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1. 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日新月异的进步,许多城市出现了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一时间成为了城市发展的瓶颈。
东莞市作为一个典型的制造业城市,也面临着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的改造问题。
本文将针对东莞市的三旧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2. 旧城区改造方案东莞市旧城区一般存在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改善旧城区的生活环境,我们提出以下方案:2.1 精细化规划通过对旧城区的详细调研和规划,合理规划道路、住宅区、公共设施等,提高旧城区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2.2 基础设施更新对旧城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3 环境治理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清理河道、绿化公园、改善空气质量等,提高旧城区的生态环境。
3. 旧工业区改造方案旧工业区存在着土地浪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为了转型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方案:3.1 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旧工业区的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向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领域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3.2 空间规划优化对旧工业区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和利用,合理划分区域,引入更具发展潜力的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3 环境治理加大对旧工业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4. 旧住宅区改造方案旧住宅区存在着老旧住房、居住环境恶劣等问题,为了改善住宅区的居住条件,我们提出以下方案:4.1 住房更新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改造旧住宅区的老旧住房,提供优质的住房给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4.2 社区设施建设加大对旧住宅区社区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公园、社区中心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4.3 社区文化建设推动旧住宅区社会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社区互动,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参与感。
5. 结语东莞市的三旧改造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三旧”改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改造内容(一)拆迁与重建1.在全市范围内,对于老旧建筑、危险房屋、重点拆迁区域,视情况实施拆迁与重建工作。
2.拆迁工作要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尊重考虑他们的需求和利益,提供适当的补偿与安置。
3.重建工作要注重规划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设符合城市发展方向的新区域。
(二)翻新与改造1.对于老旧建筑、存量房屋,鼓励采取翻新与改造的方式进行更新。
翻新工作要注意保护原有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风貌。
2.翻新与改造工作要提高建筑的耐久性、节能性和环保性,提升居住品质。
3.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翻新与改造工作,促进社区共建共享。
(三)产业升级与转型1.对于老旧工业区、厂房、园区等,鼓励进行产业升级与转型。
引导企业调整业态,提高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2.政府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扶持政策,帮助其实施产业升级与转型。
3.产业升级与转型要注重生态环保,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改造流程(一)规划阶段1.制定城市规划方案,明确改造的范围和内容。
2.制定“三旧”改造路线图,明确改造目标和时间表。
3.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评议,形成多方共识。
(二)拆迁与重建阶段1.成立拆迁工作组,负责拆迁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制定拆迁计划,明确拆迁的顺序和步骤。
3.在拆迁过程中,注重与居民的沟通,解决居民的合理需求和关切。
(三)翻新与改造阶段1.鼓励社区居民自愿参与翻新与改造工作,提供适当的政策和经济支持。
2.严格按照翻新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安全。
3.翻新与改造完成后,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产业升级与转型阶段1.开展产业升级与转型的调研工作,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制定产业升级与转型的具体方案,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3.评估产业升级与转型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
东莞市黄江镇上群花园“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东莞市黄江镇上群花园“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三旧”改造成为了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
东莞市黄江镇上群花园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正是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新需求,为居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一、背景与目标黄江镇作为东莞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土地资源紧张、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上群花园作为老旧小区,建筑老化、设施陈旧,已经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此次“三旧”改造的目标,是通过对该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建设,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促进产业升级,推动黄江镇的可持续发展。
二、现状分析上群花园目前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建筑密度较高,空间布局不合理,导致居住舒适度低下。
小区内道路狭窄,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突出。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缺乏休闲娱乐场所、教育医疗设施等。
再者,绿化面积少,环境质量有待提高。
此外,老旧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规划方案1、功能分区根据上群花园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规划将其划分为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等功能区。
居住区域将建设高品质的住宅小区,提供多样化的户型选择,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商业区域将引入各类商业业态,方便居民购物消费。
公共服务区域将配备学校、医院、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2、道路交通优化道路网络,拓宽主干道,增加次干道和支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合理规划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问题。
同时,设置公交站点,加强公共交通与周边区域的联系,方便居民出行。
3、公共空间增加公共绿地和休闲广场,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打造绿色景观带,提升小区的环境品质。
规划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鼓励居民绿色出行,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氛围。
4、建筑设计新建建筑将采用现代化的设计理念,注重节能环保和人性化设计。
保留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并进行修缮和改造,使其融入新的规划之中。
5、产业升级结合黄江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在上群花园周边引入相关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增加就业机会。
2024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一、项目背景随着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推进,确立了“三旧”改造项目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这些项目包括老旧厂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旧城区改造。
本次改造方案编报的指引将提供对这些项目的整体要求和具体步骤。
二、整体要求1.项目定位明确:每个项目必须明确其改造目标和定位,例如,老旧厂房改造可以成为创新创业基地,老旧小区改造可以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旧城区改造可以提升城市形象。
2.社会效益优先:改造项目要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为出发点,注重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环境保护:改造项目要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率和空气质量。
4.经济效益合理:改造项目要注重经济效益,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步骤1.项目策划确定项目范围和规模,包括改造的面积、改造内容和改造期限等。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2.项目资金筹措3.项目招标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范围和条件。
招标环节中要注重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4.项目实施按照招标结果,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协调,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推进。
5.项目验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如有不合格项,需进行整改。
6.项目运营做好项目运营工作,包括项目的管理、维护和发展。
同时,注重宣传和推广,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编报要求1.项目背景:详细介绍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说明项目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改造方案:具体描述改造方案的内容和实施步骤,包括改造的范围、改造的内容和改造的期限等。
3.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包括改造后的用途、设施和绿化等。
4.项目经济分析:详细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包括投资规模、资金筹措和预期收益等。
5.项目管理:说明项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包括责任分工、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6.项目评估:制定项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东莞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标和功能定位第三章总体用地布局和规模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第五章公共配套设施规划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第八章实施机制文本附表1:“三旧”改造规划用地构成一览表文本附表2:“三旧”改造规划配套设施一览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科学、合理地指导凤岗镇的"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凤岗镇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强化城市功能区塑造和成熟社区建设,缓解土地资源瓶颈约束,增强城市竞争力,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5.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7. 《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8. 《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9.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10. 《东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11. 《东莞市域生态控制线规划》;12. 《凤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3. 《凤岗镇总体规划修编(2001-2020)》;14.规划区航拍片或卫星照片;15.其他与本规划区相关的已批控规或专项规划;16.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三条规划原则1. 规划先行,成片改造;2. 塑造功能,公共优先;3. 成熟一片,改造一片;4. 公众参与,各方共赢。
第四条规划期限“三旧”改造规划期限为五年。
其中:近期为 2010-2012 年,远期为2013-2015年。
第五条规划对象特定城市建成区,即在2007年6 月30 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6•【字号】东府〔2009〕144号•【施行日期】200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府〔2009〕14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09年第33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三旧”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成片拆迁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四章单宗项目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五章鼓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实施“三旧”改造,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东常〔2009〕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所称“三旧”是指特定城市建成区,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我市下列土地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一)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旧城镇改造的用地;(三)布局分散、不具保留价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村庄;(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区域;(五)须按产业调整、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进行改造的集体建设用地;(六)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七)因城乡规划调整,产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工业用地;(八)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九)其他经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认定属“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
东莞市整村统筹“三旧”改造片区统筹规划研究——以东莞市樟木头镇官仓社区改造为例

东莞市整村统筹“三旧”改造片区统筹规划研究——以东莞市樟木头镇官仓社区改造为例摘要:在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超大特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一直备受关注,东莞市将城中村改造视为全市空间革命的重要抓手,而拆除新建类的城中村改造是融合社区、政府、企业重点关注的改造类型之一,本文以樟木头镇官仓社区为例,首先通过基础评估摸清社区现状底图底数并通过评估结果判断片区改造必要性、改造愿景和改造策略;其次通过改造统筹规划做好片区谋划、单元细分,平衡好片区内保护与开发利用,重塑政府、市场、村集体、权利人等利益格局,确保改造片区连片实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益;最后通过研究控规调整可行性及城市设计要素管控,做好片区统筹与法定规划的衔接及地块深度的精细化管控,保障片区见山、望水、显特色的公众利益不受损害。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整村统筹、片区规划、控规调整、城市设计一、研究背景城中村改造政策背景。
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核心是改善村居环境,目的是全面提升,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东莞市城中村改造方式。
依据《东莞市城中村改造编制指引》城中村改造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拆除新建类、整治提升类、拆整结合类,其中拆除新建类方式按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实施,整治提升类按编制“一村一策”报告实施。
整村统筹规划编制情形。
属于拆除新建类的城中村图斑若位于“三旧”改造城镇空间改造大圈范围内的,可编制片区统筹规划和单元规划,最后落实至控规;若城中村图斑不在“三旧”改造城镇空间改造大圈范围内的,则需要编制整村统筹规划,再编制单元规划和控规调整报告。
二、整村统筹编制内容参考《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片区统筹规划编审指引(试行)》中关于片区统筹规划的内容,一般包括基础评估、改造统筹、城市设计、规划调整、其他论证等环节。
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2024年

东莞“三旧”改造实施细则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改造目的与原则1.2 改造范围与条件1.3 改造的法律依据第二章:改造主体与参与方2.1 改造主体资格2.2 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2.3 参与方的资格审核第三章:“三旧”改造项目申报3.1 项目申报条件3.2 项目申报程序3.3 项目申报材料第四章:改造规划与设计4.1 规划编制原则4.2 设计审查与批准4.3 规划与设计的变更第五章:土地使用权处理5.1 土地使用权确认5.2 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与补偿5.3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第六章:改造实施程序6.1 改造方案制定6.2 改造方案审批6.3 改造施工管理第七章:资金管理与使用7.1 资金来源与筹措7.2 资金使用规定7.3 资金监管与审计第八章:改造成果的验收与交付8.1 验收标准与程序8.2 交付条件与流程8.3 质量保证与责任第九章: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9.1 争议解决机制9.2 违法改造的法律责任9.3 违约责任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与备案10.2 合同的解释权10.3 其他补充规定签字栏改造主体(甲方)签字:____________参与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东莞市____________附件清单:____________(注:附件应包括改造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明等相关文件)合同编号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改造目的与原则本细则旨在规范东莞市“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活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2 改造范围与条件“三旧”改造适用于东莞市规划区内需更新改造的区域,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 改造的法律依据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改造主体与参与方2.1 改造主体资格改造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改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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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编制指引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15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目的和依据 (1)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 (1)
3、适用范围 (1)
4、法定效力 (1)
5、其他 (2)
第二章改造单元规划格式 (3)
第三章改造单元规划编写指南 (4)
1、改造单元概况 (4)
2、规划方案 (4)
3、城市设计 (4)
4、控规调整论证 (5)
5、专项研究 (5)
6、图集 (6)
第四章报送资料要求 (7)
1、技术审查报送资料要求 (7)
2、规委会报送资料要求 (7)
第一章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我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指引。
根据“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下也称“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以“三旧”改造单元为单位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下也称“改造单元规划”)。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须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确定并经批准的内容编制。
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下也称“控规”)实施或只对控规申请微调的,可不再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是指依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为规范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程序,细化和完善“三旧”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而编制的规划。
是在控规的基础上,对改造单元的土地利用、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城市设计等的安排。
3、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
4、法定效力
改造单元规划包含控规调的内容,并按控规调整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改造单元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视作完成控规的调整程序,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控规调整成果的整理和备案。
5、编制单位
改造单元规划由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应委托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6、其他
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指引外,还应遵守《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编制指引试行一年,解释权归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第二章改造单元规划格式
改造单元规划成果文本和图集按A4幅面装订成册。
单元规划的成果应符合以下格式。
1、改造单元概况
(1)改造单元的基本情况
(2)改造的必要性
(3)改造单元功能定位
2、规划方案
(1)用地规划
(2)道路交通规划
(3)市政工程规划
3、城市设计
(1)整体城市设计
(2)当年实施项目控制要求
4、控规调整论证
(1)调整的内容
(2)调整的影响分析
(3)结论及建议
(4)控规图则
5、专项研究
(1)公共服务设施专项
(2)道路交通专项
(3)市政设施专项
6、图集
第三章改造单元规划编写指南
1、改造单元概况
阐述前期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改造单元的基本情况、改造的必要性、功能定位等。
2、规划方案
(1)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优化和细化改造单元用地规划、公共设施布局及相关指标等,其中,公共设施规划应注重设施完备性、便利性等的研究。
(2)道路交通规划:说明交通组织形式和流线,说明规划道路的路网功能、等级、红线位置、断面控制、重要交叉口形式及相关交通设施的安排等内容。
明确公交、轨道的路线及站点布置,确定禁止开口路段、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说明地上、地下人行系统的规划组织情况,确定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的位置、数量和形式。
说明静态交通组织情况,明确停车场位置及配建车位数量。
说明道路及场地竖向规划设计的基本控制原则。
(3)市政工程规划:根据用地规划及建设规模,规划各类市政工程设施。
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的相关安排,内容应包括:现状情况及问题、规划依据或标准、规模预测、设施及管网布局等内容。
3、城市设计
(1)对改造单元进行空间研究,内容应达到城市设计深度。
加强对整体城市形体空间和城市开放空间的研究,如城市形态、道路格局、城市轮廓线、广场布局、公共绿地系统和重要的标志性建筑和构筑物的布局等。
空间研究应从人的使用和视角出发,应注重各项活动和出行的需要。
(2)当年实施的改造项目,应在整体城市设计的框架下,参照《东莞市地
块包装暂行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块保障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确定地块控制要求。
4、控规调整论证
阐述调整的主要内容;全方位对比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包括用地布局、规模、人口、交通、公建、市政、公共绿地等的变化情况;校核调整后城市配套设施的服务水平,交通、环境、景观以及周边地块的影响分析;结论。
在控规图则中增加公共设施用地捆绑关系等相关内容。
5、专项研究
对于改造诉求较高或者区位特殊的改造项目,设定触发条件,进行道路交通、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研究,研究改造对于整个控规的影响,并制定控规优化完善的相关措施,深度应符合控规编制的相关要求,研究重点结合改造单元的情况确定。
(1)公共服务设施专项研究触发条件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压力较大的地区;
●突破原控规建筑总量30%的;
●新增人口规模突破20%的;
●规划局认为需要的改造单元;
(2)道路交通专项研究触发条件
●现状交通压力较大的地区;
●突破原控规建筑总量30%的;
●重点地段、轨道站点地区和交通枢纽地区;
●由其它功能调整为商业或居住功能的单元;
●取消原控规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项目;
●规划局认为需要的改造单元;
(3)市政设施专项研究触发条件
●现状市政压力较大的地区;
●突破原控规建筑总量30%的;
●新增人口规模突破20%的;
●由其它功能调整为商业或居住功能的单元;
●规划局认为需要的改造单元;
6、图集
(1)位置图
(2)改造单元现状等相关图纸
(3)改造单元用地规划图
(4)改造单元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图
(5)改造单元“拆三留一”分析图
(6)改造单元道路交通规划图
(7)改造单元各项市政工程规划图;
(8)改造单元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9)空间效果图
(10)地块开发控制图则
第四章报送资料要求
1、技术审查报送资料要求
参照控规调整的报送资料要求,改造单元规划报送规划局技术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包括:
(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查申请表》、《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送审表》各1份;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单元规划及控规调整申请函;
(3)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或镇街城建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
(4)城市规划设计承诺书1份
(5)单元规划成果9份;
(6)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需要验证原件);
(7)涉及用地的权属单位或个人的意见(需要加盖章或签名);
(8)控规调整后的相关成果2份(A3图幅,设计单位盖章;规划调整成果备案阶段,需上报7份);
(9)汇报电子文件1份(汇报时间10分钟以内);
(10)单元规划的电子文件1份;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涉及文保、水源保护线、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要求的,需有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2、规委会报送资料要求
单元规划纸质成果22份。
电子文档1份。
包括:单元规划成果(DOC或PDF格式),主要图纸(DWG 和JPG格式),公示意见的处理报告、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汇报时间不超
过10分钟的演示文件(PPT格式)。
汇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简要阐述改造单元的基本情况、改造的必要性、功能定位等。
(2)重点说明控规调整情况,包括调整的内容、调整前后用地方案及指标对比、改造前后影响分析、专项研究主要结论、空间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