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2024年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院工会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____、推进公司____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是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坚持、完善和发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共同的责任。
第三条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四条公司职代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职代会支持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教育引导职工爱岗敬业,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公司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公司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公司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和实行司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审议职工奖惩办法、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薪酬改革方案、合同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在审议、____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同意或否决决议。
三、评议监督权。
建立健全每年评议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制度,按规定的评议程序和评议的原则进行;以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向职工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职代会实施细则(3篇)

职代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职代会是职工代表通过选举产生的组织,代表职工履行民主管理职能、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企业各项决策。
第三条职代会实行选举产生和定期换届制度,确保代表的合法权益和代表能力。
第二章职代会选举第四条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度,包括两个环节:提名和选举。
第五条提名环节:职代会选举应提前至少一个月进行,由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委员会由企业工会主席等组成。
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布选举相关事项,并接受职工提名。
第六条选举环节:选举由企业工会主席或其他领导指定的人员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选举结果应当公示,并及时报送公司领导。
选举结果以票数多少为准。
第三章职代会换届第七条职代会换届周期为三年,应当在上一届职代会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第八条换届选举由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本任职代会半数以上成员共同确定。
第九条新一届职代会代表选举完成后,应当进行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贯和稳定。
第四章职代会权责第十条职代会有权参与企业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企业决策的实施情况等。
第十一条职代会应当根据职工的意见和需求,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推动企业发展和改善职工待遇。
第十二条职代会应当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协调。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职代会需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会议应当按照事先公布的议程进行。
第十四条职代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并保存会议的决议、议程和会议纪要,以方便后续参考和追溯。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企业工会制定并经企业领导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细则的行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职代会实施细则(2)职代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贯彻和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是处理职工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1. 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 讨论和决定与职工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工时安排等;3. 选举和监督工会委员会,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4. 汇报企业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和选举第四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在册职工通过普选产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代表的选举程序包括:1. 选举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安排;2. 候选人的提名和宣传;3. 代表的票选;4. 代表的当选和宣布结果。
第六条选举委员会由企业工会组织负责组建,委员会成员由企业职工自行提名,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熟悉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职工的利益诉求;3. 具备一定的组织和表达能力。
第八条代表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果以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三章代表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代表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和建议;2. 参与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和监督;3. 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改善的建议;4. 接受企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5. 享有对待假、补贴等权益。
第十条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1. 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2. 保守职工的秘密,不泄露职工的个人信息;3. 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和企业管理层报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4.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和活动。
第四章代表大会的工作规则第十一条代表大会的工作会由职工代表大会主任主持,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企业工会组织事先确定并通知代表。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十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十五条医院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三级民主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中应有一线职工、一般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
主席团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听取各代表团对大会报告、议案的____意见,提出大会决议草案;决定职工代表大会立案事项;处理大会期间的其它事项。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大会的____工作。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为保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成员若干名,专门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部分非职工代表的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提前向职工代表公开。
工会要____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或召开职代会代表团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向行政反馈。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____的落实情况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一般事项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____召集职代会代表处理。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医院管理列支。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二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审议关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报告、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院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5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保障公司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支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企业发展。
第四条。
公司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____职工开展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方案(含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综合计划、重要技改、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经营责任制方案、重要股权变更、资产重组等)的报告,听取厂务公开报告,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公司____合同草案、工资专项____合同草案、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三)审议通过有关职工生活、____福利的重大事项;(四)民主评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行政领导人员,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提出奖惩、任免和聘用或解聘的建议;(五)选举和撤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听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汇报,根据其工作实绩,提出奖惩建议;(六)听取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听取审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其他事项。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____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直接向董事会和经理提出建议。
董事会、经理研究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职工大会实施细则(4篇)

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职工大会是企业或组织内部的一种重要会议形式,旨在汇集职工,交流信息,讨论问题,制定决策和达成共识。
为了保证职工大会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性,有必要制定一套细则来规范会议的流程和各项操作。
下面是职工大会实施细则,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一、会议准备1. 安排合适的会议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参会人员。
2. 确定会议主题和议程,并将其提前发送给参会人员,以便他们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3. 检查会议室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二、会议开场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向所有参会人员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会议的目的和重要性。
2. 确定会议的议程,并逐一介绍每个议程的内容和讨论目标。
3. 邀请参会人员分享他们对议程的看法和建议。
三、讨论议程1. 依照议程顺序,逐一讨论每个议题。
2. 提醒参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发言权,不打断他人发言。
3. 提出问题或观点时,应直接表达而不做过多的铺垫。
4. 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参与,并保证每个人的发言机会均等。
5. 针对每个议题,主持人可启动讨论,引导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决策与表决1. 针对涉及决策的议题,主持人将会议讨论内容做一个简要总结,并发起表决。
2. 采用处理议题时的表决方式,例如手举票,以确定是否通过。
3. 在表决结束后,主持人宣布结果,并说明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五、会议总结1. 在所有议题讨论结束后,主持人对整个会议进行总结,总结会议讨论的主要观点和达成的共识。
2. 对于尚未解决的问题,可以指定负责人,建立任务分工,以促进问题的解决。
3. 对于达成的共识或决策结果,应及时向所有参会人员进行通知。
六、会议纪要1. 会议结束后,主持人或指定负责人应当及时起草会议纪要,并将其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
2. 会议纪要应准确记录会议的主要议题、讨论内容和达成的共识。
3. 参会人员有权对会议纪要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会议效果评估1. 在一定的时间后,组织者应对职工大会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收集参会人员的反馈意见。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内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选举与管理工作,包括职工代表选举程序、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职工代表权利与义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等。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代表集体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并监督企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发挥民主监督和协商议事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民主权益,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保护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确保职工代表在大会中畅所欲言,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
第二章职工代表选举程序第六条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选举章程。
企业工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选举章程,明确选举的程序、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等。
(二)设置选举委员会。
工会应当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选举活动,保障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三)公布候选人名单。
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提供公示期间供职工了解。
(四)投票选举。
选举委员会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投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计票与公示。
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工作,并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示选举结果,接受职工监督。
(六)补选程序。
如遇职工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程序进行补选。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会议通知。
工会应提前通知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放,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
(二)会议组织。
会议应当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确保职工代表的参会率和会议秩序。
(三)会议议程。
202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2篇)

2024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和行政决策的重要机制。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依据代表制原则,通过选举形式选举代表,并依法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听取和审议企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有关企业发展、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选举、平等竞选、代表为人民、依法行使权力”的原则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代表选举第五条代表选举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法、公正、公开进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是基于广泛讨论和明确选举程序的,保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通过工会组织或者其他合适的途径,公布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和选举程序。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包括:符合选举法定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等。
第九条代表选举的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初选、公示、投票等环节。
第十条提名候选人可以由企业全体职工自愿提名或者由工会组织提名。
提名候选人应当充分尊重代表候选人的意愿,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初选应当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约定数量的候选人。
第十二条公示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投诉和异议。
第十三条投票采用匿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应当安排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第十四条投票结果由工会组织或者代表选举组织机构进行统计和公布。
第十五条代表选举结果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程序和要求应当在代表选举条例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代表组织第十六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由代表组成,代表应当按照选举结果确定。
第十七条代表的任期为3年,代表连续两届任期后,需等待一届再次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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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篇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2、厂级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
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分厂(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厂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
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所有提案一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立案后,交办公室处理。
本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二)生产经营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1、检查、督促生产行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并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搞好文明生产,及时反映职工对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福利检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1、审议行政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
2、检查督促生活福利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3、检查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饭堂、宿舍管理、环境卫生、文明生产工作。
4、研究讨论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5、及时反映职工对生活福利工作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对提得合理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或不合理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活动1次以上。
第五章车间、班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四条分厂(部室)的民主管理工作,由分厂工会委员会主持,以职工代表组对本分厂(部室)权限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其职责是:1、听取和审议分厂厂长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讨论通过分厂经济责任制、二级分配方案等一系列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3、广泛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综合、整理、上交厂提案组,向职工贯彻会议精神和大会决议。
4、监督评议分厂领导干部(每年一次),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十五条班组的民主管理,由职工直接参加,在本班组的工会组长和职工代表主持下开展活动,负责班组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
篇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为了贯彻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搞好企事业的方针,保障职工参与企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结合本产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在单位党委(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职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前提下,各项工作达到统一、简化、有序、全面发展的要求。
(一)选举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1.职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本单位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职代会代表。
3.本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部门(小组)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职工人数和有关职代会代表的规定,职工代表占本单位职工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30%左右。
5.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代表中应有管理人员、领导干部、一般职工。
其中,一般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部门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
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职工代表的产生(1)由本单位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
根据本单位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各部门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职代会。
(3)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职工代表候选名单,并由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部门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是本单位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
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5)按部门建立职工代表组(团),民主选举正副组(团)长。
7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的权利:①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②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本单位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③有权向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本单位所属部门和领导提出建议、批评;④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职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⑤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收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⑵代表的义务:①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②积极参加职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③联系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④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⑴ 代表在本单位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
代表调离本单位或任期未满退休、退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