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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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库管理工作,保障银行金库中现金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稳妥,提高金库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金库内现金、贵金属、有价证券等财务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金库管理工作应遵循“严格管理、保密安全、高效运作、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金库安全稳妥运行。

第四条金库管理应有专人专岗、专业管理,确保金库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金库管理人员第五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经过严格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私人行为,不得将任何金库内的信息外泄。

第七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金库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金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制度,细心细致完成每项工作,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安全。

第三章金库管理制度第九条金库应具备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每一笔现金或贵重物品交接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核程序。

第十条金库应配备先进的保险柜和安全设施,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安全。

第十一条金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防范漏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金库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金库内的每一笔交易都能被监控和记录。

第四章金库日常管理第十三条金库应定期进行现金清点和贵重物品清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金库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过期、损坏、报废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第十五条金库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内部审计,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金库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处理好各类风险事件,确保金库的安全稳妥。

第五章金库紧急处理第十七条在发生紧急情况下,金库管理人员应当沉着冷静,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金库内的现金和财务资产的安全。

第十八条金库应建立紧急预案,做好各类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金库管理人员应灵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金库的安全和稳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

银行 金库 管理制度

银行 金库 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金库管理,保障金库内的资金和贵重物品安全,提高金库管理效率,加强金库管理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金库是指存放银行资金和贵重物品的专用保管场所,是银行资金和贵重物品的重要安全防线。

第三条金库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金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严格管理、科学运营、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金库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六条金库管理应当坚持防范为主、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严防金库内的各类安全风险,确保金库内资金和贵重物品安全。

第七条金库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客户的权益。

第八条银行金库应当按照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配备专业的金库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金库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章金库管理机构第九条银行金库的管理工作由银行内设的金库管理机构负责,金库管理机构按照银行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金库管理机构在银行内设公示栏,公布金库的运营信息、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方便客户了解金库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金库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值班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负责金库的日常运营和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金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金库人员进行安全演练和技术培训,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第十三条金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设备,如监控摄像头、金库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等,确保金库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金库管理流程第十四条金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金库管理制度,规范金库的运营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金库管理机构应当对金库内的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

一、严格遵循存取款操作流程,对于存取款的客户要进行认真的身份核实和资金来源审核,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银行金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金库管理工作,确保货币的安全性、完整性及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金库的管理。

第三条金库是指银行负责存储、保管和交收货币的专门场所。

第四条金库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利和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金库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制度和流程,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

第六条金库管理工作涉及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本制度履行相关职责。

第七条金库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查,确保金库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第二章金库设施和设备第八条银行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安全要求,将金库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

第九条金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灾等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以保证货币安全。

第十条金库应配备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对金库的出入口、货币区域等进行监控和报警。

第十一条金库应设有存储货币的专用保险柜,并对保险柜的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十二条金库应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以支持金库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第十三条金库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章金库人员管理第十四条金库应配备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包括金库管理员、安全保卫人员、监控人员等。

第十五条金库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金库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金库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增强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八条金库人员应保密相关信息,禁止私自泄露或使用与工作相关的信息,保障客户隐私和银行利益。

第十九条金库人员应按照金库管理制度和规程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金库工作中的问题和异常。

第四章货币的存储和保管第二十条金库应按照银行的规定,确保货币的安全存储和保管。

第二十一条金库应对货币进行分类和标识,建立专门的账簿和库存清单,并进行定期盘点。

金库管理办法

金库管理办法

金库管理办法一、引言金库作为存放和管理大量资金和贵重物品的重要场所,其管理的安全性、准确性和高效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金库的正常运转,保障资金和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金库的定义与分类(一)金库的定义金库是指专门用于存放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重要票据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场所。

(二)金库的分类1、按照所属机构划分,可分为中央银行金库、商业银行金库、企业金库等。

2、按照保管物品的性质划分,可分为现金金库、贵重物品金库等。

三、金库的选址与建设(一)选址要求1、应选择在地理位置安全、交通便利、周边环境稳定的区域。

2、远离易发生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二)建设标准1、具备坚固的建筑结构,能够抵御外部暴力入侵和自然灾害。

2、安装先进的防火、防盗、防潮、通风等设施。

四、金库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一)金库负责人1、全面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2、监督金库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二)金库管理员1、负责金库的出入库操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审核。

2、对库存物品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安保人员1、负责金库周边和内部的安全巡逻,防范非法入侵。

2、监控金库的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

五、金库的库存管理(一)现金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控制现金库存限额。

2、对现金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盘点和支取。

(二)贵重物品管理1、对金银珠宝、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进行详细登记,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2、定期对贵重物品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质量和价值不受损。

(三)库存盘点1、定期进行全面盘点,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2、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六、金库的出入库管理(一)入库流程1、入库前,相关人员应提交入库申请,注明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2、金库管理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进行登记。

(二)出库流程1、出库时,需凭有效的出库凭证,如审批单、领料单等。

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库管理,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现金管理工作指引》中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库是指本行总行存放保管现金、贵金属、重要单证、尾箱及其他重要物品的场所。

第三条现金业务库管理包括岗位职责,现金、物品管理,钥匙和密码管理,库房管理等。

第四条现金业务库应按物品种类分设现金库区、重要单证库区和代保管库区。

第五条清算中心是履行本行业务库和现金流通等管理职责的机构,隶属于运营管理部。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清算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督促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好各项现金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中心岗位分工和人员调配,对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加强现金核算与管理,合理控制总行业务库的现。

银行金库管理办法

银行金库管理办法

银行金库管理办法.XX银行金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金库管理,保障金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人员配备与管理金库应至少配备四名专职管库员。

管库员的条件是: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无不良嗜好;从事出纳工作两年以上,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业务水平。

管库员的主要职责是:掌管金库库门;办理出入库业务;确保库内现金及实物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章金库设施与门禁管理金库库区应相对独立,实行封闭式管理。

库区包括库房与库务用房。

金库应当配备安全、高效、先进的库务管理设施;安装有效防范不法侵犯的监控报警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十一条规定金库库房应设有主门和备用门,并要求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技术标准。

管库员掌管主门,库主任掌管备用门。

此外,金库库区外还需设置防护门,其安全程度应符合总行的要求。

防护门由管库员和保卫人员共同掌管,相互制约。

第十二条规定库门和备用门各配有两把组合锁,其防护性能应符合技术标准。

组合锁密码由掌管人设定,设定及操作密码时,其他人员一律回避。

组合锁密码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变更,库门组合锁密码至少半年变更一次,备用门组合锁密码至少一年变更一次。

管库员或库主任变动时,必须变更组合锁密码。

备用门组合锁密码一经启封,必须变更。

组合锁安装、密码变更、维修维护等事项,应登记在《组合锁使用管理登记簿》中。

第十三条要求对库门和库区其他门进行加强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库主任,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修复。

第十四条规定库房维修会影响库存现金安全时必须进行空库作业。

第十五条规定金库实行双人管库制度,两名管库员对库内物品负有同等责任。

管库员必须坚持同开库、同进库、同在库、同出库及同锁库。

第十六条规定金库门实行双锁双钥匙开启管理,库门钥匙(组合密码锁)由两名管库员分别保管使用。

第十七条规定金库钥匙应严格实行单线交接,按照“垂直管理、不得交叉”的原则,严禁同一人经手两把不同的金库钥匙(组合密码锁)。

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金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金库的安全管理,确保金库内资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金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金库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三)确保安全,服务高效。

第二章金库管理组织第四条设立金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金库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设立金库管理办公室,负责金库日常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金库管理办公室下设以下岗位:(一)金库主管:负责金库全面管理工作;(二)金库保管员:负责金库内物品的出入库、保管、盘点等工作;(三)金库安全员:负责金库安全防范、监控、报警等工作;(四)金库技术人员:负责金库设备、设施的技术维护、维修工作。

第三章金库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金库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防火、防盗、防抢、防自然灾害等功能。

第八条金库内设置防盗门、报警系统、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金库钥匙实行专人保管,严格按权限使用,不得随意转借、复制。

第十条金库内物品出入库必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

第十一条金库内物品实行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金库内禁止存放与业务无关的物品,禁止私人物品带入金库。

第十三条金库内禁止吸烟、用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金库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特殊情况需进入金库,应经金库主管批准,并在金库安全员的陪同下进入。

第十五条金库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六条金库安全员应定期对金库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发生金库盗窃、抢劫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二)封锁现场,保护现场证据;(三)组织人员进行救援,确保人员安全;(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协助侦破案件。

银行金库出入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出入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金库出入管理,确保金库资金安全,促进金库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金库的出入管理工作,包括金库现金、贵重物品等的入库、取款、清点、保管、监督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金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出入管理工作职责,保证金库资金安全。

第四条金库出入管理以谨慎、严格、公正、公平原则为指导,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操作当中。

第二章金库出入管理权限第五条金库出入管理权限由银行设立金库出入管理权限人员负责,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出入管理权限必须经过严格授权,确定申请人员、取款金额、用途、审批人员等具体内容,确保每一次出入都得到严格控制。

第七条金库出入管理权限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权限范围执行工作,不得超越权限处理金库出入事务。

第三章金库出入手续第八条金库出入必须填写金库出入申请单,包括入库申请单、出库申请单等,申请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第九条金库出入必须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参与,一人出示金库出入权限,一人负责操作,确保操作过程的监督与安全。

第十条金库出入必须经过审批手续,由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审批过程必须做好记录。

第四章金库现金管理第十一条金库存放现金必须使用金库专用保险柜,保险柜每天定时进行清点,确保现金的安全。

第十二条金库现金必须按规定存放、分类整理,确保每一笔现金都能够准确无误地及时找到。

第十三条金库现金必须定期进行清点,包括每日清点、每周清点、月度清点等,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五章金库贵重物品管理第十四条金库贵重物品必须分类整理,清楚登记每一件物品的数量和规格,确保每一件物品都能够找到。

第十五条金库贵重物品必须统一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必须有专人监管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金库贵重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清点,包括每月清点、季度清点等,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第六章金库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金库出入必须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出入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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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银行金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库管理,保障金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试行)》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行金库(以下简称“金库” )是集中保管现金、有价单证、尾箱以及其他可入库保管的物品的专用库房,分为中心金库区及尾箱保管库区。

第三条新建、改(扩)建金库的设计方案及图纸须经总行出纳、保卫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竣工后,须由运营管理部、保卫部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人民银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第四条金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

第二章人员配备与管理第五条金库库主任由总行分管副行长担任,副主任由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及保卫部总经理担任。

第六条金库库主任的主要职责:(一)保证金库正常运作与安全;(二)选好、配足金库人员,组织好考核工作;(三)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对金库现金及实物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四)严格履行查库职责;(五)掌管金库备用门钥匙。

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在金库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保证金库现金及存放物品账实相符;(二)负责金库管库人员的管理;(三)负责建立金库现金管理、存放物品管理、现金出入库管理等的相关制度,并加强落实和实施;(四)严格履行查库职责。

保卫部总经理在金库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金库库区及入库通道的封闭管理、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二)负责金库守库人员的管理;(三)负责金库人员、车辆的出入库管理;(四)负责金库安全防卫器材的管理;第七条金库应至少配备四名专职管库员。

管库员的条件是: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无不良嗜好;从事出纳工作两年以上,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业务水平。

管库员的主要职责是:掌管金库库门;办理出入库业务; 确保库内现金及实物的安全与完整。

管库员的任命程序是:运营管理部提名;人力资源部考核;库主任批准;保卫部备案。

第八条结算中心出纳及会计不得管库,管库员不得守库。

第三章金库设施与门禁管理第九条金库库区应相对独立,实行封闭式管理。

库区包括库房与库务用房。

库务用房是指:出入库交接场地、备品用房、卫生间等金库封闭式管理的要求是:库区与办公区、警卫区、生活区严格分开;库房与库务用房严格分开。

第十条金库应当配备安全、高效、先进的库务管理设施;安装有效防范不法侵犯的监控报警设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十一条金库库房设置库门与备用门,其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库门由管库员掌管,备用门由库主任掌管。

金库库区外应设置防护门,其安全程度应当符合总行对防护门的有关要求。

防护门由管库员和保卫人员共同掌管,相互制约。

第十二条库门与备用门各配置两把组合锁,其防护性能应当符何有关技术标准。

组合锁密码由掌管人设定,设定及操作密码时,其他人员一律回避。

组合锁密码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变更,库门组合锁密码至少半年变更一次,备用门组合锁密码至少一年变更一次;管库员或库主任变动时,必须变更组合锁密码;备用门组合锁密码一经启圭寸,必须变更。

组合锁安装、密码变更、维修维护等事项,应当登记《组合锁使用管理登记簿》。

第十三条库门及库区其它门均应加强维护,保证运行正常。

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库主任,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修复。

第十四条库房维修影响库存现金安全时必须空库作业。

第十五条金库实行双人管库制度,两名管库员对库内物品负有同等责任。

管库员必须坚持同开库、同进库、同在库、同出库及同锁库。

第十六条金库门实行双锁双钥匙开启管理,库门钥匙(组合密码锁)由两名管库员分别保管使用。

第十七条金库钥匙应严格实行单线交接,按照“垂直管理、不得交叉”的原则,严禁同一人经手两把不同的金库钥匙(组合密码锁)。

备用门组合锁密码由管库员会同库主任、副主任共同密封,并由库主任和副主任分别放入专用保险柜内保管。

除正钥匙丢失、损坏、应急预案演练等特殊情况,备用门组合锁密码不得启封动用,一经动用,立即报保卫部备案。

金库备用门组合锁密码每半年检查一次,以保证备用门紧急使用的正常开启。

第十八条所有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携带无关的箱、包、袋等,并接受保卫人员的验证检查,进入库房应接受管库员的验证检查。

非管库人员因查库、检修等工作需要进入库房的,需经库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经保卫部门对其进行身份验证后,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管库员陪同,并登记《非管库人员入库登记簿》。

进入库区,必须两人以上。

非工作时间不准进入库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需经库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并需保卫部负责人在场。

第四章金库内业务管理第十九条金库设立下列登记簿:(一)金库库存现金登记簿;(二)金库寄存物品登记簿;(三)错款登记簿;(四)金库现金交接登记簿;(五)非管库人员入库登记簿;(六)查库登记簿;(七)组合锁(密码)使用管理登记簿;(八)特殊事项登记簿。

第二十条登记簿的记载原则是:(一)有实物必须有登记簿,发生增减必须登记,记录与实物必须相符;(二)坚持序时逐笔登记,不得并笔轧差和隔日登记;(三)办理入库业务,先入库后登记,办理出库业务,先登记后出库;(四)交接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第二十一条金库日常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管库员“同进、同出、同操作”,严禁单人操作;(二)不得存放与金库无关的款项和物品,确需存放代保管品,应当经库主任批准;(三)库内严禁存放封签、腰条、包装箱(袋)、开箱工具等物品;(四)库内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潮湿、霉变、虫蛀和鼠咬等措施;(五)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生火,严禁携入易燃、易爆品;(六)对存放时间较长的现金,应当进行倒库。

倒库时点核数量,检查封装,发现异常,立即开封检查。

第二十二条库内保管的现钞及硬币,应分类、有序摆放,并按券别设置标牌现钞及硬币应当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箱(袋)封装箱(袋)外应使用标签,注明券别、金额与日期。

库内钱捆的质量应当达到以下要求:(一)点准、挑净、墩齐、捆紧、名章齐全清楚;(二)纸币百张成把、十把成捆。

每把腰条捆扎,在一侧加盖整点人名章,钱捆塑封或双十字捆扎。

第二十三条寄库的现金尾箱必须加双锁。

营业期间,禁止现金尾箱寄库保管。

第五章金库出入库管理第二十四条办理金库出入库业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共同经办,交叉复核,相互制约;(二)先进后出,一笔一清;(三)每天业务结束应当核对库存,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管库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入库手续:(一)审核“入库凭证”。

审核的内容包括: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券别金额合计数与总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二)检查钱捆质量,并交叉核总数,无误后入库;(三)在“入库凭证”上签章,一联留存,记载《金库库存现金登记簿》;另一联传递给记账员。

第二十六条管库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出库手续:(一)核对“出库凭证”及经办人员身份无误后,凭“出库凭证”记载《金库库存现金登记簿》;(二)按“出库凭证”所列券别和金额配款,并在库内交叉复核;(三)复核无误后将款项交由取款人当面点清,并由取款人在“出库凭证”上签章确认;(四)按规定在“出库凭证”上签章,一联留存,一联传递给记账员。

第六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是为了正确、高效处置金库业务库面临的突发事件,提高我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我行现金出纳业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八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是指以下四种情况:(一)业务库突发火灾;(二)业务库突发水灾;(三)业务库库门突发故障;(四)库管员因意外不能到岗,金库业务库库门不能双人开启。

第二十九条设置金库业务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按照“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原则,结合金库业务库管理的特点,我行设置危机处置组织机构。

我行成立金库业务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运营管理部经理,结算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运营管理全体库管人员组成。

第三十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及时向总行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二)决策和指挥业务库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三)执行总行领导下达的有关命令。

第三十一条金库业务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一)业务库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理当金库业务库发生火灾时,分正常工作时间发生火灾和非正常工作时间发生火灾两种情况。

1.正常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当班的库管人员应查明火源,及时扑灭。

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及时向金库业务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请求组织支援。

领导小组副组长得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主管业务行长、主管保卫领导以及保卫部、纪检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决策指挥协调。

保卫部门应及时安排警卫人员赶到现场,负责警戒。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指挥人员抢运装有库存资金及有价单的款箱,最大限度地保护资金财产的安全。

2.非正常工作时间发生火灾,由保卫部的监控人员发现火情后,及时向金库业务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得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业务库库房门钥匙掌管的库管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及时通知监控室,由其通知守库人员解除布防。

同时应通知主管保卫领导以及保卫部、纪检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决策指挥协调。

保卫部应及时安排警卫人员赶到现场,负责警戒。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指挥人员查明火源,及时灭火,同时组织现场人员抢运装有库存资金及有价单的款箱,最大限度地保护资金财产的安全。

(二)业务库突发水灾的应急处理当金库业务库发生水灾时,按正常工作时间发生水灾和非正常工作时间发生水灾两种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其报告应急处置程序参照业务库突发火灾的应急程序处理。

(三)业务库库门突发故障的应急处理1.当金库业务库库门发生故障,打不开无法出入调拨现金时,两名库管员应立即报告向金库业务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请求按照“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原则,启动应急门进入业务库内,用手动开锁的方式打开金库业务库库门,保证金库业务的正常运营。

2.当金库业务库库门发生故障,金库应急门能打开,而金库业务库库门以手动的方式仍然打不开时,库管员应立即金库业务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突发事件的出现危机的状况,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得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主管保卫领导以及保卫部负责人到现场决策指挥协调。

保卫部门应及时安排警卫人员赶到现场,负责警戒。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库管人员与保卫押运人员及时出入支行营业用款的款箱,在时间可容忍的限度内保证XX 地区各营业网点的正常开业。

随后尽快与金库业务库库门负责售后维修的厂商联系,排除库门故障。

3.当金库业务库库门发生故障,库管员立即报告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准许启动金库应急门进入业务库,而应急门不能打开,在处置时间不能保证XX 地区各营业网点的正常开业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果断采取从人行金库调款的方式,调取营业备用金满足保证XX 地区各营业网点的正常开业。

(四)当班其中一库管员因意外不能到岗,致使金库业务库库门不能双人开启的应急处理当班其中一库管员因意外不能到岗,面临金库业务库库门不能正常开启,另一库管员应立即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按照进库库门密码组合锁的“垂直管理,不得交叉”的原则,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时通知与缺岗库管员垂直掌握密码组合锁的库管员到岗,双人开启业务库库门,保证金库现金调拨出入库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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