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

合集下载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021/7/9
19
三、监护人的设定
• (一)法定监护
• 1、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设定
•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设定包括法定监护和指 定监护。 所谓法定监护指监护人是由法律 直接规定而设置的监护。所谓指定监护指 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 议的,监护人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 而设置的监护。
• 2、 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定
1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 (一)概念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
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
2021/7/9
2
(二)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自然人取得 民事权利的前提.
• 2、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指享有民事权利的资 格,还指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是直接由法 律确定的,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可以直接 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也可以取决于法律 的规定.
• 4、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9
3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一) 普遍性与平等性 (二)不可转让性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 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 除外。
2021/7/9
28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 一、宣告失踪 • (一)宣告失踪的概念和条件 • 1、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
2021/7/9

民法主观题 概念比较与简答题

民法主观题  概念比较与简答题

主观题概念比较(二、三、四、五)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2.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3.【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自然人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和一般法律前提。

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和行使民事权利,承担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和现实条件。

a.民事权利能力出生即取得其能力,而民事行为能力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具有相应的智力或符合相应的精神健康状况要求。

b.有民事行为能力者,必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权益:指称权力的目的。

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受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生活利益。

权限:指称权力的范围。

它是指法律所确认的民事主体以独立的意思实施行为的范围。

权能:指称权力的作用。

它是指权力的具体运用形式,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实现、保有个人利益的具体措施。

※5.【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律资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和一般法律前提。

民事权利: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受法律保护的具体的、可能的利益而实施一定行为的意思自由。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从事了具体的民事活动,才能取得具体的民事权利。

所以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民事权利则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体现。

6. 【财产权与人身权】财产权:以财产利益为客体的权利人身权:基于主体人身而发生的以主体的人身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它们都是民事权利,但财产权是经济性的,人身权是人身性的。

并且财产权可转移而人身权不可转移。

7.【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可以对一切人主张的权利,又称对世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相对权:对特定人主张的权利,又称对人权(债权)a.绝对权的义务主体为一般人,而相对权为特定的人b.绝对权的义务内容是对他人权利的容忍、尊重和不侵扰,而相对权是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

8.【支配权与请求权】支配权:权利主体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排他性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请求权:权利主体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a.支配权可以直接支配权力客体,而请求权需要请求债务人实施特定行为b.支配权有排他性,而请求权没有※9.【形成权与抗辩权】形成权:依单方行为使与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销权、免除权、追认权)抗辩权:阻止相对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性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形成权与抗辩权都是变动权,但形成权的功能为使既存法律关系生效、变更或者终止,但抗辩权为阻止请求权的效力。

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主体的范畴?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政府机关答案: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一项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 行为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答案:A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代理权的行使,以下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A. 代理人可以超越代理权限行使代理权B.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行使代理权C. 代理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代理权D. 代理人可以随意改变代理权限答案:B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一项是物权的基本原则?A. 物权法定原则B. 物权自由原则C. 物权平等原则D. 物权优先原则答案:A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订立,以下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A.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原则B.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C.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D. 合同的订立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B.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C. 以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D.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答案:ABCD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以下哪些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答案:ABC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 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D. 一方当事人死亡答案:ABC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以下哪些属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A. 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受害人故意D. 第三人过错答案:ABC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A. 工资、奖金B. 生产、经营的收益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答案:ABCD三、判断题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母法条:民法通则:9,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3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合同法: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

撤消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相关法理: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简言之,有民事权利能力,才有成为民事主题的可能。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亡包括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因个体心智,健康状况而有差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知识点: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认定自然人出生时间的标准依次为: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有关证明)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有继承关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何确定死亡时间(继承法意见第2条: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机关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

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例外规定A,关于胎儿的应留分额:继承法28条(死体/活体/出生后死亡)B,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问题(此时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行为能力(注意童工下限为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年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无行为能力(年龄/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5,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纯获利益,无行为能力人处分零花钱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纯获利益,能力范围内,此外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与合同法的区别)7,特殊行为能力:适用特别法:如结婚能力8,法人权利能力与经营范围之关系:合同法解释10条禁止性规定: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不包罗其他立法文件)禁止经营机关法人签定的营利性质合同为无效行为子法条:民法通则1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通意见: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法⼈的民事权利能⼒与民事⾏为能⼒法⼈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从法⼈成⽴时产⽣,到法⼈终⽌时消灭。

法⼈的民事权利能⼒在性质上与⾃然⼈的民事权利能⼒⼀样,是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是法⼈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法⼈的民事⾏为能⼒在性质上与⾃然⼈的民事⾏为能⼒也是⼀样的,是法⼈通过⾃⼰的⾏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是法⼈能够以⾃⼰的意思进⾏民事活动的资格。

下⾯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知识。

⼀、法⼈的民事权利能⼒与民事⾏为能⼒是什么1、法⼈是法律设定的民事主体,与⾃然⼈有很⼤不同,法⼈是否有民事权利能⼒与民事⾏为能⼒呢?民法典规定,法⼈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依法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从法⼈成⽴时产⽣,到法⼈终⽌时消灭。

法⼈的民事权利能⼒在性质上与⾃然⼈的民事权利能⼒⼀样,是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是法⼈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法⼈的民事⾏为能⼒在性质上与⾃然⼈的民事⾏为能⼒也是⼀样的,是法⼈通过⾃⼰的⾏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是法⼈能够以⾃⼰的意思进⾏民事活动的资格。

法⼈的民事⾏为能⼒是通过法⼈的法定代表⼈、代表机构或者代理⼈来实现的。

2、法⼈的民事权利能⼒与⾏为能⼒,取决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法⼈设⽴等的审查批准,不同法⼈的权利能⼒、⾏为能⼒的范围是不同的。

⼀般来说,法⼈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的民事权利能⼒与⾏为能⼒的范围。

法⼈的权利能⼒与⾏为能⼒在范围上是⼀致的。

法⼈的权利能⼒和⾏为能⼒与⾃然⼈有很⼤不同。

⾃然⼈的民事权利能⼒是普遍、⼀致和平等的,⾃然⼈的权利能⼒通常没有多⼤差别,基本上是相同的,⽽法⼈的民事权利能⼒的⼤⼩、范围,取决于成⽴的宗旨和任务,差别可能是很⼤的。

某些民事权利能⼒只有⾃然⼈才能享有,如婚姻、收养、继承等,⽽某些民事权利能⼒只有法⼈才能享有,如烟草、黄⾦等只有法⼈才能经营。

民法主要概念比较

民法主要概念比较

民法主要概念比较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关系概念:(1)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2)2.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概念:(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律资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和一般法律前提(2)民事权利: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受法律保护的具体的、可能的利益而实施一定行为的意思自由。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从事了具体的民事活动,才能取得具体的民事权利。

所以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民事权利则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体现。

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1)是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它是自然人独立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必要条件。

(2)是国家赋予法人有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资格区别: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取得、同时终止;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取得时间上则不一致。

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完全一致;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识别能力为前提,凡有基本识别能力的自然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每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范围完全一致。

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要由法人机关来实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常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实现。

4.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概念:(1)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2)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设立宗旨不同。

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

民法自考知识点总结大全

民法自考知识点总结大全一、人格权1. 人格权的含义及保护对象人格权是指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一切法律保护的权益,包括了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人格权的保护对象是个人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地位,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2. 人格权的内容和特点人格权的内容包括了人的身体权、精神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特点是固有性、不可变更性、不可放弃性和不可侵犯性。

3. 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人格权并非绝对的,受到一定的限制。

人格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法律规定和司法保护。

相关的规定包括了民法关于人格权的规定,以及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

二、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 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含义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个体依法享有一切民事权利,并应当独立享有、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从事民事活动时所享有的权利能力.2. 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取得和终止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取得主要是通过年龄、婚姻、监护、行为能力委托等方式,终止则是通过成年、婚姻、监护解除等方式。

3. 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主要包括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因为精神障碍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符合法定的年龄和精神状态要求,合法享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和民事法人1. 法人及其分类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或团体。

法人主要分为了自然人法人和单位法人。

2. 法人的设立和登记法人的设立主要是通过合法程序和法人资格条件,法定程序设立,民事法人人通过公示等手段完成登记。

3. 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法人具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行事,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承受独立的民事义务。

四、民事法律行为1.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主体主动作为以及遵从一定的意志,产生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及实践行为的统称。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有哪些【为您推荐】大邑县律师兖州市律师广宁县律师青羊区律师宿豫区律师泗阳县律师荥阳市律师白云区律师自然人从出生起就拥有了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对于法人来说,自成立之日起比自然人多了民事行为能力,大多数人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一个很好的区分,甚至有的人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

那么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先看两者定义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民事行为能力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二、看两者联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是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看两者区别1、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直接相关,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具有统一性,而法律根据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赋予公民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看历史渊源1、民事权利能力,源自罗马奴隶时代。

奴隶与普通人在法律上的区别比较大。

奴隶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法律下,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动物”。

2、现在没有奴隶了,但是民事权利能力这个重要的概念留存了下来。

你可以这么理解,是人,就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人(猪、牛)就没有权利能力。

3、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只有主体是人,才谈得上民事行为资格,进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谈得上民事行为能力。

通过小编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了简单的认识。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及简答题【名词解释】1.合同自由原则:所谓合同自由原则,指参加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按照自己的自由意思决定缔结合同关系,为自己设定权利或对他人承担义务,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自助行为:自助行为,指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对于他人的自由或财产施以拘束或毁损之行为。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指在有法定事由发生时,此前已计算的时效期间全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5.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指据以充当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

又称法人格,或人格。

6.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责任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又称侵权行为能力。

7.真意保留:所谓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

又称单独虚伪表示。

8.法律行为:所谓法律行为,指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

9.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2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0.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11.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

12.诉讼时效:所谓诉讼时效,亦即消灭时效。

依诉讼时效,权利不行使的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内持续存在,即应发生该权利人丧失权利的法律效果。

13.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指依照法定程序,推定失踪人为“已死亡”,使之产生与事实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14.权利之竞合:数个权利存在于同一标的,而其行使可生同一结果,成为权利之竞合。

15.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被称为“帝王条款”,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行为时,应当本着诚实不欺诈、言而有信、有约必守的原则。

概述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 概述1.1 民事权利能力的定义和作用1.1 民事权利能力的定义和作用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

在法律上,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能拥有、行使和享受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是公民享受自由、平等和尊严的基础。

民事权利能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自主性: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签订合同、处分财产等。

这种自主性使得个人能够自由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实现自己的利益和目标。

2. 保护性:民事权利能力的存在可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个人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确保权益不受侵犯。

3. 平等性:民事权利能力的赋予是平等的,不论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年龄等因素,每个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平等性保障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使得社会秩序更加公正和稳定。

综上所述,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的基础,它具有自主性、保护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对于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尊严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和作用1.2 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和作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各种民事行为,如签订合同、买卖财产、起诉他人等。

民事行为能力的作用在于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自主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个例子,小明是一个18岁的大学生,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近,他想购买一辆汽车作为自己的交通工具。

他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辆价格合适的车辆,并与销售人员签订了购车合同。

根据合同的约定,小明支付了购车款项,并取得了车辆的所有权。

这个例子中,小明作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独立进行购车行为,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示例可以看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主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基本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律特征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两者,可以清楚地认识与理解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法律特征: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

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

我国民事权力能力的特点(一)主体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务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

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

3.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人,给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

(二)内容的统一性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指法律赋予公司可以享有原各种民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义务的范围。

公司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统一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它体现为:(1)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实现的物质基矗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公共设施及公民实际掌握的物质财富,可以保障他们行使各种民事权利。

(2)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为公民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对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有不同的规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从公民出生时开始;第二类是规定从受孕时开始。

我国民法关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间,规定在民法通则第9条中。

该条规定:公司从出生时起到列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与其生命的存续时间是完全一致的。

对公民出生时间的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1月2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条提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有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这一司法解释,对解决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公民的出生时间问题如何准确认定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根据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法律准则,尚未出生的胎儿还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但是,按照生理规律,胎儿将来必定要出生。

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时,胎儿可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得遗产,但出生时是死体的除外。

法律上之所以规定保护胎儿的利益,实质上是为未来的民事主体的利益采取的预先保护措施而这种预先保护措施必须以胎儿活体出生为必要条件。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不受公民年龄大小的限制,此为一般的民事权利能力。

此外,还有公民的特殊权利能力。

所谓公民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受公民年龄限制的民事权利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这条规定是对公民结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

另外,我国法律还规定,公司参加劳动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般应在16周岁以上。

法律规定公司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立法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的健康成长。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死亡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法定事由。

公民死亡后,就不再有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必再保留其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死亡的方式有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

无论何种方式,只要公民死亡的事实发生,其民事权利能力便终止。

为了解决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公民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无法确定其死亡先后时间的问题,法律上有必要设立公民死亡时间的推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曾对此作出司法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后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民法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民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关于民法,赢了网民法频道为您提供民法通则、民法总则、民事纠纷争议等相关内容,希望对此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法律咨询赢了网专业律师。

来源:(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w/mf/226018.html)精彩推荐:公务员‘行为禁区’划定/w/mf/359198.html公务员处分的合法要件与程序/w/mf/359182.html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w/mf/359163.html公务员辞退程序/w/mf/359158.html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时规定/w/mf/359141.html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细则》的通知/w/mf/359134.html公务员奖励的理论基础/w/mf/359115.html新乡市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w/mf/359108.html国家公务员辞职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w/mf/359092.html公务员惩戒处分的救济制度/w/mf/359088.html通江县公务员辞职审批指南/w/mf/359083.html卫生部机关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w/mf/359078.html被问责官员解除处分就能走马上任/w/mf/359072.html公务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将被记过或者记大过/w/mf/359062.html我国对公务员辞职有什么规定/w/mf/359041.html公务员奖励规定/w/mf/359028.html查看气压表未走专门通道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w/mf/359025.html工伤保险的特点/w/mf/359016.html公务员惩戒法/w/mf/359009.html公务员录用体检禁测乙肝/w/mf/358996.html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类别/w/mf/358989.html公务员辞职之后能否再考公务员/w/mf/358984.html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细则/w/mf/358979.html昆明聘任公务员期限最长十年/w/mf/358962.html奖励公务员是‘拉战略性关系’/w/mf/358949.html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w/mf/358943.html‘辞退’公务员需民意助推/w/mf/358925.html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w/mf/358908.html 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有关规定/w/mf/358891.html公务员退休的安置/w/mf/358880.html我国公务员职务序列有哪些设置/w/mf/358869.html关于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通知/w/mf/358858.html社保异地转移人员7月起可在北京办理退休/w/mf/358853.html新余严肃处理公务员出国考察团违纪违规问题/w/mf/358848.html厦门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w/mf/358837.html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条件/w/mf/358834.html浙江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2017年最新版)/w/mf/358823.html 长沙已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w/mf/358810.html河南规定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被辞退/w/mf/358803.html公务员辞退制度/w/mf/358788.html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w/mf/358785.html撤销奖励的效力/w/mf/358778.html应当撤销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的情形/w/mf/358759.html中国公务员惩戒制度的思考/w/mf/358748.html公务员奖励的情形/w/mf/358733.html什么是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w/mf/358719.html福山区制定‘八禁止’规范公务员行为/w/mf/358712.html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w/mf/358708.html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w/mf/358701.html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注意事项/w/mf/358682.html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w/mf/358679.html太平洋寿险‘朝阳支公司’竟是‘假机构’/w/mf/358670.html关于贯彻《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w/mf/358655.html 我国公务员依法享有哪些权利/w/mf/358638.html焦作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w/mf/358631.html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w/mf/358625.html社会保障的重要性/w/mf/358607.html‘公务员奖励’业务办事制度/w/mf/358597.html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w/mf/358580.html公务员奖励规定/w/mf/358576.html宪法制定权的行使程序问题/w/mf/358573.html2017公务员考试违纪处理办法/w/mf/358570.html南京市政府特殊公务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w/mf/358558.html昆明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半年无人试水/w/mf/358542.html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w/mf/358530.html公务员违法被拘应停发工资/w/mf/358527.html重庆市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w/mf/358510.html公务员处分中没有“就地撤职/w/mf/358498.html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w/mf/358485.html公务员辞职手续清单/w/mf/358477.html公务员奖励的种类/w/mf/358464.html税务系统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w/mf/358459.html排除肝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报考湖南公务员/w/mf/358445.html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2017年最新版)/w/mf/358442.html违反公务员法离职从业限制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w/mf/358431.html 本案录音证据推翻工伤认定/w/mf/358418.html铁路工人受伤后精神抑郁自杀劳保局否认工伤败诉/w/mf/358408.html 2017浙江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内容/w/mf/358405.html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w/mf/358397.html公务员奖励的种类/w/mf/358387.html论社会保障法的经济法本质/w/mf/358378.html如何明确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w/mf/358375.html焦作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w/mf/358358.html公务员概念及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由来/w/mf/358348.html公务员‘行为禁区’划定/w/mf/358341.html公务员包庇违法施工将处分/w/mf/358337.html公务员奖励撤销的适用情形/w/mf/358324.html公务员奖励制度/w/mf/358321.html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其被立案调查期不得办理退休手续/w/mf/358307.html 处分期满解除后可晋升/w/mf/358302.html‘公务员辞退制度’只是一场左右互搏表演术/w/mf/358293.html公务员招考不排除乙肝的理性回归/w/mf/358288.html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务员招考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w/mf/358271.html 刘某因交通事故所受之伤能否认定为工伤/w/mf/358267.html穗通过公务员行为规范触犯‘禁条’将降职辞退/w/mf/358252.html公务员退休条件/w/mf/358239.html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w/mf/358220.html基础养老金5年内全国统筹/w/mf/358211.html员工旷工,企业就能随便开除吗/w/mf/358200.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