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
环保自行监测方案范文

环保自行监测方案范文一、方案的目标和背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发展自行监测能力已经成为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可供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环境污染的系统,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环境污染源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与标准。
通过自行监测,企事业单位能够及时了解自身排放的情况,有效改善污染问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方案的内容和方法1. 自行监测范围:包括大气、水环境、土壤及噪声等环境要素。
2. 自行监测项目: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自行监测项目。
例如,可以进行大气中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水环境可以监测水质、浊度、COD、氨氮等指标;土壤可以监测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重金属等;噪声可以监测噪声强度、频率等指标。
3. 检测仪器设备:根据监测项目的需要,配置适当的检测仪器设备。
配备的仪器设备应具有准确、灵敏度高、可靠性强等特点,并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4. 监测方法和频率: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确定监测方法。
监测频率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源特点、周边环境情况和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数据处理和报告:建立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及时存储监测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监测报告,定期向环保部门上报,并向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和汇报,以推动环境管理工作的改进。
6. 培训和提高:组织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熟悉监测项目、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并提高其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能力。
同时,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议,推动更先进的监测方法和技术的应用。
三、方案的可行性和效益自行监测能够使企事业单位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企事业单位将根据监测结果主动改善污染问题,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该方案的实施将使企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与相关环保部门的合作与沟通,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自行监测方案模板完整版

XXXX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方案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二、监测点位及示意图注3: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密切相关的工艺参数,可开展此项监测,由企业自身确定;注4: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管理文件对污染治理设施有特别要求的,应开展此项监测。
三、监测指标及相关信息【5】注5: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手工监测的,第7-10项由被委托单位负责填报。
注6:监测点位名称必须与表二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四、监测设备及人员五、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1.建立质量体系在样品测定中,误差总是存在,因此需要通过建立质量体系保障监测质量。
在实际分析中并不能得到准确无误的真值,测定中的数据只能做出相对准确的估计。
所以定量分析的结果必然存在不确定度,需要对实验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数据处理包含的主要内容有,监测数据的记录整理、监测数据有效性检查、监测数据离群性检查、监测数据统计检验、监测数据方差分析。
遵守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明确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
2.监测机构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建立健全的监测机构,建立污水监测管理制度、污水在线监测仪表定期标定和校验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日常的运行管理中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污水监测和污水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制定采样和仪器操作和维护规程、仪器校验规程等操作规程,从具体操作上保证污水自动监测系统管理的规范化。
3.监测人员污水监测人员不仅要求有强烈的责任心,还必须熟悉仪器的原理、操作、维护、等内容,并要掌握分析化学、电器知识、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
在污水处理厂保证有两名以上化验员专门对国标规定常规验测项目进行日常检验、维护等工作。
此外,组织相关化验人员参加各运营部定期(不定期)组织的培训班,认真学习监测仪器的使用、及日常的维护技术和分析化学基础理论;组织有关技术骨干到总公司进行深入理论和仪皿维护维修技术学习和交流,以提高化验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测分析基础、质量控制、应急监测、《质量管理手册》、环保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各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文件,及污水检测和污水自动监测业务学习。
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1月3日燕山石化公司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燕山石化公司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基础信息燕山石化位于北京市西南郊房山区境内,与房山城关镇相邻,地理坐标北纬39°42′38″~39°46′41″,东经115°53′55″~115°59′30″之间,距北京市中心约50km左右。
燕山石化区域范围内总占地面积36km2,其中工业用地13km2。
燕山石化始建于1967年,1969年9月,东方红炼油厂建成投产,结束了北京地区不生产石油产品的历史,奠定了燕山石化的发展根基。
1970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石油化工总厂,我国第一个石油化工联合企业开始形成。
1976年5月,我国引进的第一套30万吨/年乙烯装置在燕山建成,并一次开车成功,树起了我国现代石化工业的里程碑,此后又率先完成了两轮乙烯改造,为石化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探索。
为保障北京奥运会油品供应,兑现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的承诺,2007年6月完成了炼油系统改造,燕山石化成为我国第一家生产欧Ⅳ标准成品油的千万吨炼油基地。
2012年开始,公司成功生产并供应北京市场欧Ⅴ油品,开发75号航空汽油,首次推出98号汽油,丰富了高端油品品种,全面实现油品质量升级,公司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目前,燕山石化本部拥有63套生产装置、68套辅助生产装置,原油加工能力1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80万吨/年,可生产京标Ⅴ清洁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合成树脂、合成橡胶、苯酚、丙酮等120种494个牌号的石油化工产品。
燕山石化生产装置主要划分为炼油和化工两大系统,常减压蒸馏装置是炼油系统的龙头装置,原油经常压和减压蒸馏,按沸点高低分馏为馏程范围不同的馏分油和渣油,供下游装置进一步加工;乙烯装置作为化工系统的龙头装置,以石脑油、加氢尾油和轻烃等为原料,通过高温裂解、压缩、分离得到高纯度乙烯和丙烯产品,同时副产碳四、裂解汽油等有机化工原料,为下游生产装置提供原料。
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公司特制订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方案分正常环境现状监测和事故污染物监测两局部,具体监测容如下:1、正常环境现状监测1.1 废气1.1.1 监测点位枯燥〔造粒〕车间废气排气筒和厂界。
1.1.2 监测工程1.1.2.1 枯燥〔造粒〕车间废气排气筒检测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1.1.2.2 厂界检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1.1.3 监测时间与频率1.1.3.1 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年第一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每天不少于2次。
1.1.3.2 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随时进展必要的监测。
1.1.3.3 监测委托当地环保监测部门进展。
1.1.4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环境监测技术规"的有关规定进展。
1.2 废水1.2.1 监测点位厂区污水排放口1.2.2 监测工程pH、BOD5、COD Cr、悬浮物、氨氮1.2.3 监测频次1.2.3.1 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年第一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样1次。
1.2.3.2 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随时进展必要的监测。
1.2.3.3 监测委托当地环保监测部门进展。
1.2.4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和"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的有关规定进展。
1.3 噪声1.3.1 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点,具体见表1。
表1 噪声质量现状监测点一览表等效连续A声级Leq。
1.3.3 监测频率每年第一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每天不少于2次〔昼、夜至少各1次〕。
1.3.4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有关规定进展监测,昼间监测一般选在8:00-22:00,夜间一般在22:00-5:00,监测均在无雨、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进展。
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

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称: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16年2月一、企业概况:(一)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古交市屯兰街道办事处木瓜会居委会,为燃中煤火力发电企业,占地29.4公顷,现有总装机容量1800MW,设计年发电量99亿千瓦时,员工总数832人。
2001年7月7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1]135号文批复了一期2×300MW机组项目环评。
一期2×300MW机组于2005年9月25日全部建成投产,2007年7月4日通过了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005年4月14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5]313号文批复了二期2×600MW机组项目环评。
二期2×600MW机组于2011年6月5日全部建成投产,2014年5月29日通过了环保部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一期1#、2#机组和二期3#、4#机组锅炉烟气净化设施均采用S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一机一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2016年4月底,已全部完成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机组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一期两台机组烟气排放共用一根烟囱(编号FQ-09009-01),高210米,出口内径7.5米。
二期两台机组烟气排放共用一根烟囱(编号FQ-09009-02),高240米,出口内径9米。
全厂生产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
一期工程建设张镇沟灰场,二期工程建设元家山灰场,用于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的临时贮存。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一)按照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国控重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要求,为履行企业自行监测的职责,我公司成立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6人均取得山西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
目前自行监测手段为手工监测+自动监测,开展方式为自承担+委托监测,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自动监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手工监测,汞及其化合物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其余手工监测项目均为自承担。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Generalrule(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04-25发布2017-06-01实施发布环境保护部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2)5监测方案制定 (3)6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8)7信息记录和报告 (10)8监测管理 (11)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4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未规定的内容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海天味业2017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海天味业2017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方案编号:2017012016年12月14日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庞康所属行业: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生产周期:330天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东园联系人:刘东联系电话:138********电子邮箱:*************主要生产设备:制曲设备、发酵设备、配兑设备、包装设备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废水依托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安装有COD、氨氮和流量等参数的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环保监控系统联网。
我司污水处理系统采用“IC厌氧+A/O+物化处理工艺”组合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2000t/d,废水处理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附图1:废水处理流程图附图2:全公司废水流向简图2、监测内容2.1监测点位布设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见表1。
(附全公司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分布图)表1 全公司污染源点位布设附图:全公司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分布图。
2.2监测时间及工况记录记录每次开展自行监测的时间,以及开展自行监测时的生产工况。
2.3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及仪器见表2。
表2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和仪器2.4监测质量保证措施1、具有设备完善的化验室。
2、具有检测COD、氨氮、悬浮物的设备。
3、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4、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执行标准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限值见表3。
表3 各污染因子排放标准限值4、监测结果的公开4.1监测结果的公开时限手动监测结果在监测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公开;自动监测设备连续监测,监测数据于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即时更新。
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2017环保自行监测方案

山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称:监测单位:备案日期:××××公司自行监测方案根据《山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基本情况厂区平面布置图见下图(二)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以集中处理为目标,包括调剂系统、厌氧系统、好氧系统。
日处理能力360吨,采用厌氧(UASB)+好氧对污水进行综合处理,安装污水流量连续计量装置、自动监测装置、及相关辅助工程,购置国内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形成年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的污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现阶段进水指标为:原水COD:1800mg/l,SS约200mg/l,氨氮:50mg/l;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指标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和××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合同》的标准:COD≤500mg/L,氨氮≤25mg/L,PH:6-9,并且处理后的水经城市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了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该项目对海河流域的污染综合治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麦芽糖醇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污水处理站主要工艺流程如下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沼气污泥污泥调温污泥污泥外卖图例:污水流向污泥流向沼气流向碱液浮渣曝气泵泵回流上清二、自行监测内容自行监测内容表三、监测点位示意图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比例,标明工厂方位,四邻,标明办公区域、主要生产车间(场所)及主要设备的位置,标明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位置,标明污水排放口及其监测点位的编号及其名称。
四、附件1、企业排污许可证复印件;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中有关环境监测内容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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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名称:同煤大唐塔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一七年二月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情况简介
同煤大唐塔山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山西北部大同市西南的同煤集团塔山循环经济园区,距大同市中心约28.3km,建设规模2×660MW,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共有384名员工。
行业类别属火力发电。
2014年12月1日,国家环保部以环审[2014]318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的环评报告书,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4]1643号文对该工程进行了核准。
工程于2015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12月16日完工双机投入商业运行。
两台机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设计建设。
(二)介绍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废气综合治理
塔山二期电厂采用高效电袋组合式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每台锅炉配置2 台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5%。
另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有50%的除尘效率,之后经湿式电除尘器处理,此部分除尘效率不小于70%,综合除尘效率≥99.9875%。
满足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尘低于10mg/m3的排放标准。
脱硫设施采用设计效率97.5%石灰石-石膏湿法单塔双循环脱硫装置,设5层喷淋层。
满足超低排放改造后二氧化硫低于35mg/m3的排放标准。
烟气脱硝主要利用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工艺,低氮燃烧器出口浓度不高于300mg/m3,设4层催化剂,装置脱硝效率达到85%,满足超低排放改造后氮氧化物低于50mg/m3的排放标准。
3#机组、4#机组共用一座高240米的烟囱。
2、水污染防治
(1)工业废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冲洗汽车、主厂房地面冲洗、调湿灰用水、灰渣库冲洗用水、清水池用水等。
(2)煤场和输煤系统的含煤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供输煤系统循环利用。
(3)含油废水单独收集,进入工业废水调节池经处理后回用。
(4)脱硫废水设单独的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用于灰场喷洒。
(5)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同煤集团塔山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水用于同煤集团塔山循环经济园区的绿化、洗煤厂补水等。
本公司所有污、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全部回用,回收利用率100%,废水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本工程对噪声防治主要从噪声来源、噪声传播途径以及受声体等方面采取了防噪降噪措施。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防震、消声器、封闭门窗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的影响。
并在东厂界、北厂界按环评要求建设了隔声屏障。
4、固体废物处置
本工程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脱硫石膏等。
本工程已和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同煤建材公司签订灰渣综合利用协议,和同煤建材公司签订脱硫副产品石膏利用协议。
目前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我公司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类型为废气类型。
为履行企业自行监测的职责,我公司拟采取的污染物自行监测手段全部为手工监测,开展方式全部为委托监测。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公司3#、4#机组有组织废气排放共用一座240米烟囱进行集中排放。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表1 废气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2、监测点位示意图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
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2 无组织监测点位示意图
1# 2# 3# 4# 1# 2# 3# 4#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下表。
表2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4、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3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二)废水监测内容
我公司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类型为废气类型,暂不开展废水监测。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下表。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厂区平面布置图见下图。
图3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 dB(A)。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1月)及其批复的要求开展。
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5。
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6。
2、评价标准
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必须持有山西省环保厅颁发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证书,监测机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山西省环保厅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能力认定证书。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
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监测要求: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的要求进行。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委托监测
我公司不具备自承担自行监测的能力,现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监测单位(未定)开展自行监测。
五、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我公司按要求及时向大同市环境保护局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大同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实时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行监
测信息。
2、企业通过厂区外的电子屏幕自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企业基础信息应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经审核后备案;
2、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公布日期不得跨越监测周期;
3、2018年1月底前公布2017年度自行监测报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