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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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公共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是指为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目标而建立的管理规则和制度体系。

二、社会保险种类社会保险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种形式。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保障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有一定的经济来源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保障职工在生病或受伤时能得到及时医疗救助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求职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4.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害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和治疗补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三、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一般由国家设立,负责管理和执行社会保险制度。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1. 国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国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指中央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监督和管理全国社会保险事务的机构。

2. 地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各地方范围内具体执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机构。

3. 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执行和管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事务的机构。

四、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是保障社会保险制度实施顺利、规范和公正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1. 缴费管理社会保险制度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管理机构应负责收取、核对和监督缴费情况。

2. 经办管理当参保人员发生保险事故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及时受理、审核、支付赔偿或福利,并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 监督管理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防止滥用和挪用社保资金。

4. 政策管理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指导和协助参保单位和个人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员工社保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维护员工权益,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三、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1. 基本养老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2. 基本医疗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3. 工伤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 失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5. 生育保险: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

四、缴费1. 公司每月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拖延或少缴。

2. 公司应按时将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统筹范围,保证员工权益。

3.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摊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五、员工权益1. 员工有权获取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包括缴费金额、个人账户余额、待遇申领等。

2. 员工有权享受与其社会保险缴费相关的各项福利待遇。

3. 员工有权对其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进行监督,保障个人权益。

六、管理1. 公司应设立社会保险管理专岗,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3. 公司在社会保险管理中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严守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七、违规处理1. 如公司有违规操作社会保险行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个人、业务部门的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管理教育和处罚。

3. 如因个人或业务部门的违规操作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本公司员工社保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另行处理。

(此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XX年XX月XX日施行)。

单位社保缴费的管理制度

单位社保缴费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及用人单位。

三、缴费主体与责任1. 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缴费责任:用人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如实申报职工工资,不得瞒报、漏报、少报;(3)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终止等手续;(4)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四、缴费基数与比例1.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 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比例为:(1)养老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16%;(2)医疗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9%(含生育保险费);(3)失业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0.5%;(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0.2%;(5)生育保险:一般为职工缴费基数的0.8%。

五、缴费流程1. 用人单位在每月的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职工工资及缴费基数。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资料,确认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3. 用人单位在确认缴费金额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 用人单位应当保存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并按照国家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六、监督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缴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费缴纳的专项审计。

3. 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3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3篇)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

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

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____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____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社保科室管理制度

社保科室管理制度

社保科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社保科室的管理工作,促进社保业务的开展,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社保科室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结构1. 社保科室隶属于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工作。

2. 社保科室设主管一名,负责社保科室的全面工作,并向人力资源部负责。

3. 社保科室在必要时可配备专业的社保管理人员,提供业务支持。

三、职责分工1. 社保科室主管:负责制定社保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管理社保科室的工作,协调其他部门的工作,解决社保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社保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员工社保申报、缴费、参保人员管理,社保业务咨询等工作。

3. 社保科室人员须全面了解员工社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掌握社保政策变动,为员工提供社保相关咨询服务。

四、工作流程1. 社保缴费计划:社保科室应制定每年的社保缴费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缴费基数、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确保公司及员工的缴费工作顺利进行。

2. 社保缴费申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及时向社保局申报社保费用,并及时完成社保费用的缴纳。

3. 参保及退保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协助员工办理有关社保政策变动的手续。

4. 社保咨询服务:提供员工社保相关的咨询服务,解答员工的社保问题,帮助员工理解社保政策,保障员工权益。

5. 社保资料管理:做好员工社保资料的整理、存档和管理工作,确保社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管理制度1. 岗位职责:社保科室主管及管理人员需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 工作纪律:社保科室主管及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3. 办事效率:社保科室主管及管理人员需高效、细致地完成社保业务,确保公司及员工的权益。

4. 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社保科室主管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了解最新的社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5. 安全保密:社保科室主管及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国家机密法律法规,保护公司及员工的信息安全。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公司致力于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员工社会保险事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明确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的管理。

3. 社会保险登记与缴纳3.1 员工入职登记员工入职时,应填写《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

由经理主管审核确认后,将员工信息录入系统,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3.2 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每月办理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工作,并及时向员工发放社保缴费明细。

3.3 社会保险变更及停缴员工的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人事部门进行更新,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社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员工离职时,公司会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停缴手续,并向员工提供有关离职后社保权益的相关说明。

4.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与享受4.1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领。

员工应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并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公司人事部门应指导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并及时跟踪和反馈申领进度。

4.2 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监督和维权公司鼓励员工及时核对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情况,并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反映。

公司将积极予以解决,并对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纠正和处理。

5. 社会保险知识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社会保险知识培训,包括相关政策法规、申领流程以及待遇享受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内容将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确保员工对社会保险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6. 社会保险信息保密公司对员工的社会保险相关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保险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正规社保服务管理制度

正规社保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规范社会保险服务行为,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保障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社会保险咨询机构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社会保险服务应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参保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服务。

2. 便民高效原则:社会保险服务应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参保人办理业务。

3. 规范管理原则:社会保险服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规范服务行为。

4. 保密安全原则:严格保护参保人个人信息,确保社会保险数据安全。

第二章服务机构职责第四条服务机构应承担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2.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待遇支付等业务;3. 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服务;4. 审核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5. 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和监督;6. 收集、整理、分析社会保险数据,为社会保险决策提供依据;7. 完成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社会保险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六条服务机构应遵守以下服务规范:1. 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参保人的疑问。

2. 服务时限: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时限。

3. 服务质量: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4. 服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 信息保密:严格保护参保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七条服务机构应设立服务窗口,明确标识,方便参保人办理业务。

第八条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参保人的投诉举报。

第四章业务办理第九条社会保险登记:1. 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 参保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险登记的准确性;3. 服务机构应及时向参保人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权益,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本公司特制定本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合同工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的种类、投保情况、费用负担、报销制度等。

二、参保情况1. 本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所有员工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2. 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三、福利待遇1. 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的计算按照员工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工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

2. 医疗保险员工在参保期间如发生疾病、意外事故等需要医疗救助的情况,可凭医保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报销比例参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执行。

3. 失业保险若员工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被解雇后,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的期限和金额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 工伤保险员工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致残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5. 生育保险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费用负担1.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无需额外缴纳。

2.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

五、报销制度1. 员工发生医疗费用等需要报销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备案,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等材料。

2. 公司人事部对员工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3. 报销金额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退还给员工。

六、违规处理1. 若员工有故意欺骗、虚报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甚至解雇等。

2. 若公司人事部经查证发现员工故意虚报、造假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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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管理制度社保管理制度1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与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一、目的: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

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20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20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8、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开除的处理的,由行政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行政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9、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

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行政部核算金额,至财务部交清后方为至办理转出手续。

10、因请长假或停职等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原则上暂停办理社保。

部门负责人请示行政部确认应停办社保后,部门负责人确认办理减员手续。

11、离职人员如未按规定逾期未转出社保手续,公司将予以冻结帐户处理。

12、参保人员均需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签订日为办员工参保日起计算。

13、在合同期内员工如离职,1年内将由员工全额承担公司所缴纳费用;1—3年内离职将由员工承担公司所缴纳费用的50%。

三年期满后离职公司缴纳承担金额由公司全额承担,员工不再承担公司缴纳的任何费用。

14、缴纳费用方式,由公司统一在相关部门缴费后按承担比列在员工每月工资内扣除。

15、行政部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根据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申请,报副总、总经理审核签批后执行公司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统一调整。

七、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解释权归行政部。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社保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5261司及员工的4102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1653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管理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3.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4.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

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

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

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三条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

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第三章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管理第十四条社会保险各险种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第十五条社会保险中公司缴费部分由财务部按月核算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缴纳。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的缴费基数。

如不能调整,需暂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财务部在下年度调整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根据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签批后执行公司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统一标准。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保管理制度31、目的为了保证各项社会保险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2、内容2.1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与工资同时发放200元/月作为社保津贴用于个人缴费部分,员工如已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2.5员工“五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6员工在转正后一个月内,管理部为员工申请办理“五险”的新增手续,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7管理部在收到批准的员工《离职表》后,通知财务部为其办理社保的停保手续(工伤保险除外),《离职表》在当月15日前批准的,当月办理停保手续,《离职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停保手续,管理制度《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如离职员工未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社保无法及时停保的,其多缴纳的保险费(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2.8员工社会保险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时沿用原缴费基数,财务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2.9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在该行为发生期间,单位不应为其承担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应由个人缴纳:2.9.1员工旷工、超假不归、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岗期间;2.9.2员工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期间;2.9.3员工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期间。

2.10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由财务部存档管理社保管理制度4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子公司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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