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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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一、酒店基本介绍

1、酒店的简介

(1)文昌县是海南省“文化之乡”和侨乡。位于海南岛东北部,北临琼州海峡。三面临海,海岸线曲折绵长,多港湾、有七洲列岛,利渔盐。水产丰富,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业较发达,有清澜、铺前、宝陵等港,为海南东部较大渔港、军港或运输口岸,有航线通广州和南海诸岛。著名景点:东郊椰林风景名胜区宋氏祖居铜鼓岭旅游区、海底村庄、文昌卫星发射中心等。酒店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昌大道187号,于2015年1月25日试营业。

(2)天成BBH酒店是香港天艺酒店管理集团第六家连锁店,是一家以四星标准装修的酒店,位于文昌市文昌大道187号,与市中心连为一体,距高铁站、海文高速路口仅五分钟路程,酒店交通便捷、设备齐全、环境优雅、是您旅游悠闲、洽谈商务、尊贵宴请的首选之地。酒店总共14层设有豪华客房138间、咖啡厅、餐饮包厢、棋牌室等等。

(3)客房类型:精品双标房、精品单标房、豪华双标房、豪华单标房、行政双标房、行政单标房、情侣房、行政套房、休息套房。

2、文昌店的酒店理念

我们的口号:做一个优秀自强的天艺人

我们的目标:做一流的酒店。成一流的人才

我们的理念:专注于酒店,服务于社会

3、企业员工行为准则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遵纪守法,诚信善良;

待客如宾,周到热情;

首问负责,答疑解难;

一视同仁,老幼无欺;

团结协作,服从大局。

二、酒店规则

1、仪容仪表

①员工在仪表上要给宾客以庄重大方美观舒适的感觉。

②头发须梳理整齐,保持自然发色,不准留奇异发型。女员工短头发不得长过肩头,长发应用③黑色或蓝色头花扎起来,男员工头发不准盖耳或超过衣领,并且避免过量使用头发定型剂,不准光头,不准留胡须。鼻毛、耳毛要勤修剪。

④女员工应保持清雅淡妆,不准浓妆艳抹,要避免使用味浓的香水及化妆用品。

⑤勤修指甲,保持清洁,不允许在指甲上涂任何颜色的指甲油。

⑥酒店内不准戴有色近视眼镜及太阳镜,除非因特殊需要并经主管批准或眼疾病休期间。

⑦饰物仅限于佩戴结婚信物,另厨师工作时,不准佩带手表和戒指,以维护食品卫生。

2、服务态度

①注重礼仪。待人诚实,彬彬有礼,举止文雅,言语亲切,说话使用敬语。服务过程中问答有声,尊重客人意见,做到宾客至上,热情有礼。

②面带微笑。面带微笑是服务态度的基本要求,常露笑容会给宾客以亲切和轻松愉快的感受,每一位员工都要养成微笑的习惯。

③讲求实效。严格遵守时间,注重效率,急客人所急,帮客人所需,以最短的时间、最完美的服务满足客人的需求。

④密切协作。从维护酒店整体利益出发,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协作。

⑤忠诚老实。忠诚老实是做人的美德,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做到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提供假情况,阳奉阴违、陷害他人。

3、员工职责

①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爱国爱店。

②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自觉维护酒店声誉。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③严格遵守酒店规章制度、条例、纪律,自觉服从酒店管理。

④保守酒店秘密,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4、工作守则

①按时上、下班,工作时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下班后不得在酒店内逗留。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②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自觉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会客,不准处理私人事务,不准佩带手机(酒店配备或

特别批准的除外)和携带外币等私人物品。

③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音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高声说话或闲聊。

④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⑤讲文明、讲礼貌,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讥讽嘲笑客人或对客人不尊重、不理不睬,不得有不雅行为动作,不得与客人争辩或在公共场合与同事争论等。

⑥未经许可员工不可在酒店内摄影及摄像。

5、关心部属

各级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要严格管理并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进步,一视同仁,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不准打骂、体罚、虐待或报复员工。

6、团队精神

(1)与其他部门经常沟通,互助协作;主管关心下属,下属支持主管,员工友爱,尊重自己。

(2)要经常组织员工开展各种扩展活动。

(3)要经常组织员工的业余活动,创办文化栏及店刊,丰富员工的精神生活。

7、服从管理

(1)所有员工应尊重上级,服从管理,按时完成任务,不许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有不同意见应先执行,然后向上级反映或投诉。请示问题应按级请示,如遇意外,若直接主管不在场而必须马上解决时,可越级请示或反映问题。

(2)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记时卡,并留有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原因未能打卡,应事先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以备查核。

不准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3)上下班要走员工通道,按照指定的路线行走。

(4)每个员工由酒店发给员工证,员工进入酒店范围内应佩戴员工证,部门主管及保安人员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

(5)员工证、名牌等应妥善保管,因使用时间长而损坏的,可到行政人事部免费换领,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所在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报告,并按规定补领。

(6)员工离职时须将所发证件交回行政人事部注销,违者名牌及更衣柜钥匙均需交罚款人民币十元。

8、制服

(1)酒店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定做不同式样的服装,并按规定发放。

(2)穿制服的员工须签领由酒店免费发给的制服。

(3)员工除因公或被批准外出外,不得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酒店(特别批准除外),下班后须将制服放在本人衣柜内。

(4)穿制服者禁止在公共场所、客人面前或非吸烟区内吸烟。

(5)制服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丢失和被盗照价赔偿。

(6)员工离职时须将全部制服交回。

9、员工用餐

(1)在规定时间内,酒店为员工提供工作餐。

(2)员工可在员工食堂用餐,不得将任何食品带出餐厅。

(3)到员工食堂用餐的员工须遵守员工食堂守则。

(4)员工的朋友或亲属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得在员工食堂用餐。

10、个人资料

(1)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表格,不得隐瞒或伪造。

(2)为避免因有关资料不确实而导致日后员工正当权益受损,员工本人及家庭有关成员的(3)情况变化都应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如迁移地址、电话更改、婚姻状况等。

(4)对因隐瞒、伪造个人资料所产生的后果要由本人负责,酒店保留追究和处理的权利。

11、爱护公物

(1)对个人所负责保管的设备、物资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得随意拿用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2)严禁损坏公物,如发现破坏公物者应立即报告或送保安部。

(3)维护酒店卫生人人有责,养成讲卫生的习惯。杜绝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不卫生现象,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予以处理和清扫。

三、员工福利

(一)休息日

员工每日工作八小时,具体休息日由部门按工作需要安排。在经营旺季酒店将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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