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成绩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学生成绩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学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更加科学的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及管理,帮助他们打牢基础知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巩固“学风、教风和考风”三风建设的成果,因此,学校将以各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为主,考试改革为突破口、深化教学综合改革,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学生成绩评定注重过程考核,科学、公正、客观和全面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突出成绩评定的多元化和连续性,既重形式,更重内容。
第二条每专业拿出2—3门专业主干课程纳入新的考核管理当中,二级学院提前一学期报教务处备案,第二学期执行,纳入考核的专业主干课程,每门课程系数为13。
第三条实行“两小两大”的考试考核模式,及按每学期四个月进行月考,第一个月小考(考核,包括测验、讨论、学生出勤率等多种形式),第二个月期中考,第三个月小考(考核,包括测验、讨论、作业、学生出勤率等多种形式),第四个月期末考。
考核的形式和内容按教学大纲要求,经所在院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试卷、考核材料和成绩等痕迹资料交所在学院保存,成为总成绩资料备案。
成绩权重为:考核15%,期中考25%,期末考60%。
(未纳入“两小两大”考试的课程,考试按平时成绩30%,期末70%权重计算)第四条成绩记载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五级制两种形式。
五级制记分换为百分制记分时,可按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80—89分、中等为70—79分、及格为60—69分、不及格为59分以下进行换算。
第五条班级考试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成绩一般不得超过25%,如超过40%时,任课教师应提交报告作出说明和解释。
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等大范围的考试,须先进行试评,不及格率大于40%时,应先向学院和教务处报告试评情况后,再进行阅卷。
第六条违反一般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学生,该课程考核成绩标识为“违纪或者作弊”,成绩记为零分,并给予相应处分。
因考试违纪而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一年可申请重修一次。
高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某大学某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学生成绩是衡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好坏的尺度,是奖学金评定和学生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单位教学质量的高低,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的前提下,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成绩考核制度学生成绩考核主要分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1、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的考核主要由任课教师负责,占课程总成绩的20%——30%。
学生平时成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堂发言及回答问题情况,出勤及遵守纪律情况。
2、期末成绩。
期末成绩主要由期末考试(考查)试卷来体现,由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登统计,占课程总成绩的70%——80%。
二、成绩管理制度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由教学秘书负总责,成绩一旦产生,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改动,如成绩确实有误的,可遵循相关程序进行更改。
1、阅卷工作。
期末考试(考查)结束后,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封闭式集体阅卷,考试课一律要求2人或2人以上进行流水作业阅卷,并由阅卷教师在相应的题号内签字;考查课两个大题以上的,原则上也要2人或2人以上进行阅卷。
教师如在阅卷中出现差错,需改动成绩时,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
2、试卷的审核工作。
阅卷工作结束后,最后由教研主任进行复查审核,并在审核人一栏签字(教研室主任代的课程可由教研室其他老师审核),审核人如发现阅卷有误,或成绩统计有误,应及时通知阅卷教师进行更改,并在更改的地方签字。
3、登分工作。
无论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平时成绩一律由任课教师按照成绩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学生的成绩登在记分册上,期末成绩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进行登分及相应的统计,并将统计好的记分册一式三份交教学秘书。
4、学生查分工作。
在新学期初学生成绩公布后,学生们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很大的出入,可向学院提出查分申请,然后由教学秘书组织阅卷教师及学生本人对试卷进行复查,如有差错,要及时更改。
5、成绩输录工作。
待所有课程(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的记分册交齐后,由教学秘书将成绩输入到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把成绩打印出来,让各班的学习委员进行校对,如输入成绩有误,由教学秘书对数据进行更改。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及考试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考核既是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反映了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也反映了教学水平。
为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场纪律。
第一章考核方式与命题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
第二条考试科目可采用笔试、口试、机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笔试可用闭卷或开卷形式。
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
第三条考查科目可采用笔试、机试、设计作品、产品制作、项目、大作业、策划书、调查报告、论文等形式进行。
考查成绩可以是百分制记分,也可以是"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A)、80-89分为良好(B)、70-79分为中等(C)、60-69分为及格(D)、59分以下为不及格(F)。
第四条每门课程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一次命出同等难度A、B两套试题。
A卷和B卷主观题内容不可以雷同,客观题可有30%雷同。
任课教师应在命题时同时做出“命题双向细目表”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采用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需提交考核方案,要明确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主要内容。
第五条试题的知识覆盖面要宽,重点内容核心部分覆盖面应达到100%;主客观试题搭配合理,客观题(如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应不少于40%。
试题的难度与分量要适当,应按7:2:1原则,即基础内容占70%,有一定难度占20%,较高难度占10%。
题量一般控制在A4纸四页以内。
试题类型要多样化,记忆与理解题占10%-30%,简单应用题占50%-70%,综合应用题占10%-20%。
第六条由二名以上教师承担的教学内容、学时数、教学进度均相同的课程,一律实行统一命题进行考核。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口腔医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保证学习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合理规范的学习秩序,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口腔医学院平时成绩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
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课程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每门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总成绩=(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满分均按100分计算。
三、平时成绩的组成平时成绩由学生出勤、课堂纪律(包括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回答问题、精神面貌等)、平时作业、平时测验、课程实验见习报告撰写等部分组成,具体组成部分及所占比例,若课程考核大纲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课程考核大纲执行;若课程考核大纲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四、平时成绩的评定1.出勤(满分25分)学生全勤计25分,如学生出现迟到、早退、事假、旷课等行为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2.课堂纪律(满分25分)课堂主动提问、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回答教师问题等,每次酌情加分;扰乱点到秩序或替他人代到,上课有交头接耳、喧哗、戏闹、玩耍、吃东西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上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睡觉或其它影响课堂教学的行为,每次酌情扣分。
3、平时作业(满分25分)任课教师应结合授课内容有针对性的布置课后作业,按时按次完成且质量较高的给满分25分,未交作业、未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
4、实验见习(满分25分)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验见习课完成质量,以及实验室见习报告撰写质量酌情扣分。
五、平时成绩管理1、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节课告知学生该门课程成绩的评定方法和要求,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总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其制定学业考核标准,并以此标准进行学业考核: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纪律占30%,学习态度与过程占30%,考试成绩占40%。
每位任课教师均应以此方案给出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
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细则一、课堂纪律(原则分值比例30%)1.一学期内没有出现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者,加1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节扣3分。
2.上课不得嬉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玩手机、听音乐、睡觉及从事其它与课堂无关的活动,一学期内严格遵守者,加15分,违者每次扣1分。
3.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对累计扣分达30分者,通报学工处做出相应的违纪处分。
二、学习态度与过程(原则分值比例30%)1.尊重老师,课前起立向老师问好,服从老师课堂管理,每学期加5分。
无理顶撞老师者,每次扣2分;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课程,上课勤动手爱动脑者,每学期加5分。
积极举手发言且观点(回答)正确者,每次加1分;3.虚心向老师求教,每次加1分;4.课前值日生主动为老师擦黑板、整理讲桌。
缺一次,扣1分。
5.一学期内按时交作业,加10分;不交作业每次扣2分。
6.按时、认真参加学科实训考核、考查(含月考)者,每学期加5分,无故缺考者每次扣3分。
7.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三、考试成绩(原则分值比例40%)学科考试成绩以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期中考试占30%(满分为12分),期末考试占70%(满分为28分)。
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者,加2分。
四、评定办法任课老师认真记载上课情况,及时打出课堂纪律分和学习态度与过程分。
学期结束时将考试分数汇总,给出学生该课程综合分=课堂纪律+学习态度与过程+考试成绩,即为学生该门课程综合成绩。
五、成绩等级90分及以上:优秀 75-89 分:优良 60-74分:良好 60分:及格 60分以下:不及格课程综合成绩累计达三门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
学院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为规范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加强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范围,包括学习领域课程考核、社会能力项目考核、综合实训项目考核、校外顶岗实习考核等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
第二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或等级制记绩。
实行百分制考核的项目,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实行等级制考核的项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或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三条在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项目均赋予一定的学分。
学生毕业时,必须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和限定项目学分要求。
第四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管理,实行院系两级分工负责制。
第二章学生考核的管理第五条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数据统计和宏观管理。
主要职责是:1、制定完善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并检查督导落实。
2、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巡视监督考试过程,检查抽查学生考试考核成绩。
3、统一组织全院公共课考试安排,督导协调各系部的考核考试工作。
4、研究提出在考试中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处理考试中作弊的学生。
5、负责学生考试考核成绩统计并定期公布,组织处理学生补考及学籍管理有关问题。
第六条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各系部负责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是:1、设计制定各专业学生成绩考核范围内的课程或项目的考核形式,以及变更考核形式的审定。
2、组织开展考前动员,并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3、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负责本系各专业课程考核的考试安排和考场管理,保证学生成绩考核工作井然有序。
4、按照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审核试卷出题、印制、阅卷、分装和保管等方面的规范性。
5、完善考核管理,审查学生考核成绩,保证考核内容与培养目标的统一性,以及学生考核成绩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

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办法学生成绩,一直是教育界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
学习成绩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努力程度,是评价学生学业发展的重要标准。
为了有效管理学生学习成绩,各个学校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结合这些办法来探讨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
一、明确评价标准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应该从明确评价标准开始。
学校首先要制定准确的评价标准,包括考核内容、考试形式以及评判标准等等。
这样可以确保学生的学习成绩被公正、客观地评价。
二、多样化评价形式仅仅通过考试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是不够的。
因此,学校应该采用多样化的评价形式。
除了传统的笔试,还可以进行口试、实验、作品展示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这样可以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全面能力。
三、及时反馈成绩学校应该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绩给学生和家长。
学生可以根据成绩反馈及时调整学习策略,而家长也可以了解到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四、建立成绩档案学校应该建立学生的学习成绩档案,记录学生的每次考试成绩以及学期评定成绩。
这样可以方便学校和家长进行学生学业发展的追踪和评价。
五、课堂评价和平时成绩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不仅仅应该依靠考试成绩,还应该包括课堂评价和平时成绩。
教师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表现、课堂参与情况以及平时作业完成情况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六、培养学习兴趣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不仅仅应该关注分数,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校应该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活动,让学生愿意主动参与学习,提高学习动力。
七、辅导和指导对于学习成绩不佳的学生,学校应该加强辅导和指导。
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导班,提供专业的学习指导和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难题,提高学习效果。
八、奖励和激励学校可以通过奖励和激励的机制来促进学生的学习成绩。
可以设立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形式,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肯定和鼓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九、家校合作家庭是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所以家校合作是学生学习成绩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续)
4.招生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推荐,参与研究生招生、就业推荐等;
5.学业荣誉: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选拔与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生选拔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3.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五、成绩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按零分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惩罚:对于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学位授予。
八、考核监督与反馈
1.考核监督:学校设立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2.考核反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考核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方法;
3.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
2.毕业资格:学生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成绩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学位授予:学生的总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申请学位。
十、附则
4.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本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5.学术荣誉:对于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的学术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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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为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学院成绩评定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分类及记分方式
按照考核方式不同,将课程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
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任选课为考查课,限选课可以是考试课也可以是考查课。
考试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记分;百分制和五级制换算标准是: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学生成绩构成及评定
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考试课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考查课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50%。
1、纯理论课程的平时成绩包括作业、阶段性测验、出勤等。
2、包含有实验、实训的课程,平时成绩包括作业、阶段性测验、实验、实训及出勤等,期末考试内容要包含对实验、实训的考核内容。
3、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训课要单独考核,单独评分,要注重平时成绩的考核和记载,同时还应有相关理论知识的考核。
4、理论实训一体化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都要包括理论和实训两部分成绩,按实授课时比例折合,确定该门课程的成绩。
5、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式。
课程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期末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总评成绩为“零分”。
6、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要呈正态分布,成绩优秀率不应超过20%,不及格率一般不应超过15%。
三、试卷评阅
1、考试结束后,教研室主任(拟进行流水作业评阅试卷的课程)或任课教师到二级学院教务科将所授课程的试卷袋取回。
取卷时要按《考场记事单》的记录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
2、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组织相关教研室教师及时进行阅卷,有条件的教研室要实行
流水作业进行试卷评阅。
3、评阅试卷教师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评阅每一份试卷,对及格边缘的成绩进行重点复查,认真做好统分、登分工作,杜绝各类错误发生。
4、评阅试卷一律用红色笔书写,得分用阿拉伯数字写在每小题题号前,只能写正分,不得分则在题号前写“0”。
各大题的得分统一登录在对应的分数框内。
5、阅卷完毕后,任课教师应按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格式要求做试卷分析和成绩统计,并打印试卷分析,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所在学院教务科存档。
6、评阅试卷和成绩记载要做到准确无误,发现漏评、漏记或总分统计错误应及时更正。
在试卷或成绩记载表上,对已经评定分数或统分记录进行修改时,阅卷教师或统分人员应在修改处签名。
四、成绩登录
1、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与记载,平时成绩的采分须在3~5次以上。
2、阅卷完毕后,任课教师要将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学期总评成绩填入《教师工作手册》,报所在学院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教师本人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签字后的《教师工作手册》交所在学院教务科备案。
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包括学生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等内容。
3、为便于信息化管理,凡缓考、缺考、旷考、违纪、作弊,在该课成绩记载表“总评成绩”栏记为“0”分,并在“考试状态”栏分别注明“缓考”、“缺考”、“旷考”、“违纪”、“作弊”字样。
4、课程缓考成绩以实际考核得分登录;重修重考成绩以实际考核得分登录后加“重修”字样。
补考成绩合格者,以“60”分登录后加“补”字样;成绩不合格者,以实际补考得分登录。
5、二级学院教务科认真做好成绩登录、统计、存档、上报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地将学生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和教务管理系统。
同时二级学院教务科要将有任课教师和教务科长签字及盖学院公章的各科成绩单收齐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查。
6、免修(不免考)课程由学生填写《免修课程审批表》(见附件1)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留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备案,所在学院填写《免修课程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免修课程成绩以实际考核成绩登录;残疾(或患病)学生申请免修体育课的,成绩以“免修”字样登录。
7、学生被推荐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比赛等重大活动,与所修课程考核时间发生
冲突时,可以申请课程缓考或免考,获准免考的课程成绩,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和登录。
8、学生可通过校园网等方式查阅自己的课程考核成绩。
五、成绩修改
1、任课教师一定要认真及时登录成绩,确保准确无误。
如果成绩登录有误,由任课教师及时填写《成绩修改申请表》(见附件3),由所在学院教务科科长、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各二级学院教务科按审批后的学生名单填写《成绩修改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由教务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成绩修改。
2、期末考试成绩的修改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进行。
3、学生成绩修改结果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学生也可上校园网查阅核实。
六、成绩管理
1、学生的纸质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同时保留电子版的成绩单存入教务系统中,送交教务处的成绩单由教学运行管理科保管备查。
2、学生的成绩不得遗失、涂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在学生毕业时成绩如有疑问,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的成绩为准。
3、学生毕业时归档的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统一打印,到教务处盖章后交学生处装入学生档案。
4、学生毕业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打印本院所有毕业学生成绩单,交教务处汇总并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交学院档案馆存档。
5、学生因留(降)级、休(复)学等原因,进入下一年级学习时,如果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有变化,应以学生当前就读年级的培养方案为准,对已经修过的相同课程,成绩有效;对已经开过但未修读的个别课程,需要补修,且要取得合格成绩。
6、对于随意更改成绩或成绩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