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纪处罚规定(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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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违纪范围及处罚标准明细( 2016年终稿)

违章违纪范围及处罚标准明细( 2016年终稿)

安全奖惩办法(试行)职工“违章违纪”范围及处罚标准由“红线”部分、通用部分、行车部分、货运部分(含装卸)客运部分五部分组成:凡违反“红线”管理规定,对主要责任人给于待岗1个月处罚。

凡违反“A类”问题,给予主要责任人不低于扣款200元、次要责任人100元的处罚。

凡违反“B类”问题,给予主要责任人不低于扣款150元、次要责任人75元的处罚。

凡违反“C类”问题,给予主要责任人不低于扣款80元、次要责任人40元的处罚。

凡违反“D类”问题,给予主要责任人不低于扣款30元、次要责任人15元的处罚。

一、“红线”部分(一)局定红线(1)公共部分1.当班打牌、饮酒、脱岗、睡觉,违反规定使用手机。

2.作业中坐卧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违章钻、扒车。

3.作业中不按规定进行防护(监护)或采取防护措施。

4.移动设备停留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5.设备、设施、工具材料侵入铁路限界,违规使用机具上道作业。

6.路内人员不服从站车管理,冲击站车或严重扰乱站车秩序。

(2)车务系统(4)货运系统21.因货装、路企、货检交接检查漏检,发生货车门窗盖阀开启;货车篷布及篷布绳网掀起;运行中货物坠落、超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

22.按方案装车货物,无装载加固方案或未按方案装车;散堆装货物装车不按规定计量、平顶,导致发生严重超偏载问题的。

23.危险货物办理站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货物;非危险货物办理站违规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的。

24.超限货物装车后未按规定复核尺寸,导致超出电报批示尺寸超限货物挂出的。

25.办理站受理需派人押运的货物,未按规定审查押运人证明文件、备品及禁止物品,导致途中处理的。

26.使用箱体破损的集装箱和危险品匿报入箱,危及运输安全的。

27.装卸作业铁路货车不安设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的;需停电而未断开隔离开关就实施货装作业的。

28.在车站货物线或车站其他线路上(不含专用线和专用铁路)进行手推调车的。

(二)段定红线1.公共部分第1条需要防护的作业人员无防护上道作业。

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违纪违规处分规定1范围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加大工作纪律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在严格的规范内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2.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纪违规人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错误性质。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要手续完备。

要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本规定,给予违纪违规人员恰当的处分。

2.2坚持从严治企的原则各部门必须维护本规定的严肃性,对违纪违规的员工,必须依照本规定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3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违纪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待岗、辞退。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罚款,罚款额度视损失程度决定。

4行政处分的权限由各分管经理提交公司班子研究决定。

5实施处分应遵循的原则:5.1行政处分要有充分的依据和可靠的证据,处分轻重与所犯过错轻重相符。

5.2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并用。

5.3凡受行政处分者,同时给予下列处罚:5.3.1受警告处分取消当月绩效工资;5.3.2受记过处分取消三个月绩效工资(处分决定生效起连续3个月),其岗薪待遇三个月内降低一个岗级;5.3.3受记大过处分取消六个月绩效工资(处分决定生效起连续6个月),其岗薪待遇六个月内降低一个岗级;5.4受待岗处分在待岗期内取消绩效工资,其薪资待遇按岗位工资标准的50%计发;5.5撤职处分按重新聘任的岗位(职务)执行岗薪和绩效工资。

6员工因工作失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下列标准实施处分:6.1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6.2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给予记过;6.3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予记大过或撤职;6.4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给予待岗;6.5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

7实施细则7.1公司内工作人员,未经办理正常燃气安装施工手续,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他人擅自接、改、迁、移燃气设施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7.2通过擅自接、改、迁、移燃气设施,收受好处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7.3公司供气管理部门及燃气安装施工部门的员工,未经批准,未严格履行手续,擅自为用户开栓供气的,给予警告处分;7.4未办理正常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为用户开栓供气造成燃气漏检漏收或造成漏气事故的,给予记大过处分;7.5公司内工作人员,故意损坏燃气计量表,造成燃气流失的,给予辞退处分。

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使广大教职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上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便于学校对违规违纪事件做出相应的处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违规违纪的处罚第一条教职工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接受分配工作任务经思想教育后,第一次扣工资200元;第二次扣一个月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解聘。

第二条教师、教练旷课,行政干部和职工旷工,按《东华文武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处理。

第三条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因主观原因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视其情节:①批评教育;②扣当月工资2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③扣一个月工资,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④扣当月工资及半年奖金并予以解聘。

第四条教职工在管理学生过程中,要坚持正面教育,反对用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

如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①批评教育;②致使学生轻微伤害的,赔偿全部医疗费用,扣200~300元工资,并给予纪律处分;③致使学生轻微伤害,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赔偿全部医疗费用,扣一个月工资并予以解聘;④手段恶劣造成学生轻伤的,除赔偿一切费用外,扣当月工资和全年奖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还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第五条凡教职工因酗酒或醉酒失态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第一次扣工资200元;第二次扣工资500元并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扣一个月工资,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次予以解聘。

第六条教职工之间发生争吵或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200—500元罚款,或扣罚工资1000~2000元并给予纪律处分。

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职工之间因矛盾、争执,动手打了对方,造成对方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用之外,扣两个月工资,并给予纪律处分。

如果把对方打成轻伤及以上者,赔偿医疗费用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凡教职工在学校内外赌博,第一次罚款200~500元,第二次除罚款外,予以解聘。

第八条严禁教职工向学生推销商品以谋取私利,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罚款200元,并予以解聘。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规范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违纪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处分学生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恰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二章处分种类及应用规则第四条对有违法、违规等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违纪行为达到本规定中两种以上(含两种)纪律处分的,应当合并处理,按其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共同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对违纪行为在本规定中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八条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对违纪行为在本规定中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九条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定不适用于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问题的;(二)主动检举其他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六)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的;(七)违纪行为系过失造成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三)包庇他人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和其他人员的;(四)有干扰、妨碍组织调查行为的;(五)违纪后不承认错误事实或受处分后无理取闹,态度恶劣的;(六)受处分期间,再次违纪的。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

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规范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

第四条本规定处罚对象主体为员工个人,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具体违规违纪行为处罚标准,由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的制订标准,设立专业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规定实施的支持性文件,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

第六条凡发现在贯彻执行本规定中有包庇、袒护、拖拉等失职行为者,按违规违纪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给予失职行为者相应处罚。

第二章职工违规违纪分类、处罚形式与处罚标准第七条职工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与产生的后果做如下处罚: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罚款:罚款金额为5—500元.警告:警告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5%—-10%的处分。

记过:记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15%——20%的处分。

记大过:记大过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同时给予罚款、降低工资25%——30%的处分。

留用察看:留用察看的处罚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工资待遇按同期社会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金支付。

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劳动纪律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一)作息时间1、白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为12时30分至17时。

2、波纹管夜班工作时间为15时30分至23时30分(其中18时30分至19时为进餐时间)。

3、如有特殊情况,由生产部临时通知。

凡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均视为早退.4、职工蒸饭时间为早7时50分前,自带及外购午餐的职工也必须到食堂就餐.5、晚餐时间为17:20-17:50,申请加班人员,超出此范围在申请加班时间未在工作岗位,视为无效加班.凡未遵守上述条款所发生的行为,均按违纪处罚。

(完整版)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及考核办法

(完整版)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及考核办法

(完整版)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及考核办法1. 背景为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不违反任何公司政策,并为其违规行为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2. 违规行为定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违反法律法规;- 不履行工作职责;- 滥用公司资源;- 徇私舞弊;- 不诚实、欺诈行为;- 涉嫌侵犯公司利益等。

3. 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1. 口头警告:针对轻微的违规行为,第一次违规行为将给予员工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对于重复违规行为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将给予员工书面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记录。

3. 暂停工作: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员工将被暂停工作一段时间,并扣除相应的薪酬。

4. 后果辞职:对于涉及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将提出让其辞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其他适当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公司保留根据需要采取其他适当措施的权利。

4. 处罚程序为确保公正和透明,公司将采取以下程序:1. 违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将由直接上级或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发现。

2. 证据收集:针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3. 违规调查:公司将对涉嫌违规的员工进行调查,听取其申辩意见,并进行初步判断。

4. 决策与通知:一旦调查确认违规事实,公司将根据严重程度和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并向员工发出正式通知。

5. 处罚执行: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公司将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6. 上诉机会:员工有权提出申诉或上诉,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审议和处理。

5. 考核办法违规行为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绩效评价将综合考虑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违规行为情况,以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6. 结论本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及考核办法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员工的权益,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

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违纪行为处罚办法一.总则1.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3.人事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违纪行为分类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轻微过失行为(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1.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1.2外出用车而未按流程办理者;1.3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每发现一次扣5元用于清洁费用;1.4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1.5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1.6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车间除外);1.7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每件每次扣2-5元用于返工或次品费用;1.8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1.9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1.10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1.11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1.12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1.13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1.14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1.15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1.16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1.17伪造、涂改打卡记录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1.18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一般违纪行为(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2.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2.2工作期间不按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且情节轻微者;2.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2.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2.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2.6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2.7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2.8旷工一天者;2.9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2.10人事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2.11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2.12文件没有及时发送给总经理者。

公司违纪处罚政策范本

公司违纪处罚政策范本

公司违纪处罚政策范本
尊敬的员工,。

公司严格执行违纪处罚政策,以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
秩序和良好形象。

以下是公司的违纪处罚政策范本:
1.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私自使用公司资源、
违反安全规定、不服从管理指挥等。

2. 处罚方式:
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罚款,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并视情况扣
发绩效奖金。

停职,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停职员工一定时间,并降低相应的薪酬待遇。

开除,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立即开除员工,并取消其相关福利待遇。

3. 处罚程序:
确认违纪行为,由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确认违纪行为,并进行调查核实。

通知员工,公司将向违纪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纪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

申诉权,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再次审查并作出最
终决定。

4. 处罚执行:
处罚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员工应如实执行处罚决定,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但在申诉期间仍需执行处罚决定。

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如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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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为加强公司的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统一公司对违规违纪员工的处罚标准,以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特规定如下,以供公司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全体人员(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劳务派遣的人员、提供劳务的人员等,以下简称“员工”)。

2、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单位,为“用工单位”。

3、与公司签订服务(业务)外包协议的单位,为“外包单位”。

4、员工应遵守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司的指挥,尽忠职守,维持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秩序和纪律,保持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安全和卫生。

5、员工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员工间应互相尊重,相互支持工作。

7、员工严格按照职业操守、公司规定、工作流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劳动纪律1、员工应按照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要求按时到岗提供劳动。

2、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实施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3、员工不得将公司的业务信息或相关信息透漏给第三方(含与工作无关的同事),也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资料等,禁止泄露公司机密。

4、员工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客户或员工馈赠的财、物、卡、券以及其他非公司提供或允许的获利行为,严禁通过上述方式为客户或员工输送利益(含减轻对方的责任等)。

5、员工严禁为了谋得利益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向公司相关人员馈赠的财、物、卡、券以及其他非公司提供或允许的馈送行为。

6、未经公司许可,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工作,或“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或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工作(兼职人员除外)。

7、工作时必须穿着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规定的服装,并保证服装干净、整洁,行为举止应当大方、得体;8、不得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公共区域或限制区域吸烟,禁止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吸烟。

9、如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有权拒绝员工进入工作区域或责令员工离开单位,期间按异常出勤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9.1 持有危险品、治安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物安全的物品。

9.2 穿着不符合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要求服饰要求的。

9.3 有扰乱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秩序,败坏单位风气的。

9.4 下班后无正当理由留在岗位上或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内者。

9.5 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内集会,发放及张贴宣传品,进行宣传活动或利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设施搞其他活动。

9.6 本人/亲友实施扰乱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秩序,以及其他妨碍单位正常经营或其他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

9.7 本人/亲友实施辱骂、殴打、威胁、恐吓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各级领导、同事、客户、来访人员等行为的。

9.8 盗窃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财物者。

9.9 饮酒者(公司因业务安排的除外)或吸毒者。

9.10 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区域内进行赌博、嫖娼、卖淫的。

9.11 法律、法规、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规定员工不得到岗工作的,或其他不应到岗情形的。

第三章处罚1、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可给予警告:1.1 员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2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

1.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按要求着装的。

1.3 员工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行为的。

1.4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公共场合吸烟的。

1.5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实施影响环境、卫生、绿化,浪费水电资源的。

1.6 员工未经批准,携带或允许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1.7 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行为符合被警告的行为,2、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可给予通报批评:2.1 员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3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三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9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六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15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十二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20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

2.2 员工一个月内达1天以上的。

2.3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赤脚、穿拖鞋、裸背或其他有碍风化着装的。

2.4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限制场合吸烟的。

2.5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实施破坏环境、卫生、绿化、财、物的。

2.6 员工未经批准,携带或允许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并影响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

2.7 员工的行为符合被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拒绝进入工作区域或责令离开单位的情形,但尚未构成被辞退条件的。

2.8 员工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或不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的。

2.9 员工将公司的业务信息或相关信息透漏给第三方,或泄露公司内部信息、资料的。

2.10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内留宿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2.11 使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财、物从事非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事务。

2.12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的。

2.13 谎报、虚报考勤或工作进度的。

2.14 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一项或多项警告达3次以上的,或三个月内受到一项或多项警告达6次以上的,或六个月内受到一项或多项警告达9次以上的,或十二个月内受到一项或多项警告达12次以上的。

2.15 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行为符合被通报批准的行为,3、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给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3.1 员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7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三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15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六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25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十二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35次(单独或合并)以上的。

3.2 员工泄露公司机密,或破坏公司计算机程序或网络安全的。

3.3 员工将公司的业务信息或相关信息透漏给第三方,或泄露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达500元以上的;3.4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限制场合吸烟的。

3.5 员工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实施破坏环境、卫生、绿化、财、物,且造成损失达500元以上的。

3.6 员工未经批准,携带或允许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并严重影响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或导致新闻媒体曝光给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3.7 员工的行为符合被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拒绝进入工作区域或责令离开单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3.7.1 被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拒绝进入工作区域或责令离开单位,但拒绝执行,且本人/亲友实施扰乱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秩序,以及其他妨碍单位正常经营或其他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或实施辱骂、殴打、威胁、恐吓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各级领导、同事、客户、来访人员等行为的。

3.7.2 本人/亲友实施严重(两小时以上视为严重)扰乱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秩序,以及其他严重妨碍单位正常经营或其他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或者上述行为虽未严重,但在十二月内实施2次以上行为的。

3.7.3 本人/亲友实施殴打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各级领导、同事、客户、来访人员,并至相关人员受伤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及以上等级的);或者上述行为虽未导致人员受伤,但在十二月内实施2次以上行为的。

或在公司外有挑衅打架斗殴行为的3.7.4 盗窃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财物者。

3.7.5 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内集会,发放及张贴宣传品,进行宣传活动或利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设施搞其他活动,经劝阻拒不改正的。

3.8 员工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吸烟,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3.9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3.10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挪用安全设备或器材,或损坏安全设备或器材的。

3.11 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区域内进行赌博、嫖娼、卖淫的。

3.12 负责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员工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行为,或不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行为,造成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财产损失或流失或人员伤亡的。

3.13 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达3000元以上者。

3.14 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达500元以上者。

3.15 未经批准,以私人或他人名义持有公司资产、账外存放资产的。

3.16 虚构虚假报销事实或提供虚假报销凭证,从公司报销款项的。

3.17 使用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财、物从事非公司/用工单位/外包单位的事务。

3.18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操纵的设备或车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

3.19 伪造公司文件、印信或印文,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加盖公司印章出具证明或有关材料的。

3.20 谎报虚报考勤,负责考勤的人员协助他人伪造考勤的,3.21 填报虚假信息,偷窃、毁坏、涂改或伪造公司经营管理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文件,做假帐,谎报业绩的。

3.22 持有公司的财、物、资料、凭证、账册等拒不交还的。

3.23 六个月内有2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或不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的;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或不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的。

3.24 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一项或多项通报批评达3次以上的,或六个月内受到一项或多项通报批评达5次以上的,或十二个月内受到一项或多项警告处罚达6次以上的。

3.25 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行为符合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四章员工自行离职1、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以视为员工自行离职,并以员工辞职(以实际行为表示辞职)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1.1 员工在职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含休假)期满后连续5天以上没有回岗工作,且公司无法通过员工的电话或地址与员工取得联系,或员工收到通知后没有按时回复的。

1.2 员工在职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含休假)期满后连续5天以上没有回岗工作,公司与员工取得联系后,员工表示不能/无法/拒绝按照公司要求回岗工作的。

1.3 员工未回岗期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节假日或休息日不计算在内,但员工的行为属于连续。

2、公司按照自行离职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第五章离职交接1、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后,应将持有公司的财、物、证照、服装等交还公司。

2、员工办妥工作交接后,公司向员工支付尚未结算的工资等待遇,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为员工办理离职结算。

第六章其他1、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发生变更,应及时报行政部进行修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均由员工本人承担(公司为此支付的费用可从员工未结算的劳动报酬中直接扣除)。

2、公司提过员工的手机、微信、QQ、邮箱等方式向员工发送的相关信息均为有效通知;公司通过员工预留的联系地址邮寄的材料被退回(包括拒收、地址不详、已搬迁、长期不领取等),视为公司已经通知,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员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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