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南烈女现象成因探析基于家庭关系的考察_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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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她世界——清代女性弹词小说女性与家庭关系研究的开题报告

探寻她世界——清代女性弹词小说女性与家庭关系研究的开题报告

探寻她世界——清代女性弹词小说女性与家庭关系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清代女性文学是中国文学中独特的存在,它深刻地反映了清代社会历史、文化、伦理和道德观念等方面的变迁,也反映了当时女性对家庭、爱情等问题的思考和表达。

女性弹词小说是清代女性文学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以表达女性对家庭、婚姻、生育等问题的态度和看法为主要特点。

由于一直以来,关于清代女性弹词小说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女性与家庭关系研究方面,因此,本文拟深入探讨清代女性弹词小说中女性与家庭关系的问题。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清代女性弹词小说中女性与家庭关系的研究,探寻清代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当时女性对家庭、婚姻、生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表达,并对现代女性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

三、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两种研究方法进行分析。

文献资料法主要是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了解清代女性弹词小说的历史背景、特点、流派、主要作家等情况,以及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角色的变迁。

比较分析法主要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弹词小说,对其中关于女性与家庭关系的阐述进行比较和分析,探讨清代女性对家庭、婚姻、生育等问题的看法和表达。

四、论文结构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是对清代女性弹词小说和女性与家庭关系研究进行简要介绍和阐述。

第二部分为文学背景,主要是对清代女性弹词小说的历史背景、特点、流派、主要作家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第三部分为女性与家庭关系的史观分析,主要是探讨清代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角色的变迁,分析社会历史、文化、伦理和道德观念等因素对女性家庭地位的影响。

第四部分为女性心理探析,主要是通过女性弹词小说中女性形象的塑造和表现,探讨女性对家庭、婚姻、生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表达。

第五部分为女性价值判断,主要是通过女性弹词小说中女性的言行和行为,探讨女性对家庭、婚姻、生育等问题的价值观念和判断。

第六部分为结论,对本文的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并对现代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提出一些启示和建议。

无自我的“人”——借祥林嫂与菊英娘的形象探究20世纪妇女生存状态

无自我的“人”——借祥林嫂与菊英娘的形象探究20世纪妇女生存状态

娘形 象为主要 分析对 象 . 详 细阐述 了封建礼教 的群 体规 范本质 、 祥林嫂 和 菊英娘 在封 建礼教 的群体 约定之 下“ 自我” 的丢 失 , 以及作 者在作品 中倾注的对个体 “ 人” 的思考 , 对社会 暗黑的反抗 , 对未 来之路 的探寻 。
关键词 : 群 体 规 范 贞节 自我 反 抗 探 寻
“ 古代 社会 , 女 子多 当作男人 的物 品 , 或杀或吃 , 都无不 可 ; 男 人死后 , 和 他喜欢 的宝 贝 、 日用的兵 器一 同殉 葬 , 更 无不 可。 后来 , 殉葬 的风气渐 渐改 了 , 守节便 也渐渐 发生 。但大 抵 因 为寡 妇是 鬼 妻 , 亡 魂跟 着 , 所 以无 人 敢要 , 并 非 要她 不事 二
会 一千 多年 。

故 事 。《 菊英 的出嫁》 则是 王鲁彦 的代表 作 , 作 品叙述 了菊英
千 多 年 的社 会 习俗 在 漫 长 的 历 史 发 展 中早 已 内化 为
娘 为死去 十年 的菊英办冥婚 的故事 。
对《 祝福》 的研究 是学 者永 远 做不 完 的工 作 , 但研 读 学 者论著 之后 , 我们发 现 , 以往的分 析多是 在探讨 祥林 嫂 和鲁
山西通志烈女录不完全统计该省贞烈之女在元代以前仅有几人元代增至25人明代突增至677人清代从顺治到光绪更上升到183人又据福建通志列女传不完全统计该省唐至宋殉节者26人元代2人明代猛增至679人清代更高达563人可见群体规范一经形成就会对行为违背规范的成员产生无形的心理压力迫使个人遵而本文中所要论述的祥林嫂和菊英娘正是这种群体规范的受害者二祥林嫂与菊英娘的自我丢失祥林嫂一生两次嫁夫两次亡夫而这两次亡夫正好一正一反证明了群体约定的力量封建礼教贞洁观对妇女的迫害祥林嫂起初嫁给了祥林在祥林死后为逃避婆婆逼着改嫁逃到了鲁镇在鲁四老爷家做女工鲁四老爷虽嫌弃祥林嫂寡妇身份但是四婶看她模样还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只是顺着限不开一句口很像一个安分耐劳的人便不管四叔的皱眉将她留下了试工期内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所以第三天就定局每月工钱五百文由此可见对于守节的寡妇人们虽然仍有嫌弃但看在她还能节也并非十分厌恶后祥林嫂便在鲁四老爷家流了下来她的做工却毫没有懈食物不论力气是不惜的人们都说鲁四老爷家里雇着了女工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到年底扫尘洗地杀鸡宰鹅彻夜的煮福礼全是一人担当竟没有添短工然而她反满足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这几句话有很多值得分析的地方祥林嫂逃到鲁镇凭借自己的力气做工吃饭人也并没有嫌弃这个寡妇反而因为她勤能干特别欣赏她祥林嫂自己也满足于人的评价口角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这我发现节的祥林嫂还是可以被大家接受的且她也十分乐于融入鲁镇的新环境在人的赞赏中感到满足和高兴是人为什么不嫌弃她是寡妇呢

江南明清才女文化探源

江南明清才女文化探源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明清江南女性文学创作繁荣探因 .................................................................................................. 7
一、江南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 ..................................................................................................................... 8
人寻味的是这批闺阁才女在地域分布上体现了某种集中性,即大多集中于经济文化比较发到的江南地区。本文从区域文化的角度探究明清两代女性文人创作的整体风貌,了解其特点,并分析明清江南的地区的女性文学创作得到前所未有地发展的原因。
【关键词】明清 江南 女性 探因
目录
绪论 ........................................................................................................................................................... 2
四、女性诗社的盛行 ................................................................................................................................... 12

明清节烈妇女问题研究综述

明清节烈妇女问题研究综述

Journal of Radi o &T V University (Phil os ophy &S ocial Sciences ) No .3,2008(Su m No .146)[收稿日期]2008-06-03[作者简介]王传满(1966~),男,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副教授明清节烈妇女问题研究综述A Summary of the Research in Chastity Wo man in M ing -Q ing Times王传满WANG Chuan -man(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合肥230022)(The Chinese Co mm unist Party ’s School of A nhui,Hefei A nhui China 230022) [摘 要]明清节烈妇女问题研究涉及贞节观念、节烈旌表制度、贞节教育及节烈妇女行为等,区域节烈妇女尤被关注,研究理念、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上都有突破,但存在材料和观点脱节、史料挖掘和对节烈妇女生活实际关注不够等问题。

[关键词]明清;节烈妇女问题研究;成就;不足[中图分类号]K 2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597(2008)03-0096-05Abstract:The research in chastity women in M I N G -Q ing ti m es involves the field of chastity concep ti on,the syste m of chastity woman com 2mendati on,chastity educati on and chastity woman behavi or and s o on,es pecially more attenti on is paid on regi onal chastity woman .B reakthr ough in re 2search idea,research domain and research method,but p r oble m exists in hist oricalmaterials divorcing fr om vie wpoint,not penetrating int o hist oricalmate 2rials,not paying attenti on on chastity woman’s actual life,etc .Key words:M ing -Q ing Ti m es;Research in chastity women;Achieve ment;I nsufficiency 中国妇女史研究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曾出现过一次研究的高峰。

试论明清女性文学创作主体的家族化及其根本原因

试论明清女性文学创作主体的家族化及其根本原因

试论明清女性文学创作主体的家族化及其根本原因
李贵连
【期刊名称】《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1(43)4
【摘要】明清女性文学出现了创作主体家族化的倾向。

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是明清女性经济地位的适度上升促使其家庭乃至社会地位提高,从而使得家族中的女性获得文学教育及传承上的更多权益;二是女性具有才识成为社会需要。

【总页数】6页(P88-93)
【关键词】创作主体;家族化;经济价值;社会需要
【作者】李贵连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6.2
【相关文献】
1.明清土家族土司家族文学创作及其风貌叙略 [J], 多洛肯;朱明霞
2.从明清江南家族女性看女性文学创作的价值 [J], 娄欣星
3.从明清江南家族女性看女性文学创作的价值 [J], 娄欣星;
4.明清时期家族女性词人群体的文学创作特点 [J], 武楠楠;
5.明清以来曲学家族文学创作态势之流变
——以吴江沈叶姻族与杭州陈氏家族戏曲创作为考察中心 [J], 王辉;刘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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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经济贡献与日常地位异化探析——以民国时期的苏州轿妇为例

妇女的经济贡献与日常地位异化探析——以民国时期的苏州轿妇为例
妇女从事抬 山轿的体力活 ,是 出乎常人的意料 的 ,而苏州女人当轿夫更是人们不可想象 的,所以 ,“看到这 一 奇 特 的现 象 ,人 们 一 时 难 以把 想 象 中的苏 州 女 性 与轿 妇 联 系起 来 ,在世 人 看来 ,人 间 天 堂 的苏 州 女 人应 是 ‘素 以柔懦著名 『l 5l,当看到苏州轿妇“手脸的皮肤都粗糙枯黄 ,更毫无我们想象 中苏州女人的风度”嘲时 ,人们 心 里形 成 了极大 的 落差 。
无 论世 人 如何 不 理解 ,恶 劣 的环境 和 贫 困 的生 活 ,迫使 当地 村 民不 得 不选 择这 一行 业 ,“中 国人真 穷 ,这 里 的山也剥削得和尚脑袋似 的;上面竞没一株树 ,远望着仅是紫色山石而已,可是乡民还得靠山吃饭。”
靠 山 吃 山 ,靠 水 吃水 。苏 州轿 妇为 了生 计 ,不得 不走 出家 门 ,出卖 体力 来换 取生 活 的来源 ,而抬 山轿 则是 她 们 在 家 门前最 容 易找 到 的活 。 为更快 更 好适 应 这样 的体力 活 ,许 多女 性从 15岁左 右 就开 始 练 习抬 山轿 ,开 始 用 自己的体力来谋生。当她们成家后 ,担负起养家活 口的重任时 ,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所以,有时为了多揽些 活 ,多挣 些 钱 ,她 们 的一些 做法 更让 世 人感 到惊 讶 ,比如有 的轿妇 一边 抬 山轿 ,一边带 孩 子 ;更 有甚 者 ,为 了赶 时 间多做 生 意 ,有 的pt ̄- ¥L期 的轿 妇竞 “一 面抬 轿 ,一 面 (给孩 子 )喂奶 。”[131
摘 要 :苏州轿妇通过 自己辛勤 劳作 ,艰 辛地承担起 了家庭 重任 ,在 家庭 经济活动 中成 了主 力,并 以 自己
乐观 的态度 、勤劳的品格 、活泼的形 象 ,赢得 了良好 的社会声誉 。但是 ,经 济地位和社会 形 象并 未能改变女 性从

明清时期定海地区列女的行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

明清时期定海地区列女的行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

明清时期定海地区列女的行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中国女性入史,自古有之。

《史记》、《汉书》等史学名著中,女性就占有一席空间。

自汉代以来,历代许多官修正史和地方志都对列女有专门记载。

清代史致训、黄以周共同编撰的《定海厅志》单设“列女”传,记载了明清时期定海地区141位列女的事迹,为我们开展当地列女研究提供了详实的史料来源。

1 明清时期定海地区列女的行为表现《定海厅志》记载的列女可以分为未婚列女和已婚列女两种类型。

未婚列女数量仅有5位;已婚列女数量为136位。

在已婚列女中,有1位在男方在临聘之际去世的情况下依然履行婚约;有7位在许配给夫家后,在完婚之前丈夫去世,始终过着守寡生活;其余128位列女都顺利完婚。

已婚列女中结婚年龄年龄不到20岁。

婚后守寡的列女数量达127位,平均丧偶年龄为25岁。

列女守寡时长平均为41年。

许多列女守寡时间比她和丈夫共同生活的时间要长。

那么,明清时期定海地区列女都有哪些行为表现呢?首先,我们梳理一下定海地区5位未婚列女的行为表现。

她们数量不多,但表现都可圈可点,或孝顺长辈或重贞节或重情义。

一位因母亲患病,祈祷代母亲去死,服药自杀;一位因不受倭寇辱,取石破面,被倭寇杀死。

另外三位坚持不嫁人,具体原因分别是在没有兄弟、有从兄入继的情况下,为了奉养年迈父母而坚持不嫁人;因兄嫂皆亡,为了照顾兄嫂的遗孤而不嫁人;因妹妹被妹夫打死,控告妹夫使之被处死,而后坚持终身不嫁。

然后,我们分析一下定海地区已婚列女的行为表现。

她们具有恪守婚约、孝顺长辈、勤劳卑谦、恪守妇道,忠贞不二等行为表现。

在完婚前丧夫的8位已婚列女恪守婚约、忠贞不二、孝顺长辈、勤劳卑谦。

有一位列女最为特殊,她在男方即将下聘礼之际时去世的情况下依然履行婚约,“有劝幸未嫁犹可改嫁,其不听。

过门服衰,哭泣尽礼,誓无二志。

”她恪守约定、忠贞不二的品质是常人难以企及的。

其余7位已许配但在完婚之前丈夫去世的列女,也按照约定过门。

这些未完婚便丧夫的列女们过门后的行为表现往往孝顺长辈、勤劳卑谦。

边缘闺秀:由黄媛介看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重建

边缘闺秀:由黄媛介看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重建

边缘闺秀:由黄媛介看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重建【摘要】这篇文章将探讨黄媛在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研究中的重要性。

在将介绍黄媛及其著作,并概述社会性别研究的背景。

在正文中,我们将分析明末社会性别的重建过程,清初社会性别的变迁,边缘闺秀的形成与影响,以及黄媛对这一时期社会性别的见解和对边缘闺秀的研究成果。

结论部分将总结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复杂性,并讨论边缘闺秀在社会性别中的地位。

通过对黄媛及其著作的研究,可以更深入理解这一时期社会性别观念的演变与变化,同时也更好地把握边缘闺秀在整个社会性别结构中的角色和地位。

【关键词】黄媛,明末,清初,社会性别,边缘闺秀,重建,变迁,形成,影响,见解,研究,复杂性,地位。

1. 引言1.1 黄媛及其著作介绍黄媛,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社会性别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

黄媛的研究方向主要聚焦在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重建与边缘闺秀的形成。

她在《明清社会性别史论》、《边缘闺秀研究》等著作中深入探讨了社会性别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及影响,尤其关注了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

黄媛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她的研究成果对于理解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演变和边缘闺秀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为社会性别研究开拓了新的方向和视角。

通过她的著作,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到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复杂性及边缘闺秀在社会性别中的特殊地位,为我们认识历史进程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启示。

1.2 社会性别研究的背景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性别的概念也在不断重新定义和重建。

明末清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社会风貌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这一时期,妇女地位和社会性别关系发生了一系列复杂的变化,女性开始逐渐走出家庭,涉足社会公共领域。

社会性别研究的背景包括对性别概念的解构和重新审视,以及对历史时期中性别关系变迁的深入研究。

通过对明末清初社会性别的重建,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当时社会结构、文化风貌和性别关系的复杂性,为我们更深入地探讨社会性别议题提供重要的历史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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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卷 第9期2014年9月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zhou UniversityVol.36 No.9Sep.,2014近代江南烈女现象成因探析*基于家庭关系的考察戴 娟(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215123)摘 要:家庭关系是近代江南烈女现象依旧存在的重要原因。

无论婚配与否,女性能通过某些特定的方式与丈夫产生深厚的感情,她们为救治丈夫不惜牺牲自己,丈夫的去世对她们的打击极为沉重,为了追随丈夫于地下,她们选择殉夫;某些亲属单薄且无子嗣的女子在丈夫去世后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和希望,殉夫便成了她们无奈的选择。

然而,更多的女性是被逼迫而死,娘家或夫家令其改嫁违背了其“不适二夫”的志向;家庭成员的凌辱让其饱受失节的威胁和心灵的伤害,自杀反而成了她们守护贞节的武器和最后的解脱。

关键词:家庭关系;烈女;近代江南;形成原因中图分类号:K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734(2014)09-0054-05“烈女”历来有不同的理解。

①笔者认同鲁迅于《我之节烈观》(笔名唐俟)中的观点,即“烈可是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着自尽;一种是有强暴来侮辱他的时候,设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杀,都无不可。

”[1]于此,笔者认为“烈女”可包括为保护节操而死的“贞烈”和为父母而死的“孝烈”两大类。

研究烈女现象在学界已非独辟蹊径,因明代的节烈妇女数量多,情节惨烈等缘故,学界多将目光投射在这一时期;但不足之处在于,研究的视角多集中于对这一时期烈女的旌表、贞节观念等方面,而很少关注烈女群体的本身。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社会文化史研究,结合了文化史注重关怀社会精神层面的特点,突破了社会史仅停留在关注社会具体问题的描述而忽视对“人”这一群体的研究,注重个人与群体和社会之间的关联性,故而,关注烈女群体本身是烈女现象研究中亟需注意的视角。

受近代文明浸染深厚的江南,女性殉节的现象和规模也不容小觑,崇拜贞节观念的印记仍常见于史册。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烈女作为传统道德的代表似乎与近代社会出现的推陈出新的局面格格不入,这是由于“多个世界”②并存的近代中国,新观念取代旧传统并非一蹴而就,这一过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对此,我们可以从社会史研究角度,以烈女本身为主角,令之置身于当时的生活环境,即以家庭关系为中心,审视置身其中的女性在直面丧夫之痛、面对失节等考验时,在生命与贞、孝、情、义之间的抉择。

一、夫妻感情笃厚人的本性有这样的特征:无论谁,只要通过任何关系而与我们结合起来,他就总是会根据那种关系而确定地分享到我们的爱。

[2]P246通过血缘、婚姻形成亲情不言而喻,在夫妻感情方面,这一理论同样适用。

特别是在传统婚姻观念影响下,女子对夫妻关系存有一种认同意识,故而在婚姻关系中(无论是否完成婚配礼仪),女性常常出于夫妻感情而殉夫。

近代婚姻有不少还是逃脱不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模式,然而这其中也不乏婚后能“伉俪日*收稿日期:2014-05-12作者简介:戴娟,在读硕士,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研究。

① 关于“烈女”定义的争论焦点之一便是殉节女性是否结婚的问题,如章义和、陈春雷在《贞节史》中认为已经结婚的女性应称为“烈妇”,未婚的方能称为“烈女”。

详见章义和,陈春雷.贞节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210.② 罗志田认为近代中国存在“多个世界”而并非“两个世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后者被推翻,因为新旧之分毕竟是当时人自己的认知。

详见罗志田.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1999(6).笃”的案例。

1884年殉夫的昆山席烈妇与丈夫“伉俪甚笃,三十年如一日”[3];1890年殉夫的浔溪董烈妇姚氏“其伉俪之笃,曲尽妇道,固无待言”[4]。

“伉俪日笃”寥寥四字概括了她们的感情,但对于女性来说此中的意义却远远超过四字本身,她们常常在危难时刻以行动来诠释与丈夫笃厚的感情,仅以本段提及的诸烈妇而言,席烈妇在丈夫病危时刻“焚香吁天誓以身代,且刲股煎汤以进”[2],董烈妇姚氏在丈夫患病之后“躬奉汤药,衣不解带……常默祷神祗愿以身代①”[4],笃厚的夫妻感情使得丈夫成为女性的精神寄托,丈夫病危是极大的家庭危机,医药罔效,所能做的只有求助于天,虽是愚昧,却足见双方感情的深厚程度,更是女性极度无助的缩影。

研究认为,如果婚姻和家庭生活幸福美满,丧偶所造成的危机更加令人痛苦[5](P199),故而,她们不惜自残以续夫命,但不少终究无力回天,丈夫去世的打击让她们近乎崩溃,“哀号气绝,死而复苏者屡矣”[4]“哀痛欲绝,誓不独生”[6](P5681),最终,她们不愿独自存世,毅然殉夫。

除通过缔结婚姻与丈夫产生深厚感情外,已经许字但尚未完成婚礼的女性也通过某些的方式与夫家或者与未来的丈夫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最终也成为她们主动殉节的缘由。

如1904年浙江巡抚奏闻:“(萧山县)窃有同乡贞烈女郑淑嫦……九岁问名膺喻氏聘,而心知有婿。

乃甫经期月,夫即殂丧,淑嫦年方十龄,哀毁素服,历三年如一日。

……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复有求婚者,淑嫦闻之绝不稍露词色,即夕成绝命诗十四首,披发跣足、白衣素裳自缢。

”[7]这是女性殉于未婚夫之事,结合这位女性悲剧性的结局和其他类似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内涵:其一,有清一代,年幼即订婚是常见的现象,但往往这会成为女性与未婚夫建立感情的基础。

一方面,订婚之礼实际已初步实现女性身份的转变,她们对自己的身份形成了心理认同,如郑淑嫦“心知有婿”,即形成了对已为人妇的身份认同。

无独有偶,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的溧阳史贞女也有类似的经历,她年幼订婚,就“知所天之不移”[8];另一方面,与未来丈夫建立了感情还来自于婚配过程中的诸多礼仪。

1918年绍兴陈烈女通过聘礼中的某些物品建立了与未婚夫的感情:“生小不识郎,郎面虽不识,妾心岂相忘。

赠我春风锦,遗我明月珰。

”[9]此后,在家中女性长辈的辅助下为自己缝制嫁衣也是女性的必经过程。

婚聘礼节及缝制嫁衣等都有助于建立她与未来丈夫的情感联系,[10](P159)故而,虽是年幼,但讣告传来之时她的哀恸并不逊于已婚妇女,“哀毁素服”立志守节的情况即随之而来。

根据明清律法,订婚年龄和成婚年龄一般在三五年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有订婚较早的,如郑淑嫦九岁即订婚也是常有之事,议婚过早的婚娶习俗时常遭人诟病:“议婚太早,或于襁褓童幼之时,轻许为婚,因亦有指腹为婚者。

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仕宦远方,遂至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11](P123)议婚过早确实增加了婚姻的风险,最为严重的便是未完成婚配未婚夫就去世的情况,这使得更多的女性选择殉节成为可能,于是年幼订婚成为五四前后精英阶层抨击传统婚姻制度的对象②。

其二,女性常在殉节之前有某些特殊的举动,如“沐浴整衣”[12](P1970)、“将所聘物系臂投缳”[13](P1564)等,郑淑嫦“披发跣足、白衣素裳”是一种具有象征性意义的行为———身穿白衣是守节之妇的装扮,而郑淑嫦实际并未完成婚礼,这样的装扮原本不合礼法,以这样的装扮结束自己的生命是向世人言明,她已在心理上认同自己无论生死均是喻氏的妻子,贞烈之女追求的是“生未同衾死同穴”[14](P392),这给她们的殉节增添了更多的悲剧色彩,也是她们出于感情而殉夫的佐证。

二、亲人单薄无依亲人的单薄无依表现为在丈夫去世后,面临窘迫的生活时无人可以依靠,只能独自承担生活的重担,女性惶惑的心理状态可见一斑,尤其是无子嗣让女性没有生活的精神支撑,故而,她们时常无奈殉节。

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使得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权利微乎其微,迫使她们依附于父权制家庭55第9期 戴娟:近代江南烈女现象成因探析①②“刲股和药”“誓以身代”“焚香祷天”的举动多出现在医药罔效之时,是希冀牺牲自我成就他人的做法,虽愚昧罔效,但诚心可鉴。

尤其“刲股和药”故事层出不穷,它与“二十四孝”中的“割骨疗亲”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时割肉以进之后病人的病情恰好转好,人们也将功劳归功于诚心感动了上天,如《妇女故事》“割肝疗姑”条:“异谈可信录载,清刘氏事姑孝姑,姑病噎,数次割股,而渐发渐愈,氏祷大士刺肋出肝断之,遂昏仆,恍见大士抚之曰:‘儿苦矣’。

以药涂伤处,得苏,烹肝奉姑,病竟不复发。

”(台湾艺文印书馆.丛书集成三编(第23册)[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481.相关研究可参见梁景和.五四时期社会文化嬗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7-22.而生存,她们被看作是分利者,而不是生利者。

[15](P166)近代江南,虽有职业女性出现的趋势,但仍有不少女性被束缚在家庭之中,职责不过是“操井臼”“侍奉舅姑”等家庭内部事务,至多是从事家庭纺织为补贴家用略尽绵薄之力。

丈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对于大多数平民家庭来说,丈夫的去世几乎是断绝了家庭的经济来源,妇女的生活境况岌岌可危。

若是选择守节,她们的往往需要“纺织以供甘旨”[16](P463);另外她们还可能需要抚养子嗣,侍奉公婆。

但实际上,生活往往更加艰辛,尤其在亲属单薄或者无子嗣作为精神寄托的情况下,有些女性无力承担生活和心理的双重压力而宁愿选择殉节。

1878年《申报》上有诗词纪念烈妇伍氏,据说伍氏自幼便是孤儿,丈夫也是出身寒门,亲属单薄。

成婚几年后,丈夫忽然病重,医药无灵,伍氏终夜哭泣,担忧“夫在妾有归,夫没妾何生?”[17]终于在丈夫死后她也选择了殉节。

烈妇自小失去亲人,夫家也是“一寒士耳”,伍氏婚后没有强大的宗族为依托,因而丈夫即是她唯一的依靠,丈夫去世后她无以为依,一句“夫在妾有归,夫没妾何生?”道出了依赖丈夫而生活的女性的惶惑不安。

伍氏孤苦无依的境遇是众多平民之家女性的共同影像,这样的凄苦连她们的丈夫都会心存不忍,甚至有“遗命其改嫁”[12](P2218)者,这足以佐证亲属单薄、无人依靠的生活对女性而言是何其艰难,也不难解释她们最终无奈殉节的举动。

研究者认为婚姻对自杀具有其本身特有的免疫作用,其中主要的免疫因素在于家庭,在于她们作为“母亲”的身份。

[5](P201)因而,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若有子嗣存世,女性常常会打消殉节的念头,矢志抚孤;反之则会坚定女性殉节的决心。

光绪八年(1882年),昆山席烈妇在殉夫之前留给族人的书信中说自己殉夫的一个原因便是“三从无子”[3];同样,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旌表的归安县(今属湖州市)许氏许诺丈夫去世她即以身殉,然而她有孕在身,家人以“比举男”百般劝慰之,可是儿子诞生后不久便夭亡,许氏毅然自缢而亡。

[16](P464)“举男”,即生男孩,因其代表着家族的香火和祭祀的延续,故而在近代江南仍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言辞来劝慰女性放弃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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