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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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的,给予警告,并确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或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线,致使他人进入危险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标识或警戒线。

3.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其他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不符规定的施工作业。

4. 强行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退出禁止进入的区域。

5. 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清理,致使杂物堆积、垃圾乱倒乱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周边。

6.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或未按规定固定防护网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或固定防护网。

7. 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8.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漏报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9.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10. 擅自更改施工计划或违规增减施工人员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调整和施工人员的调整。

11.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施工环境混乱、秩序混乱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施工现场管理。

12. 擅自调整施工材料、设备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更换或使用合格材料、设备。

13. 未对施工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或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加强交通管制或管控。

1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会或例会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例会并规范内容。

15.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章行为及处罚措施第四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2.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五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1. 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或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2. 质量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并赔偿相应损失;3. 擅自变更设计,造成质量问题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六条违反进度管理规定:1. 未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造成工期延误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拖延工期,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3. 虚报进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七条违反纪律规定:1. 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擅离职守,造成工作损失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3. 滥用职权,损害他人利益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八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1. 收受贿赂,损害单位利益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2. 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受处罚的员工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部管理政策及处罚条例(最新版)

项目部管理政策及处罚条例(最新版)

项目部管理政策及处罚条例(最新版)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项目部的管理,保证项目进展顺利,充分发挥项目组成员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的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的行为管理。

1.3 保密原则项目部涉及到的工程设计、施工、装置和设备、技术知识、商业机密等均属于保密范围,不得泄露。

二、项目部组织管理2.1 组织架构项目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适当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

2.2 人员管理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人员招聘。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必要的技术和业务知识。

2.3 工作分配项目部应当根据各个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工作。

三、项目管理3.1 规划管理项目部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作范围、目标、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3.2 进度管理项目部应当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的要求进行工作。

如有工期拖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与业主沟通,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3.3 质量管理项目部应当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检查程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若发现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违规处罚4.1 违规行为项目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若发现违规行为,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按照本条例进行处理。

4.2 处罚措施若项目部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严重,涉及到产生经济或者名誉损失等后果,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等。

五、附则5.1 生效日期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5.2 修改和解释本条例的修改和解释权属项目部责任人所有。

5.3 其他本条例未涉及的问题,可参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项目部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项目部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部的内部管理,维护项目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及处罚条例适用于本项目部内所有职工,职工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项目部内职工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通过劳动实践积累经验,注重技能和质量。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项目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本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项目部规章制度第五条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国家和项目部的机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业务秘密,不得泄露、借用和擅自传送、接收信息。

第六条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工作做好,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和无故不到工作岗位。

第七条工作中禁止吸烟、喝酒,不得私自在工作现场进行个人活动或者以任何形式随意浪费本项目部的公共财物。

第八条职工必须注意生产安全,严禁使用无保护设备的机具,不得擅自拆除机器、设备,不得未经设备管理人员授权私自更改、调整设备和机器的构造和参数。

第九条职工必须注意办公室卫生,保持个人卫生,对有关设备、产品、物料进行认真、完整标记,不得擅自移动和遗失、弄坏本项目部的财物。

第十条职工必须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规定,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检查,不得造谣中伤和进行其他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密切关注本项目部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反馈和报告,不得掩盖、隐瞒、错报和漏报信息。

第十二条职工必须认真开展学习,增强业务、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素质,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执行力。

第三章处罚条例第十三条对于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以下条例给予相应处罚:1.未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扣发相应的工资或者给予严肃警告,并将其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严重影响项目进展的行为,通报批评,并给予停职、记大过等处罚。

3.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通报批评,并给予停职、开除等处罚。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管理处理规定。

一、在建项目,经公司质安部检查,下列项目不符合要求,根据其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处项目部罚款500-5000元。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图牌及标牌,(3)、安全教育,(4)、三上岗活动及安全资料,(5)、现场防护、防火,(6)用电规范JGJ46-xx,(7)、中小型机具,(8)、材料,(9)、场容场貌,(10)、生活区卫生及其它。

二、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管理混乱,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00-1000元。

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0元。

四、施工现场有五人以上不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或无防护措施,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

五、各类机电、重直运输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保险、钢丝绳等不灵敏可靠、不符合规定标准,罚机操班长100元。

六、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施工员200元。

七、临边洞口、交叉通道等无防护设施、警示标牌或防护设施、警示标牌不到位,罚施工员、安全员200元。

八、材料乱堆乱放,浪费材料,罚材料员200元。

九、施工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标准,罚技术员、施工员200元。

十、现场用电不规范、无检查维修记录、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罚临电班长200元。

十一、其它未提出的条文,根据公司质安部检查的情况,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凡经公司质安部,对工地开出的质量、安全违章罚款通知单,由质安部通知财务部直接扣除。

2024年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是针对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而进行处罚的具体细则。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处罚措施。

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条例

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条例

项目部工长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一、工长管理制度:1。

项目部各工长在工作中必须对项目部负责,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统一安排;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请假.2.工长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做到放线准确、规范要求明确,能把控施工现场。

3.对现场所有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必须返工整改,杜绝存在质量隐患.4。

严禁玩忽职守,工作期间严禁饮酒、打闹、玩手机。

5.在施工过程中对不遵守纪律的班组,有权进行处罚。

6。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隐患,应立即排除并上报项目部.7.必须无条件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保障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顺利的进行。

8.对多次出现错误的各栋工长,项目部将考虑能不能胜任工长这个职务并且对其进行降低工资标准及处罚;直至解除劳务聘用关系。

二、工长处罚条例:1。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班时迟到、脱岗、离岗、有事不请假、嬉戏打闹,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2.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或者所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部位未落实又未上报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罚款不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标准)。

3.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我行我素,不服从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的罚款。

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或降低工资标准。

4。

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未履职尽责﹚,违者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降低工资待遇或者开除。

5。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班组加班过程中未进行施工过程控制者,违者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6。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7。

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进行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工期控制,一经发现将对该管理人员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8。

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使用裙带关系做事,不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者,处以500元—5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规范项目部人员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违反本处罚条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分钟,每次罚款50元;2. 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3.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给予警告处分;4.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给予记过处分;5.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给予降职或辞退处分。

二、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罚款50元;2. 工作时间聊天、打闹、玩手机等,每次罚款50元;3. 工作时间饮酒、赌博等,给予辞退处分。

三、质量管理1. 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导致质量问题发生,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0-5000元;2. 对工程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给予警告处分;3. 对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给予罚款1000-5000元。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罚款500元;2. 对安全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整改,每次罚款1000元;3.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给予辞退处分。

五、材料管理1. 擅自挪用、侵占工程材料,根据侵占金额,给予罚款5000-10000元;2. 工程材料浪费严重,每次罚款500元;3. 工程材料保管不善,导致材料损坏或丢失,每次罚款1000元。

六、资料管理1. 资料不齐全、不准确、不及时,每次罚款500元;2. 资料丢失、损坏,每次罚款1000元;3. 资料造假,给予辞退处分。

七、其他违规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2. 损害公司利益,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处分。

第八条本条例由项目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项目部管理制度罚款范文

项目部管理制度罚款范文

项目部管理制度罚款范文项目部管理制度罚款范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罚款条款1. 违反工作纪律,导致项目进度延误的,按照每天原工资的1‰罚款。

2. 擅自更改项目计划或工期,未征得上级同意或沟通的,按照项目总投资的0.5%罚款。

3. 质量问题导致项目返工或重建的,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罚款,并承担返工费用。

4. 违反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项目总投资的2%罚款,并承担事故处理费用。

5. 违反着装规定,外出公务未穿工作服的,按照每次200元罚款。

6. 擅自让步工程款项或与业主达成不正当利益关系的,罚款金额按照涉及款项的20%计算。

第三章罚款程序1. 罚款责任人:项目部经理负责罚款的决定和执行。

2. 罚款的通知:罚款责任人应当书面通知被罚款人本人,并明确罚款的原因、金额和缴纳截止日期。

3. 罚款的交纳:被罚款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罚款金额缴纳到项目部指定的账户。

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罚款金额每天加收罚款金额1‰的滞纳金。

4. 可申诉的权利:被罚款人有权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诉,附带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部负责人应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做出是否改变罚款决定的决策,并书面通知被罚款人。

第四章罚款的使用1. 罚款金额收入应当及时上缴财务部,并在财务账目中进行登记。

2. 罚款金额的使用应当按照项目部的需求合理安排,比如改进工作环境、奖励优秀员工等。

第五章监督与惩处1. 项目部成员有权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并随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2. 对于经常违规的项目部成员,项目部经理有权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警告、降职、停职甚至辞退等。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成员。

2. 如有其他需要罚款的违规行为,由项目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罚款条款,报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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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细则一、周报管理制度1、班组每周六下午3点上报上周施工进度、施工人员数量、剩余工程量、现场存在问题等情况,不按规定上报者一次罚款200元,无故不上报者一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合同、工程款申请管理制度1、发现班组对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上报公司,解除与班组的施工合同,并勒令退场。

2、班组申请工程款时,必须上报由施工人员签字的考勤表、工资表,加盖劳务公司的公章,否则不予批复。

三、材料管理制度1、班组长每次提料必须提交电子版料单和纸质版提料单,并在纸质版提料单上确认签字,注明日期,未按规定执行的,不予进料。

2、班组有义务保管到场材料,因看管不善造成材料丢失,赔偿损失,并罚款5000元。

3、严禁长管短用,合理利用边角料,产生材料浪费的,罚款2000元/次。

4、擅自使用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用于他出,未经项目部同意的,或盗卖公司原材料的,给予班组1000元处罚,并照价赔偿。

5、工程交工后,对班组承包范围内公司所供材料进行核对,所提材料比现场实际用量大的,除去损耗外,造成的浪费和缺少,由班组照价进行赔偿,视情况给予班组1000~2000元处罚。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班组长到办公室办公,办公用品自行携带。

办公室用品严禁私自乱用,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在三日内到项目部安全员处做进场教育,如在现场检查发现超出三日未做进场教育工人,项目将给予该单位每人100元处罚。

4、进入施工现场对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

5、登高2 米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人。

6、施工部位的门型架加高使用的,两侧和顶部要有防护设施,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的罚款100 元/天·处。

7、随意破坏电缆防护措施的罚款100 元/次。

8、衣服不整(穿短裤)、赤膊上岗的罚款100元/人。

9、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光脚上班的罚款100元/人。

10、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大便罚款100 元/次、小便罚款50 元/次。

11、施工现场材料未按要求做到工完场清、进场材料未堆码整齐、乱堆乱放的,给予该班组500元处罚。

12、施工部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各类设备不悬挂、破坏安全警告标志的罚款100 元/次。

13、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的罚款500 元/次。

14、酒后上岗作业的一般工种罚款200 元,特殊工种罚款500 元/人。

15、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200 元/人。

16、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破坏或随意移动,未经同意拆除、移动的,罚款200元/次。

17、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无书面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的,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处罚。

18、不听、不服从总承包、上级领导指挥的,罚款1000元/次,辱骂、威胁总承包、上级领导的,如是作业人员,勒令退场;如是班组管理人员,要求立即更换,并罚款2000元/次。

19、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气焊、电焊十不烧”及规范等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元/次。

20、严禁因任何原因打架闹事,如发生打架闹事事件,不论何种原因将对打架双方各罚款5000元/次。

21、不准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看色情录像。

违反者,罚款200元。

22、现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明确,责任制健全,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并定期监督检查。

班组责任区域脏乱差的,给予该区域负责班组500元处罚。

23、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乱设食堂和乱设临时用房,各类临建临设必须在总包单位划好区域后,才可搭设。

未经申请,安排人居住、设置库房的,给予该班组500元处罚。

(二)、防火规定1、现场吸烟的工人罚款200元/次。

2、破坏消防器材、拒不执行消防条例的罚款500 元/次。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的规定。

电气焊工作地点要有看火人和灭火器材。

违反上述一项,给予该班组500元处罚。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立专用仓库,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

明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品隔离,操作之后要检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后再离开。

未按规定设置专用仓库,且没有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失效的,给予该班组500~1000元处罚。

5、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私自动火的给予该班组500元~1000元处罚,给予当事人200元处罚。

6、如因违反国家、北京市、公司及项目规定而造成的火灾事故罚款10000 元/次,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追加处罚并承担火灾损失,情节恶劣的将送政府执法机关处理。

(三)、小型机械设备规定:1、施工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灯具未进行保护接零的罚款50 元/台。

2、施工设备、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罚款100 元/台。

3、(交流)电焊机一、二次线无防护罩的罚款50 元/次。

4、(交流)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的罚款50 元/次。

5、中、小型机械设备机械部分损坏未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的50 元/次。

(四)、临时用电规定1、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电器配件缺少、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及失灵等一系列违章用电的,罚款100 元/次。

2、临时配电系统的接零保护、重复接地保护不规范、不到位的,罚款100 元/处。

3、施工用电未采取三项五线制的,罚款200 元/处。

4、带电情况下进行设备、机具维修、移动的,罚款200元/次。

5、电箱内未采用隔离开关的,罚款100 元/处。

6、直接用线头当插头或直接使用插座的,罚款100 元/次。

7、私拉乱接,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罚款200元/处。

8、固定电线、电缆直接用金属丝固定在脚手架、防护棚架上、钢筋上的,罚款100 元/次。

9、施工用电使用护套线、电话线、塑料硬质线、塑料线、民用插线板的,罚款100 元/处。

10、移动小电箱箱体、插座、开关、熔断器损坏未及时修理好就使用的,罚款100 元/次。

11、电缆线不允许出现接头,发现的,罚款50元/处。

(五)、现场治安管理规定1、如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责任的,除对责任人处罚外,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班组:1)偷窃、骗取、哄抢、故意毁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数量较小的,除按价赔偿外,另处罚100~500元。

2)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除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外,另处罚500~1000元。

3)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处罚500~2000元。

4)煽动闹事、制造混乱、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生活经营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后果的,处罚1000~2000元。

5)非法携带、制造、贩卖、存放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剧毒爆炸等物品的,处罚1000~2000元。

6)容留、窝藏违法犯罪分子、流窜犯、盲流,并为其提供帮助,拒不举报的,处罚500~3000元。

7)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及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处罚1000~3000元。

8)复制、出售、传播淫秽书画、音像制品及其它淫秽物品的,处罚500~1000元。

9)对不按北京市各级管理机构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被查出或雇用精神病、呆傻人员及童工的,每查出一人处罚1000元,出现事故的,按情节加重处罚。

(六)、补充规定:1、下达整改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或不按期回复的,每张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50 元罚款。

对未在限期内回复的整改均按未整改处理,对未在限期内整改的按照整改单内容要求进行处罚。

2、对于施工队现场管理人员有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将在原有罚款金额的基础上给予2 倍的罚款,对于监理、安监站等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上的违规行为将在原有的罚款金额的基础上给予5 倍的罚款。

4、本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处罚细则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各项,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1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5、对于施工队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论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部有权对劳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5000 元经济处罚并由责任方承担事故损失费用,具体额度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六、工程项目宿舍管理制度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搞好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工人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凡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生活区负责人安排,住宿不得随意搬进搬出。

违反者,罚款500元。

2、宿舍中配备的公用物品,未经允许不得搬动,要配合生活区负责人将班组所租用的宿舍房间号、间数等信息进行登记。

3、凡工地宿舍一律不准外来人员住宿,严禁男女混住,违者罚款500元,并勒令搬出。

4、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自己的贵重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并不得进行偷盗,违反者,罚款5000元,并将当事人送交公安机关。

5、要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执行用电制度,不得使用大灯泡及电炉、加热器。

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

白天禁止出现长明灯现象,违者罚款500元。

6、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酗酒、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项目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违反者,罚款1000元,并勒令退场。

7、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墙面、门窗不得乱划,不得张贴纸张、乱钉条子、乱拉绳子(铁丝),严禁随地大小便,对检查不合格者给予5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8、吸烟者不得乱扔烟头,不得在床上吸烟,严防发生火灾。

违反者,罚款300元。

9、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的地点,各班组按值日表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未按时清理的、乱扔乱倒的,罚款500元。

七、班前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组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班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于每周三项目例会上将上周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由安全员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以上罚款细则,各班组必须遵守,项目部将以罚款单形式上报公司财务,并从工程款予以扣除。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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