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马克思利息理论的二重性与当代利率实践
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及对中国的启示-最新文档资料

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及对中国的启示关于利息利率的理论,经济学中学说纷呈,其中,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论述始终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其有关科学论述与思想,在当今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实践主要遵循的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路径,然而与西方其他有关利息利率指导理论相比,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理论思想在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毫无疑问,对其研究将能对中国当前利率政策实践提供另一种视角的启示。
一、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的思想源起马克思的利息利率理论思想并不是自己完全独创。
马克思在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进行批判地吸收时,首先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含于剩余价值理论之中的利息利率理论思想,由此也源于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和批判。
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论述从借贷资本及其运动形式入手,但抛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孤立地研究借贷资本运动形式(G一G’)的方法,把借贷资本及其运动与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联系起来进行科学考察。
关于利息来源及其本质问题,古典政治经济学从没有把剩余价值和利润区别开来,也没有在形式上对利润本身各个相互独立的组成部分——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区别开来进行说明。
马克思首先批判地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这个问题上提出的有价值见解,并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展开研究,然后一步步返回到剩余价值赖以表现的各种特殊形式的基础上,充分揭示了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平均利润分解为产业纯利润和商业利润,从而得出利息只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科学论断。
经过马克思的透彻分析,古典政治经济学提出的有关利息及其源泉的有价值见解,呈现出了崭新面貌。
关于利息率的决定问题,古典政治经济学正确地揭示并认为利息率“部分地取决于总利润率,部分地取决于总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profits of enterprise)的比例。
这个比例取决于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受预期的总利润率的影响,但不是完全由它调节。
第三章 利息与利率

费雪
美国经济学家
9.灵活偏好论 认为利息是“在一特定时期以内,人们放弃货
币周转灵活性的报酬”,这是著名资产阶级经济 学家凯恩斯提出的理论。
所谓“灵活偏好”,亦称“流动 性偏好”,是指人们喜好以流动性 强、周转灵活的货币资产来保存财 富,以应付不时之需的一种心理倾 向。
二、利息的计算 (一)单利和复利
(五)、两个有广泛用途的算式
(1)零存整取 假设每个月存P元,月利率为r,一年后可以收回
本利和为多少? 到期后本利和为:S=P
(1+r)12+P(1+r)11…….+P(1+r) (2)整存零取 假设以后每月欲取P元,月利率为r,在最后一次提
取时本利全部取清,现在应存多少钱? 现需存放银行: S=P/(1+r)+P/(1+r)2+……+P/(1+r)n
资1亿元。
年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甲方案 每年年初投资额
5 0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9 500
现值 5 000 454.55 413.22 375.66 341.51 310.46 282.24 256.58 233.25 212.04 7879.51
1.利息报酬论 认为利息是一种报酬,在古典经济学中是颇有影
响的一种理论,最先由配第提出,后来在洛克的著 作中也有涉及。
“一个人在不论自己如何需要,在到 期之前都不得要求偿还的条件下出借自 己的货币,则他对自己所受到的不方便 可以索取补偿,这是不成问题的。这种
补偿,我们通常叫做利息”
因为贷款人承担了风险,所得 报酬的多少应与承担风险的大小 相适应。
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及对中国的启示

马克 思关 于利息利 率 的论述从 借贷 资本 及其 运动形 式人 手 。 但抛 弃 了古 典政 治经 济 学孤 立地 研究 借 贷资 本 运动 形式 ( G— G’的方 法 , 借贷 资本 及其 运动 与资 本 主义 的再生 产联 系起 来 ) 把 进行科 学考 察 。关 于利息 来源 及其本 质问题 , 古典 政治 经济学 从 没有 把剩余 价值 和利润 区别开来 , 没有在 形式 上对利 润本 身各 也
二 、 克思关 于利息 利率的主 要论述 马
关 于利息 利率 的理论 , 经济学 中学 说纷 呈 , 中 , 其 马克思关 于 利 息利 率 的论述 始终 闪耀 着真 理 的光辉 ,其 有关 科 学论 述与 思 想, 在当今 仍然具 有重大 的现实指 导意 义 。目前 , 国利率 市场化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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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及对 中国的启示
口 黄 启才
( 建 社会科 学 院亚太 经济研 究所 , 建 福 州 3 0 0 ) 福 福 5 0 1
摘 要 :马 克思 关于利 息利 率的 论述 始终 闪耀 着真 理 的光辉 ,
其 有 关 科 学 论 述 与 思 想 ,在 当 今 仍 然 具 有 重 大 的 现 实指 导 意 义 。 本 文在 对 马 克 思 有 关 利 息利 率 的 论 述 进 行 回 顾 和 总 结 基 础 上 , 力 图给 出 其 对 当 代 中 国 利 率 政 策 的 启 示 。
一
、
马 克思利 息利率理 论的思 想源起
马克 思 的利 息利率 理论 思 想并 不 是 自己 完全 独创 。马克 思 在 对英 国古典 政治 经济 学 的研究 成果 进行 批 判地 吸 收时 ,首 先 创 立 了科学 的劳动 价值 论和 剩余 价值 理论 ,含 于 剩余 价值 理 论 之 中的利 息利 率理 论思 想 。由此 也 源于 对古 典政 治 经济 学 的继
利息理论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利息理论作为金融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通过对利息理论的学习和实践,我对利息的本质、形成机制以及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利息理论的一些感悟心得体会。
一、利息的本质利息,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借款人支付给贷款人的额外费用。
然而,从金融学的角度来看,利息并非简单的费用,而是资本的价格。
这种价格反映了资本在时间上的价值差异,即货币的时间价值。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货币在不同时间点的价值不同。
在通货膨胀、利率等因素的影响下,货币在未来的购买力会逐渐降低。
因此,当借款人借入货币时,他必须支付一定的利息来弥补这种时间价值上的损失。
二、利息的形成机制利息的形成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1. 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中,资本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其供给与需求关系决定了资本的价格。
当资金需求增加时,利率上升;当资金供给增加时,利率下降。
2. 风险溢价:借款人承担的风险越高,所需支付的利息也就越高。
这种风险溢价体现了市场对风险的补偿。
3. 预期收益:投资者对未来的预期收益越高,他们愿意支付的利息也就越高。
4. 政策因素:政府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都会对利率产生重要影响。
三、利息的作用利息在金融市场中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1. 资源配置:利息作为资本的价格,能够引导资金流向最有生产力的领域,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 风险分散:利息的存在使得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从而实现风险的分散。
3. 促进储蓄:利息可以激励人们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增加社会储蓄,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 促进消费:较低的利率可以降低借款成本,鼓励消费者提前消费,从而刺激经济增长。
四、对利息理论的感悟1. 利息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它反映了资本的时间价值和风险溢价。
2. 利息的形成机制复杂多样,需要综合考虑供求关系、风险溢价、预期收益和政策因素等因素。
3. 利息在资源配置、风险分散、储蓄和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用马克思利息理论解读我国利率市场化问题

占的比重 及利息率 的确 定是 由资金 提供 者借贷资本家 和资金使 用者职 能资本家 的竞争决定 的 , 对这个竞争起决 定作用 的因素 , 就是借 贷资本
的供求 。 可见 , 利息率具有显著的市场性 特点 , 任何人 为的干预 和管制 只 会造成利率机制功能的萎缩 。诚然 , 马克思利率 理论也有需补充完善之
处 , 就是马克思 同样 没有考虑 国家干 预经济对利率 的影 响 , 这 因此得 出
“ 平均利率在长期 内不变 ,因为一般 利润 率只有 在较长的时间 内才会变 动” 的结论。
中, 它是作为借 贷资本 ; 在执行职能 的资本家手 中 , 它是作为产业或商业
资本。 它只执行 一种 职能, 但 也只产 生一次利润 ” 因此 , 。 利息本身没有任 何特殊 的规定。 12 利率 由一般利润率决定 _
定利息率 , 经济社会实 际利率总是在零到平均利润率 之间。由于利息率 的高低 取决于两类 资本家对利润分割的结果 , 因而使 利息率的决定具有 很大 的偶然性 , 而传统 习惯 、 法律 规定、 竞争 、 通胀 、 策等 因素都会影响 政
参 考文 献
2 我 国的利 率市 场化 问题分 析
马克思的利息理论像生息资本理论一样 , 象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特 抽 殊经济关系 , 一般 原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适用 的。市 场经济必 其 [ ] 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 提 出明年经济工作 八项任 务 [ BO ] 2 0 — 3 E /L。 05 ( 1 - 1。w .n u nt o 。 2 0 ) wx h a ecn w i 。 ( 责任编辑 : 薛培荣 )
[ ] 胡锦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 1 高举 新胜利 而奋 斗卜 在中 国共产党第 十七次全 国代表大会上 的报告 [ ] N。
马克思利息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现实意义)

马克思利息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现实意义内容摘要:本文系统地总结了马克思利息理论的主要内容,从利息的来源与本质、利率的水平与决定、利率的现实意义方面进行了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马克思利息理论利息利率马克思的利息理论是以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的。
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事实上把利润、利息和地租等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还原为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从而在一定意义说明了利息的来源和本质。
完整的利息理论体系不仅应包括利息来源与本质、利率的决定,更应涵括利息、利率与现实经济的联系。
马克思主要是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对利息和利率进行考察的。
在《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中集中阐述了他科学的利息理论。
一、关于利息的来源和本质对于利息的来源和本质,马克思对利息的研究始于生息资本概念的引入。
在马克思看来,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一样,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资本形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它具有不同的形态。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息资本的形态表现为借贷资本。
从分析生息资本的运动开始分析利息问题,这与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格形成时,首先分析价值和价值规律的方法是一致的。
从表面看,借贷资本有着特殊的运动形式G-G’,货币资本家把货币作为资本让度,货币则必须作为G’回到他那里,货币离开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而自行增殖,且连本带息,有借有还似乎天经地义,利息也顺利成章地表现为企业主与借贷资本家对利润的量的分割。
对此马克思一语破的,指出这种脱离生产过程与再生产过程的运动形式反映不出利息的真实本质。
实质上,借贷资本的运动似乎仍以职能资本的运动为基础。
马克思揭破资本主义掩人耳目的伎俩,阐述了借贷资本运动的全部过程:G-G-W…P…W’-G’-G’,(前面的G-G是货币资本家将生息资本借给职能资本家,G’-G’则是职能资本家把生息资本加利息还给货币资本家)借贷资本之所以能得到增殖归根结底还是其转化为产业资本运行的结果。
马克思拭去了生息资本表现为与资本的现实运动无关的单纯的借和贷、支出和回流这一表面上的尘埃,指出货币只在可能性上是资本,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不仅要有足够的货币来购买各种生产要素,更重要的是要具备使这些生产要素转化为资本的条件——雇佣劳动。
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及对中国的启示

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及对中国的启示作者:黄启才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2年第06期摘要: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论述始终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其有关科学论述与思想,在当今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在对马克思有关利息利率的论述进行回顾和总结基础上,力图给出其对当代中国利率政策的启示。
关键词:利息;利率;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理论,经济学中学说纷呈,其中,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论述始终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其有关科学论述与思想,在当今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实践主要遵循的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路径,然而与西方其他有关利息利率指导理论相比,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理论思想在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毫无疑问,对其研究将能对中国当前利率政策实践提供另一种视角的启示。
一、马克思利息利率理论的思想源起马克思的利息利率理论思想并不是自己完全独创。
马克思在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进行批判地吸收时,首先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含于剩余价值理论之中的利息利率理论思想,由此也源于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和批判。
马克思关于利息利率的论述从借贷资本及其运动形式入手,但抛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孤立地研究借贷资本运动形式(G一G’)的方法,把借贷资本及其运动与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联系起来进行科学考察。
关于利息来源及其本质问题,古典政治经济学从没有把剩余价值和利润区别开来,也没有在形式上对利润本身各个相互独立的组成部分——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区别开来进行说明。
马克思首先批判地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这个问题上提出的有价值见解,并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展开研究,然后一步步返回到剩余价值赖以表现的各种特殊形式的基础上,充分揭示了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平均利润分解为产业纯利润和商业利润,从而得出利息只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科学论断。
马克思高利贷理论及其对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启示-最新年文档

马克思高利贷理论及其对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启示近年来,随着我国民间金融的出现和活跃,民间金融的高利息率引起学术界的普遍重视,马克思的高利贷理论重新得到关注和争论。
马克思对高利贷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而且高利贷资本有其产生的前提条件,在运用马克思高利贷理论解释当代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借贷关系时,应当注意这些前提条件。
否则,要么得出“马克思理论已过时”的错误结论,要么危言耸听,认为高利贷已经相当严重。
一、高利资产生的前提条件在中世纪经院经济思想中,任何放贷取息的行为都被视为高利贷(Usury)并被禁止。
虽然马克思没有对高利贷资本做出量上的规定,而且提出高利贷利率相差很悬殊,但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相对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低微的利息率,洪水期前的古老的生息资本即高利贷资本(德文版Wucherk―apital或英文版的Usury)是高利、暴利的。
马克思指出:“除了归国家所有的部分外,高利贷者的利息会占有全部剩余价值,而现代的利息,至少是正常的利息,只是这个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1)资本主义阶段的借贷资本利率要低得多,“在发展过程中,生息资本已从属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
这一点已经表现在利息串的低微上。
”(2)马克思把高利贷资本称作古老的生息资本即洪水期前的资本形式,并不是对高利贷资本做出的定义,而是从高利贷资本所产生的社会形态来看,它很早就产生了,甚至在古罗马,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以及货币经营资本已经发展到最高点。
(3)并且,高利贷资本出现在各个社会经济形态中,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高利贷资本是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也存在高利贷资本,但已经不占主导地位,占主导地位的是从属于产业资本的借贷资本。
马克思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对高利贷量以及所处社会形态等外延的界定,也没有象纽曼那样只从借款人的贫富来区别银行家和高利贷者,而是从高利贷产生的前提条件――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制度来分析的。
前提条件之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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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利息理论的二重性与当代利率实践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卓有成效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利息及利息率问题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分析研究,为后人留下了辩证统一的、博大精深的利息理论.对马克思利息理论要继承和坚持,这是我们所依循的根本原则。
但是,面对现代市场经济实践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又不能按图索骥,而应结合实际,科学地认识和研究,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利息理论;二重性;利率实践中图分类号:F0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8)11-0007-06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卓有成效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利息及利息率问题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分析研究,为后人留下了辩证统一的、博大精深的利息理论。
对马克思利息理论要继承和坚持,这是我们所依循的根本原则。
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当代,利息关系在不断深化和拓展,何况我国利率体制改革又是一项革故鼎新的事业,在实践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这又决定了我们应该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利率实践主题的变化,对马克思利息理论进行不断地再认识,不断地挖掘其中富有生命力的内容,不断地推动其与时俱进地发展。
一、关于利息的性质:利润与成本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创立者一亚当?斯密认为,利息是利润的派生形式,代表的是剩余价值.马克思将其视为古典经济学的合理内核,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自己的利息理论中,更为深入、科学地论证了利息本质上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是资本所有权产生的剩余价值.马克思对利息的研究始于生息资本概念的引入和生息资本运动规律的揭示。
他认为,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一样,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资本形态,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它具有不同的形态。
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生息资本表现为借贷资本,运动形式表现为G-G'。
在生息资本G-G'(G+△G)的运动形式上,剩余价值起源的一切痕迹都消失了,表现为货币的自行增殖。
货币资本家先将货币的使用权让渡给职能资本家,最后又连本带息(G+△G)收回货币,有借有还天经地义,通过运动带来利息,成了货币的属性。
对此马克思一语破地指出,这种脱离生产过程与再生产过程的运动形式反映不出利息的真实本质.实质上,借贷资本的运动必须以职能资本的运动为基础,借贷资本运动的全部过程是:G-G-W-P-W'-G’-G'.借贷资本的增殖归根结底还是其转化为产业资本运行的结果。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货币只在可能性上是资本,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不仅要有足够的货币来购买各种生产要素,更重要的是要具备使这些生产要素转化为资本的条件――雇佣劳动制度。
贷出货币的资本家所得的利息,是以预付资本G的循环过程G -W-G为基础,并产生于这个过程的。
职能资本家先是向借贷资本家借款从事剩余价值生产,然后将一部分剩余价值作为使用资本的代价支付给借贷资本家,这就是利息的真实来源.马克思通过从现象到本质的剖析,拭去了生息资本运动表面上的尘埃(表现为与资本的现实运动无关的单纯的借和贷、支出和回流),揭示了利息的本质:“利息不过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
”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息是对利润的分割,进而也就是对剩余价值的分割。
所以,利息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化形式,它体现了职能资本家和货币资本家共同剥削工人的经济关系.但是,在不同的场合中,马克思又把利息看作为一种生产成本.马克思指出:“平均利润中的利息形式的那一部分,在职能资本家面前,就是作为商品和商品价值的生产上一个预先存在的要素独立出现的。
利息量尽管变动很大,但在任何一个瞬间,对任何一个资本家来说,总是作为一个已定的量,加入这个资本家所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而且职能资本家一开始就会意识到利息这一部分价值是属于货币资本家的,因此他决不会把它计入利润,而只会把它当作与工资一样的生产费用计入到成本价格中去.上述马克思关于利息性质的两种不同论述引发了两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是马克思关于利息性质的两种论述,“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与“利息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是否存在矛盾;二是在社会经济实践中,利息究竟应该计人企业利润还是应该计入企业成本?笔者以为,马克思关于利息性质的两种论述并不矛盾.关于利息的性质问题,马克思之所以会得出两种迥然不同的结论,根源于马克思运用了两种不同的分析思路.认为利息来源于利润,是对剩余价值的分割,这是马克思采用从现象到本质的分析方法,对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实质进行深入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关系;而他所提及的利息是一种生产成本,则是运用从本质到现象的分析方法,对企业生产或对资本的借入者进行考察所总结而来的,是对资本主义现象形态的描述。
我们既不能只停留在对事物表象的浅层认识,也不能用对事物本质的理解来否定事物表象存在的客观性。
这是因为事物的表象和本质往往是不一致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利息和其他由商品价值分割产生的产物一样,在各种生产要素所存在的契约上,是当作前提假定的,但它又会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
这样,结果不断地表现为前提,利息等各种收入形式就好像是商品价值的形成要素。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任何别的生产方式一样,不仅不断再生产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再生产社会的经济关系,即再生产产品形成上的经济的形式规定性。
因此,它的结果会不断表现为它的前提,象它的前提会不断表现为它的结果一样,单个资本家正是预先把这些关系的这种不断再生产当作不言而喻的、毫无疑问的事实”.如此看来,把利息计入生产成本并不是没有客观依据的。
在我国经济实践中,长期以来,利息是在企业成本或费用中列支的,是企业总成本的一部分.把利息计入企业成本,尽管在实践上会使“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的经济学界定与企业财务核算的实际操作发生差异,但这并不否定或掩盖理论上业已揭示的利息的来源与本质,而且,作为企业成本的利息和作为企业利润的利息在量上是一致的。
事实上,把利息计入企业成本,是客观原因使然的。
一方面,在实践中,如果认为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那么利息率就应由社会平均利润率决定,平均利润率赖以形成的基础条件是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产业能够自由进出,市场竞争实现充分公平。
然而,这些条件在我国概不具备,致使长期以来我国根本不曾形成过社会平均利润率.由于没有社会平均利润率作为依据,实践中将难以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另一方面,把利息计入企业成本,可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利于企业在竞争中强化其成本管理,利用成本和利润这对此消彼长的关系,促进企业千方百计地减少资金占用和节约资金使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此外,把利息计入企业成本,也是我国财会制度与国际会计规则相接轨的客观要求。
二、关于利息率的决定:平均利润率与借贷资本供求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表示在一定时期内利息量和本金的比率。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由于出现了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从而产生出借贷资本和职能资本的分离,出现了利息和企业主收入.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在借贷关系出现后,“同一资本有双重规定:在贷出者手中,它是作为借贷资本;在执行职能的资本家手中,它是作为产业或商业资本。
但它只执行一种职能,也只产生一次利润”。
“只有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才使一部分利润转化为利息,一般说来,才创造出利息的范畴;并且,只有这两类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才创造出利率。
”这就是说,在借贷关系产生的基础上,职能资本家把借人的资本投入生产经营,取得平均利润,必须把平均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利息支付给借贷资本家,另一部分作为企业利润留归自己。
对于利率水平高低的决定,马克思指出:“利息率部分地是由总利润率、即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部分地是由总利润中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比例决定的”。
从前者看,“因为利息只是利润的一部分,这个部分要由产业资本家支付给货币资本家,所以,利润本身就成为利息的最高界限,达到这个最高界限,归执行职能的资本家的部分就会=0。
”如果利息高于平均利润,职能资本家不仅不能取得企业主收入,而且要蒙受亏损,在这种场合下,职能资本家将会争先恐后地转化为货币资本家.因此,“必须把平均利润率看成是利息的有最后决定作用的最高界限。
”至于利息的最低界限,马克思认为:“利息的最低界限则完全无法规定。
它可以下降到任何程度。
不过这时候,总会出现起反作用的情况,使它提高到这个相对的最低限度以上."。
一般可将零看作利息的最低界限。
如果利息等于零,货币资本家将不会因出让货币资本而取得任何收入,无利可图会促使货币资本家直接进行投资或把货币贮藏起来。
因此,利息总是在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之间,即在零以上和平均利润以内之间不断波动的。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平均利润率愈高,利率也就愈高;反之,就愈低。
由于平均利润率在较长时期内是个相对稳定的量,因此,受其制约而形成的利率在一定时期内,也是个相对稳定的量。
从后者看,在平均利润率和平均利润量既定的情况下,在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分割比例中,如果利息的比例部分多了,利息率就会高;如果利息的比例部分少了,利息率就会低,所以这种分割比例,也决定着利息率的高低。
那么这种分割比例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这个比例取决于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竞争”,并且“除了由竞争决定的分割规律之外,没有别的分割规律”。
这是因为“生息资本虽然是和商品绝对不同的范畴,但却变成特种商品.因而利息就变成了它的价格,这种价格,就象普通商品的市场价格一样,任何时候都由供求决定.”总而言之,“市场利息率是由供求关系直接地、不通过任何媒介决定的。
”“借贷资本的供给和借贷资本需求之间的关系,决定着当时市场的利息状况"。
综上所述,马克思认为利息率取决于两个因素:首先取决于利润率;其次,取决于借贷资本供求状况。
那么,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利率应该如何来决定?马克思关于利率界限的论述,对于我们研究现实中的利率波动和制定利率政策具有重要的启迪。
实践证明,任何过高或过低的利率水平都是有害的,必须使利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合理的利率水平不仅能够使投资者取得相当于平均利润率或高于平均利润率的收益,从而保持合理的投资水平和投资结构,而且能使储蓄者因放弃资金使用权而取得相应的报酬,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储蓄率,促进经济发展。
这也是人们之所以在理论上强调利息率由平均利润率来决定的原因所在。
然而,这一理论在我国利率实践中却遇到了“红灯”。
其主要原因如前文所述,由于经济条件不具备,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还不曾形成过社会平均利润率。
退一步说,即使我国存在平均利润率,由于平均利润率在较长时期内是个相对稳定的量,那么由其决定的利息率,在一定时期内,也是个相对稳定的量,这将会导致利率政策难以根据市场供求变动适时调节利率,进而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1993年)作出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并于1996年正式拉开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帷幕.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使利率能够真实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并通过利率变化来正确引导资金的流向,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经过十多年的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人民银行管理的利率范围不断缩小,利率管理种类不断减少,利率管理期限结构不断简化,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权不断扩大,利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顺利实现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