公布的数据,XX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件数为318868件,其中投诉商品质量问题的就占到了63%。又如XX年第一季度,广西区各地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案件有2823件,其中商品质量的投诉就有1789件,占投诉总量的%。贵州省各地消协在XX 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3787件,其中对商品质量的投诉有2743件,占投诉总量的%。福建省各地消协在XX年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28734件,其中对商品质量的投诉有14792件,占投诉总量的%。

(二电信、汽车、医疗、商品房等服务行业的价格缺乏透明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权,价格欺诈现象也时有发生

如XX年第一季度,广西各地消协受理价格问题方面的投诉就有274件,占总投诉的%,与XX年同比增长45%。其中电信145件,占总价格问题投诉的%,与去年同比增长%;商品房24件,占总价格问题投诉的%,

与去年同比增加24%件。贵州省各地消协XX年上半年消费者对价格的投诉206件,占投诉总量的%;浙江省各地消协XX第一季度受理的价格投诉335件,占投诉总量的%。

(三虚假广告的投诉增多

一些经营者用虚假广告、包装、说明书等形式,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性能、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对必须说明的

内容含糊其辞或故意夸大功效,引诱消费者上当。如著名的欧典地板事件和全国牙防组认证事件。

(四不平等格式条款难以遏制,继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在一些行业、宾馆、超市、酒店、商场等继续以不平等格式条款、店堂告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商品拆开包装,概不退货”,“寄存物品丢失损坏,最高赔偿额为100元”,“降价、中奖商品不予三包”,“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等。

此外,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和维护尊严权也时常受到各种非法干涉或者侵害。如在XX年第一季度,广西各地消协受理了消费者人格尊严被侵犯方面的投诉7件。贵州省7件,占投诉总量的%。浙江省各地消协27件,占投诉总量的%。

综上所述,目前,消费者的权益并没有得到较好的保障。XX年3月12日,中消协将其于XX年起联合全国45个省市对消费者进行的调查显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消费者表示合理要求虽然得到解决,但本人并不满意;%的消费者反映合理要求根本没有得到解决。

在我国如此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有大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存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消费者的相树弱势地位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所以被侵害,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单

个的消费者在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在在现代社会,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交易是一种非专业对专业,非知情人与知情人的关系。经营者通晓商品的技术性、了解市场行情、掌握顾客心理、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可以说知己知彼;而消费者却缺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所接受的消费信息大多是经过加工的、

有促销和诱导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难免不被经营者所操纵,并与之建立非公平的交易契约。加之商品与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剧经营者的强势地位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即强势更强、弱势更弱。

(二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虽多,但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实效

根据《消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款规定似乎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但实际的情况却是: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违法经营者很少会积极主动配合协商;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较少,且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调解成功率并不高;我国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在处理案件上相互推诿。而且即使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行政调解协议的情况下,若一方当事人

不履行协议,行政机关不能强制执行,所以,行政机关也难以成为消费者依的靠山。由于实行仲裁制度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就纠纷解决办法达成了仲裁协议。而现实生活中,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很少有经营者主动愿意或积极配合与消费者达成通过仲裁解决消费纠纷的协议。因此,在客观上,消费纠纷仲裁制度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此外,目前我国的诉讼制度比较传统,针对小额消费纠纷和群体性诉讼,虽然有

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已经在积极探索、尝试灵活、便捷的诉讼方式。但就全国来说,还没有建立起一套适合解决我国消费纠纷特点的诉讼制度。烦琐的诉讼程序和漫长的诉讼时间严重地打击了消费者提起诉讼的积极性。因此,就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发生消费纠纷后,大多数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协会,然而,在消费者协会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大多数消费者就只好自认倒霉了。

(三《消法》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力度不够

《消法》中规定的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惩罚的大多数条款都是建议性的,不能有力地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而真正具有惩罚性的只有《消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经营者拒不接受调解,消费者最终还是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获得此赔偿。

因此,此条款的作用就大打折扣,导致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到处都有。(一完善消费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消费纠纷中,一方为实力雄厚的企业,另一方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个人。因此消费诉讼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我国必须借鉴吸纳发达国家的消费者诉讼制度,简化诉讼程序。一是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灵活的解决消费纠纷。二是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独任审判等,以减轻消费者的诉讼之累,激起消费者诉讼的积极性。 (二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由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关系到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因此,当前各国在消费者立法中,普遍加重了对违法者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我国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假冒伪劣产品大行其道的情况下,我国也应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让违法的经营者得不偿失,再也不敢涉足违法经营。 (三制定《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借鉴日本《消费者契约法》的规定,规定公用事业部门

等垄断行业在与消费者订立和履行交易合同时,必须履行保护消费者的承诺,否则,消费者有权终止交易合同,规定交易合同中与消费者保护契约相抵触的条款,一律无效。 (四构建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每一个消费者都是潜在的可能受害人。而且由于现代的消费涉及的面较广,特别是那些虚假广告和假冒伪劣产品涉及的地域广,受害的消费者也多,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消费者诉讼具有公益诉讼的属性。如果在消费者诉讼中,仍然以“直接利害关系”限定消费者诉讼的主体范围,可能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而无法保护公众及社会利益。因此,为维护公共利益提起的消费诉讼,不应恪守传统诉讼法理论“无直接利害关系便无诉权” 的要求,而应将原告范围扩及于任何组织和个人。这就解决了我国传统的诉讼法理论导致的消费者公众利益受害无从救济与热心公益事业者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 (五强化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和谐”作为 XX 年年主题。所谓“消费和谐” ,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此,要促进消费和谐,

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就需要全方位地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要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前,政府职能部门要把好注册审批关,从源头上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产品进人市场之后,工商、质检、卫生防疫、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尽量降低消费侵权发生的可能性。在消费纠纷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绝不能互相推诿。对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建议赋予消费者起诉行政机关的权利。此外,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保障各级消费者协会的经费和人员,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广泛的职能,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可靠对象和信赖对象。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调研报告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调研报告随着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由垄断问题引起的对消费权益的保护也应提上日程。下面是毕业毕业生网的小编为你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引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中较少,反垄断法较多关注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性。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 ,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但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希图通过检视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对消弭我国反垄断法在消费者权益权利救济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一管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拷问:缘何在反垄断视阈下探究消费者权益之保护 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

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着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而《反垄断法》侧重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的规制,以保障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间为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实质上或最终结果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可见,反垄断法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给予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种法律制度的组合形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制度体系来完成的,反垄断法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等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反垄断法视阈中探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检视:反垄断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困境 (一)消费者权利救济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之尴尬

学生消费情况调研报告

学生消费情况调研报告 学生的消费情况反映出一代人的思想状况。本文将介绍学生消费情况调研报告。 学生消费情况调研报告第一篇: 调研背景:现在的中学生生活在信息通讯、科技发达的新时代,我们的视野可能比长辈们还要广阔,加上我国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学生的消费市场成为商家的必争之地,有的中学生能正确利用好手上的钱,但是有的人却表现出乱消费的现象,为了更深入的了解中学生消费状况,揭示这一现象,警示有乱消费这种行为的学生,并是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我们做了一组调研。在中学生当中,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曾自己进行消费,而我们调研所得,中学生当中有%的人是有零花钱的,而仅有%是没有的,这些钱主要来源是父母亲,零用钱的数额在每月0--100元以上,这个范围,且分布比较平均。从数

据上看中学生的零用钱数额不少,有些学生的零用钱足以维持一个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的日常开支!但这算不算乱消费,还必须调研一下这些钱的用途。经过我们调研所得,零用钱最多是用于买零食吃,玩电子游戏,买衣服及各种消遣、娱乐活动等。可见,现在中学生乱消费的现象的确很严重。 为了找出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在同学及家长中进行抽样调研,最后经过整理、总结,得出以下几点原因: 1、青少年自尊心强。主要表现在:注重外表,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现在许多中学生穿的都是名牌的衣服、裤子、鞋子甚至袜子都要名牌的,平时用的、吃的、喝的都要买好的,原因就是名牌的更漂亮,可以在同学面前炫耀,想别人都尊重自己,这样很容易在同学之间形成攀比的风气,致使乱消费的现象更加严重。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发达,中学生们对新产品、新技术十分敏感,加上青少年的好奇心强,很容易把钱花

调查报告 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4篇

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4篇 大学生的消费是社会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他们在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流行时尚的影响下,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与以前相比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和提高我们的财商,在当前就成为我们当代大学生共同关注的课题。 一、当代学生的消费新概念及其存在的问题 1、实惠是大学生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流行和实用之间,更多数学生选择的是实用。在各类产品的选择中,价格适中总是大学生首要考虑因素之一。类似的特征在促销方式的选择上也有体现,最受大学生欢迎的三种促销方式是:打折、派送和赠送小礼物。 2 、大学生侧重时尚性消费 20岁左右的青年是大学校园的绝对多数,我们站在时代前沿,追新求异,敏锐地把握时尚,惟恐落后于潮流,这是我们的共同特点。大学生对新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追求独特、新奇、时髦的产品,与此同时,独特、新奇带来的往往是流行、普及。服饰、化妆品仍是女生消费的大头,68.3%的大学生表示喜欢购买独特风格的衣着服饰。只有31.7%的人认为无所谓,穿得舒服就行。是否流行紧随价格、质量之后,成为大学生考虑是否购买的第三大因素。至于名牌产品,当问到如果经济许可,会否购买名牌产品时,80%的学生表示肯定。

以上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对追求高品质、高品牌、高品位生活的需要。 3 、大学生在品牌的选择上忠诚度高 国外有知名度、美誉度的品牌更受学生欢迎。在手机、数码产品等中高端消费品上,国外品牌占据优势;国内品牌在电脑等个别领域逐步增强。在快速消费品上,国内外品牌在大学生心目中各有优劣。大学生消费在一定程度上会相信自己的真实体验,如果使用某种品牌产品产生好的体验,就会坚持使用,从而逐步形成固定偏好,最终形成使用习惯,保持对此产品良好的忠诚度。比如洗发水,感性认识上的气味清香,质量好,效果明显,都会促使他们继续使用下去。有将近一半的同学在购物时,将品牌作为第一考虑因素,像耐克、阿迪、only等中高档服装、化妆品品牌就非常受同学欢迎。 4 、大学生消费也有其不理性的一面 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经济独立性差,消费没有基础。他们没有形成完整的,稳定的消费观念,自控能力不强,多数消费都是受媒体宣传诱导或是受身边同学影响而产生的随机消费,冲动消费。调查发现,有98.3%的学生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而且大部分人月消费在600元左右。像满足以前意义上的温饱消费只占总消费的三成,恋爱、人际交往、个人时尚用品等费用反而占了日常消费的大头。现在mp3、手机、笔记本电脑也已成为当代大学生三件不可或缺的高科技产品。目前,手机在同学中的占有率超过90%,其中七成的同学使用高档手机。56.7%的同学拥有电脑。但在拥有电脑的同学中,68%的同学将电脑用于玩游戏、上网聊天等娱乐活动,只有少数同学是用电脑学习。

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一、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在大众传媒影响力日益扩展的背景下,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消费群体,具有比较特殊的消费心理。他们既是当前消费主体之一,有着独立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特点,也是未来中国消费的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 他们的消费观念更为直接的受到名人/影视作品等的影响。大学生针对奢侈品的消费特征通常被认为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们在占用社会资源方面居于劣势,经济能力尚未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另一方面,又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和相对超前的消费观念。这两方面的矛盾使得他们的消费行为存在不少问题。大学生的奢侈品消费状况、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对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奢侈品消费文化的构建都会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为真实了解当代大学生奢侈品的消费水平、状况,把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大学生形成科学、理性、文明、责任的新消费理念,促使他们成为新消费运动的践行者、推动者,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调查目的 大学生消费问题正逐年为高校及国人所重视,作为收入很少的学生群体其购买力却在逐年增加,奢靡攀比之风日益增长,其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是否合理发人深省,我既是以此为出发点,以问卷调查及采访等形式确定高校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况调查与分析为课题的社会实践,其意义和目的在于通过对部分高校的实地调研及调查、研究、分析。

三、采访概况及分析 为了对大学生奢侈品消费情况有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我们开展了研究。并对商丘工学院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奢侈品消费情况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5份,收回有效问卷45 份,有效率为100%。其中男性大学生占53%,女性大学生占47%。 调查问题主要包括客观选择题,设计费的经济来源、月消费状况、消费支出情况及其消费观等多个方面。旨在让同学们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理财。本次调查虽然抽样比例较小,但我们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貌。现将我们对商丘工学院的大学生消费的基本状况调查总结如下。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在关于在校大学生月平均花销状况一栏的调查中,600元以下的有12人;600-1000元的有13人;1000-1500元的有12人;1500元以上的有4人。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也比较分明,这在我国当前剧烈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下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通过上表看出,在支配生活费方面,有7人认为自己很节俭;16人认为自己刚好;15人认为自己有些浪费;而4人认为自己严重超支。在购买奢侈品资金来源方面,有16人是自己挣钱购买;9人家长购买;8人有活动奖励经历;12人属于其他来源。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我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

(完整word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及其案例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及其案例分析 一、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二、消费者的权利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保障权。(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该权利包括以下内容:(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所享有的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按照自己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不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求赔偿。(2)财产损害的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6.依法结社权。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最具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 7.求教获知权。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权利。它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知识主要指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消费权益保护方面及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有效解决方面的法律知识。 8.维护尊严权。维护尊严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此外,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经营者的义务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新大学生消费现状调查报告范文【精品】

随着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大学生的生活质量、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观念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下面有整理的最新大学生消费现状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最新大学生消费现状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影响其一生的品德行为。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和提高“财商”,就成为高校的重要课题。 一、当代大学生消费新概念 1.消费方式已经进入网络电子时代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社会消费方式已经从原来单一的现金交易向现金、信用卡、支票等多样化的交易方式转变,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更趋方便快捷。当代大学生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有着开放的思想意识,从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那么在消费方式上是怎样的状况呢?在调查中发现,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方式已经进入了网络电子时代。许多大学生都有校园IC卡、交通IC卡、银行取款卡、上网卡甚至运动健身卡等,“刷卡”时代使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潇潇洒洒,用某些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卡一刷,钱就花”。 2.消费多元化倾向 21世纪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的时代,步入这一时代的大学生们不再满足于宿舍、教室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尽管书籍仍是主要的消费对象,但已不是首选的,更不是唯一的消费项目。大学生的消费已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趋势,手机、旅游、电脑、影音娱乐是大学生的消费热点。调查中,当问及“在经济条件许可情况下,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时,大部分学生选择了“旅游”,其次是“买电脑”,反映出大学生具有想走出校园、融入社会与自然、拥有高质量生活的渴望。 3.理性消费是主流 聚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 300-800元之间,家境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1000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因此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更会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最新大学生消费现状调查报告

对20件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

在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件呈日益增多之势。本文作者试图通过对泉山区法院受理的20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抽样调查分析,对该类案件进行探讨和粗略的梳理,尤其是在消费者权益纠纷法律关系的适用是应当适用合同或侵权方面阐述一些粗浅的认识,以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得到法律界人士的指导,以便在审判实践中更准确的把握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最佳平衡点。一、消费者权益案件的特点:1、经营者诚实信用原则与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是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重点,同时消费者人格权、知情权等纠纷表现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通过对20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该类案件原告主张经营者的过错主要集中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两方面,同时也出现了消费者以人格权受到损害为由进行诉讼的案例。首先,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造成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如孙某诉苏宁电器公司一案,原告主张被告将样品机作为未开封新机供货,存在欺诈行为;又如闫治武诉高丽、李永春一案,原告主张被告将仅具有保健功能的芦荟产品夸大为医疗产品,存在欺诈故意。该类案件主要因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存在夸大效用或以次充好的行为造成纠纷。20件案件中有9件,约占45%. 其次,因经营者未能有效履行安全保障和谨慎注意的义务,造成消费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纠纷,是该类案件另一个重要原因。如原告李淑珍诉被告张华、李玉平人身赔偿纠纷一案,原告到被告饭店就餐,因饭店临时加桌导致原告被板凳绊倒致伤,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再如原告席开方至被告张勇经营的影楼拍照,按照被告的要求将手机存放于被告提供的衣柜内,后被盗。再如原告马广峰诉被告时代华庭洗浴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洗浴期间衣柜被撬,丢失手机一部。上述案例均由经营者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存在瑕疵和疏漏引起,共9件,占抽样调查案件的45%. 第三,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消费者以经营者侵犯其人身权、知情权的案件也日渐增多。如原告陈燃诉被告新一佳超市侵害人格权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强制其存包、侵害其人格权为由要求经营者承担侵害人格尊严权的民事责任。再如原告张秀英诉被告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擅自改变手术方案但未履行告知义务,侵害其知情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这类案件,往往基于消费关系或类似消费关系产生,但其诉讼请求却不仅仅局限于消费领域,常常与其他侵权行为竟合,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冲突,又因缺乏先例且法无明文界定,审理的难度较大。在20件案件中,这类纠纷有2起,占10%. 2、涉及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常需要评估和鉴定,造成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周期相对较长。消费者主张损害赔偿,即主张被告承担侵权责任。不仅要证明过错、损害后果,最重要的是证明因果关系。通常均需要委托鉴定来确定因果关系,造成该类案件审理周期长。如李胜喜诉铜山县中建房地产责任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鉴定财产损害价值,审理周期为5个月;李淑珍诉张华、李玉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需要评残,审理周期近5个月。再如孙书兰诉铜山县大庙镇后坝村砖厂产品质量纠纷一案,需对砖瓦质量进行检测,之后还要对房屋的损坏价值进行评估,立案后半年内仍无法开庭审理。3、原被告之间矛盾较尖锐,调解率低,上诉率高。消费者往往以等价交换的意识要求经营者必须达到自身满意的服务水平,期望值较高。起诉到法院后,盲目认为至少可以双倍返还购货款,加上鉴定费用较高,对被告要求较苛刻。而被告方多为商家、厂家等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声誉,即使存在一定过错,亦不同意调解,造成该类案件调解结案率极低。抽样调查的这20件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的仅为5件,占25%. 4、消费者对于经营者过错的理解,常常与消法所规定的过错存在较大差异,造成滥讼。如原告庄建引诉被告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庄建引因患心脏室间隔缺损于1996年7月16日就诊于徐医附院胸外科。徐医附院在明确告知庄建引法定代理人手术风险的情况下,与庄建引法定代理人签定了手术协议书。1996年7月24日,徐医附院为庄建引实施了手术,术中顺利,术后未发现异常。医师告知患者家长手术成功,庄建引遂于1996年8月1日出院。半年后,庄建引复查心脏彩超发现缺

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中学生消费调查报告一多数初中生,平时花费不多,加之初中学生的判断能力和行事能力都相对较弱,家长们一般不会给小孩太多钱支配,只有在一些郊游、外出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才会相对更为;慷慨;一些,一般在平时就每次给个几元钱,以应付日常花销和每日车费为主。因此大多数初中生的每月零用钱金额在50元以下。 但也有部分中学生花钱如流水,追求名牌,追求享受,他们只管向父母要钱,父母不给就发脾气,孩子是父母手中的掌中宝,就只得依着他们。据我所知有的学生一周的零用钱就有100块,有的甚至一天就有20、30元。身上穿的名牌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拿着钱请客,买手机,玩电脑,根本没想过父母赚钱多么不容易独生子女是家中的;小太阳39;;,许多父母把舔犊之情集中体现在满足孩子的;物欲;上。要什么,给什么。长此以往,使现在的独生子女养成了惟我独尊的性格,在消费时很少顾及为其辛勤操劳的父母。不少孩子对父母的辛勤劳动熟视无睹,不会劳动,甚至厌恶劳动,形成;只知享受,不讲奉献;的不良思想。 实践总结和体会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人们的消费观也逐渐形成,消费观的形成,受到每一个人所处的家庭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民族传统文化,个人文化素质,宗教信仰等非经济因素的强烈影响。

现在,随着生产力水平地不断提高,对物质的需求也就越来越高,以至在校园里出现了追求名牌,任意挥霍,攀比等不良的消费现象。消费观念对于初中生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如果能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则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现在上学的孩子,父母都会给零用钱,至于这些钱怎么花,这就由不得父母了,据调查,选择买零食的同学站了一半以上的优势,这也能看出中学生一般都以食为主,也有42的同学选择了储存,以便下次要用的时候拿出来,中学生除了学习,当然也要注重于外表,所以卖书籍的与买衣服的站了平等的优势,选择朋友聚会的和其他的也不少,但有少数同学选择了进网吧,网吧不是中学生该去的地方,能少去就尽量少去。 中学生的家长应该对中学生进行理财教育,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控制、监督中学生的消费。中学生的零用钱要从源头把关,家长不要过度的溺爱孩子,那不是真正的让孩子健康成长。家长应该尽可能地防止这朵青春之花被这源源不断的肥水钱财冲垮,避免让这朵花儿在这花样的年华残疾,而失去自理能力;不然他她们将来该怎么办呢家长们要积极的去锻炼孩子,让孩子不要过分的依靠父母,让孩子去尝试实践在休课时去打工的艰辛,帮家里干家务的劳累,从而培养其自理能力,真正地让他她懂得付出血汗之后得到果实的甘甜。家长也要引导中学生把这果实存起来,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所以说,家长有时;小气;点也是爱确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因为初中生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

关于报送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的调研报告 菏泽办事处: 为全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共建和谐发展的金融消费环境,根据《菏泽银监分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研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研提纲的内容逐项分析,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 年初,为全面提高XXXX总行应对特殊消费群体金融服务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根据菏泽市银监分局、办事处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XX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殊消费群体金融服务应急处理预案》。 未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该项工作由综合部兼职管理,平均年龄31周岁,大专以上文凭。 二、行为规范 XXXX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采取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显示、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公告栏等方式在各营业网点进行宣传,并将省联社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明细、存贷款利率、活动宣传材料、投诉举报电话等一并张贴公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确保客户充分了解收费标准,自主选择。 XXXX在改进服务水平、树立服务理念方面:一是按照提高

标准、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的要求,着力打造“形象好、设施新、功能强、辐射广”的精品网点;二是按照高标准、高起点、人性化的原则,采用行业标准化设置,配备排队叫号机、客户评价系统、LED电子屏,配备雨伞、老花镜、饮水机等便民设施,实行低柜台服务,设置客户等待区、VIP客户服务区和24小时自助银行。为客户提供一个温馨、舒适、快捷的良好环境。 三、投诉处置 XXXX为完善服务投诉制度,开通客户两部服务电话xxxx 和监察保卫部xxxx等投诉电话,针对服务投诉,本着“有诉必理,有诉必果”的原则,各部门协调配合,相关机构和人员迅速处理和反馈,给客户以满意的答复,同时严格追究相关员工的责任。同时,XXXX制订了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维护秩序。有效化解、应对缠访闹访、重复投诉、舆情危机等情况。 四、宣传教育 XXXX为建立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利用每周三、周四集中学习日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文明服务公约、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员工的金融知识,促使金融知识教育长期渗透到每一个营业单位、每个业务环节,每一位员工。 五、本单位工作亮点

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分析(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791-89 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分析(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分析(完整 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学生的零钱越来越多,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学生之间的攀比现象,以及社会上的少年犯罪现象也由于这些因素随之越来越多。中学生不同于其他的消费阶层,他们无经济收入,但因为很多中学生都是独生子女,被家长视为“小皇帝”,因而消费水平比较高。在初中阶段,初中生作为消费者,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血汗钱,而初中的资料费、生活杂费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初中生如何合理消费、节省开销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此,了解初中生如何消费,便知他们如何理财。

二、调查报告 研究目标: 1、通过活动,调查初中生学怎样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2、通过活动,正确认识金钱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理性地思考我们当今的青少年应树立什么样的金钱观。 研究内容:调查初中生的零花钱的数目、来源、用途,以及零花钱使用时的消费理念。 研究方法: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设计注意科学性,遵守题目制定的准则——越简单越好,使题目简明扼要,层次分明,为确保信度,问卷采用集中填写当场收交的方法,问卷上不写姓名,问卷结果不会对各位同学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请同学们如实回答。 三、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调查结果 1、你每月的零花钱是:a50元以下 b 50—100元

大学生消费状况调查报告范文

大学生消费状况调查报告范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生的消费支出逐年递增,并且增幅越来越大,大学生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特殊消费群体。以下是三篇有关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调查报告,仅供参考: 1 一、调查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花钱更容易了,足不出户也能消费,人们每个月的开销也越来越大。大学生,作为社会的新兴力量群体,在消费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会前卫的潮流方向。因此,本次对在校大学生消费进行了一次调查,旨在了解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以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群体的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 二、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总的目的是为了了大学生的消费方式及消费观念 三、调查地点 网络问卷调查 四、调查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 五、调查范围 1.地理范围:在校大学生 2.时间范围: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3.调查对象: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大学生

六、调查方法 网络问卷发布调查 七、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调研的目的和调查内容,本次网络调研活动对在校学生展开了调查,向他们发出了网络调查问卷,一共回收了38份有效问卷。依据调查的主要目的对调查的结果进行了归类分析,并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一)普遍大学生平时的主要开销都花费在伙食上 普遍大学生平时的主要开销都花费在饮食上,只有极少数大学生将主要的花销花费在数码产品上。由图一可知,有%的在校大学生将花销花费在了伙食上,仅有%左右的大学生将主要开销花费在数码产品上。由此可见,当代的大学生们的生活费主要还是花在饮食上,服饰和日用品所占的百分比也较高分别为%和%,数码产品这种价位较大的产品购买的人数极少,可以看出大学生的花费主要为生活必需品。 (二) 大部分大学生们在购物时最注重的是价格因素 由图二可知,大学生在购物时最主要会考虑到产品的价格,价格因素占了%,品牌因素只占了%。因此,大部分大学生的消费还是比价理性的,不过也比较看重产品的实用性和外观,这两个因素所占百分比相同,都为%。 (三) 过半数的大学生在遇到钱不够的情况都会选择放弃购买 有%的大学生想买某样东西却发现钱不够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暂时先不买,只有%的大学生会想做兼职挣钱再去购买,仅有%的人选

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Word稿]

消费者权益保护调研报告Research Report Objective Basis

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人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面结果之一。它是一种沟通、交流形式,其目的是将调查结果、战略性的建议以及其他结果传递给管理人员或其他担任专门职务的人员。因此,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准确分析调研结果,明确给出调研结论,是报告撰写者的责任。以下调研报告内容欢迎参考借鉴! 引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中较少,反垄断法较多关注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性。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但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希图通过检视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对消弭我国反垄断法在消费者权益权利救济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一管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拷问:缘何在反垄断视阈下探究消费者权益之保护 | Objective basis | 客观依据- 1 -

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而《反垄断法》侧重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的规制,以保障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间为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实质上或最终结果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可见,反垄断法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给予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种法律制度的组合形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制度体系来完成的,反垄断法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等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反垄断法视阈中探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检视:反垄断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困境 | Objective basis | 客观依据- 2 -

小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小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我国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其中一项基本内容是:学会生存。孩子生活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孩子要学会生存,就是要学会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生存。对孩子进行消费教育是不言而喻的。现在的小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行为究竟出现了哪些变化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于2007年10月14日 ------2007年11月23日对新昌实验小学部分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86份,回收率95.3%。 一、调查内容和结果 (一) 小学生消费额及消费来源的情况 首先,调查了小学生月零花钱的拥有情况,见表1。 表1 小学生月零花钱的拥有情况 其次,调查了小学生对于现有零用钱拥有的态度,见表2。 表2 小学生对于现有零用钱拥有的态度

针对小学生消费额的调查情况,我们还设计了“小学生理想的月平均消费额”的调查问题,以更好的反映小学生的消费意识。见表3。 表3 小学生理想月平均消费额 为了更清楚了解现在小学生消费来源的情况,我们设计了“小学生零花钱来源”的调查,见表4。 表4 小学生零花钱来源情况 (二) 小学生消费内容的情况 调查显示,大部分小学生的主要消费内容是食品、书籍和文具,其次是娱乐、体育用品、音乐磁带影视光盘、报刊杂志。见表5。

表5 小学生零花钱主要内容 调查显示,小学生主要的消费场所主要是在餐厅或小卖部、超市大卖场和书店,其次是在电子游戏厅或网吧和音像商店或电影院和其他地方,具体情况可以见表6。 表6 小学生主要的消费场所 从表5和表6中综合反映出,消费的内容与场所是存在着极大的相关性,小学生的消费内容主要是与他们自己的生活学习方面息息相关的。 (三) 小学生消费意志的影响及消费教育情况 当问及“如果您要买东西,一般你会怎么办?”时,小学生的回答情况见表7。 表7 您要买东西,一般你会怎么办

315消费者权益日调查报告

315消费者权益日调查报告 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下面小编整理了315消费者权益日调查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建议综述如下: 一、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日趋突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业也出现了大幅度增长,在gdp 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伴随着服务业的加速发展,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也日趋突出。 (一)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 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近年来,在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投诉、举报案件中,服务行业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原先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以商品问题为主的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从

上海市工商局12315 举报中心统计的情况看, XX 年至XXXX 年三年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申 ( 投 ) 诉件数的增幅均在 30% 以上,在消费者总申 ( 投 ) 诉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XXXX 年共受理申 ( 投 ) 诉 30446 件,占总申 ( 投 ) 诉量的 % ;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举报增长显著, XXXX 年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的举报 7402 件,比上年增长 % ,在总举报量中所占的比重首次突破 50% ,达到 % 。根据苏州市消费者协会统计, XXXX 年服务行业消费者投诉量排名前 5 位的行业比上年增长的幅度均在 15% 以上,其中增幅最大的达到了 25% 。根据南京市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统计, XXXX 年 1 月至 XXXX 年 5 月10 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申诉 4674 件,占总申诉量的 % ;受理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举报 1398 件,占总举报量的 60% 。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二)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大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 从江苏、浙江和上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的情况看,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主要集中在电信、居民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娱乐、维修服务、公共设施服务、洗染、饮食、美容美发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身体健康。有些案件

中学生消费调查报告范文4篇

中学生消费调查报告范文4篇 本文是关于中学生消费调查报告范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报告内容: 每天放学时,校门口的一些杂货店,小吃摊就热闹起来了,店门摊前挤满了各个年级的学生.他们这些学生对正确消费观的理解有多深.让我们先从最小的最贴近生活的"零用钱"着手.请看我们的一些调查结果. 新学期开学不久,我们对我校学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 一、中学生零用钱拥有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有零用钱的学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95.8%没有的仅占4.2%. 现在的学生都是家里的"独苗",家长对自己小孩几乎是百依百顺,疼爱有加,即使自己在省吃俭用,孩子那里总是应有尽有,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好些呢有些父母在自己孩子身上放上一些花钱,这些零花钱是家长对孩子成长中的一部分投资.只有少数家庭的孩子可能每天的生活都是由父母来安排,所以也不用什么零用钱了. 二、月零用钱数额 调查数据显示:在学生中,每月零花钱在100元以下的占了绝大多数,其比例为68.2%;而100-150元的占12.6%;150-200元的占5.9%;201元以上的占13.3%.相对于在学习上的正常开销,家长们的出手毫不犹豫,与此同时,同学们的生活花费和日常零用钱,也随之"水涨船高". 三、中学生零用钱主要来源 调查数据显示:同学们的零用钱绝大多数来自父母,占了95.3%;来自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占了15.2%;其他亲戚给的占6.8%;以及其它的占4.2%.分析发现,高中学生的月消费明显比初中学生要高. 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生活开销一般都是依赖于父母,少部分学生与祖辈或其他亲属同住,也会收到他们给的零用钱.因此,绝大部分零用钱来自于父母. 四、中学生零用钱的主要用途

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完整篇.doc

2013年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 2013年7月起至今,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华通顺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15个大中型城市开展了2013年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调查项目,针对老年人的日常消费现状和消费需求进行调查,主要涵盖目前老年人比较关注的四大方面:医疗保健、旅游出行、娱乐健身、养老生活,同时涵盖了老年人的一些生活背景调查,目的是引起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了解目前老年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了解其在消费过程中对消费权益的自我保护情况,为维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改善老年人的消费环境提供参考。 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CATI)的方式开展,覆盖了全国15个大中型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济南、郑州、南京、合肥、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成都、哈尔滨、西安。在调查取样上,涵盖了两类人群:一类是55岁至74岁的老年人,共1928份成功样本,平均年龄为62.6岁,其中男性844名,女性1084名,作为老年消费者自身代表回答问卷;另一类是21至54岁且家中有55岁以上老人的年轻消费者,共1073份成功样本,平均年龄为34.1岁,其中85.0%的年轻受访者是家中55岁以上老人的子女(媳妇/女婿),12.7%是亲戚关系,他们作为老年人消费现状和权益保护的观察者和协助者回答问卷。我们将以这两类人群的调查情况汇总得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论。

2013年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 - 购买旅游产品时,近三分之一的老年消费者选择通过旅行社订购,而网络在线预订方式因其方便快捷也受到老年人的追捧,其中17.9%的老年消费者表示通过网络在线预订的方式完成(图4),这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自主订购方式。同时,老年消费者不考虑外出旅游的主要障碍在于年龄/身体原因,不方便外出(40.1%),担心经济/花费大(27.1%)。 图4.老年人购买旅游产品的方式 ;

学生日常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农工商学院学生日常消费情况调查 封面—— 调研主题:农工商学院学生日常消费情况调查 小组成员:余XX 伍宇森张XX 朱XX 詹XX 彭XX 前言—— 调研选题原因 本调查旨在分析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了解他们日常消费情况,以尊重个人隐私为前提,并提出相应有效的改善措施,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 消费是个人行为,但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消费心理、消费意向、消费意识、消费嗜好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从这一意义上说,校园里出现的不良消费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它不仅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影响了家长和学生的感情;还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校园人际关系,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生个人来说,这一时期形成的道德观念可能会影响他一生的消费行为,并且与其人生观、价值观、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完善密切相关。所以,中国当代大学生消费问题值得重视,而且刻不容缓! 调研具体过程 通过走访X栋和X栋宿舍,分发调查问卷,随机选择了愿意接

受问卷的X人 小组具体分工 (余XX 伍XX 张XX)负责设计调查问卷和写调查报告 (朱XX 詹XX 彭XX)负责走访X栋和X栋宿舍,分发调查问卷,并回收调查问卷,汇报调查情况 正文—— 调查的选样情况:此次调研总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X份,回收率高达98%,数据真实,可信度高。此次调研,主要针对学生的消费心理、消费意向、消费意识、消费嗜好等方面展开调研 调研方法:问卷调研 得出的结果具体分析: 1、经过问卷调查,有X%的同学一个月的生活费标准在1000元 以上,而500-1000元及300—500元的人数占了相当的比例,这一结果和我预先的想象相差不多,说明我们学校的学生普遍消费能力在周围学校大学生也达到平均水平地位。 2、我们不难发现当代大学生对于消费的认识还是很浅薄的,有很多是消费冲动型,见什么好自己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当然也有

年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5篇

年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5篇 作为年青的一代,我们应该要合理地消费,不能盲目地追求名流和时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那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该怎么写?以下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的全部内容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9年中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范文(一) 一、调查目的与方法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改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当代的中学生,他们的消费状况如何呢?为了了解学生的消费现状,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们从消费来源、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观念等方面进行了调查。 此次调查采用个别咨询的调查方法,共调查210人。调查以四中各年级学生为对象,其中初一学生120人,占调查人数的57.14%,初二学生50人,占调查人数的23.81%,初三学生40人,占调查人数的19.05%,男生100人,占调查人数的47.62%,女生110人,占调查人数的52.38%,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四中学生消费现状与特点 1.中学生是经济上不独立的群体,大部分同学消费趋于合理。

调查中发现有95.7%的中学生的生活费用来源于父母的劳动收入,有 4.3%的中学生生活费用来源于亲戚或政府救济。对父母经济上的依赖是中国学生的共性所在。大部分学生的消费趋于合理,每周的生活费用在50元以下的有57.8%,在50-100元的有32.2%,100元以上的有10%。平时上学,走路上学占38.7%,骑自行车上学占30.6%,坐公共汽车占10.7%,其他(坐出租车、父母单位的公车)占7.6%。在花钱时,能考虑到要节约、有计划或能想到父母赚钱辛苦的同学占78.8%。在穿着方面首先考虑到适合自己的有67.8%,不刻意模仿明星穿着打扮的同学占62.7%。这说明同学们能考虑自己的家情,做到适度消费。 2.少数同学超前消费、盲目消费现象严重。…… 3.学生的”人情消费”普遍,浪费现象严重。…… 4.穿着消费趋于高档化…… 5.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不协调…… 三、消费现状的原因的分析 任何一种现象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现象相联系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学生的不合理消费是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造成的。 首先整个社会在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现在的中学生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家长们格外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发育和物质享受。只要有能力,家长对孩子们的消费很少会去限制。即使经济条件不怎么好,有些家长也会千方百计去满足孩子们的要求。于是,使孩子习惯了”以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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