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精)

合集下载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法律上所谓抗辩权,是阻碍对方当事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

根据抗辩权行使的效果是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还是使对方抗辩权的效力延期发生为标准,法律上的抗辩权分为永久的(消灭的)抗辩权和延缓的(一时的)抗辩权。

在前者,以因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抗辩权作为著例。

在后者,以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为其代表。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当前在该制度的理解和适用中,出现一些分歧和诸多疑难问题:诸如,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之间是否具有牵连关系,并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如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何限制一方在对方违约时滥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何种情形中不能适用?在被告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诸此等等。

本文拟在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制度功能、适用条件以及适用排除等问题阐释的过程中,研讨上述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以期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第66条。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基础及其制度功能一般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根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之间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相互依赖性。

这种牵连性的表现有三:其一,成立上的牵连性,即指一个合同产生两项方向相反、互为对价、互为条件的债务。

其中一项债务不成立或无效时,另一项债务因此也不成立或无效。

其二,履行上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务合同成立后,一方负担的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假若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其义务的履行也要受到影响。

其三,存续上的牵连性,即如果非因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事实上履行不能时,所发生的危险应由何方负担的问题(注: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3月版,第335-336页。

)。

一言以蔽之,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决定了双务合同的重要特点是:双方当事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对价性、交换性和相互依赖性,双方为了实现各自的债权而不得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这种牵连性所首先导致的结果,正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发生。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抗辩权是被告在刑事诉讼中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利,它能够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和正当防卫的权利。

下面将以宗具体案件为例,详细阐述并说明被告在案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况。

本文将从案件背景、法庭审理、辩护策略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出被告履行抗辩权的有效措施。

案件背景:市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害人称其未知身份人员进入其住所进行盗窃行为,导致贵重物品被盗。

警方经过调查后,将小区内的一名居民小张抓获,并指控其涉嫌盗窃罪。

案件被移送至法院审理,小张成为被告。

法庭审理:在法庭审理中,被告小张应充分行使自己的抗辩权,并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小张可以提出对警方收集的证据进行质疑。

他可以要求法庭对警方是否依法进行调查进行调查,可以对警方调查情况进行追究,包括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链的完整性。

其次,小张可以提出对被害人的证词进行反驳。

他可以要求法庭核实被害人的真实身份,要求称述当时的具体情况,并与被害人的证词进行对比,寻找矛盾和不合理之处,从而质疑被害人的真实性和证词的可信度。

另外,小张还可以寻找现场的疑点。

他可以要求法庭重新勘验现场,寻找可能存在的其他犯罪线索或证据,如指纹、足迹等,从而对小张与盗窃案件之间的关联程度进行质疑,削弱检方对其涉嫌盗窃的指控。

此外,小张还可以提出对现有证据的解释和辩护。

例如,可以提供与案发时间地点不符的证据,证明自己在案发时并不在现场,从而反驳自己涉嫌盗窃的指控。

他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对被害人并无敌意或其他动机,进而削弱检方的指控。

最后,小张还可以就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

他可以陈述自己的生活状态、职业、社会关系等,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良好品行和正直品质,从而降低被他人认定为犯罪分子的概率。

除了上述反驳和辩护措施外,小张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辅助和代理,以协助自己充分行使抗辩权,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被告在刑事诉讼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可以从质疑警方的调查、反驳被害人证词、寻找现场疑点、提出解释和辩护、个人陈述等多个方面入手,以有效应对检方指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产生的,并且主要使用于双务合同关系。

其法律依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所谓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应果关系。

其中牵连性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发生上的牵连性,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一个合同所产生,双方的权利义务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发生、不成立或无效,另一方的权利也发生同样的效果;二是履行上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和同成立后,当事人各基于合同负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的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其义务的履行也要受到影响;三是存续上的牵连性,是指如果非应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事实上履行不能时,所发生的危险应有哪一方负担的问题。

既然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已经履行或者已提出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那么反之,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以前,可以将自己的履行暂时终止,而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具有如下作用:第一,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既然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对等的,相互牵连的,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意味着只享有权力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与公平的观念背道而驰,至于一方当事人仅部分履行、履行有瑕疵,是否可以使另一方拒绝履行,亦应以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抗辩权,即可以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陈述提出异议和反驳。

抗辩权的行使,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

某甲因违约被乙公司起诉,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此案中,甲公司可以同时履行抗辩权,对乙公司的主张提出异议和反驳。

具体操作如下:首先,甲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主张进行分析和评估,查明事实和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如果发现乙公司的主张存在漏洞或不实之处,甲公司可以针对性地提出反驳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例如,甲公司可以提供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违约,或者乙公司的主张存在错误。

其次,甲公司可以针对乙公司的主张提出反诉或者反要求。

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可以提出乙公司也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保护甲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使诉讼双方在司法程序中达成公正的解决。

最后,甲公司可以通过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合理、合法地行使抗辩权。

律师可以协助甲公司分析案件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甲公司制定合理的抗辩策略,并在庭审过程中进行有效的辩护和辩论,最大限度地保护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原告主张的异议和反驳,甲公司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在具体操作中,甲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主张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反诉或反要求,并通过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合理行使抗辩权。

希望本案例能够对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履行抗辩权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37):同时履行抗辩权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37):同时履行抗辩权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37):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关法条《合同法》第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四个)(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见例1至例4);(2)双方的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见例5);(3)双方债务的履行期均巳届至;(4)请求履行的一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履行不适当。

例1甲、乙订立的委托合同约定乙免费为甲打官司,但未约定双方履行的顺序。

①问:若乙请求甲预付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甲能否以乙尚未履行处理事务的义务为由,对乙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②答:不能。

③原因:甲、乙间成立的是无偿委托合同,系单务合同,不是双务合同。

甲向乙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与乙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不属于对待给付义务,甲不能对乙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例2甲向乙高价出售“名马”一匹。

甲已经向乙交付了该马,但未按照约定向乙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和获奖证书,若甲请求乙支付价款,乙能否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①甲向乙交付马的义务,以及乙向甲支付价款的义务,均系主给付义务,彼此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

②甲向乙交付马之血统证明和获奖证书系从给付义务,若甲不履行该从给付义务将导致乙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如转售、参加比赛),乙可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价款。

例3甲、乙、丙约定各出资100万元成立个人合伙组织丁。

甲尚未履行出资义务,若甲请求乙履行出资义务,乙能否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①通说认为,三人以上的合伙,合伙人间无利益交换关系,仅有共同利益的促成关系,故乙不能对甲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②若仅有甲、乙二人合伙,甲未出资并请求乙出资的,乙可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例4甲、乙约定:“甲以30万元从乙处购买汽车一辆,乙将该车交付给丙,丙有权请求乙交付。

”后丙请求乙交付该车。

①问:乙能否以甲尚未支付价款为由对丙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②答: 可以。

抗辩权的法律规定(3篇)

抗辩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抗辩权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提出权利主张时,依法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或拒绝履行的权利。

抗辩权的存在,旨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抗辩权的概念、法律规定、类型、行使条件以及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提出权利主张时,依法可以提出相应的反驳或拒绝履行的权利。

抗辩权的存在,旨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抗辩权法律规定的最高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时效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成立之日起三年内行使。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其债权消灭。

”(2)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三)丧失商业信誉;……”(4)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抗辩权法律规定的又一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同时履行..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同时履行..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例子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的区别,请举例子说明不安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比如,我和某一公司鉴定了一个货物买卖合同,我为卖主,约定货到付款,但是公司突然破产了,我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比如,一般的买卖中,都存在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比如,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和第一个一样,如果我没有交货或者部分交货,公司就可以提出抗辩。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以前,有权拒绝先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就是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另外,必须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1,双方必须在同一个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中的一项原则,也被称为“非履行抗辩权”或“履行抗辩权”。

它指的是当一方在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时,可以以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抗辩其自己的履行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1.实质性缺陷:当对方的履行义务存在实质性缺陷时,例如交付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履行方可以以此为由抗辩自己的履行义务。

2.时机不当:当对方的履行义务的时机不当时,例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或未及时提供所需的材料或信息,履行方可以以此为由抗辩自己的履行义务。

3.先决条件未满足:当对方未满足合同中约定的先决条件时,履行方可以以此为由抗辩自己的履行义务。

先决条件可能包括付款、提供担保或满足其他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

4.非法行为:当对方的履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了履行方的合法权益时,履行方可以以此为由抗辩自己的履行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概述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合同法》第66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上述思想正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应有之意。

当然,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也限制了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运用。

在当事人一方已为部分给付时,对方当事人若拒绝其给付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则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二)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 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

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但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它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

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三) 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

有疑问的,为合伙合同是否为双务合同。

上述立于对待关系的双方债务,尚应包括原给付义务的延长或者变形,尤其是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或让与请求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有适用余地。

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

在可分之债中,各债务对各债权各自独立,从而其发生原因即使为一个合同,除非其一方的对待给付为不可分,也应各得就自己的部分独立为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

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立于对价关系,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四) 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1. 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关于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对立的学说。

第一种学说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本身即足以排除迟延责任。

对此,有人从抗辩权排除债务之届期的角度加以论证,有人以下述理由加以阐释:因有抗辩权之存在,迟延履行系非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

第二种学说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经行使才能排除迟延责任。

它有二种见解:其一,抗辩权之行使,溯及地排除已发生的迟延效果;其二,已发生的延迟责任,不因抗辩权的行使而受影响。

2、受领迟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受领迟延,其原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因此而消灭。

所以,债务人在债权人受领迟延后请求为对待给付,债权人仍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3、部分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4、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