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高等药分试题及答案

(医疗药品)高等药分试题及答案
(医疗药品)高等药分试题及答案

1.简述现代药物分析教传统药物分析的新特点。

传统的药物分析,大多是应用化学方法分析药物分子,控制药品质量。其中容量分析法和重量分析法占有主导和统治地位。

从静态发展到动态分析,从体外发展到体内分析,从品质分析发展到生物活性分析,从单一技术发展到联用技术,从小样本分析发展到高通量分析,从人工分析发展到计算机辅助分析。采用的现代仪器分析技术有光谱分析法、色谱分析法、电化学分析法等,使药物分析技术向微量、灵敏、准确、简便、快速、自动化的方向发展。

2.现代药物分析的新进展主要有哪些方面。

分析领域的发展:药物质量控制、手性药物分析、药物代谢分析、兴奋剂检测等

分析技术的发展:分子烙印技术、超临界流体色谱、微乳色谱等。。

3.常用的手性固定相有哪些?并简述其各自的原理.

手性固定相(chiralstationaryphase,CSP)是通过物理吸附或者化学键合的方法把手性化合物键合到固相载体上,由于样品中的对映体与键合的手性分子形成非对映异构体络合物的结合能力的差异而达到拆分目的。

手性固定相可以根据其化学类型分类为:

(1)Pirkle型(刷型)CSP:具有确定的化学结构,①被分离溶质与CSP芳环的π-受体和π-

授体之间的π-π作用;②CSP上的仲胺、羰基基团与溶质的酸性质子、羟基、氨基之间的氢键作用;③偶极-偶极作用;④大体积非极性基团靠近CSP手性中心而产生的空间立体效应。

(2)配体交换型CSP:利用配体交换的分离机制而制成的,一个金属离子可结合一个配体分

子和一个对映体溶质分子,形成可逆的非对映体复合物,以达到分离对映体的目的。主要用于拆分氨基酸。

(3)蛋白质类CSP:由L-氨基酸组成的高分子聚合物,具有天然的手性选择性质,其具有大

量不同的可与样品分子结合的部位,固定相与疏水性溶质之间发生较强的疏水作用。对酸类、胺类药物的拆分较好。

(4)冠醚类CSP:冠醚是具有一定大小空腔的大环聚醚化合物,和一定的金属离子形成包容

性络合物,手性试剂与其中的金属离子相互作用,从而使对映体得到拆分。溶质分子与手性冠醚环腔形成主客体络合物的稳定常数不同。冠醚的手性“臂障"越大,其手性识别能力越高。

(5)环糊精类CSP:环糊精的手性识别主要来自环内腔对芳烃或脂肪烃类侧链的包容作用,以

及环外壳上的羟基与药物对映体分子发生氢键缔合作用。

4.手性高效液相色谱法的分类有哪些?并简述其各自的原理。

1)间接法即衍生化试剂法(CDR)采用非手性固定相

将光活性试剂SE引入溶质分子内,对映体混合物以手性试剂SA作柱前衍生,形成一非对映异构体对,然后以常规的固定相分离

(R)–SA→(R)–SE–(R)–SA

(R)–SE+

(S)–SA→(R)–SE–(S)–SA

2)直接法

a.手性固定相法(CSP)

利用手性固定相与对映体消旋物相互作用,其中一个与手性固定相生成不稳定的短暂的对映体复合物,使两种异构体在色谱柱上的保留时间不同,从而得到分离。

b.手性流动相添加剂法(CMP)

将手性试剂添加到流动相中,利用手性试剂与药物消旋物中各对映体结合的稳定常数不

同,以及药物与结合物在固定相上分配的差异,实现对映体的分离。

5.毛细管电泳的种类有哪些?毛细管电泳分离的驱动力是什么?毛细管电泳比高效液相色谱高效的原因是什么?

毛细管电泳CE又称高效毛细管电泳HPCE,是一类以毛细管为分离通道、以高压直流电场为驱动力的新型液相分离技术。

分类:

毛细管区带电泳CZE:毛细管和电极槽灌有相同的缓冲液

胶束电动毛细管色谱MECC:在CZE缓冲液中加入一种或多种胶束

毛细管凝胶电泳CGE:管内填充凝胶介质,用CZE缓冲液

毛细管等速电泳CITP:使用两种不同的CZE缓冲液

毛细管等电聚焦CIEF:管内装pH梯度介质,相当于pH梯度CZE

毛细管电动色谱PICEC:在CZE缓冲液中加入可微观分相的高分子离子

CE是以高压电场为驱动力

细管电泳比高效液相色谱高效的原因:

(1)高效CE理论塔板数为几十万,而HPLC一般几千到几万;毛细管电泳中,使用空心毛细管柱,无涡流扩散项,毛细管内壁也不涂渍固定液,消除了组分在固定相与流动相间平衡所需的时间,传质阻抗项趋零,而高效液相色谱中存在两种影响因素,因而CE的柱效高于HPLC。

(2)快速CE一般在十几分钟内完成分离;

(3)微量CE进样所需的样品体积为nL级,仅为HPLC的几百分之一

(4)多模式可根据需要选用不同的分离模式且仅需一台仪器;

(5)经济实验消耗不过几毫升缓冲溶液,维持费用很低;

(6)自动CE是目前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分离方法

6.HPLC-ESI-MS联用分析条件选择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流动相的选择:

优先使用低水比例的溶液为流动相,水含量高,降低离子化效果;提高有机相比例可提高离子化效率。一般正离子方式用甲醇,负离子方式用乙腈。不挥发性的盐会在离子源内析出结晶,而表面活性剂会抑制其它化合物电离,与LC/MS不匹配,如磷酸盐、枸橼酸盐、硼酸盐。在LC-MS分析中常用的挥发性酸、碱和盐,如醋酸铵、甲酸铵、甲酸、乙酸、氨水等。为了离子化效果,以上电解质浓度宜小。定性分析时,有时加入NH4+、Li+,帮助判断母离子。但会使图谱复杂。

pH的选择:

C18柱pH适用范围是2~8。pH值影响离子状态,影响生成气相离子的效率和检测灵敏度。测碱性物质,pH值在(pKa-2),正离子检测。测酸性物质,pH值在(pKa+2),负离子检测。实际工作中,负离子方式检测酸性物质,往往加少量乙酸(<0.05%)可使灵敏度提高。

流动相的流速和色谱柱内径的选择:

流动相流速受柱子内径和流动相组成影响。对ESI,较小的流速可获得较好离子化效率。尽量选内径小的色谱柱。但是要兼顾分析速度的因素,因此多采用内径2.1mm的色谱柱,0.2~0.4ml/min的流速。只有粗径柱,只能大流量时,可用三通分流以满足MS的流量要求。

流动注射(FIA)比柱分离响应强,但混有待测组分外的物质。

有些样品很容易吸附在进样阀和管路中,因此实验后要对柱子进行冲洗(纯水—纯甲醇)7.在进行天然药物HPLC-UV分析时,是否可以直接对得到的单一色谱峰进行含量测定?为

什么?

否。HPLC-UV作定量分析,依据的是峰面积,而峰面积会因多种因素而变化:色谱柱,不流动相,柱温,检测器波长的准确度。天然药物中成分很复杂,所以图中的单一峰有可能包含其他物质,所以可以先做个峰纯度检测,确定是单一成分后用内标法或外标法都可以进行定量。

8.简述高速逆流色谱的原理。

高速逆流色谱仪(High-speedCountercurrentChromatography,简称HSCCC),于1982年由美国国立卫生院Ito博士研制开发的一种新型的、连续高效的液液分配色谱技术。

高速逆流色谱是利用螺旋柱在行星运动时产生的离心力,使互不相溶的两相不断混合,同时保留其中的——相(固定相),利用恒流泵连续输入另一相(流动相),随流动相进入螺旋柱的溶质在两相之间反复分配,按分配系数的次序,被依次洗脱。在流动相中分配比例大的先被洗脱,反之,在固定相中分配比例大的后被洗脱。

9.胶束形成的条件和原理以及胶束在分析中的特点。

表面活性剂浓度达到临界胶束浓度,缔合形成胶束。

表面活性剂溶于水后,首先在溶液表面层聚集形成正吸附,达到饱和后,溶液表面不能再吸附,表面活性剂分子即转入溶液内部。因其分子结构具备两亲性,致使表面活性剂分子亲油基团之间相互吸引,即亲油基团朝内,亲水基团朝外,缔合形成大小不超过胶体粒子范围(1~100nm),且在水中稳定分散的胶束。

特点:

增敏作用:。胶束可提高荧光和磷光强度。在胶束中粘度很大,减少了分子的自由运动,因而也减少了因碰撞引起的无幅射衰变,增加了量子收率,提高了分析灵敏度。

增溶作用:胶束可使原来不溶于水的络合物成为水溶性胶束增溶络合物而溶解,得以水相光

度测定,无需溶剂萃取。

增稳作用:高配位络合物的生成"分子间力加强"胶束提供的保护性微环境均使稳定性增强。增加对比度:胶束可以降低某些化合物紫外吸收的检测下限,增加紫外检测的灵敏度。

胶束褪色作用:

如果溶液中加入过多的表面活性剂"溶液中的胶束大大增加"则胶束上面的显色剂浓度减小"有一些有色配合物被离解"即产生了褪色现象"在光度分析中可利用表面活性剂褪色功能来提高显色剂反应的选择性。

增宽PH值范围:使显色反应的PH值范围增宽,络合物稳定性增强。

胶束色谱有利利于梯度洗脱。一般液相色谱在进行梯度洗脱时.由于流动相组成的改变梯度完成之后,柱子需要重新平衡耗时较长。而胶束色谱梯度洗脱之后,柱子不需要重新平衡

耗费用低、选择性高

胶束用于色谱作为流动相修饰剂,溶质可选择性地分配在胶束集合体匕达到色谱分离洗脱的目的梯度洗脱反相色谱非极性溶液中则形成反相胶束,可用于正

时,不需要柱子和流动相之间的再平衡,且不影响电相色谱。胶束色谱的理论是在反相色谱中建立的,如

化学检测器的使用改善荧光检测的灵敏度在不特指,胶束色谱一般指反相胶束色谱。表是胶束

不分离除去蛋自质的情况下,尿血清直接进样

10.ELISA检测试剂盒的技术和应用

是酶免疫测定技术中应用最广的技术。其基本方法是将已知的抗原或抗体吸附在固相载体(聚苯乙烯微量反应板)表面,使酶标记的抗原抗体反应在固相表面进行,用洗涤法将液相中的游离成分洗除。ELISA检测试剂盒广泛应用于多种细菌和病毒等疾病的诊断。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抗人类戊型肝炎(HEV)病毒IgM抗体。在动物检疫方面,ELISA在猪传染性胃肠炎、牛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猪伪狂犬病、蓝舌病等的诊断中已为广泛采用的标准方法。

11.简述药物分析试验方法学验证的内容及其具体含义、表示手法等.

目的:证明所采用的分析方法适合于相应的检测要求。

方法验证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标准起草和修订说明中。

验证内容有:

(一)准确度(accuracy)

是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用百分回收率表示。

数据要求:规定的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评价,如制备三个不同浓度样品各测三次。(二)精密度(precision)(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

精密度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同一个均匀样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用偏差(d)、标准偏差(SD)、相对标准偏差(RSD)(变异系数,CV)表示。

偏差(d):测量值与平均值之差

标准(偏)差(SD或S)

相对标准(偏)差(RSD),也称变异系数(CV)

1.重复性在相同条件下,由同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在规定的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评价

2.中间精密度同一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所得结果的精密度。考察随机变动因素的影响。变动因素为不同日期、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

3.重现性不同实验室,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

(三)专属性(specificity)

指有其他成分(杂质、降解物、辅料等)可能存在情况下,采用的方法能准确测定出被测物的特性,能反映该方法在有共存物时对供试物准确而专属的测定能力。是指该法用于复杂样品分析时相互干扰程度的度量。

(四)检测限(limitofdetection,LOD)

检测限系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是限度试验参数,无需定量测定。常用%、ppm、ppb表示。

常用的方法:

1.非仪器分析目视法

用已知浓度的被测物,试验出能被可靠地检测出的最低浓度或量。

2.信噪比法

用于能显示基线噪音的分析方法(仪器分析方法),是把已知低浓度试样测出的信号与空白样品测出的信号进行比较,算出能被可靠地检测出的最低浓度或量。一般以信噪比(S/N)3∶1或2∶1时的相应浓度或注入仪器的量确定检测限。

数据要求:应附测试图谱,说明测试过程和检测限结果。

(五)定量限(1imitofquantitation,LOQ)

指样品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结果应具有一定准确度和精密度。常用%、ppm、ppb表示。常用信噪比法确定定量限,一般以信噪比(S/N)为10

(六)线性

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试样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度。

数据要求:应列出回归方程、相关系数和线性图。

(七)范围

指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的条件下,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八)耐用性指测定条件稍有变动时,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为常规检验提供依据。是衡量实验室和工作人员之间在正常情况下实验结果重现性的尺度

12.简述质量标准制订的基础、原则,以及起草说明书的原则

药品(质量)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药政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我国现行的药品标准分为:国家药典(中国药典)、局标准(国家药品监督局药品标准)。

药品质量标准制订的基础:

⑴文献资料查阅及整理;尤其要熟读各国药典的相似药品标准。查阅其化学名、俗称、英

文名及中文名;介绍药品的研制过程,简略说明实验室研究与临床试验的时间、机构和试验结论。国外已生产的,要介绍最早上市的国家(或厂家)和时间。

⑵对有关研究资料(化学、工艺、辅料等)的了解。在研究及制订新药质量标准时应对该

药有关的研究资料。

a)新药化学结构或处方的确定:通过各种方法(试验数据、图谱、图谱的解析、有关

文献资料)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并注意可能存在的各种异构体。

b)生产工艺和晶型:不同生产工艺会有不同的异构体。还会产生不同的晶型。

c)晶型的性质与药效:晶型不同其生物利用度往往不同,可能会影响疗效、剂量、熔

点和红外图谱等。

d)生产或贮存过程中带来的杂质或降解产物:不同生产路线会带来不同的杂质,在贮

存过程中要考虑到药物的分解。

e)含量测定方法的制订:一种药物的含量可用多种方法进行测定,但在制订质量标准

时往往只选其中一种(精度与准确度,讨论影响测定结果的因素)。

f)药理及毒理作用的研究:新药研制时还要做毒理试验、“三致”(致癌、致畸、致

突变)试验。

g)药物动力学研究:主要是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情况。

h)适当剂型的研究:剂型不同,药物的疗效也会不同,在确定质量标准前,找出最佳

的剂型用于患者。

i)新药的适应症、用法和用量:被研究物质逐步形成新药时,则应有足够的资料和数

据来说明这一药物的质量情况

这些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

原则:

1)安全有效性:药品质量的优劣,主要表现为安全、有效,药物的毒副反应、生物利用度、

晶型等要着重研究。

2)先进性:采用较先进的选择性强、灵敏度高的方法;如果研制的药物国外已有标准,那

么国内的标准应尽可能达到或超过国外的标准。

3)针对性:从生产工艺、流通、使用各环节了解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针对药物本身的特

点,做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规范性:要按照SFDA制订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般的研究规则进行。

坚持质量第一,充分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不断完善”的原则,使标准能起到提高药品质量、保证择优发展和促进对外贸易的作用。

起草说明的原则:

1)原料药质量标准的起草说明应包括:①概况——说明本品的临床用途,我国投产历史,

有关工艺改革及重大科研成就,国外药典收载情况,目前国内生产情况与质量水平。②生产工艺——用化学反应式表明合成路线,或用简明的工艺流程图表示,说明精制方

法及可能引入的杂质。③标准制订的意见或理由——按标准内容依次说明。④与国外药典或原标准进行对比,并对本标准的水平进行评价。⑤起草单位及复核单位对本标准的意见(包括尚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意见)⑥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2)新增制剂标准的起草说明还应包括:①处方——列出附加剂的名称和用量。②制法—

—列出简要的制备方法。③标准制订的意见和理由——除与原料药要求相同外,还应有对制剂有效期建议的说明。

3)上版药典已收载品种的修订说明:对修订部分分别说明①对药典附录方法有实质性修改

的项目,如崩解时限法,栓剂,气雾剂等,应说明照新附录对产品考核结果,并列出具体数据。②对原标准的检验方法进行修改的项目或新增的检验项目,要说明增修订理由,方法来源,并写出产品的检验数据。含量测定方法的修改要附有专题研究材料。③对原标准限度的修订,要说明理由并列表说明产品的检验数据及与国外药典本项目的比较,对不修订部分,要写出综合材料说明不修订的理由。

4)其他:应阐明曾经做过的有关实验,包括不成熟的、尚待完善的或失败的,暂未或不能

受灾与正文的鉴定方法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试验资料。

13.写出4G的英文简称,中英文全称,并说明其具体含义.

●GC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oodClinicalPractice)

是为了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相关法规及国际公认原则而制订的。

是药品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药品所进行的各期临床试验,包括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此规范执行。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ManufacturePractice)

1998年修订,1999年7月1日施行

这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的关键工序。

该规范分为14章,详尽地对机构与人员的要求、厂房与设施、生产设备、物料、卫生、验证、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与回收、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自检等均进行了规定。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SupplyPractice)

2001年1月实施

是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而制订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主要内容包括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的规定,并分别将其分为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二大类。

●GL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oodLaboratoryPractice)

GLP是为了提高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确保实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它适用于诊断和防治人体产生的各种药品,在申报审批前所进行的非临

床安全性研究。即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它是199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

药房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药房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连锁门店药品购进及验收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合格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3.范围:适用于连锁门店购进及验收工作的质量管理。 4.职责:连锁门店及相关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补货: 5.1.1.门店经营的所有药品均必须由企业总部统一购进,统一安排配送,门店不得自行购进药品。 5.1.2.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认真编制药品补货计划,维持药品的供应及合理库存。 5.1.3.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1.4.定期会同质量管理部和采供部对进货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1.5补货药品应按规定做好补货记录,做到票、帐、

货相符。 5.2.验收: 5.2.1.门店在接受总部统一药品配送时,可简化验收程序,但验收人员应按《商品配送清单》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数量及必要资料单据的核对,并在《商品配送清单》上签名。 5.2.2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 5.2.3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2.4验收药品应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5.2.5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或者上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或者上架,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处理。验收不合格的还应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5.2.6验收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说明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 出库工作的管理制度 元江县人民医院 进货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应包括: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1) 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 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规定; 3) 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一)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 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 日期等项; 2)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品验收与检验环节的质量管理 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药品质量验收 1) 质量验收内容: ⑴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 药品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 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最新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年9月20日**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公布,根据2019年12月31日**人民政府令第320号《**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和配发等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疫苗的使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市场监管部门主管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一)药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三)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四)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五)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六)药品计量器具及储存、养护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七)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八)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九)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十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十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的需要设置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落实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药品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或者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执业药师担任。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处方审核人员应当由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执业药师担任,药品调配人员应当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执业药师担任。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当通过市市场监管部门规定项目的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配发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条医疗机构的药学技术人员和执业药师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和各种药学情报资料,向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参与临床工作,并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医疗机构从与其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统称首营企业)采购药品,或者采购首次购进的药品(简称首营品种)和进口药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

医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药品验收制度 1.验收员必须核对购入药品是否与发出的药品采购计划中药品信息一致,确认无误 后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配送商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逐项验收。 2.药品入库必须有发票和随货同行单;各种收发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应建 立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价格、入库日期、验收结果等,并由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3.药品验收入库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验收比例抽取样品,检查验收到最小包装。 4.国产药品必须验收其提供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与购入药品的批号一致。 5.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供货 单位公章)。并核对检验报告书中的药品名、规格、批号、效期与购入药品一致。 6.特殊管理药品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高危药品等)应双人“即 收即验”,合格药品及时置于相应库区存贮。 7.验收血液制剂、生物制剂时,除按“特殊管理药品”验收外,还应查验药品是否

在冷链条件下配送,如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验收入库。 8.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原包装破损、药品数量短缺,应及时向配送企业提出退药、换 药或补足短缺数量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 9.库管员对购进手续不全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验收时若发现质量不合 格或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并及时上报科主任。 10.药品经验收合格并与原始单据或凭证核对无误后,库管员方可将药品置于相应的 库区。 11.二.药品验收程序 1.购入药品的检查验收程序 2.药品入库应按照数量查点、包装检查、标签说明书检查、注册商标检查、批 准文号核实、批号、效期检查、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检查、外观性状检查等步骤进行验收,合格品方可入库;对数量、质量有疑问的,拒绝收货,交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做相应处理。 1、药品验收合格后,药库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于每月底与药品会计核 对后,将发票、随货同行单、入库单、出库单转交给药品会计建账。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共同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用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进行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详情请见下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42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Drug purchase acceptance management system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所需任何药品必须由资质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组织配送。药品购进前应认真审核供货方资质,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质量协议中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并将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3、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增值税发票和电脑清单),验收员按照清单,在药品货柜上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对其进行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履行拒收职能,及时退回。 4、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

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验收进口药品要索取加盖了供货单位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6、验收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要索取加盖了供货单位质管科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7、药品验收后,验收员要及时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进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 8、对进货情况应每年年终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进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加以改进。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西药部分 分类 编号 药品名称 剂型 限制使用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分类编号药品名 称剂型限制使用 一、西药部分 限制药品名称使用分类编号剂型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范围 1 抗微生物药 1.1 抗生素类抗感染药 1.1.1 青霉素类 甲类 片剂、胶 1 阿莫西林(羟氨苄青霉素) Amoxicillin 囊剂 2 氨苄西林钠(氨苄青霉素) Ampicllin Sodium 注射剂 3 苯唑西林钠(苯唑青霉素) Oxacillin Sodium 注射剂 4 氯唑西林钠(邻氯青霉素) Cloxacilin Sodium 注射剂 Benzylpenicillin 5 青霉素[钠盐、钾盐] 注射剂 [Sodium,Potassium] Phenoxymethyl [Penicillin 片剂、颗 6 青霉素V钾 Potassium] 粒剂 乙类 7 阿洛西林钠(苯咪唑青霉素) Azlocillin Sodium 注射剂 * Amoxicilin and Clavulanate 8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剂 * Potssium Amoxicillin Sodium and 9 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注射剂 * Clavulanate Potassium Ticarcillin Sodium and 10 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注射剂 * Clavulanate Potassium Ampicllin Sodium and 11 氨苄西林钠舒巴坦纳注射剂 * Subactam Sodium Bemzathine 12 苄星青霉素注射剂 Benzylpenicillin

13 氯唑西林钠(邻氯青霉素) Cloxacillin Sodium 颗粒剂 14 美洛西林钠 Mealo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5 派拉西林钠 Pipera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6 普鲁卡因青霉素 Procaine Benzylpenicllin 注射剂 限制药品名称使用分类编号剂型 范围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17 阿莫西林钠 Amoxicillin Sodium 注射剂 18 他唑巴坦/哌拉西林钠 Tazobuctam/Piperacillin Na 注射剂 1.1.2 头孢菌素及碳青酶烯类 甲类 片剂、胶囊 19 头孢氨苄 Cefatexin 剂、颗粒剂 片剂、胶囊 20 头孢拉定 Cefradine 剂 21 头孢噻肟钠 Cefotaxime Sodium 注射剂 22 头孢唑林钠 Cefazolin Sodium 注射剂 乙类 23 氨曲南 Aztreonam 注射剂 * 缓释片24 头孢氨苄 Cefalexin 剂 25 头孢呋辛 Cefuroxime 片剂 * 26 头孢呋辛钠 Cefuroxime 片剂 * 片剂、胶囊 27 头孢克洛 Cefaclor * 剂、颗粒剂 28 头孢美唑钠 Cefmetazole Sodium 注射剂 * 29 头孢哌酮钠 Cefoperazone Sodium 注射剂 30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Sodium and Sulbactam Sodium 注射剂 * 片剂、胶囊 31 头孢羟氨苄 Cefadroxil * 剂、颗粒剂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 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 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 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 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第八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第二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第三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三)企业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书必须有委托事项、委托品种、委托时限、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地区、委托时间、委托与被委托人员的责任等内容; (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条四条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第三条所规定资料外,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

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索取法定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第五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第六条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七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药品外观、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第九条验收首营品种应附有该批次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第十条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 一、凡例 二、西药部分 三、中成药部分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五、中药饮片部分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79个,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8个(含西药43个、中成药5个),共计2643个。 (二)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398个,中成药甲类药品24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三)中药饮片部分除列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892个外,同时列出了不得纳

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四)《药品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五)药品分类上西药品种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中药饮片按中文笔画数排序。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六)西药、中成药、谈判品种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七)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八)西药剂型以《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为基础进行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药品购进和验收的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和验收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规范的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购进的管理。 三、职责:采购员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四、内容: 1、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采购。 2、药品采购人员应熟悉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进购;并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4)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7)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4、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5、购进药品在系统中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等内容。《药品采购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鲜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本; (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6)《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审核并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Word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一、西药部分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为更好地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规范用药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将主要规定整理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及验收 1、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1)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签订供货协议和质量合同;(3)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委托授权书》,(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使用无菌器械的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药品有效期超过3年的,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医疗器械购进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或者终止使用后1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二、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及养护 1、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按照有关药品质量安全的规定分类存放,采取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需冷藏保存(2~8℃)的药品(如生物制品)必须配备冰箱或冰柜;需阴凉、避光保存(温度0~20℃、湿度45%~75%)的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的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本中心药品购进和验收管理的工作,确保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质量可靠的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X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并结合本中心实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员负责本中心所有药品的购进工作,严禁临床科室或者医务人员擅自采购、推销药品。药品采购员必须根据中心药事管理小组审批的采购方案实施网上采购相应药品。 三、药品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如下资料并建立档案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五)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除集中招标药品外,对首营品种,还需索取该品种的药

品批准文号、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资料。 四、购进进口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口岸药检所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索取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同时索取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准许证》复印件和《进口药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由药品采购员负责定期整理,归档备查。 五、药品质量管理员对首营企业(或首营产品)审核合格后报中心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药品质量管理员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六、药品采购员临时需要从其他药品供应商采购药品的,需要向供应商索取本制度所列的相关材料,报药品质量管理员和中心主任审批合格后方可购进。 七、购进的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单位的财务人员负责原始购进票据的保管,应按月装订成册,原始票据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DOC)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管理制 度一、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从具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参加药品集中招投标的医疗机构必须从中标企业采购药品,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医疗器械合格证明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三、应有明确质量条款的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四、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但不得少于三年。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 1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二、药品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一、应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逐批进行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医疗器械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

附二医院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附二医院药品购进验收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87360 编 号: 附二医院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Attached sec ond hospital drug purchase in spect ion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三医院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 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 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3. 购进药品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 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 购进药品应有随货同行,并对照实物,依据随货同行 填写购进记录,做到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

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7.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并单设专用验收记录簿。必须做到货到即验收,不得拖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按有关规章制度与规范执行。 8. 购进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应当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9. 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 称、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10. 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11. 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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