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环境质量情况通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府系
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1.05
•【字号】潍政办字[2013]3号
•【施行日期】2013.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
调研成果的通报
(潍政办字[2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潍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鲁研发〔2010〕54号),市政府研究室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经过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省属驻潍各单位申报,专家评选,共推荐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15篇,评出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10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0篇。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政府系统调研机构和从事调研工作的同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事关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2012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获奖名单
2.推荐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名单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附件1
2012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获奖名单
附件2
推荐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名单。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山东省潍坊市为例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山东省潍坊市为例摘要: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日趋凸显,农村人居环境的破坏,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本文通过对潍坊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出目前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同时结合实际,提出完善收运处置体系、多渠道广筹资金、提高村民参与率等措施,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档升级。
关键词:潍坊;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居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但随之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数量也日益增多。
目前,生活垃圾污染已成为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复杂,不仅污染农村水源,而且会影响村容村貌,对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农村的人居环境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改善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必然选择。
1潍坊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潍坊市,古称潍州、潍县,别称鸢都,山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山东半岛西部,东与青岛、烟台连接,西邻淄博、东营,南连临沂、日照,北濒渤海莱州湾。
全市下辖4个区、2个县、代管6个县级市,另设4个开发区。
截至2022年底,潍坊共有常住人口94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18.4万人,农村人口323.4万人。
2022年全市垃圾产生量307万吨,其中,农村垃圾产生量169万吨,占全市垃圾量的55%。
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潍坊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印发《潍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坚持把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持续攻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15年底,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了市域全覆盖。
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自2019年起连续四年位于全省一等行列,实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由净起来到美起来转变。
1.1抓机制完善、促常抓长效坚持政策不松劲、力量不减弱、工作不断档,围绕打造“最干净的村庄”,制定各项考核标准和提升方案,做到工作可考核、可量化、真落地。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04•【字号】潍政办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发〔2008〕33号)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区人民政府,市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关于认真开展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八年八月四日关于认真开展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开展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及《潍坊市蓝天工程计划》等相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市区空气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采取点源治理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好市区煤烟型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力争城区空气质量良好率在夏季达到80%以上、春秋两季提高到70%以上、冬季保持在60%以上。
二、职责分工各区政府及市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空气质量改善负总责,认真分析制约本辖区空气质量改善的各种因素,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制定得力措施,统筹组织协调,切实解决好本辖区空气污染问题。
市经贸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快“高耗能、重污染”落后发电机组淘汰工作,及时调度城区热电企业炉外脱硫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脱硫治理任务。
潍坊弘润中间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潍坊弘润中间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潍坊弘润中间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 背景•弘润中间体是潍坊市一家重要的化工企业,主要生产有机中间体产品。
•为了评估弘润中间体对环境的潜在影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2. 评价目的•了解弘润中间体的生产过程及排放物•评估弘润中间体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的潜在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议3. 评价方法•基于现场调查和实地监测,收集了弘润中间体的相关数据。
•运用专业的评价模型和指标,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
•结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评价结果进行解读和分析。
4. 评价结果大气环境影响•弘润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排放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根据监测数据和模型计算,弘润中间体的大气排放物含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不会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水体环境影响•弘润中间体的废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经过流域调查和样品采集,未发现弘润中间体对周边水体的污染问题。
土壤环境影响•弘润中间体对土壤的潜在影响主要来自储存和处理过程中的化学物质。
•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和现场调查,未发现弘润中间体对周边土壤质量造成重大影响。
5. 环境保护建议•加强弘润中间体的排放监测和数据记录,确保排放物符合国家标准。
•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改进,确保排放水质达到更严格的标准。
•持续开展土壤监测和修复工作,确保周边土壤质量稳定。
6. 结论•综合评估结果显示,弘润中间体对环境的潜在影响较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
•弘润中间体应持续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
以上是对潍坊弘润中间体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报告,经过评估发现,该企业对环境质量的潜在影响较小。
报告中提供了环境保护建议,以帮助企业改进和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7. 接下来的工作计划针对潍坊弘润中间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估结果和环境保护建议,我们提出以下工作计划: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弘润中间体应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
潍坊市坊子区环境保护局

潍坊市坊子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第二轮“五区党风政风热线”材料庄民昌环境监测站站长王文光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成成环境管理科科长主持人:听众朋友,上午好!欢迎您收听每周一到周五上午10点的《五区政风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
今天来到节目的嘉宾是潍坊市坊子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庄民昌站长和他的同事们,就坊子区环保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大家在线交流。
欢迎庄站长,您好。
庄站长:听众朋友好,主持人好,今天是我们潍坊市坊子区环境保护局第9次走进五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我是环境监测站站长庄民昌,很高兴来到“五区党风政风热线”与主持人面对面交流,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沟通,也很高兴借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坊子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今天和我一起来到直播间的还有我局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分别是监察大队王文光大队长和管理科王成成科长。
我们将和听众朋友们一起就大家关心的环保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和解答。
主持人:现在环境保护已经成为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尤其是环境质量,那么请庄站长介绍一下我们坊子区2017年以来坊子区环境质量的总体情况。
庄站长:我从大气和水环境两个方面来说一下今年以来我区的整体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一)总体情况根据我区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统计数据和全市大气环境质量通报,2017年1-8月份,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0.058mg/m3,同比改善1.7%,改善幅度全市第2,四区第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0.124mg/m3,同比改善3.1%,改善幅度全市第1,四区第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0.024mg/m3,同比改善27.3%,改善幅度全市第5,四区第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0.030mg/m3,与去年同期持平,改善幅度全市第5,四区第1。
(二)主要工作情况一是着力抓好扬尘污染防控。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应对重污染天气,自3月7日开始,全面打响了扬尘污染防控攻坚战。
住建局、经信局、环保局对所有建筑工地、施工路段、煤场堆场和商混企业,严格按要求高标准落实了覆盖、围挡、洒水、进出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
潍坊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

潍坊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潍坊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2004年8月25日起施行。
市长XXX二ΟΟ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潍坊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保障城市居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各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工协作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各区政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相应的管理、监督和考评工作。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工商、交通、建设、规划、卫生、环保、房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文化等部门,应当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舆论监督工作,增强市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月度环保检查问题通报范文

月度环保检查问题通报范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月度环保检查问题通报为了加强企业环保管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公司定期进行月度环保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以便及时整改。
本月的环保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问题通报如下:一、废水排放超标问题经过本月的检查发现,我公司部分生产车间的废水排放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
主要表现在废水处理设备运行不稳定,致使排放的废水中废物物质浓度偏高,无法达到排放标准。
为此,我公司已经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计划对废水处理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和更新,确保废水排放达标。
二、固体废物处理不规范问题在本月的环保检查中,发现我公司部分车间对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够规范,存在未分类处理、乱倒乱放等现象。
这样的做法不仅影响了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美观,还可能导致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
为此,我公司计划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制度,确保固体废物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环境污染监测和报告不及时问题在环保监测方面,本月的检查还发现,我公司存在环境污染监测和报告不及时的情况。
部分监测数据未能及时上传到环保监测系统,也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导致监测数据的失实和不准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公司计划对环保监测和报告流程进行优化,加强对环保监测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和报告。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本月的环保检查还发现,我公司部分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漏气、漏液等现象。
这样的情况不仅影响了环保设施的效果,还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公司将对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并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本月环保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我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确保企业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对待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第二篇示例:月度环保检查问题通报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我单位每月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129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129号](https://img.taocdn.com/s3/m/6020de6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77.png)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控制扬尘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山东省潍坊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裸露土地绿化技术规程》、《潍坊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潍坊市防控城市扬尘污染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深入推进建筑施工、房屋拆除、道路施工、道路保洁、渣土运输、露天堆场、商混企业、裸露土地等扬尘综合整治,对达不到扬尘防治标准的违法行为按行政处罚上限实施“顶格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和高压监管,2014年10月底前,全市扬尘污染源全部实现规范化处置、标准化管理,基本消除扬尘污染,进一步降低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形成系统完善的执法监管机制。
二、扬尘防治标准、主管部门和处罚措施(一)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1.责任公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责任制和防尘措施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专人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进行保洁,每天清扫工地内部和车辆进出口直至城市公共道路,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工地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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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环境质量情况通报
第8期(总第47期)
潍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7月18日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一)2017年6月全市河流水质情况(COD、氨氮)
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2017年6月份,除断流的河流外,全市有14个河流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占可考核断面的66.7%;有7个河流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标准,占可考核断面的33.3%。
其中,昌邑市、青州市、经济区、高新区、寒亭区、坊子区等县市区存在劣Ⅴ类水体断面。
潍坊市中心城区因市政管网箱涵污水溢流,造成虞河(寒亭区)、大圩河(经济区)断面水质超标。
具体情况见下表。
尚未消除劣V类水体断面及责任地区
(二)2017年6月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三)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劣Ⅴ类水体分布情况(全指标)
(四)“水十条”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修造厂区域污
染防治
染防治方案,并于年底前达到
建设要求。
二、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一)总体情况(2017年6月)
指标浓度最高浓度最低同比恶化
PM2.5青州市安丘市诸城市、昌乐县、峡山区、昌邑市、高密市、
坊子区、青州市
PM10奎文区峡山区诸城市、滨海区、寿光市、高密市、青州市、
昌乐县、高新区
SO2滨海区经济区青州市、安丘市、寿光市
NO2寒亭区峡山区
诸城市、寒亭区、安丘市、昌邑市、高新区、
经济区、高密市、昌乐县、青州市、滨海区、
寿光市、临朐县
(二)主要污染物浓度现状和同比改善排名(2017年6月)1.细颗粒物(PM2.5)
2.可吸入颗粒物(PM10)
3.二氧化硫(SO2)
4.二氧化氮(NO2)
(三)全市38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监测数据(2017年6月)
序号监测点位
PM2.5浓度
(mg/m3)
PM10浓度
(mg/m3)
SO2浓度
(mg/m3)
NO2浓度
(mg/m3)本月
同比
(%)
本月
同比
(%)
本月
同比
(%)
本月
同比
(%)
1 安丘青云山0.03
2 13.5 0.064 5.9 0.020 4.8 0.028 -40.0
2 寿光监测站0.05
3 -1.9 0.097 -15.5 0.020 31.0 0.028 -21.7
3 寿光世纪学校0.059 -3.5 0.092 -8.2 0.022 -10.0 0.026 18.8
4 寒亭外语学校0.040 2.4 0.086 -4.9 0.022 21.4 0.037 -37.0
5 坊子鲁能学校0.050 --- 0.084 --- 0.021 --- 0.031 ---
6 高新实验学校0.038 5.0 0.081 -6.6 0.023 -4.5 0.032 -33.3
7 滨海西城区0.043 0.0 0.084 -2.4 0.029 14.7 0.027 -42.1
8 寿光市侯镇0.037 5.1 0.086 -3.6 0.024 -9.1 0.032 -14.3
9 寿光市羊口0.035 7.9 0.073 -7.4 0.029 -38.1 0.026 -13.0
10 高密锐光电子0.040 -11.1 0.065 8.5 0.023 28.1 0.028 0.0
11 昌邑市一中0.045 -15.4 0.080 15.8 0.019 -26.7 0.026 -13.0
12 昌邑市下营学校0.040 7.0 0.085 -9.0 0.027 28.9 0.027 -8.0
13 滨海东子站0.040 0.0 0.087 -17.6 0.021 -16.7 0.028 12.5
14 峡山区水厂0.038 -8.6 0.059 14.5 0.015 28.6 0.017 26.1
15 诸城技工学校0.042 -27.3 0.076 -28.8 0.016 11.1 0.026 -36.8
16 青州广通集团0.061 0.0 0.111 -6.7 0.027 0.0 0.043 10.4
17 临朐县朐山0.049 12.5 0.082 -2.5 0.019 13.6 0.025 0.0
18 安丘青云湖小区0.041 -10.8 0.073 3.9 0.023 -27.8 0.024 0.0
注:坊子鲁能学校站点去年同期所处办公楼装修,无数据。
呈:市环委会领导。
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市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县市区长(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组织部部长,纪委(纪工委)书记,分管县市区长(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