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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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事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
2.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运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药事活动进行研究,总结其规律,并用以指导药事工作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
3.药事管理的重要性:①建立基本医疗卫牛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必须加强药事管理;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必须加强药事管理;③增强医药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必须加强药事管理5.药事管理学科的内涵包括:①药事管理学科是药学的二级学科,是一个知识领域,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②该学科是多学科理论和方法的综合应用;③该学科研究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非专业技术性方面的内容:④该学科研究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与使用药品防病治病、维护人们健康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卫生的社会目标。
第二章药品监督管理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2.药品定义包含以下要点:①使用目的和方法是区别药品与食品、毒品的基本点;②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传统药和现代药均是药品;③管理的是人用药品;④确定了以“药品”作为药物、原料药、制剂、药材、中药、西药、医药、等用语的总称3.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4.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职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根据安全性分为甲类(红色)和乙类(绿色),乙类安全性高于甲类5.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6.仿制药是指仿制国家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品种。
7•医疗机构制剂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置、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8.特殊管理的药品:①麻醉药品;②精神药品;③医疗用毒性药品;④放射性药品;⑤预防类疫苗;⑥易制毒化学药品;⑦兴奋剂9•药品质量特性包括:①有效性,指在规定的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条件下。
药事管理学复习提纲

药事管理学复习提纲I.药事管理基本概念和原则A.药事管理的定义和范围B.药事管理的目标和重要性C.药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职责II.药品和药事服务的管理A.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1.药品采购和供应链管理2.药品质量和安全管理3.药品库存和使用的监控与控制B.药品信息管理1.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2.药品信息的分类和编码3.药品信息的收集和分析C.药事服务的管理1.药师的角色和职能3.药品配方和药师审方III.药事管理制度和政策A.药品监管制度1.药品注册和批准制度2.药品监督检查和追溯制度3.药品价格和医保管理制度B.药事管理政策1.药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2.药品市场准入和流通管理政策3.药师和药事服务政策IV.药事管理质量与安全A.药事管理质量控制1.药品质量检测和评价2.药品质量管理的指标和标准3.药品质量保证和改进B.药事管理安全管理1.药品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2.药品不良反应和事件管理3.药品安全教育和培训V.药事管理的伦理和法律问题A.药事管理伦理原则1.药师和药事服务的伦理原则2.药品与患者隐私保护的伦理问题3.药品推广和宣传的伦理问题B.药事管理法律法规1.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2.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3.药事管理违法与处罚VI.国际药事管理的比较与借鉴A.国际药事管理制度和经验1.欧洲药品管理的特点和经验2.美国药事管理的特点和经验3.亚洲国家药事管理的特点和经验B.药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1.国际药物政策和规范的合作与协调2.国际药物监管和质量控制的合作与交流VII.药事管理实践和研究A.药事管理的实践案例分析1.医院药事管理案例分析2.社区药房药事管理案例分析3.药品供应和采购的案例分析B.药事管理的研究方法和课题1.经验研究和横断面分析2.临床试验和药力学研究3.药事管理政策和效果评价研究这个提纲包括了药事管理学的各个重要主题和内容,可以作为复习时的参考资料,帮助系统地回顾和理解该学科的知识点。
药事管理复习资料

药事管理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一、药事管理概念:药事管理就是对药学事务的管理,或者泛指对药学事业的管理。
二、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三、假药: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②又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又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2.又下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劣药1.《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2.有以下情形之一,按劣药论处: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五、执业药师——为了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
概念: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能一、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包括:药品行政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和技术监督管理组织体系。
二、SD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8年成立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3成立两者均属国务院直属机构。
三、药品技术监督管理组织体系:1.药品检验机构;2.国家药典委员会;3.SFDA药品审评中心;4.S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5.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SFDA保健食品审评中心);6.SFDA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7.SFDA培训中心;8.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课本+PPT)

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第一章绪论1、各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写、中文名称及基本内涵。
(P3) (1)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本内涵:硬件方面要有符合要求的环境、厂房、设备;软件方面要有可靠的生产工艺、严格的制度、完善的检验管理;在人员方面要求企业注重培养具有GMP素质的人。
(2)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本内涵:从保证中药材质量出发,控制影响药材生产质量的各种因子,规范药材生产各环节及至全过程,以保证中药材的真实、安全、有效和质量稳定。
(3)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基本内涵:从机构与人员、硬件、软件等方面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4)GL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基本内涵:1)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要求2)对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要求3)标准操作规程(SOP) 4)对研究工作实施过程的要求5)对档案及其管理工作的要求6)实验室资格认证及监督检查(5)GCP《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基本内涵: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2、药事管理学科的性质和定义,学习药事管理学的意义(1)性质和定义(P7):药事管理学科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是以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公众用药问题为导向的应用学科,具有社会科学性质。
是药学的二级学科;是一个知识领域;具有社会科学性质;是多学科理论和方法的综合应用;研究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非专业技术性方面;研究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与使用药品防病治病、维护健康之间的关系.(2)意义(P13):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学习和研究药事管理学的目的和意义是:①改变药学生知识结构,增强适应职业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②学习和研究药事管理学有助于制定和完善国家药物政策,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药事行政管理体制,实现中国药事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资料部分教案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资料部分教案第一章:药事管理概述1.1 药事管理的定义1.2 药事管理的重要性1.3 药事管理的发展历程1.4 药事管理的目标和任务1.5 药事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第二章:药品管理2.1 药品的定义和分类2.2 药品的质量管理2.3 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管理2.4 药品的储存和运输管理2.5 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第三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3.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意义3.2 医疗机构药事组织和管理体制3.3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管理3.4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和管理3.5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第四章:药师和药学专业人员4.1 药师的角色和职责4.2 药师的资格和培训4.3 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4.4 药学专业人员的其他职业发展路径4.5 药学专业人员与患者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的沟通和合作第五章:药事法律法规5.1 药事法律法规的分类和作用5.2 药品管理法5.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5.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5.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章:药品流通与管理6.1 药品流通的定义和环节6.2 药品流通的管理和规范6.3 药品市场的监管和竞争政策6.4 药品广告和宣传的管理6.5 药品召回和退市的管理第七章:药物经济学和药物利用研究7.1 药物经济学的定义和应用7.2 药物利用研究的目的和方法7.3 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治疗的合理性7.4 药物经济学在药事管理中的应用7.5 药物利用研究在药事管理中的作用第八章:药事伦理与职业道德8.1 药事伦理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8.2 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8.3 药事伦理决策和伦理困境8.4 药事伦理在药事管理中的应用8.5 药师的职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第九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安全9.1 药物治疗安全的定义和重要性9.2 药源性疾病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9.3 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物配伍禁忌的management9.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安全的关系9.5 患者教育和药物使用的指导第十章:药事管理的发展趋势与挑战10.1 药事管理的发展趋势10.2 药事管理面临的挑战和问题10.3 创新技术和信息化在药事管理中的应用10.4 全球化对药事管理的影响10.5 药事管理未来发展的策略和建议重点和难点解析一、药品的定义和分类难点解析:需要理解药品的广义概念,包括药品的种类、性质、用途及其管理。
药事管理学复习资料

5、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的:1.没收假药和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药品货值金额2-5倍;3.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4.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7、请说明药品生产的特点,药品生产企业具有什么特征?
药品生产:将原料加工制备成能供医疗用的药品的过程。
药品生产的特点:1.产品的种类和规格多、消耗大2.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高3.生产过程卫生要求严格4.产品质量基线要求高5.生产质量管理法制化
9、GMP有何特点?我国现行GMP中对人员有何要求?我国现行GMP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GMP的特点:从专业性管理的角度,可以把GMP分为两大方面: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对原材料、中间品、产品的系统质量控制,主要办法是对这些物质的质量进行检验,并随之产生了一系列工作质量管理;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对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的人为差错和污物异物引入进行系统严格管理,以保证生产合格药品
质量控制区的要求: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
11、简述药品GMP认证的程序。
1、申请企业填报《药品GMP认证申请书》报送有关资料;2、由GMP认证检查员组成认证组进行现场检查;3、SFDA对检查组提交的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批;4、SFDA对拟颁发《药品GMP证书》企业发布审查公告,无异议的发布认证公告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资料部分教案

《药事管理学》期末复习资料部分教案一、课程简介1.1 课程定位《药事管理学》是药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在药事管理领域的综合素质。
1.2 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药事组织与管理、药品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学生具备从事药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2.1 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药事的定义与分类药事管理的内容与目标2.2 药事组织与管理药事组织的结构与功能药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2.3 药品管理药品的概念与分类药品注册与审批药品生产与质量控制2.4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与监督2.5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控制与监督三、教学方法3.1 讲授法通过教师的讲解,使学生掌握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
3.2 案例分析法结合实际案例,使学生了解药事管理的具体操作和应用,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3.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药事管理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评价4.1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占总评的40%。
4.2 期中考试考察学生对药事管理学基本知识的掌握,占总评的30%。
4.3 期末考试全面考察学生对本课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占总评的30%。
五、教学安排5.1 课时本课程共计32课时,每次课2课时。
5.2 教学进度药事管理的基本概念(2课时)药事组织与管理(4课时)药品管理(6课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4课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4课时)案例分析与讨论(6课时)考试与总结(4课时)六、教学资源6.1 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药事管理学》教材作为主要教学资源。
6.2 课件制作精美的课件,辅助讲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6.3 案例库收集和整理一批药事管理领域的实际案例,用于教学分析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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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国家发布的药品标准,即国家药品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2)非法定标准
指企业、行业药品标准,为内部控制标准。
四、分析题
1、分析医药知识产权的意义。
答:
医药知识产权的意义在于:作为高新科技和信息技术运用最为广泛的领域之一,医药行业不仅是绝大多数国家重要的工业产业支柱,也是无形资产集中的主要领域。
因此,世界各国对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都十分重视。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医药科技创新。
2.推动医药科技产业化发展。
3.促进医药国际交流与贸易。
4.提高企业竞争意识与能力。
5.保护和发展我国传统中药资源和优势。
2、分析事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
行政行为成立便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一般说来,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对于行政主体来说,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其行为内容,或就同一事项重新作出行为;对于行政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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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学第一章绪论1、药事:与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使用相关的活动。
2、药事管理学:应用现代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对药学事业各分系统的活动进行研究,总结药事管理活动基本规律,指导药学事业健康发展的科学。
3、监管药品核心的实质:监管药品的质量4、中国古代药事管理的起源:周朝第二章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监督管理1、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与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2、处方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3、非处方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4、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①有效地加强药品监督管理②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③合理利用医疗卫生与药品资源④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⑤提高人们自我保健意识5、新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6、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指国内或国外药品生产企业第一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包括不同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
7、医疗机构制剂: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不得上市销售。
8、国家基本药物:适应基本卫生医疗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9、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是由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和进口药品,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保证供应”的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10、《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纳入“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纳入“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省级)可适当调整。
11、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12、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
13、药品的特殊性:生命关联性,高质量性,公共福利性,高度的专业性,品种多、产量有限。
14、基本药物目录每三年调整一次,为首选药,稳定在310个左右15、药品监督管理: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管理药品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16、药品监督管理的作用:保证药品质量、促进新药研究开发、提高制药工业竞争力、规范药品市场、为合理用药提供保证17、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性质: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性18、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类型(1)抽查性检验,针对市场流通过程中的药品。
特点:强制性,结果公示,不收费,可复检,遵守抽样规则(2)评价性检验,又称复核检验,注册检验,不是强制性的(3)仲裁性检验,只对有争议的药品(4)国家检定,不同于抽样性检查,是对未出厂的药品进行监督检验,而抽查性检验是对已出厂上市销售的药品进行监督检验。
进出口检验,批检。
(5)委托检验,自制药不能提出委托检验19、药品标准:指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第三章药学、药师和药学职业道德1、药学的社会任务:研制新药,生产供应药品,保证合理用药,培养药师、药学科学家和企业家,组织药学力量。
2、执业药师: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性质:对药学技术人员实行的职业准入控制4、再次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到原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
再次注册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登记制度。
项目分为必修、选修、自修。
第四章药事组织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还设立有药品监督管理的技术机构,对药品进行检定。
国家药典委员会隶属SFDA的技术部门。
第五章药品管理立法(重点,占考试20%)1、立法目的(宗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2、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②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③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④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4、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办人须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5、《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换证6、禁止委托生产的药品:①疫苗、血液制品②SFDA规定的其他药品7、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②要与经营企业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环境、卫生环境;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④要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8、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发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9、《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换证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11、城乡集贸市场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例外。
城乡集贸市场在一定限制条件下可以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条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销售,设点出售药品12、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该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
13、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14、《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换证15、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的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
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的,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
17、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18、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针对港澳台,除名称外其他一律参照《进口药品注册证》。
19、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
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20、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国务院有权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21、“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2、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23、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4、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OTC不可发传单)25、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医疗机构①没收假药和违法所得②并处罚款:药品货值金额2-5倍③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④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⑤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生产、销售劣药的企业、医疗机构①没收劣药和违法所得②并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1-3倍。
③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撤消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情节严重的企、事业①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②对生产者专门用于假、劣药的原辅料、包材予以没收。
例:某药厂生产的“香连丸”被查出麝香酮(被污染)成分,该药共发现50件,价值25万元,药监部门查封时已销30件。
问:该厂行为属何性质,如何处罚(行政)?**生产、销售假药;依据:被污染,成分不符;罚:50-125万元;没:没收假药和非法所得15万元;撤:撤销批准证明文件;停: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情节严重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章药品注册管理(难点)1、药品注册:SFDA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2、药品注册申请人: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
3、药品注册申请①新药申请✓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药品的注册申请。
✓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程序申报。