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制度
律所规章制度

律所规章制度
第一条,律所员工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律师道德规范,秉持公正、客观、诚信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条,律所员工应保守客户的机密信息,严禁泄露客户的隐私和敏感信息,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律所员工应遵守律所内部管理规定,服从律所领导的安排和指挥,保持团队合作精神,共同维护律所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律所员工应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所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操作,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六条,律所员工应遵守律所的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挪用律所资金或违规收取费用,确保律所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律所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
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律所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律所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律所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法律事务工作制度

法律事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企业开展法律事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企业法律顾问的设置、职责、业务范围、工作流程等。
第三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配备专业法律顾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企业法律事务部门为企业内部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部门,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
二、企业法律顾问第五条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在企业内部担任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律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律顾问。
第六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三)具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三)起草、审查和修改企业重要法律文件;(四)处理企业法律纠纷,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五)开展企业法律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六)监督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
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范围第八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范围包括:(一)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二)企业合同管理,包括起草、审查、修改、签订、履行、终止、解除等;(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四)企业劳动争议处理;(五)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六)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法律事务;(七)企业合规管理,包括反洗钱、反贿赂、反垄断等;(八)企业其他法律事务。
四、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流程第九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流程分为:法律咨询、法律审核、法律风险评估、法律事务处理、法律文件归档等环节。
第十条企业法律顾问在接到法律咨询时,应认真听取咨询内容,提供初步法律意见。
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制度》和《中国工商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7-07-14 生效日期: 1997-07-14发布部门: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文号: 工银发(1997)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为健全我行的内控机制,提高防范和转化风险的能力,促进全行依法经营管理,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制度》和《中国工商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一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我行的内控机制,提高防范和转化风险的能力,规范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促进全行依法经营管理,依据《商业银行法》并参照《律师法》,制定本制度。
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律事务部门是指工商银行在内部设立的承担本行和所属分支机构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处理本行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依法经营管理,支持改革和开拓发展,维护工商银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法律事务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服务业务、分工协作,严密审慎、依法尽职的原则。
第五条海外分支机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对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可以委托(或雇佣)当地律师办理,总行法律事务部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总行设立法律事务部。
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法律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应当与其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相适应。
二级分行根据一级分行的决定设立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第七条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总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开拓中的法律问题,为总行提供法律服务;负责管理和指导全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并处理事关全行的诉讼事务。
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法律事务室负责为本级行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并管理、指导或直接处理辖内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事务)。
二级分行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负责为本级行提供法律服务,处理经济纠纷案件,并负责所属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管理基本制度

知识产权纠纷处理
知识产权纠纷类型: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等
纠纷处理方式:协商、调解、 仲裁、诉讼等
纠纷处理流程:提交申请、审 查受理、审理判决等
注意事项:保护商业秘密,避 免泄露信息
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
法律风险识别:识别潜在的法 律风险因素
法律风险评估:评估法律风险 的严重程度
风险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的风 险应对措施
风险监控与报告:对法律风险 进行持续监控和报告
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与实施
识别和评估法律 风险:对潜在的 法律风险进行识 别、评估和分类, 确定风险等级和 影响程度。
制定风险防范措 施:根据风险评 估结果,制定相 应的风险防范措 施,包括预防、 控制和应对措施。
实施风险防范措 施:将制定的风 险防范措施落实 到具体的工作中, 确保各项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组织设置与职责
法律事务管理部 门设置:包括部 门名称、负责人、 成员等
职责划分:明确 各部门、各岗位 的职责范围和工 作内容
协作机制:建立 有效的协作机制, 确保各部门之间 的工作协调和信 息共享
监督与考核:对 法律事务管理部 门的工作进行监 督和考核,确保 工作质量和效率
人员配备与培训
人员配备:根据业务需求,合理配置法律事务管理人员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地点、方式等要素,确保合同的 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合同审批注意事项: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违约责任等,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合同履行与变更
合同履行的原则 和要求
合同变更的情形 和程序
合同解除的条件 和程序
合同纠纷的解决 方式和途径
合同解除与终止
风险应对策略优化: 通过不断总结经验 教训,对风险应对 策略进行优化,提 高应对效率和效果
中国工商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规章制度管理,保障本行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本行制定的、对全行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关于业务操作、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行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
第四条本行设立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由总行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总行办公室。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第五条规章制度制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需求调研: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规章制度制定的需求。
(二)起草:总行相关部门根据需求调研结果,起草规章制度文本。
(三)征求意见:将起草的规章制度文本征求全行各部门的意见。
(四)审查: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对征求意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制度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五)审批: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将审查后的规章制度提交行长办公会议审批。
(六)发布:经行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的规章制度,由总行办公室发布,并抄送全行各部门。
第六条规章制度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制定依据:规章制度应明确其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适用范围:规章制度应明确其适用的业务范围、部门和人员。
(三)具体规定:规章制度应明确其具体内容,包括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要求、风险控制措施等。
(四)违规处理:规章制度应明确违反本制度的责任和处理措施。
第七条规章制度制定后,总行办公室应负责定期对全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整合和更新,确保规章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第八条全行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总行办公室负责对全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法律事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法律风险得到控制,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涉及法律事务的工作。
三、工作职责1、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公司内外涉及法律事务的处理和咨询。
2、负责与外部法律顾问或代表沟通并收集相关文献材料。
3、定期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风险应对措施。
4、为公司经营及重要合同的签署提供法律意见与咨询。
5、为公司内部人员提供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普及。
4、工作流程1、承接工作公司内部或外部产生法律问题后,需要主动向法务部门申请承接相关工作。
2、风险评估法务部门定期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对重要业务进行重点关注和控制。
3、针对性处理对于涉及到法律纠纷的事项,法务部门要结合风险评估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计划和方案,包括法律诉讼、仲裁、调解等。
4、法律咨询法务部门对于公司内部人员的法律问题咨询,要及时回答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5、文献材料处理法务部门负责与外部法律顾问或代表沟通并收集相关文献材料,以便在法律诉讼或仲裁中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
6、验收工作法务部门需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理。
5、制度执行1、执行主体:公司法务部门。
2、工作计划:法务部门负责制定法律事务工作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3、紧急情况:在紧急情况下,法务部门需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
4、执行效果:对于执行效果不理想的,法务部门需要对其进行分析与改进,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5、例会制度:法务部门定期召开例会,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制度宣传公司负责人需要认真宣传本制度,让员工知晓并遵守,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工作流程,员工应该严格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标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合理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法律事务管理,加强对公司法律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提高公司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和效果,确保公司运营活动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公正、规范进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管理、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
三、工作职责(一)公司总经理1、制定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总体计划,明确公司法律战略和政策,负责公司法律风险控制。
2、严格执行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法律责任和安全稳定,及时处理法律事务和处理工作中的风险和问题。
3、保证公司所有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公司提供法律保障。
(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1、组织协调公司所有法律事务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对所有法律事务进行综合监管和控制。
2、制定法律咨询、合同管理、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类工作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法律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4、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处理涉法事项,及时发现和解决法律风险。
(三)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及时咨询法律事务部门,对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问题和合同纠纷进行咨询和处理。
(四)全体员工在工作中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
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
四、工作程序(一)法律事务部门接收涉及法律事务的咨询或问题。
(二)法律事务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了解具体情况。
(三)制定法律意见、合同文本、起诉书或答辩意见。
(四)提交法律意见到相关部门。
五、保密及监督(一)所有涉及公司的法律事务资料和机密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二)对违反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的人员,将由公司内部处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
对各部门的涉及法律事务工作,应当进行监督和考核。
(完整版)法律事务处理管理制度

(完整版)法律事务处理管理制度1. 背景法律事务处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某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并有效应对法律风险。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 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要求;- 确保法律事务处理流程透明、高效和规范;- 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
3. 职责和权限3.1 法务部门职责法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协助各部门合规运营;- 审查和起草合同、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件;- 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监督和管理公司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组织开展员工法律培训和意识教育。
3.2 部门负责人职责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办理相关事务;- 维护部门的法律合规性,及时报告法律风险;- 配合法务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组织部门员工参与法律培训和意识教育。
3.3 员工职责全体员工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流程;- 及时报告发现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参与法律培训和意识教育。
4. 法律事务处理流程本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需求提出:部门发起法律事务处理需求,并向法务部门提交申请。
2. 评估和审查:法务部门对需求进行评估和审查,确定法律合规性和风险。
3. 咨询和意见:法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指导需求的处理方式。
4. 行动和执行:依据法务部门的意见,各部门负责人指导员工进行相应行动和执行。
5. 监督和反馈:法务部门监督和跟踪需求的处理过程,并及时进行反馈。
6. 结案和总结:完成需求处理后,法务部门进行案件结案和总结,形成相关文件档案。
5. 法律培训和意识教育为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公司将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和意识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法律法规;- 员工在业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如何避免和应对常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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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为健全我行的内控机制,提高防范和转化风险的能力,促进全行依法经营管理,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制度》和《中国工商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我行的内控机制,提高防范和转化风险的能力,规范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促进全行依法经营管理,依据《商业银行法》并参照《律师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律事务部门是指工商银行在内部设立的承担本行和所属分支机构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处理本行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依法经营管理,支持改革和开拓发展,维护工商银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法律事务工作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服务业务、分工协作,严密审慎、依法尽职的原则。
第五条海外分支机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对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可以委托(或雇佣)当地律师办理,总行法律事务部予以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总行设立法律事务部。
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法律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应当与其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相适应。
二级分行根据一级分行的决定设立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第七条总行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总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开拓中的法律问题,为总行提供法律服务;负责管理和指导全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并处理事关全行的诉讼事务。
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法律事务室负责为本级行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并管理、指导或直接处理辖内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事务)。
二级分行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负责为本级行提供法律服务,处理经济纠纷案件,并负责所属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第八条法律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熟悉金融业务。
具有大学非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经考试合格,或者已经取得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经本行考核同意后,也可以从事法律工作。
第九条各级行可根据需要聘请本地区工作能力较强和资历较高的法律专家,担任本行的法律(诉讼事务)顾问。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条法律事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如下:
(一)协助行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本行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加本行信贷审查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和金融债权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三)参与起草、审核行内重要规章制度;
(四)负责授权、授信管理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五)负责本行的合同管理,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和签约;
(六)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
(七)处理经济诉讼(仲裁)案件和内部经济纠纷;
(八)为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研究解决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十)负责本行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十一)办理行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各分行可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对法律事务部门的基本职责作相应调整。
未设立法律工作机构的分(支)行,可由本行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代行法律事务部门的职责。
第四章与业务部门的分工协作
第十二条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法律问题。
第十三条业务部门应负责统一合同文本的审查,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一般性法律问题;法律事务部门负责非统一合同文本的审查和行领导指定的法律事务。
第十四条法律事务部门参与起草或审核重要的规章制度,使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政策规定,并注意与各业务部门的规章制度协调一致,避免自相矛盾。
第十五条按《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的要求,法律事务部门根据行领导的决定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起草、谈判、审查和签约。
进行上述工作时,法律事务部门要与有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从法律角度保证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
业务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意见不一致时,应报请行领导决定。
第十六条法律事务部门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处理外部经济纠纷案件。
对因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经济纠纷,由法律事务部门和稽核、监察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中需要聘请律师的,业务部门应通知法律事务部门,由法律事务部门决定和安排。
各行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的列支,经法律事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由财会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对贷款保全和实现其他债权中的诉讼工作,由有关部门与法律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第十九条法律事务部门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内部经济纠纷处理办法》,负责内部经济纠纷调解工作。
有关分行或其他附属机构不同意调解意见的,法律事务部门应及时提交处理小组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小组做出的决定由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章业务规则
第二十条法律事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严谨、高效地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十一条对较为复杂或者重要的法律事务,法律事务部门应确定工作的范围、目的和要求,拟定工作方案,指定承办人。
第二十二条法律事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但对重要问题,应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对确需上级行研究、处理或协助的重要法律事项,下级行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或报告;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用口头形式,但事后应补报书面文件。
对下级行的请示或报告,上级行应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二十四条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定期对经济纠纷案件的种类、成因及诉讼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告行领导。
第二十五条完成较为复杂或者重要的法律事务后,承办人应写出总结报告。
对本行内部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改进的建议,经部门领导审定后报告行领导和上级行。
第二十六条法律事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不得在明知咨询人的动机或行为是违法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帮助;
(二)不得故意曲解法律以迎合咨询人的不正当要求,损害国家和工商银行的利益;
(三)不得对本行授权代理的法律事务无故拖延,草率处理;
(四)不得泄露在执行职务中得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商银行规定不能公开的事实
和材料;
(五)不得在本行未同意的情况下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利用被授予的权限从事与代理事务
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完成较为复杂或者重要的法律事务后,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有关文件或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法律事务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立法律图书资料室(包括计算机法律数据系统)。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银行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法律事务部门及工作人员,所在行应当予以奖励。
法律事务部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为本行挽回经济损失,并节省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支出金额较多的,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法律工作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各分行原订工作规则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总行负责解释。
附:中国工商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