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6号——防止口蹄疫传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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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6号——防止
口蹄疫传入我国
【法规类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发文字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第6号
【发布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日期】1999.03.05
【实施日期】1999.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
(第6号)
1999年1月29日和2月10日,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相继爆发了口蹄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的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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