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有偿家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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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椒园中学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宣恩县椒园中学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宣恩县椒园中学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违规招生的规定为了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宣恩县教育局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违规招生有关规定的要求和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有偿家教和有偿违规招生的界定(一)有偿家教的界定有偿家教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进行教学辅导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从事有偿家教:1、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3、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4、为个人或校外辅导班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5、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自己或以亲属名义招收学生提供食宿,进行学习辅导,并收取费用的;6、其他有关情形。

(二)、初中阶段有偿违规招生的界定擅自或有偿向招生学校提供初中毕业生信息;限制和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干扰学生选择填报学校的意愿,擅自涂改学生填报的志愿;收受招生学校所谓的“劳务费”或“奖金”等进行买卖生源;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私下向高一级学校推荐生源。

二、有偿家教和有偿违规招生的危害教师,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教师是一种特殊职业,有偿家教损害师德与教师职业形象,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学习负担。

同时,教师的品行、价值取向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偿家教会影响学生未来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有偿违规招生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广大学生、家长利益。

三、禁止有偿家教有偿违规招生的规定1、学校的教室、课桌凳、器材等教学设备,不得租给或借给他人(包括本校教师),供其为学生收费补课。

2、严禁老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得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3、禁止教师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不得为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家教学生。

关于杜绝有偿补课家教等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杜绝有偿补课家教等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小学关于杜绝有偿补课家教、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整治实施方案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襄州区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托管)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行风建设,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集中开展治理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乱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顶风违纪的教师,有效遏制违规向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乱办班、乱补课等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行风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营造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时间2018年4月2日—6月31日三、治理重点 (一)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或收费办班补课的;(二)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而课下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的;(三)在职教师私自受聘到私人补习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 (四)在职教师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违规为学生订发、推销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的。

四、实施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治理模式和方法,扎实开展治理活动,将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1、丰富宣传活动载体,学习模范典型事例,倡导廉洁从教风尚,自觉抵制为教不廉歪风。

2024年三中拒绝有偿家教活动实施方案

2024年三中拒绝有偿家教活动实施方案

2024年三中拒绝有偿家教活动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家庭教育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关系到学校育人目标的实现。

然而,在当前社会中,随着家庭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有偿家教逐渐成为一种流行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导致了家庭间的教育差异加大,对于学生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确保学生的公平发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拒绝有偿家教活动的实施。

本方案的目标是倡导全体教师、家长和学生共同抵制有偿家教,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水平,全面推进学校育人工作。

二、方案内容1. 拒绝有偿家教的理念宣传通过举办家庭教育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向家长和教师宣传教育界关于有偿家教的负面影响以及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到有偿家教的弊端,提高他们参与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设立家长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为家长提供及时沟通的渠道,定期发布学校的教育动态、家庭教育指导、学生学习情况等信息,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与成长,为家庭教育提供更科学的指导。

3. 开展学习辅导和帮扶工作学校组织教师和学生志愿者开展学习辅导和帮扶工作,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的个别学习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学科知识,提高学习能力,提升学生成绩。

4. 建立学习任务以及考核机制学校将制定课程学习任务和考核标准,明确学生在学校内完成学习任务的要求。

同时,通过考试制度的完善,建立起有效的评价体系,既保证了学生的学习质量,又减少了家长对学生成绩的过度关注和有偿家教的需求。

5. 加强班级管理,建立合作学习氛围通过加强班级管理,建立团队协作和合作学习的氛围,培养学生的互相帮助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他们的自主学习和问题解决能力,充分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学生学习中的引导作用。

6. 落实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学校将明确有偿家教的禁止性质,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对于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家长和教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方案的有效实施。

有偿家教整治方案

有偿家教整治方案

*****小学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工作的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行为,提高教师师德水平,营造有利于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我校治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如下:一、治理对象在职教职员工二、治理重点1、在职教职员工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2、在职教职员工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3、在职教职员工违规从事有偿托管;4、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职员工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5、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注:在职教职员工对学生无偿开展课业辅导,人数应控制在2人以内,且须事先向学校申报备案;未向学校申报备案的,均认定为有偿家教。

三、组织领导为了保证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专项治理活动的运行。

组长:吴**副组长:陈***刘**组员:*****四、实施步骤—1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3月9日至3月20日)1.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传学习晋教工委〔2012〕6号《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启动本校“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大力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通过讲座、座谈、大讨论等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使教师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

并制订“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方案,报送教委办存档。

3.通过周学习时间组织教师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晋教工委〔2012〕6号文《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学习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通知》(闽教监[2007]9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闽教监[2008]9号)、泉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泉政[2009]171号)、《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泉教监〔201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泉委教综〔2012〕1号)、《晋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意见(试行)》(晋教人〔2010〕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关于制止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

关于制止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

关于制止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灌云县四队中心小学前一段时间,对于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关于老师搞有偿家教的现象,我们十分重视,我校就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展开了激烈的大讨论,经过校长室、党支部研究决定,形成以下共识。

首先对有偿家教现象做了表里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大环境给学校这方净土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加之目前“应试教育”思想的根深蒂固,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教育评价机智的不够完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想尽快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等等,所有这些都为“有偿家教”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但是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引发了许多的危害:一是孩子学业和心理负担加重;二是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三是教师职业道德丧失;四是教育整体形象受到损害等。

我们在进行认真分析有偿家教这一现象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改变目前这样的现状,我们组织教师反复学习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要求教师自觉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尤其是在有偿家教问题上,通过学习,老师们知道:有偿家教是金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表现,它既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更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损于教师的师德形象和教育的社会形象,同时还会引发校学校内部的管理问题,必须自觉停止。

同时,我们还在全体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岗、奉献、敬业的师德师风。

加强对教师的积极引导,积极倡导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鼓励教师立足本职,把精力集中到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上来,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同时,我们还由校长亲自找教师开展谈心活动。

首先是在班子成员中开展谈心活动,要求全体领导成员立足工作岗位,勤奋踏实工作,发挥先进作用,带头拒绝有偿家教。

其次,我们还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谈心活动,使每一位老师,尤其是前段时间经过现场调查,发现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让他们认识到有偿家教危害的巨大性。

另外,我们还专门组织教师学习周局长的报告,对照报告,衡量自己,找出差距,表达自己的决心。

2024年小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涉及范围广泛,对教育生态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此,为全面搞好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整治工作,有必要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制定细化的监督措施,建立家长、学生、教师监督小组,加强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二、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政策宣传,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自觉性和责任意识。

三、建立惩戒机制。

对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的在职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关部门必须立即采取强烈措施严惩不贷。

四、建立相应奖励机制。

对坚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工作的在职教师,可以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

五、加强家校沟通协调。

建立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形成共同合力,共同抵制有偿家教家养行为。

六、开展有偿家教家养行为调查。

要求学校主动开展调查,了解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七、建立长效机制。

规定教育部门每学年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以上便是2024年小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实施方案。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彻底改变我国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现状,维护教育生态和教师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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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有偿家教实施方案

严禁有偿家教实施方案

严禁有偿家教实施方案
一、明确家教内容。

1. 家教内容应当围绕学生学习课程展开,不得超出学校教学大纲范围。

2. 家教内容应当符合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不得强迫学生进行超纲学习或者
不适合学生的学习内容。

二、规范家教时间。

1. 家教时间应当与学生的课外活动合理安排,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休息和生活。

2. 家教时间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课外辅导时间,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进度。

三、保障家教质量。

1. 家教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不得以无资质的人员从事家
教活动。

2. 家教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学习方式和个性特点,不得采取严厉的教学方式或
者对学生进行体罚。

四、监督家教行为。

1. 家长应当对家教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督,及时与家教教师沟通,确保家教活动
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学校应当加强对有偿家教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家教管理制度,防止有偿
家教对学生的不良影响。

五、法律责任。

1. 对于违反有偿家教实施方案的行为,相关教育机构和家教教师将受到相应的
法律处罚。

2. 学生和家长对于有偿家教的投诉和举报,教育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有偿家教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家教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希望广大家长、家教教师和学校能够共同遵守有偿家教实施方案,共同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学校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

学校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

学校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学校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制度:小学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的制度张塝镇中心小学XX秋——XX春学年度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扎实抓好教育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县教育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制定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有关制度如下:一、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学校将继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得默许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学校教师不得借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参与组织有偿补课;提倡教师义务为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缺补漏,但均不得上新课,也不得向学生收费。

二、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办班组织有偿补课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三、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教育局和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教师补课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学生、对家长的调查及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对乱办班、有偿补课等问题暗中督查,切实对我校发生的违规有偿补课现象及时制止、查处、纠正。

对在职教师违反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月考核不得超过基本称职档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超过称职档次。

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各种评先评优推荐资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

情节较重的,给以相应处分对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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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制度
中心小学
2014.8
教好每一个学生,是人民教师的崇高职责。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差异,引起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的差别在所难免,教师在课后空余时间应主动为学生特别是为学习困难学生释疑解惑,这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任何教师没有任何理由敷衍推托。

要旗帜鲜明的自觉抵制把辅导学生与报酬或变相报酬挂钩、甚至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行为,共同努力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为加强霍各庄镇刘举人庄中心小学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特制定下列有关制度和有关规定。

一、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具体要求:
1.学校干部、教师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2.获得镇、区级及以上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一票否决。

3.干部、党员教师要带头抵制有偿家教。

二、严禁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有关规定:
1.不得暗示或变相暗示甚至强行索要家教对象支付家教报酬、不得向家教对象强行推销学习资料;
2.在职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兴趣班,不得与校外办学(培训)机构联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兴趣班,不得在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课、代课等,不得受聘于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参与管理和教学,不得向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推荐学生。

3.严禁教师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严禁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内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严禁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兼职;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干部、教师,一经查实,处责令其纠正外,将给予下列处罚:
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屡教不改者,将实施缓签或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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