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合集下载

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

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

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考点九】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重要考点回放】【说明1】“√”表示征税,“×”表示不征税。

【说明2】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考点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重要考点回放】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记忆小贴士】劳务、特许打8折计入收入额;稿酬折上折,实际打5.6折计三、专项附加扣除【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年终加薪B.托儿补助费C.差旅费津贴D.误餐补助『正确答案』A【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下列应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的是()。

A.单位全勤奖B.参加商场活动中奖C.出租闲置房屋取得的所得D.国债利息所得『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全勤奖属于奖金,应按“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稿酬所得”的是()。

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1.纳税人类型判定标准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非居民企业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2.征税对象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25%)非居民纳税人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25%)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20%实际10%)3.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所得类型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1.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三: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一、一般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类型收入确认时间销售货物收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法人资格,不缴企业所得税。

采取收入来源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指依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

也包括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包括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各项所得,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和其他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三)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按下列原则确定:1.销售货物,按交易活动发生地;2.提供劳务,按劳务发生地;3.转让财产,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按转让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4.股息红利,按分配企业所在地;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6.其他。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

居民企业及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25%,非居民企业未设机构场所或设有但无实际联系的20%。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以前年度亏损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提示】法人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2.分类(1)居民企业:(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是指依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单选题】(2020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民办非企业单位C.个人独资企业D.社会团体『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A.根据我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丙公司B.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的甲公司C.根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D.根据我国企业法律成立,在国外设立机构场所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有()。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B.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 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属于我国境内所得,不是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重要考点总结)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重要考点总结)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一、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考点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收入形式二、收入总额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考点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前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范围二、人工有关的成本费用扣除规定三、借款费用和利息费用四、公益性捐赠五、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六、手续费和其他扣除项目【考点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和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考点五】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考点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考点八】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的综合运用—不定项选择题一、基本公式和境外所得抵免税额二、考试中高频的有标准扣除项目的“三步法”总结【考点九】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二、无住所个人纳税义务总结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考点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一、应税所得项目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按年计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

1.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办法:每月(次)综合所得税务处理2.综合所得税务处理(二)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专项附加扣除【考点十一】经营所得范围1.个人通过在境内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或个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所得税学生讲议 (3)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所得税学生讲议 (3)

第五章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第一节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又称公司所得税或法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具体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性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纳税人的分类——“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07年·单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B.合伙企业C.联营企业D.出版社【09年·判断】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3年·判断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征税对象(了解)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08年·单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优惠税率为()。

A.10%B.15%C.20%D.25%【13年·单选】以下符合《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销售时确认【13年·单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ppt课件

❖ 6、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主张债
权而取得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 7、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 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按财产转让征个税。
(九)偶然所得
❖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 得。
❖ 1、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 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励所得按偶然所得全额 计税。
2、扣除项目
❖ (1)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 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 (2)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
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
有住所、无住所但居 境内境外无限纳税
住满183天
义务
非居民
无住所又不居住、无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 住所居住不满183天 境内的所得纳税
(习题1·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
31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
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 按照取得的凭证上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 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 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 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易错易混点1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和权益性投资所得,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与区分(1)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手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易错易混点2 税前限额扣除项目计算基数的确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指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2.5%.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其中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称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指的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但是企业“直接”向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门,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易错易混点3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收入总额的关系(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有本质区别的。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门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

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属于征税范围的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第五章-第一讲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100万元 2、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0×14%=14万元 实际发生20万,超过标准的6万不允许扣除。 允许扣除14万。 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2%=2万元 实际发生5万元,超过标准的3万不允许扣除。 允许扣除2万 4、当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2.5%=2.5万元 实际发生2万元,未超标准,准予全部扣除。
2、费用
✓(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应由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 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 )、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 、工资、福利费等费用。
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纳税人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如果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的要 求已将上述购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的,不得再以销售费用的名义重复申报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我 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 双重管辖权标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 得税的纳税人。
• 1、居民企业
– (1)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 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 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 企业。
– (2)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 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2)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 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3)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税金有( )。 (2001年多选)

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知识要点简介本章介绍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所得税属直接税,是以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税收。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此外,为了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特定的的产业和项目,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20%、15%。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其中确定收入总额时涉及包括准予扣除的项目、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等内容。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等于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免税所得、减税所得、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纳税地点等。

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居民纳税人以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为征税对象,非居民纳税人则以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为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3类,共11个应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照不同的税目规定了不同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减去按规定标准扣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同时根据不同的税目规定了扣除标准。

此外,还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纳税申报与缴纳。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是以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所谓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生产、经营等取得的可用货币计量的收入,扣除为取得这些收入所需各种耗费后的净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 详细描述: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两者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同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
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例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
应纳税所得的,其纳税地点的选择是()。

A.所得来源地
B.税务局指定地点
C.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D.纳税人选择固定一地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纳税人选择固定地申报纳税。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每次收入的确定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B.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D.劳务报酬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周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的确定。

劳务报酬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中,正确的有()。

A.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C.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
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所得来源的确定=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是不同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
,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闭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是()。

A.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地
B.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所在地
C.工资薪金所得的使用地
D.纳税人的居住地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正确答案:D
解析:选项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B,C
解析:选项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为所得来源地
B.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C.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方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四个选项均正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