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6号——防止口蹄疫传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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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6号——防止

口蹄疫传入我国

【法规类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发文字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6号

【发布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日期】1999.03.05

【实施日期】1999.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

(第6号)

1999年1月29日和2月10日,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相继爆发了口蹄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的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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